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签约情人:给爱情加把安全锁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见过伊琳的人都承认她的漂亮,而这也使她一直以来就成为众多男人热辣追逐的对象。显然,伊琳不仅有着羡煞旁人的美貌,更有着智慧女人所独有的聪明和狡黠。走出大学校门不满五年,不仅购置了公寓,还开上了“别克”。伊琳是名职业模特,用年轻和美貌换取足够等值的财富。同时她又有着难得的清醒,虽然身边不乏异性的追逐,但她明白:仅凭一张丰艳动人的躯壳换不来自己最终追求的那种爱情的幸福。于是,常处风月圈中的她却有着难得清醒的爱情观。为此,年已二十五岁的伊琳至今还没有固定交往的男友。
但伊琳有过情人,虽然时效仅为一天,但至少是实实在在存在过。伊琳曾经大胆地揭下了一个男生的“租友启事”,在情人节那天玩了一场一夜恋。
那年的春节刚刚过去,伊琳去城南美术学院办事,路过体育场的时候发现了那则“租友启事”,上面写着:本人为美院三年级男生,英俊帅气,因不愿情人节一人寂寞空度,特招一女友为伴,条件为美貌可爱,一切随缘,时间是14日晚八点至十二点。
伊琳当时都笑出来了,心里觉得年轻真好,可以肆意而为不受所限。回来后,伊琳和那个叫做韩东的男生通了电话,双方觉得都还满意,做一晚上的情人应该不算太坏。当然,为了避免其他不必要问题的发生,之前,两人还是签订了一份协议,规定:两人的情人关系只能够维持在14日零点之前,事后任何一方不能够对另外一方有任何纠缠行为。
伊琳就是揣着这样的协议书去会她的一夕情人的,那是个美好的夜晚,伊琳终身难忘,跟韩东在一起的时光轻松而且愉快,不必考虑用何种手段索取何种物质,而原本这些一直是她这些年来生活的全部。
午夜十二点,伊琳和韩东如约分手,虽然韩东依依难舍,希望能够将这份感情延长至更久,但伊琳还是断然拒绝了。她明白:生活、梦想虽然只是一步之遥,但这一步却是天差地别,韩东有着自己身边任何一个成功男士都没有的纯真和热诚,但同时他也没有他们之中任何一人所具备的素质――那些能够保证她富足地活下去的一切。
虽说有些遗憾,但伊琳还是发现了签约情人的便捷之处,今年的情人节,伊琳开始主动地筹划起了一场“约会活动”,当然,这一切都必须要在协议书的规定范围之内进行,爱情也需要保障,对于伊琳来说,安全是最重要的。
曾经,“天长地久”这个词汇代表的是一种信仰,是一种爱的境界,而如今,则成为了一种传说,只存在于影视小说中的古典词汇。你无法说,这是人们变得残酷了冷血了,还是现实了清醒了。当越来越多的人慢慢明白了这样的道理:世界本无长久,感情更无天长地久。慢慢开始奉行“一夕是永远”的惟爱主义。
我们无法辩驳这样的感情,一辈子的爱和一天的爱,都是爱,既然是爱你就没有办法指责。多年前人们还纷纷指责是欲望充斥的泥潭,但又有谁能够说出哪一种爱是不需要欲望来填充的?爱本身就是欲望,谁也无权指责。当然,当一个人明明白白去追寻一段极其短暂的爱情,却又敢于用各种方法来保护自己的时候,首先就证明了一种进步:一种人性的解放,一种自我智慧的提升。
人们常问:永远有多远?
其实,谁也不知道。也许生生世世,也许一生一世,也许仅仅一天而已……
签约情人,捍卫爱情的胜利果实
米琪是个非同寻常的女孩子,她的魄力时常令周围须眉男子也自叹不如!身为媒体记者的她自有一套处世之道:好男人如同好新闻,是抢回来的,这其中既需要耐力,更需要速度!她和力天的爱情,就是当初凭着勇气和自信,从别的女人手上抢回来的结果,而这样的勇气,在米琪眼里,是所有幸福的源泉!
