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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农地流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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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在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的大背景下农地流转日益受到了关注。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具有地域性特点,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略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略高。人口老龄化在宿州市农村表现得更加突出。宿州市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应尽快完善土地流转政策及措施,主要包括培育职业农民,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土地流转,提高种粮效益;推动土地流转制度创新,改善农业经营;调整人口政策,鼓励人口回流等方面内容。

[关键词] 宿州;人口老龄化农地流转;原因;政策

[中图分类号] F740 [文献标识码] A

在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的大背景下,农村人口老龄化相对于城市更为严重,必须未雨绸缪,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各种挑战,从而更好地实现农业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宿州作为农业大市,农村人口老龄化对于宿州农业农村发展的影响日益明显。

一、农村人口老龄化下的农地流转

(一)宿州基本状况

宿州位于安徽省最北部,全市总面积978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773万亩。2012年,全市生产总值914.95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37.35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378.95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298.65亿元,增长13.1%;三次产业结构比25.9:41.5:32.6;人均GDP17038元(折合2709美元)。根据宿州市2012年统计公报:2012年全市总人口651.66万人。18岁以下人口139.17万人,占总人口的21.4%;18-35岁人口193.39万人,占总人口的29.7%;35-60周岁人口221.09万人,占总人口的33.9%;60岁以上人口98.02万人,占总人口的15.0%。

农业劳动力老龄化是全国人口老龄化趋势下的必然结果。2012年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为19390万人,占全国人口比例为14.3%,已超过了10%的国际平均水平。安徽2012年常住人口中,60岁以上的为973.6万人,所占比例为16.3%。就人口结构而言,宿州显已经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

(二)宿州农村人口老龄化对农地流转的影响

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具有地域性特点,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略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略高。合肥周边的肥西县和长丰县60岁以上农村人口所占比例分别为33.5%和34.2%,地处皖北的萧县和桥区这一比例分别达到48%和48.1%。按照国际劳工组织(ILO)划定的45岁及以上即为老年劳动力的标准,萧县老年劳动力所占比例则达到75.2%,桥区甚至达到了84.5%!这表明:在较长一段时期内我国农村人口平均年龄将不断上升,农村劳动力数量将逐渐下降,甚至可能出现后继乏人的局面!

由于老年人口相对文化素质较低,这使得他们对于农地流转相关政策了解不够。根据我们课题组针对宿州市桥区和萧县557位转出农民所做的调研,对于农地流转相关政策非常了解的为54人、有所了解的为160人、不大了解的为343人,所占比例为9.7%、28.7%和61.6%,这表明农民对于农地流转政策了解程度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农地权利的维护。农民放弃耕地的意愿与其年龄、文化程度都存在着显著的关系。年龄越大,则农民愿意放弃耕地的意愿越强。农民文化程度越高,则农民愿意放弃耕地的意愿便会越强。

不仅如此,我们还注意到农地流转过程中,公共权力介入程度也比较高。根据调研,在农地流转谈判过程中,有13人和亲戚谈的,有418人和村干部谈的,有26人和乡镇干部谈的,有124人和转入企业谈的,相当于总样本的2.3%、75.04%、4.7%和22.26%。这表明村两委在农地流转中介入过程较深。这种较深的介入一方面有助于推动流转的顺利进行,但也有可能使得本应处于矛盾调解者位置的村委会或者乡镇政府成为相关矛盾的当事方,从而在农地流转纠纷中处于尴尬地位

二、宿州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突出的原因

(一)宿州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有关

在城市化推进过程中,一部分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不断进入城市寻求各种就业机会,有的甚至在城市定居下来。与之相对照,农村中老年群体由于体力、文化水平等进入城市难度相对较大,因而不得不留在农村从事农业劳动。随着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迅速推进和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流出,农村人口老龄化将是不可逆转的长期趋势。

(二)与计划生育政策的长期实施有关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加之抚养孩子的各种成本不断攀升,安徽人口出生率和净增长率均出现了长期下降的趋势。安徽2012年全年人口出生率为13‰,0-14岁人口1073万,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7.9%,已经进入严重少子化社会。这一状态如果长期持续下去,不仅人口难以恢复到人口的代际均衡的水平,还将会引发严重的社会经济灾难。

