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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对等视角下“信、达、雅”翻译标准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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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旨在从功能对等视角对严复的翻译标准“信、达、雅”三者之间的关系及作用进行探究。研究发现三者在形式和意义的取舍方面体现了功能对等原则,“信”指保存能够体现源语文本意义的形式;“达”则强调意义传达的完整性和重要性;“雅”体现了目标语读者对译者的影响。三者相互包含,相辅相成。

关键词:功能对等 严复 “信、达、雅” 翻译标准

一、引言

严复提出的“信、达、雅”翻译标准,历来为诸多研究者所关注,相关研究的焦点多集中于“信”与“雅”的矛盾关系中,其中对“雅”的理解更是众说纷纭。葛传椝(1980)认为,说“信”也好,说“忠实”也好,翻译必须在把原文变成另一种文字时,做到不增、不减、不改。朱光潜在深入研究严复的翻译观后也认为,“信”是“达”“雅”之首(朱光潜,1984:354)。此外,周锰珍(2007)从目的论视角分析了严复“雅”的翻译标准,并根据目的的多样性研究了翻译标准的多元化。笔者认为从功能对等的视角对“信、达、雅”翻译标准三者之间的关系及作用进行研究有一定空间。故本文从功能对等理论出发,结合实例分析,以期对严复的翻译三原则有更深刻的认识。

二、功能对等理论与“信、达、雅”

(一)功能对等理论

在翻译界,尤金·奈达的“功能对等”理论一直备受关注,他认为“翻译是用最恰当、自然和对等的语言从语义到文体再现源语的信息。”(奈达,1982:12)所谓的“功能对等”是关于源语向目的语的转换的标准,即在翻译过程中,“意义是最重要的,形式其次”(奈达,1982:5)。换句话说,就是要在两种语言转换的过程中避免机械翻译,实现两种语言在意义的传递上达成功能上的对等。可见,翻译是源语的形式与意义在目的语中的再现,而形式有可能妨碍读者对意义的理解。为了明确“功能对等”的含义,奈达(1993:118)又将其分为“最高层次对等”和“最低层次对等”。最高层次的对等指“译文达到的高度对等,使目的语的听众或读者在理解和欣赏原文时所作出的反应,与原文听众或读者的反应基本一致。”这种完全意义上的对等过于理想化,因此实现的可能性较小。而最低层次的对等指“译文达到充分的对等,使译语读者能理解和达到源语读者对原文的理解和欣赏”。此标准更切合实际的翻译工作,故翻译时,须以意义为先,使译文更符合目的语读者的喜好和目的语文化特点,从而更好地传达原文的信息。既然功能对等理论系统地剖析了翻译的过程,让人们更加全面地认识翻译实践,从而指导实践的进行,那么“信、达、雅”作为中国的经典翻译标准,是否与其存在一定的共性呢?能否通过功能对等对严复的翻译思想进行认识呢?

(二)“信、达、雅”三原则与功能对等

1.“信”:保留传达原文意义的形式

“信”(faithfulness)究竟是什么?将其简单地理解为对形式和意义的保留是否妥当?换句话说,“信”是否是为了将源语的形式和意义完全转换到目的语当中呢?首先,从语言的特性上看,“信”具有任意性和规约性(胡壮麟,2000);另外,Fillmore的框架语义学(1982:111~137)和Lakoff的理想化认知模型(1987)的相关理论指出我们对概念的联想源于对真实世界的体验和知识,加之不同的民族在对世界的认识上既有共性,又有个性,所以,不同的语言在概念的形成和表达上都有各自的特点,同样也存在一定的共性。虽然在翻译中的确可以同时保留原作的意义和形式,但笔者认为将“信”的标准中意义与形式两个变元简单地等同看待,容易使译者踏入“死译”误区,也会使人们对于“信”的评价有失偏颇。事实上,严复也并未直接阐述“信”的含义,但通过研读他的作品,可以管中窥豹。严复认为“译文取明深义,故词句之间,时有所颠倒附益,不斤斤于字比句次,而意义则不倍本文。”(冯志杰,1998)可见,在形式和意义的取舍上,严复更偏向于意义的保留。既然如此,那么对于“信”的简单理解就出现了问题。不难看出,严复与奈达二人在考虑形式与意义的问题上有着类似的想法,即形式须依意义的存在而存在。另外,奈达提出的“最高层次对等”在实际翻译过程中虽可行性不高,但也体现了对原文形式与意义在译文中存在问题的考量。加之奈达的“意义为先”也是当形式与意义在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时才得以运用,所以可推断,在“信”的标准中意义才是自变量,是核心,形式则是因变量。因此,笔者认为,“信”主要是保存体现源语文本意义的形式。换句话说,意义和形式并无冲突,译者要努力创造出既符合原文语义又体现原文特色的译作。严复的翻译标准是结合其英汉翻译的实践所提出的,所以研究他的翻译标准不得不考虑英汉语的关系。如果英汉语言存在较多的共性,那么翻译基本依照“信”的标准即可。但英语与汉语在语音、词汇、语法、修辞和语篇上均存在不小的差异(何善芬,2007),所以在英汉转换的过程中,形式与意义二者必然矛盾重重。既然“信、达、雅”是一个有机的原则体系,“信”是根本原则,是前提;“达”“雅”是实现“信”的必要手段(张明林,1995),在英汉翻译过程中,若在保留原文形式的同时也可以完整地传达原文的意义,那么“信”的标准便可以直观地反映到单句的表层结构中;若不能,“信”的标准则作用于语义层面,旨在实现两种语言在逻辑式(Logic Form)或在深层结构(Deep Structure)上的对等,更多地体现在译文语篇大意的完整上。从下面的例子可以发现一些端倪。

