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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仓电器”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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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节期间,不少商家为吸引消费者,推出电器“大清仓、大甩卖”。价格的确实惠,可背后往往隐藏着消费陷阱。杨先生于2005年5月13日购买比德斯牌热水器,当时承诺三年之内出现故障可以换货(三包卡上有注明)。不久前,热水器出现故障,杨先生才发现生产厂家已倒闭退市,经销商推脱维修责任,“三年承诺”成为空头支票。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一些电器品牌逐渐被淘汰退市,导致相关售后服务形同虚设。

退市电器售后主要存在以下三大陷阱

陷阱一:三包卡上的维修点失效。企业自营的售后服务中心往往随着企业退市一夜之间人去楼空;而特约维修服务点是依据未退市前企业与其签订的维修合同提供服务的,一旦企业退市,维修合同也就终止。即使退市产品仍在三包期内,也无法享受此类“特约”维修点的免费服务。

陷阱二:找不到配套零部件。热水器、电视机、空调等电器的某些零部件通用性不强,一旦该产品退市,就很难找到配套零部件。

陷阱三:不出具维修记录凭证。消费者索要维修凭证时,修理方往往找出各种理由加以回避和拒绝。

如果您碰到这类事情,可从五个方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根据国家有关三包规定,虽然某种品牌某一型号的电器已不再生产,只要该生产企业仍在经营,消费者在三包期内发现产品的质量问题,就可以先联系该产品的生产厂家或者其指定的特约维修点进行维修。

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的“经销商先行负责”原则,不论退市电器的生产厂家是否存续经营,经销商都应当承担退市电器三包期限内的售后服务责任。

三、消费者应当索要并保留维修记录凭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四、对因为配套零部件缺乏而无法维修的三包期内的退市电器,消费者有权要求经销商“以旧换新”(折价购买新机)或直接给予相应的补偿。

五、消费者在购买电器时,应选择主流品牌和有实力的经销商,对低价销售的清仓电器理性对待,以免购买即将退市的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