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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民工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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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以及相关的专项调查资料,对广东省农民工的规模、结构、收入和社会保障以及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广东农民工对策

中图分类号:C8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6-5954(2011)12-66-03

广东作为经济大省和外省农民工聚集的地区,农民工问题备受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社会的高度关注。正确认识和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幸福广东的一个重大课题。为全面了解广东农民工的数量、分布、结构文化素质、劳动就业、工资收入等情况,本文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以及相关的专项调查资料,对广东省农民工基本情况进行分析研究。

一、农民工总体规模

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测算,2010年广东省农民工总量为2635.89万人,分别占全国农民工总量和广东省常住人口的10.9%和25.3%。与2000年末相比,广东省农民工增加961.83万人,增长57.5%,十年间,广东农民工增幅比广东省常住人口增幅高了约36.8个百分点。在广东农民工总量中,外省农民工为1710.03万人,省内农民工为925.86万人,分别比2000年末增加584.88 万人和376.95 万人,增长了52.0 %和68.7%,省内农民工的增速比省外农民工高16.7个百分点。从农民工结构上看,省内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比重由2000年的32.8%上升到2010年的35.1%,上升2.3个百分点;外省农民工所占的比重则由67.2%下降为64.9%。这是广东大力推进“双转移”战略所取得的成果。

十年间,广东常住人口增加1788.31万人,其中外省人口增加643.39万人,且90.9%是来自农村的农民工。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开始,广东流动人口及其中农民工总量均居全国首位。

二、农民工结构

(一)性别、年龄结构

分性别看,2010年广东农民工中男性比重略高于女性。农民工中男性占57.3%,女性占42.7%,其中:外省农民工中男性占57.0%,女性占43.0%;省内农民工中男性占58.0%,女性占42.0%。农民工性别比与广东目前产业结构密切相关,广东是制造业大省,近年来,产业结构有所重型化,对男性劳动力需求量增加,农民工中男性比重略高于女性的现状,与广东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

从年龄看,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新生代农民工占49.5%。在农民工中,16~20岁占8.1%,20~30岁占41.4%,30~40岁占28.1%,40~50岁占17.4%,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5.0%。显然,大量外省农民工在广东就业,拉高了广东劳动力年龄段人口比重,从而使广东目前还处于“人口红利”期,同时也缓延了人口老龄化的进程。

(二)文化素质构成

在农民工中,未上过学占0.4%,小学文化程度占11.0%,初中文化程度占67.8%,高中文化程度占17.5%,大专文化程度占2.6%,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占0.7%,可见,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只占20.8%,这一比重与2000年同比,十年间仅提高0.4个百分点。

从分年龄组看,低年龄组农民工中高学历比例要明显高于高年龄组,30岁以下各年龄组接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的比例为27.1%,其中:21~25岁年龄组接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的比例达到30.4%。

外省农民工的文化程度略高于省内农民工,主要表现为:外省农民工中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比重较低,初中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比重均较高,接受大专和本科教育的比重也较高。

(三)来源地构成

2010年,流入广东的农民工数量居前10名的省份为湖南、广西、四川、湖北、河南、江西、贵州、重庆、陕西、安徽,这10个省份流入广东的农民工多达1583.94万人,占广东外省农民工总量的92.6%。其中处于前三位的是湖南、广西、四川三个省,流入农民工数量分别为369.00万人、301.88万人和214.42万人,合计占广东外省农民工的51.8%,三省流入农民工均在200万人以上。流入农民工规模在100~200万人的是湖北、河南和江西。

省内外出农民工主要来自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2010年,粤东四市、粤西三市、粤北五市外出从业的农民工分别为115.88万人、256.09万人和354.66万人,占省内外出农民工的比重为81.5 %。粤北地区外出农民工占广东省外出农民工的比重最高,高达39.8%.

(四)地域分布

2010年,珠三角九市共有外省农民工1621.24万人,占全部外省农民工的94.8%,与2000年“五普”比,外省农民工增加了552.35万人,增长51.7%,所占的比重变化不大,仅下降0.2个百分点。此外,在珠三角就业的还有省内农民工803.53万人,占省内农民工的90.1%。据此计算,珠三角九市共聚集农民工2424.77万人,占广东省农民工的92%。

据国家统计局2009、2010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09年在珠三角务工的农民工比重比2008年下降7.6个百分点;2010年这一比重又比2009年下降0.5个百分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资料,粤东西北地区新增吸纳本省农村劳动力的比重由2008年末的66.8%上升至2010年末的76.9%;珠三角地区相应由33.2%下降至23.1%。