三、宿州市农村人口老龄化的消极作用

(一)给农业生产带来更大压力

一方面,农村人口老龄化是在农业现代化未完全实现的背景下出现的,当前农业发展仍主要靠劳动大量投入的家庭耕作方式。一些老龄劳动力将水稻、小麦、油菜、玉米等种植规模缩小至满足自用水平,无力耕种的土地或撂荒或临时送给乡邻耕种,农业生产又回归到改革开放前低投入、低产出的小农模式。从家庭副业看,一些农户因缺乏劳动力而主动缩减了养殖业规模,有的即便养猪也主要用于自食。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化进程推进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对于农产品的数量和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农业生产供给方面以及来自于农产品需求方面的双重因素作用使得农业生产面临更大的压力。

(二)使得农村发展后继乏人

2012年我国城镇人口所占比重已达52.6%。安徽2012年城镇人口已达2784.4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的46.5%。另据国研中心一项调查:新生代农民工没有从事过农业生产的比例高达85%,即便不放开户口,80%农民工也表示将长期留在城镇,他们进城选择与户籍制度是否改革关系不大;外出务工农民工愿意回农村定居的仅占8.9%。因此,如果对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现实视而不见,那么新农村建设也必将失去其应有之义。

(三)将导致区域农村发展差异更加明显

农村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多前往城市或沿海地区外出务工。留在农村的人们年龄较大,文化素质相对偏低,就业机会有限,因而难以获得较高收入。对于安徽这样的欠发达省份来说,在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给予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也必然是极其有限的。如此必将导致农村发展的区域差异进一步拉大。2000-2012年间安徽农民人均纯收入净增长270%,比浙江、江苏、山东等周边省份略快,但就绝对而言,安徽与浙江、江苏、山东的差距却在不断拉大中。

四、应对宿州市农村人口老龄化,完善土地流转政策

(一)培育职业农民,发展现代农业

现代农业投入集约化和生产规模化的特点决定了今后农业发展不能靠分散式的小农经营,而必须靠那些具有较高人力资本素质和较强经营能力的新型职业农民。就当前而言,首先,应制定惠农政策,吸引优秀人才回乡务农创业,扭转农村人才净流失的局面;其次,应通过农业组织化建设,为现代农业发展构建制度平台;最后,可结合人口老龄化趋势,考虑构建职业农民资格准入制度,并对于职业农民给予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二)推进土地流转,提高种粮效益

中国人均耕地仅为0.1公顷,不仅与美国、加拿大等农业强国相去甚远,即便与日本、韩国、越南相比也有较大差距。土地规模小、细碎化现象十分突出,并造成了粮食生产成本提高,农民或因年老体衰,或因耕作成本太高而撂荒或者低效率使用。我们在调研中曾多次遇到稻作区农民水稻改旱稻,甚至改种小麦等现象。这显然不能靠行政命令解决,更不能靠私有化解决。更现实的是在确保农民土地权益的前提下,加快农地流转,促进农地集中,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化程度,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事粮食生产经营,支持农民兴办土地流转合作社,提高农村土地使用效率,使农村土地对于农民的价值切实体现出来。

(三)推动土地流转制度创新,改善农业经营

针对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现实,一些地方开展探索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并深受农民欢迎。如宿州市意利达农业科技专业合作社在确保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土地用途不变,农产品归属权不变的前提下,为宿州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保姆”式农地托管服务,目前已经累计成功托管农民承包地16000多亩,不仅大大降低了农民农业生产劳动强度,规避了农业经营风险。而且还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增加了农民收入。据笔者调查,被托管农户每亩地每年可净增加收入200元。

(四)调整人口政策,鼓励人口回流

计划生育政策在一定时期内曾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当前消极作用日益明显。它不仅造成了人口老龄化,还带来了沉重的社会保障压力,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改的越晚压力越大,因此也就显得越被动!另一方面,城乡一体化发展不是单向的城镇化进程,而应是城乡居民和生产要素有序流动的必然结果。当前不仅农民进城受到诸多限制,城市居民前往农村定居并从事农业也困难重重。在确保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利的前提下,应采取各项政策措施鼓励那些有志于三农,又有经营能力的年轻人前往农村从事农业经营,以解决农业生产后继乏人的局面。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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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胡霞.日本农业扩大经营规模的经验与启示[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9(3)

[3]马晓春,宋莉莉,李先德.韩国农业补贴政策及启示[J].农业技术经济,2010(7)

[4]谭淑豪,曲福田.土地细碎化的成因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农村观察,2003(6)

[5]陈和午,聂斌.农户土地租赁行为分析――基于福建省和黑龙江的农户调查[J].中国农村经济,2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