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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设施蔬菜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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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发展设施蔬菜,对于丰富市民“菜篮子”、鼓足农民“钱袋子”、统筹城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阐述了商洛市设施蔬菜产业发展的现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进一步发展设施蔬菜产业的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设施蔬菜产业;发展现状;对策;陕西商洛

中图分类号F326.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08-0373-02

1设施蔬菜产业发展现状

据调查,商洛市设施蔬菜产业先后历经了20世纪80年代城郊群众自发种植大棚蔬菜、20世纪90年代初零星引进日光温室、2008年市政府将设施蔬菜列为民生工程的3个不同发展阶段,逐步实现由抓点示范到板块推进、由单家独户分散经营到大企业规模生产的转变。

1.1基地建设初具规模,投入产出效益可观

据统计,2010年底全市设施蔬菜面积累计发展到18 667 hm2,占蔬菜种植面积的7%,占可耕地面积的1%;设施蔬菜总产近12万t,分别占蔬菜产量和市场供应总量的19%和8%。从设施栽培类型来看,大、中、小棚17 933 hm2,占96%;日光温室和育苗基地73.3 hm2,占4%。从投入产出效益来看,最高投入225.0万元/hm2,最低投入7.5万元/hm2,年纯收入超过15.0万元/hm2,其中日光温室收入30.0万元/hm2左右,大拱棚纯收入12.0万元/hm2左右,中、小拱棚纯收入7.5万元/hm2左右。在均不计劳动成本的情况下,日光温室收益是大田作物收益的20倍以上,是露地蔬菜收益的7倍以上;大拱棚收益分别是大田作物、露地蔬菜的8、3倍。

1.2土地流转进程加速,栽培技术水平提升

各县区成立土地流转领导小组,设立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建立流转奖励基金和风险补偿金,实施利益引导等形式,加快土地流转步伐,有力地推动了设施蔬菜产业的规模化发展。全市采取农技抓培训和基地聘专家的办法,由农技部门组建了8个专家服务团,按照市培县、县培乡、乡培村的模式逐级培训技术骨干2 260余名,实现了每个设施蔬菜生产大户有1个技术明白人。针对6.67 hm2以上的基地,从山东寿光、陕西泾阳引进13名技术员驻点指导,并组织菜农跟班学习技术要领,促进了增产技术的广泛应用。

1.3经营模式日趋完善,品牌意识逐步增强

从投入主体、利益联结形式看,全市有3种模式:一是“企业+基地+农户”模式。即企业负责基地投资、生产、销售,农户流转土地入股、入园打工,不承担市场和投入风险,只获取租地和务工2项收入。2012年商洛市商州区采用此模式解决了资金投入和土地来源问题,设施蔬菜发展势头强劲,上半年开工建棚179 hm2,占任务的89%。二是“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即分户生产、联户经营,合作社重在服务,依托村组统一流转土地、统一担保贷款、统一建棚标准、统一栽培模式、统一农资供应、统一品牌销售。如丹凤县荣顺蔬菜专业合作社、商南县富水王家庄蔬菜合作社,实行抱团发展,降低了生产成本,促进了技术提升、产品销售。三是农户分散经营模式。即自种自销,产品直接进入零售市场。在财政资金和市场价格的拉动下,市内企业、私营业主和外地企业纷纷投入设施蔬菜发展,积极融入现代营销理念,加快了品牌建设,先后涌现出丹凤“民乐”、商南“秦丰”、商州“秦乐源”等多个蔬菜品牌,商洛市蔬菜市场知名度日益提升,吸引河南省、湖北省客户上门收购。

2设施蔬菜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2.1产业比重小,设施标准低

2010年底全市设施蔬菜发展到18 667 hm2,仅占全省设施蔬菜基地面积的4%,占全市蔬菜种植面积的7%,百亩连片基地21个,总面积263 hm2,基地数占全省(973个)的2%,面积占全省(13.6万hm2)的0.19%,千亩和万亩连片基地全市空白,现代化温室建设尚未实现零的突破。全市设施蔬菜基地规模不及关中1个县的规模,如三原县仅2011年就发展设施蔬菜15 333 hm2。全市除商州区2012年新建钢骨架标准化大拱棚外,其余县大多为钢竹木混合结构的低档次棚型,生产效能低,劳动强度高。17 933 hm2小、中棚受保温等设施条件差等因素影响,只能进行春提前和秋延后生产,不能实现蔬菜周年生产和淡季高价上市,难以发挥大棚保障市场供给和高产高效作用。

2.2资金投入不足,技术服务不到位

由于地方财政困难,财政补贴只占建棚总投入的30%左右,其余均为农户自筹。如2011年丹凤县7个乡镇16个村的合作社、生产大户建棚共投入3 588万元,其中自筹2 671万元,占74%,省市县财政补助795.948万元,占总投入的22.2%。调查中60%以上的农民表示,虽然个人有发展的强烈愿望,但受制于资金短缺、配套设施投入量大、设施蔬菜保险不到位、缺乏贷款抵押难以融资等,只能观望徘徊。基层农技服务体系不健全,全市设有蔬菜站(办)的商州、柞水、镇安3个县区,缺乏专业技术人员;个别县成立了专家服务团,又因推广示范经费不足,导致技术转化率低。市内没有专供设施蔬菜生产的良种、农膜、专用肥、农药等,农民购买要到外地,既增加了生产成本,又难以保证质量。

2.3产销信息不畅,市场营销体系滞后

全市尚无设施蔬菜产销信息平台,无法提供设施蔬菜产销信息服务。除个别大户外,农民发展设施蔬菜普遍不进行市场调研和蔬菜供求信息搜集,在品种选择、茬口安排上依靠主观经验,个别蔬菜品种上市出现撞车现象。比如商州区一新建基地蔬菜品种以大路菜为主,其生产成本高于外调菜在当地的销售价格,由于蔬菜保鲜期短,只能随行就市,出现生长越多、收入越低的现象。多数菜农以自行上市销售为主,区域间信息沟通不畅,更不能实现网络信息和田间销售。蔬菜产地批发市场尚未建立,蔬菜种植户既是业主、技术员,又是运输户、零售商,多种角色集于一身,导致精力不足,且营销成本居高不下。7个县区蔬菜批发市场的产品质量检验检疫、储存配送和价格信息功能没有完善,冷链配送、净菜上市没有开展,无公害蔬菜不能实现优质、优价。

3促进设施蔬菜产业发展的对策

要实现商洛市政府提出的“十二五”末全市设施蔬菜发展目标,增加市场有效供给,缓解城乡居民“吃菜难”、“买菜贵”问题,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应在以下几方面实施对策。

3.1明晰市场化发展方向

按照遵循市场规律组织生产,防止周期性波动。一是发展定位应该是着眼当地市场需求,以城市近郊蔬菜基地作为设施蔬菜生产的重点发展区域,以发展拱棚蔬菜生产为主,合理发展日光温室蔬菜生产。二是发展数量应在分析当地市场需求量的基础上设置规模上限,每县区单品种蔬菜的设施生产规模按6.67 hm2左右安排为宜,尽量规避市场风险。三是在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合理流转土地使用权,适度扩大设施蔬菜生产基地规划,在已有蔬菜种植经验的菜农中,按每户经营0.13~0.20 hm2棚室蔬菜进行合理规划。四是培育发展运销市场主体,可考虑农户自愿联合的方式,组建股份制营销体系,减少蔬菜进入市场的中间环节,维护农民原始产品和普通市民阶层的利益,保持蔬菜价格在合理的幅度内波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