力天是个不折不扣的成功男人,英俊有才、事业有成,年纪尚轻就已经取得了常人羡慕的成就,吸引着无数女孩子的目光和芳心,这其中就包括米琪。在一次采访中,米琪偶遇了力天,经过深入交往后,米琪发现自己爱上他了,借此上天眷顾的机缘,她不顾一切地对其展开了强劲的追求攻势。但,无论是力天还是周围其他的人,对米琪都制造了不大不小的距离,很不看好这段“姻缘”。她有一颗想要谈一场惊天动地爱情的火热的心,这是她大胆出击的源动力,而无法把她和力天结合起来的,是她并不出众的相貌,幸好气质和才华为她加分不少,虽然力天也不是一个非美女不娶,惟美女为第一条件的人,但米琪距离他心目中的理想目标还是有一段距离的。米琪此时异于常人的地方就开始展露出来,只要自己认定的事情,她就一定要做到,力天在她心中是她想要的男人,她一定要得到。
米琪以诱惑入手,带力天辗转于海滨浴场、舞会、酒吧,贴身“媚功”令力天不由发现米琪不为外人所知晓的另一种可爱。女人一旦有机会展现自己的魅力,男人即使作出抵挡,也会显得幼稚和艰难。力天的防线在一天一天地退后。最终他还是陷入了米琪的温柔陷阱。用他自己的话来讲:“我在她的围攻下已经无可逃遁了……”其实男人是容易受到诱惑的,特别是对于精心布置并充满情调的诱惑。
但,取得胜利后,米琪并未因此放松警戒,她深知,像力天这样的优秀男人是不可能不被众多女人追缠的,为了让自己的爱情果实更为巩固,米琪使出了绝招――签订一份爱情协议。
协议规定:米琪和力天恋爱期间,双方要无条件地忠于对方,如一方违背必须付给对方爱情损失赔偿金,数额为一百万元。条约有效期限为三年。
怀里揣着协议书,米琪心里踏实了好多。用米琪的话来说,以自己的能力,是付不起这一百万的,所以自己一定不可能出轨;而以力天的能力而言,又绝对可以付得起这一百万元,所以即使他出了轨,对自己而言也算是有所交待。正因为这份爱是自己辛辛苦苦争取来的,所以分外珍惜,米琪一直庆幸如今是个法制时代,能够给予了每个人更多的安全和保障。自己对于力天的爱,说她爱才也罢,爱财也好,反正那是不折不扣的爱,值得自己不懈地追求!
有名名言:施计于情场和战场,都是无可非议的。
这个世界的发展进度,已经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没有底线地简单和透明,女人也毫不例外。如果说,男人追求女人需要的是实力和条件,那女人追求男人更多地则是靠智慧和勇气。把喜欢的男人变成自己的男人,其实很需要一番功夫。应该说,像米琪这样的女孩子无疑是爱情中的强势力量,她懂得用勇气征服男人,更懂得用智慧拴住男人。
但,爱情不只是一份合约那么简单,当然,很多人都希望它能够如此简单。一个人的爱情可以天长地久,因为单恋的时候,对方在你的心中永远了无缺憾,但两个人的爱情却难免暴风骤雨,要把两个人的爱合并到一起更多地是要看爱情之外的其他因素,比如宽容、比如理解。当然,像米琪这样的女孩子注定不会在爱情当中吃亏,即使失去爱情也一定会得到爱情之外的其他补
偿,比如金钱。
但,爱是最终目的,不是附加条约。米琪和力天的爱情条约期限也仅为三年,三年时间,不长不短,但相信没有人敢把这个期限定为一生一世,毕竟,当一种条约把爱规范为理智行为的时候,这爱情本身已经不能称之为爱了,不是吗?
签约情人,婚外恋的防火墙
晓柔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年近三十,接触她的人都能从她身上感觉出南方女子的娇柔妩媚和北方女子的干练洒脱。四年前她因为厌倦了老家平淡的生活,只身来到了北京。这之前,她和余舫的爱情长跑已达整整六年,在晓柔心中他虽不是最好人选,至少她还是爱他,然后,他们就结婚了,蜜月一结束,晓柔就搭上了北去的客机,而余舫也被单位派遣,长期驻扎到了国外。
晓柔在北京的生活很顺利,事业也慢慢好起来,但一个人的生活难免孤单。直到一年前遇上了钟驰,才又感觉到平淡的生活里起了波澜。钟驰比晓柔大了八岁,是成熟男人中的典范。第一眼见到他,晓柔心里就想如果自己能拥有这个男人该多好,哪怕只是情人!对这一点晓柔也清楚地想到了,出色男人身边是不可能没有女人追逐的,而这样一个年龄阶段的男人又不可能是没有结婚的。自己想要拥有这样一个男人,退而求其次,也只能和别的女人竞争并且分享。而在钟驰这一方面,对晓柔同样也是迷恋之至,也是发自内心地想拥有这样一个女人。两个同样拥有家庭的人决定以“地下”的方式秘密交往,因为在他们看来,身边的这个人固然重要,可比起自己的家庭来还是稍显次要,在彼此之间没有足够的把握之前,是不会轻易向自己的丈夫(妻子)摊牌的。
晓柔和钟驰是两个凡俗世界里的凡俗之人,既是凡俗之人,就会有凡俗的精明和计较。晓柔是律师,深知法律的重要。她决定和钟驰签订一份协议,用条约的形式来保障彼此在这场爱里的权利!条约规定:首先,双方是出于自愿而走到一起的,但也只能限于情人关系,不允许任何一方有超越此限的行为;其次,双方应协调好自己家庭内部的关系,不要让其中任何一方的伴侣有过激行为。此条约有效期为一年!