从农民工地域分布情况看,近年来,广东农民工在珠三角所占比重下降,在粤东西北所占比重上升,表明了广东推进的产业和劳动力转移以及产业升级的效应开始显现。

(五)行业分布

分行业看,在粤农民工就业以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建筑业为主,其中制造业所占比重最大,达65.8%,其次是批发和零售业,占12.2%,住宿和餐饮业占5.3%,建筑业占4.6%。与2000年相比,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比重下降3个百分点,建筑业下降0.4个百分点,但属于第三产业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比重均有所上升。

从广东省劳动就业人口看,2010年普查时点广东省在业人口6102.48万人,其中在二、三产业的4806.26万就业人口中,农民工就占了54.8%。显然,农民工已成为广东产业大军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三、农民工收入情况

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农民工监测调查显示,广东农民工工资收入稳步增长。2010年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月均工资为1440元,同比提高10.9%。其中:月均工资在800元以下的占0.8%,同比下降4.3个百分点;800~1200元的占32.2%,同比下降14.4个百分点;1200~1600元的占39.2%,同比提高7.1个百分点;1600~2400元的占21.2%,同比提高9.1个百分点;2400元以上的占6.6%,同比提高2.5个百分点。

四、存在问题

广东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建立了农民工工作长效机制,尤其是2008年以来,作出了“双转移”重大战略决策,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并出台了一系列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措施,使广东省农民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民工的就业、收入和生活状况有了很大改善。但当前,广东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农民工工作各种矛盾集中凸显,主要表现在:

(一)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产业分布与加快转型升级的要求不适应

从受教育程度看,2010年广东农民工中,接受小学、初中、高中普通教育的占96.3%,而接受过大专、本科、研究生教育的仅占3.3%。这一情况说明广东绝大多数农民工只是接受基础文化知识教育的普通劳动力,仅能满足工业化初级阶段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需求,这与广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立现代产业体系需要大量专业技术人才的形势很不协调。

从农民工的产业分布上看,2010年,广东从事第一(指跨乡镇到农业企业务工的农民工)、第二、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数量分别为62.83万人、1864.29万人和708.77 万人,占农民工总量的比重分别为2.4 %、70.7%、26.9%。从事第二产业的农民工数量远远多于第三产业。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不稳定

受城市公共服务资源有限、农村劳动力技能素质不高、企业薪酬待遇较低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部分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不强,就业不稳定,局部地区出现农村劳动力输出多、回流也多的现象。据人社部门反映,个别劳动密集型企业农民工年流失率高达40%,制约了全社会非农就业比重的提高。

(三)农民工劳动强度较大

根据普查结果显示,2010年广东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为50个小时,多于《劳动法》规定的44小时;以五天工作制计算,平均每天工作10个小时,农民工的劳动强度偏大。平均工作时间最长的是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为50.9小时。

(四)工资收入偏低导致农民工幸福感下降

广东省政府高度关注民生,多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但一些企业主往往把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的实际标准。农民工工资水平与物价和生活消费水平的提高不成比例,与社会平均工资的差距不断扩大。2010年,广东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人均从业总收入为15108元,比同期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358元)低25250元,比城镇私营单位平均工资(22633元)低7525元。

五、对策建议

切实解决农民工问题意义重大,广东应紧密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力推进农民工工作。对此建议:

(一)促进农民工就业与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相结合,夯实农民工幸福生活的基础

农民工问题的核心是就业问题。当前,广东正在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必须树立就业优先的原则,把稳定和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使促进农民工就业的过程成为调整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的过程。一是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二要注重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三要继续推进“双转移”战略,增加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的数量,形成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就业增加促进经济更快发展的良性循环。四要注重加强公共就业服务。

(二)提升农民工素质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增强农民工创造幸福的能力

农民工实现就业、获取幸福必须提高就业能力,而素质和技能培训是增强就业能力的重要一环。一要优化就业培训的投入机制。二要建立农民工培训与产业转型升级的衔接机制,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要注重职业观、价值观的教育。四是完善就业培训的激励机制。

(三)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与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强化农民工长久幸福的保障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中之重,和谐劳动关系是幸福广东、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一是维护农民工薪酬权益。二是维护农民工社保权益。三是维护农民工职业卫生和生产安全权益。

(四)创新农民工管理体制与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相结合,营造农民工共享幸福的环境

加强农民工管理体制建设,保障农民工平等享受各种公共服务待遇,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幸福生活的环境,是提高幸福感的关键。一是在完善基础建设上下工夫。二要建立各方面互联、共享的农民工信息调查系统。三要深入推进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加快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积极探索有利于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定居下来的户口登记制度。四要切实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五要多渠道、多形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要将有稳定职业和收入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参考文献

[1]陈柳钦,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困境与应对之策,《广东经济》2011年3月。

[2]张道刚,一个农民工的“刘易斯拐点”,《决策》2011年2月。

[3]张家臣,以人为本,切实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淮海文汇》2011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