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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恶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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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传统文化的传承实不该以利益为导向,更不该死守门户之见。

日前媒体报道,于丹与孔子第75代孙孔健因相关著作权问题引起争议。一时,相关新闻成为文化界的热点。

事情起因于于丹通过律师,向国内各大书城发律师函,令书店对孔子第七十五代孙孔健的四本书《论语力》、《新论语》、《左手孔子,右手庄子》、以及新近由江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于丹的天空》下架。

而孔健方提供的证据显示,以上四本书是于丹作为文化代表旅日期间答应的就关于论语命题的图书出版进行合作的项目。新近出版的《于丹的天空》则是孔健以个人的名义对于丹的个人感悟进行解读的方式为写作角度。观点则是以尊崇为主,解读人生。

事情更早的渊源还要回溯到2007年。当时,于丹在《百家讲坛》上因解读孔子而名声大躁。是时,时任日本首相的福田康夫访问中国并参拜孔庙,中国巨龙新闻社联合国内几家中日友好团体共同邀请于丹访日,以推动中日文化的广泛交流。其中双方的合作内容也包括在日本出版于丹的中国国学普及书籍,在华出版于丹孔健等普及论语弘扬孔子思想的系列书。

归属论

历数今年有关著作权的问题,颇为热闹。首先是因《吴敬琏传》而导致的吴晓波与吴敬琏的前助手柳红之争,继之又是于丹因解读孔子与著作权、肖像权等因素向孔子第75代孙孔健发难。

如果说目前对于传记类历史事实的出版权属论证是法律的较大难题的话,那么于丹对于孔子及《论语》的解读,又该如何定论。如果按于丹所说,孔健对于丹之解读是属于侵权的话,那么于丹对其祖先孔子的解读又如何判定?

据媒体报道,于丹通过律师勒令各大书店下架孔健的四本书的理由是,《论语力》中未经于丹同意,使用了于丹的名字、肖像、书信片段、视听资料,所以该书的出版、印刷和销售等活动,侵犯了于丹的民事权利。

当事双方分别为孔子的第75代孙孔健和因解读孔子而声名鹊起的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于丹,试想一下,如果孔健以后人的名义和法律的手段,禁止世人对孔子进行个人解读,那么对于已经被中国人称为儒家正统的孔子及其思想如何传承?

孔子本人所实践的述而不作,如今却成了解读之流的权利界定争论。在教授于丹因解读《论语》而成为名人之后,其本人的形象便等同于孔子和庄子的代言人了。不难理解,随后出现的其他解读孔子的书和分析于丹的书籍出现的理由。

传承之碍

作为儒家最重要的经典,《论语》的地位无出其右。宋人罗大经在《鹤林玉露》卷七中言宋初宰相赵普语宋太祖赵匡胤:“臣平生所知,诚不出此,昔以其半辅太祖(赵匡胤)定天下,今欲以其半辅陛下致太平。”自此,“半部《论语》治天下”流传至今。

论语的地位,不仅仅曾经是“齐家治国平天下”之利器,到了当代,其作用更成了国学热的滥觞。正是从对《论语》的解读开始,让人们重新思索传统文化的重要价值。《百家讲坛》的热播更是给国学热的潮流,贡献了不可替代的一分力量。

于丹开讲《论语》,续谈《庄子》,对中国传统文化结合以今时今世之人的范例,进行了个性式解读。自此,于丹从解读孔子开始,由一个象牙塔中的学问家成为了学术明星,甚至因此而成为2007年作家财富排行榜的座上之宾。

因解读孔子,传承儒家思想而致富,这成了学术界无心插柳之得。随后百家讲坛出现的其他面孔,延续了这一模式。这是千百年来对于读书人的真正回馈,诚值得提倡。

孔健解读于丹,是因为于丹解读孔子和《论语》而为世人关注,一定程度上,这也是宣扬儒家传统文化,以期今世之用的一种有效途径。

如今的图书市场上,有关解读的书籍瀚若烟海,确实出现了百家争鸣的程度。客观而论,如果不涉及哗众取宠和人身攻击的成分,对于文化的传承倒不失为一种可期的途径。

至于谁是源流,谁是正统,尽管争论频繁,都无碍于文化传播的本身。但是,因解读古籍与古人而闻达之人,却因他人解读自己而怒发冲冠,却失了读书人的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