晓柔和钟驰签完了这份协议,开始了“地下”式的甜蜜恋情。于是这个世界里又多了一对“露水夫妻”,不求长久,但求快乐!今年的三月二十八号,是晓柔和钟驰合同期满的日子,他们也在考虑续约。也许明年的三月二十八号,又将有一段崭新的经历等待着他们了!
“婚姻如同一部电影,外遇则是手边的爆米花,虽然嘴里吃着,但眼睛还是得紧盯着屏幕。”一句话,道出了婚内婚外,爱的真谛。对于很多人而言,爱是一码事,现实生活又是另外一码事:丈夫给予女人的是一种安全感,即使并不在自己身边,可婚姻仍然是一个女人生活中必备的要素。而情人不一样,那是一种激情,很难把它稳定下来,只能由着它将自己燃烧,这和丈夫的概念截然不同!
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在实际生活中,这句话也在不断地得到印证。当一个男人变成了自己的丈夫,那基本上也就意味看他从情人的角色中转化成亲人了。婚姻中的爱更多的是温情,而非激情。婚外恋自然成了已婚人群最佳的激情释放途径。
诚如王菲所唱:“我把风景给了你,日子给了他;我把眼泪给了你,责任给了他;我把烛光给了你,晚餐给了他;我把心给了你,身体给了他……”
在现实中,正有更多的人身体力行着。当清醒成为了一个时代的标志,那就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挡得住人们理性的头脑。于是,很多人开始认同条约规范的重要性,越来越多的人在品尝到了婚外激情的甘美的同时,也意识到了这其中的危险,大多数的人都不想因为一场婚外感情就把自己的家庭搞得一团糟。所以对于有些人,与其说签这份协议是为了限制对方,不如说是为了限制自己,尤其是女人,更容易在感情中陷得太深,那样反而会失去许多对自己至关重要的东西。晓柔很清楚,自己也好,钟驰也好,都不希望舍掉现在的家庭而重新组建一个家庭,那样的话,就算会像其他的第三者一样,修成了正果,也会有一些莫名的失落和苦涩。而他们从一开始就明白自己要从这场爱里得到些什么,快乐,只要快乐!
相关法律事件链接:
2003年3月4日,张先生与魏女士一对已婚男女在交往中写下《爱情承诺》,约定3万元金钱作为爱情信物。不料双方日后交恶,男子遂持《爱情承诺》到法院要求返还钱款。《爱情承诺》内容为:我本人魏女士因购房从张先生那里拿走3万元人民币,我保证爱他一生一世永不背叛,3万元人民币作为我们的爱情信物,无需规(归)还,保证相亲相爱,如果提出离开他,需偿还3万元。
后来,双方产生了矛盾,张先生到法院要求魏女士返还3万元。魏女士认为,爱情承诺是张先生对感情所做的承诺,不是借款。张先生要求写承诺书的目的是为了达到长期对她的控制,将所谓的爱情和金钱联系在一起,这份“承诺”属于赠与,已经交付,不能返还。
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张先生与魏女士均有配偶,其在各自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交往过密,有悖社会公序良俗。因此,魏女士在《爱情承诺》中所做的“一生一世永不背叛,3万元人民币作为我们的爱情信物,无需规(归)还,保证相亲相爱”等等承诺不应保护。魏女士应将从张先生处拿走的3万元予以返还。
2006年11月,在重庆汇邦律师事务所,一对热恋中的男女要求律师为其拟订一份“恋爱合同”。合同双方是26岁的李俊和22岁的周雪梅。合同内容包括七章共1 5条,涉及了恋爱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详细列明了约会形式、约会内容,恋爱费用支出、保密、违约责任等要求。
合同中写道:“甲方系一发育正常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男人,有愿意并有能力恋爱,拟通过合法途径自由恋爱;乙方系一优秀出众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女孩,具备良好的素质,愿意并有能力接受甲方的恋爱请求;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共同订立本合同信守执行。”
在第八条《保密》中写道:“双方均要对恋爱全过程中发生的事情严格保密,除非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人透露。如果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另一方除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应金额作为违约金:如果一方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无法用金钱弥补,则违约方应按受害方的要求补偿直至足以弥补实际损失为止。”
