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民族关系的思考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民族关系的思考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客观上决定了民族关系问题是我国和谐社会构建的重要内容和必要条件。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全面系统的工程,包括经济和谐、政治和谐、区域和谐、生态和谐和民族关系和谐等多方面内容。我国是一个统一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有一亿多人口,聚居地区占了国土面积的64%,多处于经济地理意义上的西部地区、全国陆路边疆地区,自然资源丰富,战略意义重大。这些国情决定了民族关系是我国最重要、最特殊的社会关系,是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大问题。因此,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内容,就是要构建以和谐为标准、以和谐为目的、各民族和睦相处、共同繁荣、健康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我国民族关系发展的基本态势

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体现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基本格局和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根本利益。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成为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目标。

民族关系的发展,总是伴随着社会发展的进程处在动态发展过程之中。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不断发展,国内各民族在经济交流、文化交往、人口流动、族际通婚中,相互了解、相互影响、相互合作、相互学习,“民族间的共同性东西在逐渐增多”成为社会主义时期民族关系发展的一个基本趋势。

客观的讲,当前我国的民族关系在得到了发展的同时又面临着挑战。由于地区间的发展差距持续拉大及历史原因造成的民族经济文化事实上的不平等不能在短时期内消除,民族工作面临着考验。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打工、经商、上学、旅游、访友等各种交往形式使民族关系映射于各行各业;民族成员个体的就业、就医、子女入学等问题使得民族关系反映在社会层面的各个方位,民族关系发展的空间由民族聚居区拓展到了全国各地。各种利益关系变得更为复杂,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这一切给我国民族关系提出了全新的课题和更高的要求。另外,随着冷战结束后国际形势的变化,我国周边一些地区的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仍然相当活跃,它们通过各种手段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国际民族主义浪潮的冲击与国内民族关系的新变化交织在一起,民族分裂仍是一种现实的威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民族关系的路径思考

(一)加大党的民族关系宏观调控力度。民族关系的建构性调控是通过不断出台促进民族关系发展的方针、政策来实现的。因此,党的民族政策正确与否是决定民族关系是否和谐的关键,党和政府的相关政策作出的刚性规范,要尊重和满足各族人民分享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成果的愿望,以消除影响民族关系发展的层面性矛盾;要为民族关系发展制定新目标,充实新内容,注入新活力,通过创新来实现民族关系发展的与时俱进。同时,党和政府要建立、完善相应的民族关系评估机制、民族关系预警机制、民族关系调控工作具体运作机制及各民族各阶层的利益整合机制,通过这些机制准确地把握民族关系发展的总体态势,尽早发现影响民族关系发展的潜在矛盾点,利用妥当的渠道和方法,及时规范公正地做好劝解、说服、疏散工作,避免事态扩大,形成纠纷,甚至是。此外,党和政府要善于在各民族中开展深入、持久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为各族人民营造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激活各民族成员的个体调适能力。现阶段,随着经济的发展及社会流动、变迁的加速,散居化趋势在我国民族关系中越来越明显,也越来越重要。在这种散居化的环境中,一方面少数民族和汉族之间的联系加强了,有利于各民族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另一方面又带来了一些不可回避的问题,如由民族文化差异带来的冲突和由此导致的民族间经济利益的摩擦等,这些问题必然会对民族关系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只有激活每个民族成员个体珍惜和维护民族团结的坚定性和自觉性,让每个民族成员从心理和行动上真正做到互相尊重、互相承让、包容理解、自觉践行,才能从源头上减少影响民族关系发展的基点性矛盾,并更易于将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加强法律对民族关系的规范作用。良好的民族关系需要公正制度作为载体和维系力量。我国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法》通过对权利、权力、义务、责任和程序等规范要素的合理安排,可以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平等的民利和当家作主、实行自治的权利,可以充分调动少数民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是各民族和睦相处、安居乐业的重要制度保障。然而必须看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族法制建设出现了法规体系不健全、操作性不强、执行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等不适应民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缺憾。因此,必须加强民族法制建设,除了在民族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已颁布的自治法及相关政策外,对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总结,并加强相关的立法,保护少数民族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权益,并使自治法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可监督性。通过民族方面法律的制定、执行、遵守以及宣传教育,规范民族关系,让各民族的才智得发挥、利益受尊重、权利可诉求、竞争有秩序、成果得保护。

(四)发展民族区域经济,消除民族关系紧张的主要根源。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发展和谐融洽的民族关系、解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我国政府采取了各种措施努力缩小各民族在经济发展上的差距,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明显改善,但由于历史、自然等多方面原因,一些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与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仍呈拉大趋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相对落后成为当前影响民族关系的主要因素。必须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对少数民族区域交通及其它基础设施的投入,消除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加大对少数民族区域经济的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促进产业层次升级,拓宽经济发展空间;加大教育投入和人才培养的力度,提高每一个民族改善生活、发展自身的素质,以缩小东中西部发展差距,消除民族关系紧张的主要根源。

(五)实现各民族文化和谐共存.强化民族关系和谐的文化纽带。努力形成各民族文化相互影响、相互补充、共存共荣的生动局面,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要任务。要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积极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设立文化设施;抢救、发掘和整理珍贵、濒临灭绝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正确开发、传递少数民族文化;保障各民族公民参与文化活动的权利,培养优秀少数民族文艺人才;加强少数民族文化的对内对外交流。“尊重差异”才能在差异中求和谐,实现我国各民族文化交相辉映地繁荣发展,“包容多样”才能在多样中求统一,筑牢我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总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民族关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从政治、经济、法律、文化及情感等方面,从中央到地方、从集体到个人、从沿海到边疆、从城市到乡村全方位推进,才能最终营造出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夯实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