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文化空间理论与大遗址旅游资源保护开发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文化空间理论与大遗址旅游资源保护开发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要]文章初步建构文化空间理论,阐明其内涵、构成及特性,并以曲阜片区大遗址为例,展示文化空间理论对大遗址旅游资源保护开发的指导意义。首先从中心理念、核心象征、符号系统、活动主体等方面构建出曲阜片区这一文化空间,从空间的生产与消费的视角提出核心区营造应遵循地方特色与中国特色、中m聚焦与散点透视、静态展示与动态呈现兼顾的原则,继而探讨了辐射区延伸中的功能定位和营销策略,最后指出文化空间理论在大遗址旅游中拓展遗产内涵、创新开发思路和提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文化空间;大遗址旅游;曲阜片区大遗址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006(2012)04-0039-09

大遗址主要包括反映中国古代历史各个发展阶段涉及政治、宗教、军事、科技、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水利等方面历史文化信息,具有规模宏大、价值重大、影响深远特点的大型聚落、城址、宫室、陵寝墓葬等遗址、遗址群。我国大遗址数量众多,但长期以来对其采取回填保护和现状维持的“死保”模式,导致公众参与缺失,破坏行为频发,遗址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也受到极大限制。“十一五”期间大遗址保护总体规划指出,大遗址作为中国五千多年灿烂文明史的主体和典型代表,不仅具有深厚的科学与文化底蕴,同时也是极具特色的环境景观和旅游资源。因此,大遗址保护与旅游发展的协同实现需要持续深入的研究。本文在列斐伏尔(Lefebvre)的空间概念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意义上的文化空间类型等基础之上,经过系统化和深化,形成更为广泛的遗产保护和旅游开发意义上的文化空间理论,并以曲阜片区大遗址为例,阐明其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文化空间概念的提出与演变

“空间”很长时间以来都被视作单纯的几何、地理概念,直到20世纪,法国新马克思主义代表人物亨利·列斐伏尔对这一概念做了新的哲学诠释,他认为“空间是一种(社会)产品”,每个社会和每一种生产模式都会“生产”出自己的空间。在《空间的生产》中,他列举了多种空间类型,其中提到“文化空间”一词。他认为“空间的概念与精神的、文化的、社会的、历史的空间联在一起”。这使得空间带有浓厚的社会文化色彩。列斐伏尔的空间理论是针对资本主义过快而无序的城市化扩张而提出的,因而具有很强的批判性。

文化空间作为一个独立术语,首先出现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人类口头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宣言》中。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类型,文化空间指“具有特殊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集中表现。它是一个集中举行流行和传统文化活动的场所,也可定义为一段通常定期举行特定活动的时间。这一时间和自然空间是因空间中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存在而存在”。我国2005年颁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中界定:“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可见,这里的文化空间不是一般地理学意义上的概念,而是兼具时间性、空间性和文化性。我国各民族的传统节庆活动、庙会、歌会、集市等,都是典型的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空间。文化空间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种,具有类型学的意义,使用范围较小。

与之相反,文化空间也常被随意使用,如有时指城市公共文化设施,有时指现代文化产业园区,概念的滥用模糊了其应有的理论内涵和指导意义。

二、文化空间的新界定

(一)文化空问的基本内涵

遗产保护和旅游开发意义上的文化空间,应以遗产保护为核心,以文化氛围营造为重点,同时需要现代产业意识的指导,是一个融合传统与现代,具有体验性和互动性的空间。因此,可以将其定义为“以文化核心理念为焦点,以区域文化资源为依托,以社区参与为基础,通过市场产业化的保护提升,构建起的动静相宜、可持续地体现文化精髓的立体化存在”。

在内涵上,文化空间包括三个维度:物质、精神和社会生活。文化空间首先是物质空间,物质文化遗产是可视性的载体,是景观;其次是精神空间,精神、价值理念是文化空间的核心,也是物质遗产得以存在的支撑;第三是社会生活空间,指社会各方的参与,包括内力的发展和外力的推动。内力指当地社区的参与,外力指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等。只有三个维度共同存在,相互作用,才能保证空间的开放性、活跃性,最终营造出一个具有互动性的文化空间。

在外延上,文化空间包括两个圈层:核心层和辐射层。核心层指各种文化遗产富集的区域,在此区域内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对集中,品质较高,具有直观展示性和文化代表性,是文化空间的灵魂所在。辐射层是核心层的延伸、支持区域,包括各种文化创意项目、文化产业园区、休闲旅游区、服务设施等,是文化空间向纵深发展的关键。核心层和辐射层在地理空间上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有交叉和融合。正是经过二者的密切联系,增加了空间的可感性和体验性,扩大了空间的范围,最终成就一个可持续的文化空间。可以说,文化空间既是一个早已存在的空间,也是一个需要再造的空间。

(二)文化空间的构成要素

文化空间由中心理念、核心象征、符号系统、活动主体等构成。

文化是一个社会共享的意义系统和价值观,是社会认同和和谐的基础。文化空间的根本目的就是展示出这种文化,通过游客身临其境地体验感受文化,获取认同。所以文化空间首先要有代表性的中心理念,这种理念可以是文化空间中社会共同体共有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行为准则等。

核心象征是提炼出的能表征本文化空间的标志物,它可以是人、物,也可以是文本、思想,要对本文化空间具有代表和象征意义,并深深渗透到民族共同体的血脉之中,能让本文化空间内外的人产生共鸣,可以说是文化空间的形象大使。

符号是指在一种认知体系中指代、传达一定意义的意象,可以是图形图像、文字组合、建筑造型,也可以是一种思想文化、一个时事人物。如紫禁城在政治上是中国古代皇权的象征。符号与文化有密切的联系。文化存在于各种内隐的和外显的模式之中,借助符号的运用得以学习与传播。被称为文化学之父的怀特(White)指出:“全部文化(文明)依赖于符号。正是由于符号能力的产生和运用才使得文化得以产生和存在;正是由于符号的使用,才使得文化有可能永存不朽。没有符号,就没有文化,人也就仅仅是动物而不会成其为人类。”可见,符号本身就是文化,或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可以说,符号是文化空间的重要元素,文化空间就是文化符号集聚的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