当事人双方属经朋友介绍而相识,在确立了恋爱关系后,周雪梅发现,很多恋人在分手后,视对方为仇人,互相曝光对方隐私。“这真是太可怕了,我不希望这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我身上。”周雪梅说。而且,她还听朋友说起很多恋人在分手后针对恋爱中的花费纠缠不休的例子。于是,她心里萌动了一个念头,拟订一份合同,对恋爱及其以后的情况做个约束。
当她刚把自己的想法告诉李俊时,被李俊一口拒绝,他的理由是谈恋爱就立下合同过于理智,没有恋爱的激情。但是,在听完女朋友陈述的具体理由后,他同意
了。在律师事务所里,他们把自己的要求告诉了律师,并且将花了几天时间商量好的条款记录在纸上交到律师手中,最终签下了这份双方互认的爱情协议。
综上所述。情人签约行为面对普通饮食男女来说,有风险,有代价,若非必要,建议不要轻易践行,一定要“以身试法,逾越雷区”者,需谨记如下签约情人的十项具体合约要件:
签约情人合约要件:
(这里情人是指真心的彼此爱慕并有性接触的男人和女人、夫妻、红颜知己、二奶二爷,青楼交易、网络模拟不在此列。)
第一条 必须有正当职业和稳定收入。
第二条 必须学会编故事,不然露馅很麻烦。
第三条 必须互相尊重领土,不得干扰,嫉妒对方的正常生活。
第四条 要及时销毁短信息,QQ记景,电影票之类的证据。
第五条 已婚人士最好不与已婚人士发生恋情,尽量不要演化到将私下条约公诸于众的地步。
第六条 约会地点要绝对安全隐秘,不得在一方家里。
第七条 家庭生活与约见情人发生矛盾时要家庭第一。对方要谅解。
第八条 必须以条约内容为行动准则,不得出现一方逼婚等违规现象。
第九条 不得探询或告之对方或自己的隐私和工作机密。
第十条 即使可以保证“爱情”的安全性,也不得忘乎所以地在人前炫耀。
一对好的情人可以释放人性。激活情感。补充婚姻的不足缺憾,但情人关系实在是高难度的关系,严肃提示,不遵从本基本法必吃大亏。
注:一旦被怀疑,打死也不说。
专家观点:
“爱情是张契约,责任是你爱我,义务是我爱你,忠贞不渝是约束力,相伴到老是有效期。法律在它面前却束手无策,道德也只是路口的警察……”,爱情这一个美好事物,有时的确值得我们去舍弃一切永生追求,我们内心里,也是从来就渴望能拥有一份完美的爱情、幸福的婚姻,两人相知相携,终老永生。然而,时代的转换赋予了一切新的定义,包括人类的情感。爱情和婚姻作为一个重要的情感课题已经受到重视并纳入学术研究的范畴,这一过程中,对于爱情和婚姻中所出现的问题从来不乏新的挑战,签约情人现象的出现就是一例。
签约情人这种现象,绝对可以看作是市场经济下的一个“情感产品加以市场化”后的结晶,我们知道,市场经济把所有一切物质化,商品化,价值化,它是一整套供需平衡的商业模式,市场规则,爱情也沦为其中的一部分。旧有爱情观被打碎了,新爱情观树立起来,一套崭新爱情规则在这个时代形成主打,这不能不说是传统爱情的悲哀新的爱情理论市场化的胜利。但是,这里的签约情人从现实来说是不值得提倡的,它是建立在互不信任,互加猜疑的基础之上的,它的土壤是干涸的,不适宜于栽种真正的爱情,所以我们通常情况下,奉劝大家不要轻易尝试,对于这种现象,我们也需要遏制。保留传统爱情的纯真朴实,也是对社会风气的一种净化和挽救。
正反两家谈:签还是不签,这是个问题
正方:章岩先生 28岁 自由撰稿人
签约情人是一种精神与情感的分享,是对现实婚姻的一种弥补。但合同爱情总有一天会结束,得时刻小心“合同”惯性与后遗症。也许“合同爱情”最完美的结果应该是和“合同情人”成为最要好的朋友。但即使是这样,仍然会有很多问题,比如我们的友谊有时也会让自己有失落感;而拥有合同情人的日子,也会使你在婚姻生活中丧失一定的安全感。毕竟两个人相处久了,是不可能还像一开始那样心如止水,无欲无求的,随之而来的就会是一系列现实的问题!而这样一份协议就是恰到好处地约束了彼此,让这样一场婚外感情演绎得合乎“规范”,又省了将来的麻烦。抛开道德的角度不谈,实用性尚好!
反方:王影女士 31岁 高中教师
不管这个年代开放到允许大家用什么方法和自己喜欢的男人女人在一起都可以,但请千万别说这是爱情。我不相信,两个彼此相爱的人会有这样的理智和清醒搞出一堆的合同条款?而这样的行为无疑是为那些想搞非合理化的出轨之情的男女提供了方便。这不是爱情,只是一种欲望,是披着美丽外衣的丑恶行径。理性的行为当然人人都提倡,但如果连人类最纯洁的爱情都可以如此理智地对待,那首先就说明你已经没有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