As I remained in the Third Fourth three times as long as anyone else,I had three times as much of it.I learned it thoroughly.Thus I got into my bones the essential structure of the ordinary English sentence—which is a noble thing.(Winston Churchill:Never Never Never Give Up)

译文:因为我在四年级三班呆的时间是别人的三倍,所以我接受的这种训练也是别人的三倍,我掌握得很彻底。就这样,普通英语句子的基本结构便深入到我的骨髓里——这可是件了不起的事。

该译文在遣词和句法上都基本忠实于原文。其中“into one's bones”译为“深入骨髓”,不仅贴切地表达了原文的“掌握得很彻底”的程度,也保存了源语文本的形式。但对于源语文本的第一句末尾的“it”的翻译并没有追求形式对等,将其译作“它”,而是联系上下文,翻译出了“it”的所指“drill(这种练习)”,因为“它”指代不明,会妨碍信息的传递,故译者的调整并未违背整个语篇的大意。可见,此处“信”的原则未在单句中显性表达。那么,在语篇的翻译过程中“信”又要如何体现呢?“达”标准的提出正是为了满足这一要求。

2.“达”强调意义传达的完整性和重要性

在翻译过程中,当意义和形式的共存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时,奈达认为要考虑目的语读者的喜好和目的语的特点对意义进行保留。严复就这一问题提出了“达(expressiveness)”的标准,认为“故信矣不达,虽译犹不译也,则达尚焉”。换句话说,“达”可指译文通顺流畅。可见,该标准实际上强调了意义传达的完整性和重要性。对“达”进行更直观的认识,且看下面《David Copperfield》中一处文字的两个译本:

This was the state on matters,on the afternoon of,what I may be excused for calling,that eventful and important Friday.(David Copperfield)

译文(1)这就是那重大的要紧的(请恕我这样说)星期五的下午的情形。(宋兆霖《经典译林:大卫·科波菲尔》)

译文(2)在那个多事而重大的星期五下午——如果我可以冒昧地这样说的话——情况就是这样。(张谷若《大卫·考坡菲》)

译文(1)在文字和句法上完全遵照原文排列,仅仅从形式上看该译文忠实于原文,但是由于过度异化,名词前出现了过长的定语,译文的信息传递功能受到极大的影响,语不达意。译文(2)改变了原文形式,调整了语序,更符合现代汉语的行文特点,读起来更加流畅,能更好地传达原文之意,体现了最低层次的对等。在此情况下,形式和意义自然不能兼顾,为了保证意义的完整和表达的流畅,只能舍弃原来的形式。我们再看看严复本人在翻译实践中是如何运用“达”这一标准的。

…but in those trifling manufactures which are destined to supply the small wants of but a small number of people,the whole number of workmen must necessarily be small;and those employed in every different branch of the work can often be collected into the same workhouse,and placed at once under the view of the spectator.(Adam Smith, 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our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

译文:小工作所居之地狭,所用之人寡,所做之事不繁,可一览而尽也。(严复《原富》)

