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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福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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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以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农业部与商务部先后联合批准建立了9个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福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在吸引台商来大陆投资农业,开展两岸农业合作方面居于领先地位。在福建的成功示范下,大陆的其它省市也相继建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福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是现在大陆几个试验区中最为成功的。

一、台商投资福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概况

福建农业利用的台资总额在大陆各省市中位居前列,福建与台湾有着相近的地缘、人文环境,相似的农业生产习惯,是台商投资最早的省份。在台商农业投资的带动下,闽台农业投资合作区已扩大到全省范围内,已逐步形成了向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全面发展、技术含量较高的产业链,在大陆范围内起到了重要的示范作用和推动作用,闽台农业合作不仅成为福建农业发展的一大特色,也从一个侧面展示了目前两岸农业合作的状况。

自从1981年第一家台资农业企业在漳州注册落户以来,至今,闽台农业合作已经历30多年,大致可分为4个阶段:试探阶段(1980―1990年);兴起阶段(1991―1996年);拓展阶段(1997―2004年);提升阶段(2005―2012年)。4个阶段台商来闽投资农业企业汇总情况见表1,福建农业1990年以来每年利用台资情况见表2。

由表1可知,台资对福建农业的投资不断扩大,尽管近几年农业投资个数减少,但单笔投资额显著提高。

二、台商福建农业投资存在的问题

(―)台商福建农业投资的区域分布不均衡

台商对福建农业进行投资,在投资规模和投资项目上省内各地市间存在较大的区域差异,主要表现为“重沿海轻山区”。沿海地区的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市场经济较为发达、投资环境较好。相比之下,山区交通不发达、成片开发土地能力有限,难以满足台商大面积用地的要求。因此,沿海地区是台商农业投资较为集中的地区,台商福建农业投资主要集中在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四个市。

台商对福建省内农业项目投资时呈现出区域相对集中的特点,表现为台商注重根据各地的独特优势进行投资,形成了一批优势集中的闽台农业合作区。如漳浦县和漳平市永福镇的台湾农民创业园,成为祖国大陆最大的台湾高山茶生产基地,三明市侧重农林产业引资,成为了全国唯一的“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此外,还有龙海市的农产品加工产业群、仙游县的甜柿种植基地、东山湾的渔业合作密集区、厦门市和南安市的台湾农产品集散地等,基本形成了沿海县(市、区)以投资蔬菜、水果、水产品、食用菌、花卉为主,内陆县(市、区)以投资水果、茶叶、食用菌、木竹制品、药材和畜牧业为主的闽台农业投资合作格局。

(二)台商福建农业投资的产业布局不平衡

台商投资福建农业时,为了追求获利的快速性和最大化,在具体投资项目上,绝大多数选择审批过程相对较快、投入资金比例相对较少、更易于生产经营、市场前景广阔且利率空间较大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对于那些审批过程繁琐、投资资金较多、市场风险较大、资金回收期较长的种植业、养殖业项目投资则相对较少,而那些科技含量较高、附加值较高的农业技术研发、农产品品种改良等项目投资则更少。因此,台商福建农业投资项目以农产品加工项目为主。

1997年底,投资福建的台商农业企业中,从事种植业的占21.7%、养殖的占18.8%、农产品加工业的占59.5%;2002年时各投资项目资企业的比例22:19:59;到2006年,台资农业企业在福建从事种植业的占29.9%、养殖业的占18.3%、农产品加工业的占47.7%、其他的占4.1%。;2009、2012年台商对福建农林渔牧业的投资均为零,对农业的投资主要集中在食品饮料加工业。由此可见,台商农业投资并没有形成合理的产业布局。投资产业的不合理带来了福建省农林牧渔业发展的不均衡及农林牧渔业产值的比例失调(见表3、表4)。

(三)融资困难,影响和制约台资企业发展

台商投资福建农业的过程中对融资难问题反映比较强烈。投资福建的台资农业企业,特别是投资种植业和养殖业项目的企业,由于其投资周期长、收益见效慢,且经营过程中常常遇到扩大再生产或其它一些突况,因此不少企业会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局面,而融资的艰难往往使这些企业陷入困境。目前祖国大陆台资企业面临融资难问题的原因,除了与台湾当局制定的政策阻挠,对到大陆投资的台商设置了严格的产业、资金限制外,还与祖国大陆当地的金融政策有关。在闽投资的台资农业企业考虑融资一般会通过两种途径,一是银行融资,但由于闽台两岸金融信息不对称,很多资讯无法传递,当地银行根本无法准确了解台资企业在台湾的经济背景而不敢贷款给台商,同时企业除办公用房、仓储等固定资产有产权外,其他生产性设施均难办产权登记;企业较大的固定资产投入如租赁经营用地及其地面物,都不能做抵押物,这样农业急需的生产经营资金,因缺乏资产抵押而得不到银行的贷款支持;台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所需要的基础设施、运销设备、生产性建设投资等扶持资金匮乏;担保贷款,政府贴息贷款机制不健全,农业保险制度也不能有效实施。所有这些在不同程度上增加了台湾地区农民投资创业的风险。

