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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会跟“闰土”一起住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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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作家马森的散文集《旅者心情》中有一篇文章叫《佣人们》,记叙了他在墨西哥时,聘用的几个女佣形形、生动有趣的故事。其中,他说到一个农民出身的女佣宝拉,应该是他们最满意的了――“工作很勤奋,态度又诚恳……早上一早就起来,我们起床的时候,客厅、厨房、浴室都已经打扫过,早饭也做好摆在桌上,这是以前佣人从来没有做过,而我们也从来没有奢望过的事”。不过,好事多磨,就是这样一个好女佣,后来还是带来了麻烦――宝拉不仅带着自己儿子一块儿跟主人住,还把两个老大精粗的大男人(据她自己讲,是自己的父亲、兄弟)也带来和主人一块儿住。马森不乐意了,私下对宝拉讲:“我没法收留你父亲和弟弟在这里,第一房间太小,第二,说老实话,我不习惯无缘无故跟两个陌生人在一起生活。”宝拉表示:如果主人不收留她的家人,她就辞工不干。马森和他太太只好让她走人。

事情到此,一般人也就完了――好说好散,也算圆满了――可马森是文人,有文人情怀,几个晚上为之夜不能寐,还扪心自问:“这样做,是不是对农民太缺乏同情心了?”更有意思的是,他还想起了鲁迅,并且假设“如果闰土到了上海,要求跟鲁迅同住,鲁迅如何解决?鲁迅也许比我伟大,接受了闰土,可是后来呢?鲁迅跟许广平女士的小日子,加上一个闰土,恐怕不易舒畅吧?”

这个假设的确有意思,当然,这只是假设:且不说闰土本就是虚构的人物(虽然据说也有原型),就是照《故乡》中描述,那样一个见了旧日朋友尚且羞涩开口叫对方“老爷”的乡下人,怎么可能会有如此举动?

不过,在真实生活中,鲁迅还真的碰到过有人因为过去交情而一直跟随他――从厦门跟到广州,又从广州跟到上海(甚至带着自己爱人)的事儿。我们不妨来看个究竟。

这人叫廖立峨,广东兴宁人,鲁迅1926年离京赴厦门大学任教时,廖就是鲁迅的学生。鲁迅对他印象不错,据《鲁迅日记》记载,仅1927年1月至9月这半年多时间内,廖立峨去鲁迅处竟达38次之多。鲁迅除赠以《华盖集续编》外,还资助过他的学费。1927年1月,鲁迅离开厦门大学到广州中山大学任教,廖即到广州,转入中山大学外语系学习。同年,鲁迅离开广东去上海,与许广平定居于上海景云里,廖立峨又跟到了上海,而且这次还带着自己的妻子曾立珍及妻兄曾其华一同住在鲁迅家里――据《鲁迅日记》1928年1月8日记载:“晚立峨来,同弟住旅馆,迎其友人来寓”。而据许广平回忆,1月8日下大雨,鲁迅接到旅馆送来的信,得知廖立峨等人已住进旅馆,无钱付宿费,旋即与周建人一同冒雨去旅馆代付清宿费后,便把他们接回家中住。

说来让人啼笑皆非:这3人住进鲁迅家后,不愿出去工作,整天呆在家中,鲁迅不但要供他们食宿,还得给他们零用钱花。没有办法,鲁迅便与一书店商量好,每月出30元,让廖去书店工作,书店转手把这30元当作薪水付给廖立峨。如此用心良苦却不得好报:廖一口回绝,理由是薪水太少,职位太低。就这么着,廖一伙一住将近8个月。比起马森,鲁迅的确“伟大”多了,可问题是,总不能就这么“伟大”下去吧――毕竟,鲁迅也有自己的工作和生活。

这个廖立峨带着一家老小住进鲁迅家的目的是什么?廖妻曾立珍曾对鲁迅的邻居透露:他们是来给鲁迅当儿子和儿媳妇的,所以“老子”得养活他们。而鲁迅显然没有这个心思,廖立峨看出这点后,即准备起身返回广东。临行前,他要求鲁迅给自己1000元,理由是他来上海是变卖了田地出来的,现在要回去,鲁迅就有责任出钱替他把变卖的田产赎回来。鲁迅这次再没办法“伟大”了,回绝了他。于是,我们就在鲁迅1928年8月24日的日记中看到这样的记载:“立峨回去,索去泉一百二十,并攫去衣被什器十余事。”而在《三闲集》序言中,鲁迅还曾提及:“有一个从广东自云避祸逃来,而寄住在我的寓里的廖君,也终于忿忿的对我说道:‘我的朋友都看不起我,不和我来往了,说我和这样的人(指鲁迅――笔者按)住在一处。’”换言之,廖立峨认为自己因为和鲁迅在一起,付出了众叛亲离的惨重代价。1930年3月13日鲁迅又收到廖立峨的信,信中说:“原来你还没有倒掉,那么,再来帮助我吧。”这下鲁迅再没有予以理会。

如此看来,马森在《佣人们》中的假设相当准确:首先,鲁迅比较“伟大”,会接受这个“闰土”及其家人跟他们一块儿住,并且一住8个月;但是,到底“鲁迅跟许广平女士的小日子,加上一个闰土,恐怕不易舒畅吧”,所以最后只得与“闰土”分手――分手之际,对方还口出怨言。

毕竟“相见好,相处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