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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允许你以“小说”的幌子贩卖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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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网络上发表了一篇“爱情小说”,因为内容火暴,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没想到,有人看到小说后,却一纸诉状将他告上了法庭。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2007年6月,曾经是一位外企高层管理人员的网络洪学军,以网上发帖的形式,发表了一篇网络小说。在前言处,他特别说明了此文是“根据身边一位朋友的亲身经历而写,记录一个有婚外情的男人的情感心路历程”……令人奇怪的是,紧接着,他又写下了这样的字眼:既然是小说,就请读者勿对号入座。情节纯属杜撰,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如此前后矛盾的说法,令人费解。洪学军为何强调自己写的是朋友的亲身经历,又强调情节纯属杜撰呢?难道背后有什么复杂的隐情?

2007年11月14日,某市法院开庭审理了一桩名誉侵权案。案件的焦点,正是这篇网络小说。一位女人看到小说后,一纸诉状告将洪学军上了法院,说洪学军网络小说有影射她的嫌疑,侵害了她的名誉权,要求法院判决他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在虚幻网络上发表的“虚构小说”,能对她构成名誉侵权吗?法院又将做出怎样的判决呢?

小说故事:一个寂寞夜晚的

“网聊”引发婚外情

洪学军在网上发表的小说里,以“我”为主人公,讲述了这样的一个故事――

今年38岁的阿峰,原本有一份成功的事业,也有一个幸福的家庭。1993年7月,大学毕业的他,应聘到一家外企做业务员。由于业务能力强,他很得老板器重,不久就被提拔为部门经理,收入不菲,前途一片光明。

1995年初,阿峰与热恋两年的女朋友结为夫妻,婚后,他们的生活幸福甜蜜。遗憾的是,夫妻两人长期分居两地,只有等到了周末时间才能相聚。儿子出生后,也一直由妻子的父母帮忙照顾,只有周末才由妻子带回来一家人团聚。

日子一久,妻子儿子都不在身边的阿峰,有了一种深深的孤独和寂寞感。

2002年3月初的一个周末,由于儿子生病,妻子为了照顾儿子没有回来。晚上,一个人待在家里的阿峰感到特别孤独,躺在床上的他有些辗转难眠。晚上十一点多,寂寞难忍的他,心里产生了一种“放纵”的念头。

于是,无法入眠的他,打开电脑开始上网。当他以过客的身份进入一个网络聊天室后,主动与一个名叫“阳光”的女网友搭讪,两人聊得非常投机,一直聊到凌晨,他们不但相互介绍了各自的工作和家庭情况,还留下了联系方式。

第一次在网上聊天,就遇到一个如此投缘的女网友,这让妻子不在身边的阿峰心里涌动着一种不安分的情绪。第二天下班后,阿峰给“阳光”打去了电话。

接到电话的“阳光”开口便说:“是阿峰吗?我还以为你不会打电话给我了。”

“怎么会呢?”从“阳光”的回答中,感受到她在等自己的电话,阿峰心里涌起喜悦。

“以前我给网友留了电话,他们都很快就会打给我,你一直没打,我以为你真的是个过客。”“阳光”见阿峰反问自己,便在电话里解释。

有过这次电话交流,两人交往越来越频繁,关系也很快有了质的飞跃。2002年4月上旬的一天下午,经过近一个月的电话和网上交流,两人相约第一次见面。那天,阿峰请“阳光”吃完饭之后,又开车载着她去看夜景。看着路灯下“阳光”那张妩媚的脸,闻到她身上散发的女人特有的香味,阿峰心旌摇动。心有灵犀的两人,很快就拥在了一起……

自从两人有了第一次婚外出轨,阿峰就经常约“阳光”来自己的单身宿舍。由于“阳光”的丈夫是非常大男子主义,让“阳光”心里非常不平衡,夫妻俩因此常常吵架。结识阿峰后,阿峰对她十分宠爱,让她很有一种受宠的感觉。因此,每次接到阿峰要求约会的电话,她都欣然赴约,从不拒绝,两人一直沉浸在婚外激情之中。

随着交往的深入,阿峰越来越在乎“阳光”,感觉自己已经深深爱上了她,想更多地了解她,于是,他经常在聊天时询问她的过去。“阳光”最初想到两人纯粹是网上结识的朋友,并没想到将来会有什么结果,在阿峰的一再追问下,她就把自己以前与男人交往的事毫无保留地告诉了阿峰。

听到“阳光”在自己之前,除了丈夫外,还与许多男人有过交往,阿峰的心里很不是滋味。看到阿峰一副吃醋的样子,“阳光”也显得不高兴,说:“那些是没认识你以前的事,如果你在乎,我们就分手吧。”