(四)农地要素难以按市场的方式进行流动与组合

闽台农业合作的核心是资源要素的流动与整合。从最初良种的引进到新阶段的项目投资,实质都是对闽台农业资源进行重新整合。在这一过程中,能否以市场方式对资源要素进行合理定价成为能否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关键。事实上,在闽台农业资源要素整合过程中,资本、技术与劳动力要素基本上是按照市场方式定价,唯有土地要素,由于大陆现行农地制度框架下产权主体的不明确,还难以按市场的方式进行流动与组合,因此,农地资源的合理定价成为闽台农业合作能否顺利、稳定与进一步发展的关键。现实中,农地资源价格难以合理形成已成为闽台农业合作中纠纷不断形成,导致投资环境不稳定。

为吸引台湾资金对福建农业的投入,我们总是千方百计地通过一些优惠政策营造便宜的投资环境,而首当其冲的就是土地优惠政策。通常是通过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使土地的使用权相对集中,形成一定的规模,以较低的租金,较长时期地出租给台商。在这一过程中,农民得到的只是农地使用权受严格限制后,农地财富价值被大大低估的农地价格,而对农地扩大用途选择范围后(例如不再种粮食作物,而种产值更高的经济作物时)增加的收益,以及未来农地产权收益随稀缺性的提高而提高的增值部分都隐性地流失了。这种制度性偏低的农地价格,往往成为事后纠纷形成,造成农业投资环境不稳定,影响农业台资有效利用的根源。在闽台农业合作的过程中,如何通过政策进一步创新,既能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又能形成稳定的台商投资环境,是深化闽台农业合作的核心问题。

三、台商福建农业投资的成效

(一)台商投资改善了福建农业结构,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台商投资福建农业,通过合资、合作或独资等方式,在给福建农业发展带来资金的同时,也带来了台湾农业的优良品种和先进生产技术,对优化福建农业产业结构,增大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在农业产业结构中的比例,推动着福建农业结构向优势产业、特色产业、高效农业和创汇农业的方向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形成临海的蓝色产业带、闽西北的绿色产业带和闽东南的高优农业产业带等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形成规模,畜牧、林业、园艺、水产等四大主导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畜禽、笋竹、水产、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花卉、烤烟等一批优势高效特色农产品的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84.8%,成为福建省农业新的增长点。台商投资为福建农业发展注入了动力,促进了福建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着福建传统农业逐步向现代农业发展。

(二)台商投资改变了农业生产方式,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台商投资福建农业,在带入资金的同时,也引进了现代农业的生产方式,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传统的一家一户分散式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使农民把农业看成是一个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相互连接的产业,延伸了产业链条。早期在福建投资兴办的许多台资农业企业,凭借其拥有资金雄厚、技术设备先进、市场稳定及营销网络完善等特点,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福建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龙头企业。这些龙头企业大都外联国际市场,内结生产基地和农户,采取“公司+基地+农户”,产供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成为福建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中坚力量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三)带动了福建农业科技进步

实践证明,提高科技进步在农业生产中的贡献率是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的重要途径。自20世纪80年代台商投资福建农业,伴随着台资的不断流入,新技术和新设备也不断引进。如在栽培技术领域,90年代从台湾地区引进率先在福建开展的永春芦柑、漳州香蕉等生产栽培技术现已得到了大面积的推广;在水产繁殖领域,从台湾引进甘脂鱼、九孔鲍、虱目鱼等40种优新品种,经过消化创新和推广,其中的20多个品种正逐步成为福建水产养殖的当家品种;在农产品加工领域,台湾农业企业农产品精加工能力强,能对福建的农业企业产生示范与模仿效应,从而带动福建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福建省成为两岸农业贸易、交流的重要前沿,http:∥

[2]福建年鉴编纂委员会编纂:《福建年鉴,2006年》,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

[5]林诩、肖钠、林卿.台商对福建农业投资与福建农业产业发展,J.福建农林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