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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绛的孤独与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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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下旬,北京中贸圣佳拍卖公司宣布,将于6月份举行拍卖专场,对包括60件钱锺书毛笔书信、13封杨绛钢笔书信、两人独女钱瑗的6封钢笔书信,以及钱锺书《也是集》和杨绛《干校六记》手稿等上百件信札、手稿进行拍卖。闻悉消息,杨绛女士发表声明,表示“很受伤害,极为震惊”,并向拍卖公司发去律师函,希望对方尊重法律,停止侵权行为。

这一事件引起了公众舆论强烈关注。围绕此事的是是非非,各方争论不休。争议的主要聚焦点在于关于拍卖品的所有权、著作权以及当事人的隐私权(名誉权)。一方观点认为,委托人只要拥有这些信札手稿的所有权即可拍卖,与委托人有无著作权无涉。另一方观点认为,委托人即便拥有所有权,但书信的著作权仍属于作者即发信人,而如果进行公开拍卖,很可能侵犯发信人著作权。当然也有“中间派”认为,《拍卖法》中明确将“公开展示标的”规定为拍卖人的法定义务,而且要允许竞买人查阅,这就将拍卖人置于一种两难的境地。

这些观点,暂且不去评说对错的话,至少表明,关于这些信件能否公开拍卖,各方并没有形成共识性意见。这又说明,这起事件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日前,中贸圣佳宣布取消这次拍卖,但该公司明确表示,撤拍不是因为法院裁定,而是出于对杨绛女士的尊重,同时强调,该公司为举办本次拍卖会的前期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法律和拍卖行业的相关规定。这个理由,与此前同样做出撤拍决定的保利公司一样。(保利公司原拟拍卖三件钱锺书信件)既便如此,杨绛女士仍然准备把官司进行到底,把拍卖公司和这批信件手稿原持有者、香港原《广角镜》杂志社总编辑李国强告上法庭,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这事情最终的解决路径,或可为今后类似纠纷留下一个先例。

法律问题,不妨交给法院去解决。看待这件事情,并非只有法律一个层面。杨绛女士虽说采用法律手段捍卫自己的权益,但她更加看重的其实是一个道德伦理的问题。这一点,在杨绛女士第一次发声明时就已表露无遗。她在声明中说:“我不明白,完全是朋友之间的私人书信,本是最私密的个人交往,怎么可以公开拍卖?个人隐私、人与人之间的信赖、多年的感情,都可以成为商品去交易吗?年逾百岁的我,思想上完全无法接受。”她的语气中,夹杂着震惊、不解与巨大的受伤情绪。

这还得从这批信件手稿的出处说起。这批书信手稿,原本都属于本案“被告”李国强所有。钱家与李国强相识于1979年,交往甚为频繁。一家人都与李氏有交往,两家关系显然并不一般。杨绛的《干校六记》刚开始在内地难以出版,正是在李氏的大力协助下,很快先出了香港版。钱锺书先生的《也是集》,也是在李氏等人的极力鼓动下编选出版。钱家对此一直心怀感激,杨绛女士才将《干校六记》手稿赠送李氏留作纪念。她曾对李氏说:“版权于我无用……《六记》在广角镜上的版权全归你,一切由你作主。”

因此,当杨绛女士听说这些信件、手稿被拿出来公开拍卖,可想而知她的内心有多难过。这且不说,这批信件在准备公开拍卖之前,大概已经被李氏转手卖给了其他人。(所以当面对杨绛打电话质问,李国强称“这件事不是我做的,是我朋友”。)在这件事情上,杨绛真正在意的是,那么多年的友情,居然被当作商品出卖,而且是公开拍卖。就此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拍卖公司撤拍了,杨绛女士还执意要打这场官司。这不仅是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还是在捍卫她本人以及丈夫、女儿的人格尊严。

杨绛还在乎的是,这批书信涉及的隐私权。只不过,维护个人的“通信自由与秘密”只是较浅层次的一种解读。关键在于,在这批书信中,钱锺书写了一些“不能公开说”的话,而他本人在信中也表达过不希望这些话被公开。无论外界怎么看待这个问题(比如可以从这些信件了解与研究钱锺书的文学观点),对杨绛来说,最为重要的就是保证与坚持钱锺书的意愿得到实现。自从钱锺书先生去世后,杨绛开始日以继夜地整理丈夫留下的大量手稿。她还做的一件事是,将他们夫妇的稿酬和版税捐献给清华大学,设立了“好读书”教育基金。因是之故,这位老人更加不容许有人以任何方式伤害到家人的名誉。

晚年杨绛所做的一切,其实就是为了“我们仨”而活着。然后,正如她所说,“平和地迎接每一天,准备回家”。在《我们仨》这本书中,人们看到是一个“孤凄”(杨绛书中自语)而又勇于坚守的老人的形象。这位102岁的老人,与世无争,不喜欢炒作,但涉及家人名誉,她却不得不争,不能不坚持。这也给这场文化官司蒙上了一层悲剧意味。杨绛心里或许明白,她所争的只是一时而已。作为文化名人,这些私人信件最终仍不可避免会被公开。实际上,近年来已经陆续有钱锺书的信札流入拍卖市场。类似情形,那就不可胜数了。

但也因为如此,杨绛女士的坚守更显得可贵。哪怕法律站在了拍卖公司这边,她的个人意愿也并非不值得尊重,或者被漠视。杨绛所坚守的理念,不仅与现代法治精神契合,也是一种文化价值。倘若缺失这些文化价值理念,人际交往、社会伦理就会变得毫无底线可言。试想,如果个人通信隐私不被尊重,朋友间只剩下利益计算,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

在这一事件中,拍卖公司所作所为并不算逾规,因为对这个问题,目前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因此,对于这起拍卖风波,真正该追问的是“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