仅从字数上看,译文的篇幅较原文缩减了不少。这主要是由于英语为形合语言,有一套完整的语法系统,其句法注重句子结构的完整和逻辑上的合理,通常以主谓结构为主干,借用分词、介词、连词、关系代词、关系副词等连接手段把各个语法成分层层搭架。为了保证概念的准确,英语的前置或后置的修饰成分较多,故原文篇幅较长。而汉语是典型的意合语言,句法主要靠词序和语义关系,注重逻辑事理顺序,注重功能、意义,因此在表达上比英语更为简洁明了。再看译文,它的每个分句均由NP+Adj构成,原文的显性结构在严复的译文中转化成隐性,译文更加简练。严复的译文根据汉语的行文习惯调整原文的语序,“those employed in every different branch of the work can often be collected into the same workhouse”被前置为“所居之地狭”,“which are destined to supply the small wants of but a small number of people”和“those employed in every different branch of the work”都体现了“所做之事不繁”,译文没有重复译出,而是按照地点人物事件的逻辑事理顺序来组织语义;词汇上,译文接连运用三个“所+V+之+N”的结构,句式整齐,读起来朗朗上口,意义连贯。虽然严复对原文的形式做了改动,但并没有破坏原作之意。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狭”“寡”和“不繁”三个形容词的运用,从空间和数量上更加生动形象地反映了“trifling manufactures”的特点,读者可以一目了然,更好地完成信息的传递。所以,“达”并没有违背“信”,也与“最低层次的对等”有着相似之处。不过,细看译文,可以发现译文句式整齐,“狭”和“寡”二字同押“a”韵,做到了形美和音美。此外,对于“狭”字的运用也值得关注。《现代汉语词典》中,“狭”的义项有“房屋狭小”“狭隘、狭窄”以及“狭路相逢”等。可见,现代汉语中,“狭”已极少作为自由语素单独使用了。那么“狭”作为自由语素而单独使用又是出现于何处?我们可以从下面几个例句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阜隘狭而幽险兮。(《楚辞·怨思》)

其生民也陿阨。(《汉书·刑法志》)

臣见其所持者狭,而所欲者奢,故笑之。(《史记》)

广则容奸,狭则思欲。(《礼记·乐记》)

将严复的译文与上述文字进行类比,不难发现严复的译文含有古韵。对于此类现象,严复用“雅”对其进行概括。那么“雅”是什么?又作何用?

3.“雅”注重读者的主体性

“雅”(elegance)可理解为“译文有文采,文字典雅,使之更易于被目的语读者接受”。严复关于“雅”要求“用汉以前字法句法”,使得译文具有了“略带古风的语言状态的标志”(林璋,2000)。严复之所以选择汉以前字法句法,也不只是着眼于语言或风格,他从事翻译是有目的的,即要吸引士大夫阶层的注意。“雅”乃是严复的推销术,目的在打动他心目定的读者(王佐良,1989)。换句话说,严复的这种翻译方法使得译文更易于为读者接受,这就与奈达的“读者反应论”遥相呼应。奈达(1969)指出:“如果我们根据接收者而不是根据翻译的各自形式考查翻译,那么我们便引入了另一个视角,即翻译的可理解性(intelligibility)。但是,对这种可理解性的衡量标准不是词汇是否可以理解和句子是否符合语法,而是根据信息对接受者产生的集体影响。”另外,翻译就意味着交际,而这一过程又取决于听或读到译文的接受者的接受程度(奈达,2001)。因此,严复所采用的“雅”与奈达的“读者反应论”有着极其相似的地方。以《原富》中一小段文字为例:

We can seldom see more, at one time,than those employed in one single branch.Though in such manufactures,therefore,the work may really be divided into a much greater number of parts than in those of a more trifling nature,the division is not near so obvious,and has accordingly been much less observed.(Adam Smith)

译文:往往取轮于甲,求舆于乙,衡轸盖橑,各异其地,攟而聚之,而后成车,其功之分,难以见也。故欲明分工之有益力作,则莫若明以小工作之业。

该例集中体现了再创造之法。对于此处的翻译,严复认为对形式的简单调整仍不足以详尽地表达原文的意义及其所含之文化,于是采用“重创”这一翻译技巧来调解文化差异,用目的语阐述和说明源语文本的文化内涵,即运用了造车之例来解释源语文本的劳动分工之理,以求源语和目的语达到意义上的对等,使说理过程惟妙惟肖;与此同时,译文与“雅”进一步接洽,更易于为目标读者人群所接受,从而使得目的语读者如源语读者一般领略原文的意蕴内涵,产生相似的心理反应。

三、结语

“信”和“达”在处理形式与内容的态度上以及“雅”在最终翻译目的上与功能对等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处,都在一定程度上为达到读者的接受标准而努力。因此,对于“信、达、雅”的认识务必全面、深刻,并从整体上理解和运用该标准,方能使其更好地在实际的翻译工作中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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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鑫 张宇峰 浙江宁波 宁波大学外语学院 315211;刘继华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315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