“如果一点也不在乎,反而证明我不爱你,我不想跟你分手,我离不开你了。”阿峰见“阳光”提出分手,正在“热恋”中的他赶忙解释。之后,两人继续保持着跟以前一样的频繁交往。

时间一长,“阳光”的丈夫察觉到了妻子的异样,而这时,她与阿峰之间的风言风语也传到了他的耳朵里,他开始留意“阳光”的行踪。此后,夫妻俩开始了吵闹。2005年10月,这对原本恩爱的夫妻最终离婚……

告上法庭:

“女主角”给出另一版本的故事

洪学军的这篇网络小说,将两个因为婚姻得不到满足而在网络上寻找激情的主人公写得非常细腻,不论是两人相处的小细节,还是主人公复杂的心理感受,都写得入木三分。因此,来看他这个帖子的看客还真是不少。而文章里暖昧的细节和内容,更是引起了众多网友的跟帖。

很快,一个又一个疑问被大家提出,这篇以第一人称“我”的婚外情为主线创作的文章,写了大量有关的细节,写出了一个疯狂、私生活混乱的女人。而且,文章中关于女主人公的生活背景、家庭情况及住址、工作单位,均有非常详细的描述,怎么看,都不像一篇纯属虚构的小说。

紧接着,又有似乎知情的网友突然指出,其实,这篇小说记录的正是作者洪学军自己的婚外情经历,他这样做的目的,是要报复已经离他而去的情人!

这个秘密的曝光,令一直追看小说的众多网友一片哗然。对此,洪学军很快就承认了故事的男主角阿峰就是自己,但他否认自己是“报复情人”的目的。他解释说,自己写下这些,是想给这几年的感情经历一个彻底交代:我希望你们能够跳出道德和传统来看这个小说,我希望你们多些人性和宽容,以人的爱心来理解和看待这里面的人和事。真爱是无罪的……

洪学军的这一说法,似乎有点苍白无力。人们不禁开始疑惑他写下这篇小说,并在网上公开发表的真实动机。如果是为了记录情感历程,表达对婚外情的忏悔,为什么在字里行间写了太多对女主角的深情依恋?如果是为了“爱的表白”,为什么又对女主人公的生活背景、家庭情况、工作单位有如此详细的描述?他难道没有想到过,这会带来多大的麻烦和困扰吗?

事实也的确如此,洪学军的文章在网上发表之后,一个女人的生活已经被彻底打乱了。她是一个叫石晓萍的女人。

那些天,石晓萍发现周围很多同事都对她投来异样的眼光,还经常有人在背后对她指指点点,这让她感到非常困惑。就在她一片茫然之际,2007年6月底的一天晚上,石晓萍突然接到一位读高中时的女同学打来的电话。在电话里,这位女同学毫不掩饰地问她:“网上那篇文章写你的那些内容是不是真的?”

“网上什么文章?”接到同学的电话,石晓萍还有些摸不着头脑。

“你还不知道?大家都在议论你了,你自己快去网上看看吧。”同学说着就把文章的题目告诉了她。

想到近来同事和朋友对自己的异样目光,听了同学的话,石晓萍很快意识到网上肯定有什么对自己不利的内容。于是,放下电话,她赶紧上网去搜出了同学所说的那篇文章,浏览之后,顿时呆了,文章里所写的女主人公竟然有很多细节和自己非常相似。

2007年8月初,面对同事和朋友异样的目光,面对身边的议论纷纷,石晓萍如芒在背,忍无可忍的她,联系到了洪学军。接到石晓萍的电话,洪学军起初否认网上的那篇文章是自己写的。面对洪学军的一再否认,石晓萍聘请了一个律师,通过网管进行调查取证,确认文章就是洪学军所发表的。于是,在2007年8月底,石晓萍一纸诉状将洪学军告上了法院。

据石晓萍所说,她和洪学军之间“完全是普通朋友关系,并没有他所说的婚外恋。”石晓萍说,他们是在2002年认识的。当时,她与前夫正准备协议离婚,在网上遇见自称懂点法律知识的洪学军,两人“淡淡交往了半年”。在她与丈夫离婚后,洪学军拼命追求她,虽然她“不想再有进一步的关系”,他却对她纠缠不休,经常去她单位找她,一天给她打无数个电话。最后求爱不成,心存不满,就在网络上发表了影射她为主角的虚构出来的情,以达到恶意攻击、报复她、毁掉她生活的目的。

石晓萍的这一说法,与洪学军所说的“5年恩爱情感历程”是如此不同。他们到底是普通朋友,还是情人?究竟谁在说谎?各自的真实性究竟有几分?对于这些疑问,恐怕只有两个当事人最清楚了。

后悔莫及:最对不起的人是妻子

当洪学军听说石晓萍完全否认跟他的情人关系后,非常愤怒,要与石晓萍在法庭上对质。

2007年11月初,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名誉侵权官司。在法庭上,洪学军的律师一直试图证明,洪学军和石晓萍之间存在情人关系。但法院认为,这不是法院审查的范围,也不是侵犯名誉权的决定性因素。

石晓萍的律师认为,洪学军在网上所发表的小说的开头,就说明了文章是根据真实生活内容创作,女主人公的家庭背景、工作情况都与原告一致,只要认识原告的人,看了这篇小说之后,很容易就可以联想到原告。而文章在网上发表后,原告的同事、朋友纷纷给原告打来电话,追问文章所写内容,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名誉,给原告的生活和工作带来极大的负担,使得原告婚姻破裂后无法再婚,造成了极大的精神损害。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在网络和当地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同时支付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

洪学军辩称,自己所发表的作品是网络文学作品,其内容是对婚外情及婚姻爱情的思考,跟石晓萍没有关系,并不存在所谓的侵犯名誉权的事实……

2007年11月14日,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洪学军明确其在网上发表的文章是基于与原告石晓萍之间的真实关系而进行的创作,内容除涉及到婚外情的情节外,还有很多对婚外的描写,其文字内容过于,且多为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被告将文章发表于互联网上的同时,还说明是基于真人真事所进行的创作,势必使得阅读者根据文字内容与生活中的真实人物进行比照。而文章中主人公与原告相似的情况及生活背景,使得认识原告本人的读者在阅读此文后直接联想到原告,并将文章中涉及到的隐私内容与原告本人相结合,致使原告的名誉遭受损害,并承受社会的舆论压力。

综上所述,被告洪学军在网上发表文章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原告石晓萍的名誉权。最终法院判决洪学军将其发表在网站的内容予以删除,并在该网站及本地日报以书面形式向石晓萍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赔偿原告石晓萍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案件宣判后,洪学军不服判决,决定向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2008年4月初,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一审法院判决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了洪学军的诉求。法院认为,不管洪学军与石晓萍是不是情人关系,他都没有权力打着“小说创作”的幌子,将她的个人资料写进小说。

洪学军把这些内容公开发表在网上的时候,完全没预料到会是今天这样的结果。洪学军的妻子得知情况后,也看了丈夫所写的小说,里面的字字句句,对她来说就像是一把把匕首,不停地刺着她的心。这一事件对她来说不亚于晴天霹雳,善良贤淑的她,一向深爱着丈夫,也非常信任丈夫,他们夫妻俩也一直是朋友圈里令人羡慕的恩爱夫妻。在大家面前,她向来称赞着自己的丈夫是一个难得的好男人,她万万没有想到,丈夫会做出如此对不起自己的事。即使到了这种情况,这个善良的女人,仍然替洪学军考虑,帮他想办法隐瞒和照顾家人……

此时此刻,洪学军也感到了深深的痛悔,后悔不该放纵自己玩婚外情,后悔不该背叛老婆……可是,他那些已是既成事实的背叛,对婚姻的伤害,对妻子和孩子的伤害,对身边每一个亲人和朋友的伤害,已经无法抹去。他说,自己会用以后的人生来弥补,希望家人再给他一个机会。

幸福提醒

读罢此文,一声叹息。文中的洪学军,此刻最需要的,大概就是一颗后悔药了。如果一切重来,他一定会懂得,该如何去珍惜那些曾经被自己漠视的家庭温暖、那些曾经被自己忽略的婚姻细节、那些一家人一起欢笑一起分享的点点滴滴。可惜,被他自己亲手划下的伤痕,已经深深印在了亲人身上,那种痛苦,不是简单的愧疚和道歉可以消除的。

在朝夕相处的夫妻之间,婚姻是一个个实实在在的日子,是一天天温暖安宁的相守,是一次次甘苦与共的幸福。随着岁月的流逝,婚姻不可能一直激情四溢,不可能一直风花雪月。 因此,总会有那么一些不甘寂寞的人,打着“爱情”的旗帜,去寻求婚外情的刺激。他们没有想过,婚外情就像一场悬崖边缘的危险游戏,总有一天,会跌下悬崖失去一切!希望人们引以为诫,学会远离诱惑,更要学会珍惜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