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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倾销发起存在的问题
(一)反倾销意识淡薄在国人的意识中,我国原材料便宜、劳动力价格低廉等在生产劳动密集型产品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外国企业不可能对我国进行倾销,而忽视了外国在利用技术方面的垄断优势而倾销资本密集型产品。因此,国内产业提起反倾销调查申请大多是在企业难以为继被迫提起的,产业受到的损害相当严重,其受损害程度是国外反倾销案件所无法比拟的。
(二)缺乏反倾销会计信息在企业申请反倾销调查中,会计工作占有重要地位,所以企业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对于企业的反倾销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反倾销包括倾销行为的出现、原告方向本国政府提起反倾销调查、确定倾销和损害是否存在、裁定是否征收反倾销税等程序。会计信息贯穿于反倾销调查的全过程。会计信息首先是对倾销是否存在提出事实依据,接着对倾销幅度及损害幅度提出数量依据,最后对倾销仲裁提供征税依据。没有会计信息反倾销就缺乏事实依据。特别是目前企业在举证方面的不完备,给商务部门调查取证造成了很大困难。如要认定国内产业受到损害,需要销售价格、成本、产量、销量、库存、劳动生产率等多项指标,而很多小企业日常账目混乱,缺少证据,往往造成了被倾销而无法进行反击的后果。
(三)产业分散、集中度低很难申请反倾销根据我国的《反倾销条例》规定,“在表示支持申请或者反对申请的国内产业中,支持者的产量占支持者和反对者的总产量的50%以上的,应当认定申请是由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提出,可以启动反倾销调查。”如果一家企业的产量占本行业总产量不足50%,就需要联合其他企业一起提交申请,如果他们不参与,则无法递交申请。截至目前,我国共对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发起58例反倾销调查案件,产业方面主要集中在化工产品上。化工行业的一个特色就是产业集中度高,尤其是一些化工新材料,由于技术门槛高,国内往往只有少数几家生产,这样单独或联合一两家就可以。这也是反倾销案件为什么集中在化工行业的原因。如果产业稍微一分散,反倾销就很难申请。
(四)反倾销发起不及时而错过最佳时机倾销对很多企业来说都是一个陌生的概念,而在倾销发生后到反倾销申诉前的时间又很紧张,很多企业弄清楚倾销是怎么回事时,已经错过了申诉的时间。倾销分为偶然性倾销、周期性倾销、防御性倾销、间歇性倾销及持续性倾销,其中偶然性倾销比较常见,如果抓不住机遇及时反倾销就会错过最佳时机。企业往往在已经频临破产的时候才认为遭受损害,才想到用反倾销手段保护自己。在我国迄今为止提起的反倾销案件中,丙烯酸酯产业提起反倾销调查是最及时的,效果也较为显著。这表明对产业而言,反倾销案件提起的时机非常重要。
(五)没有考虑反倾销的系统性反倾销是国际官司,技巧很重要,任何一个环节出了差错就可能无法达到目的。随着对贸易救济措施知识了解的增多,我国企业自我保护意识在逐步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懂得利用反倾销法律措施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但却不知如何操作只得停留在“可想不可动”的状态。
(一)开展反倾销会计举证业务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反倾销和国际贸易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这就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国际贸易惯例、海关估价及承办具体的反倾销业务时,应该将反倾销会计举证置于整个国际贸易体制和国际贸易自身的整体中去解读。同时注册会计师要在实务中学习更多的反倾销知识,积累更多的经验,提高在反倾销中的服务水平。
(二)建立反倾销会计预警机制不少国家在防范倾销风险方面有成熟的经验,如美国的“扣动扳机机制”,欧盟的“进口监测快速反应机制”,印度的“重点商品进口监测机制”等。从会计学的角度来讲,建立一个良好的反倾销会计预警系统是积极有效地应对倾销的关键所在。会计信息贯穿于反倾销的全过程,对倾销是否存在、对倾销幅度及损害幅度的确定、对倾销仲裁的措施选择等都能提供数量依据。没有会计信息,反倾销就缺乏事实基础。注册会计师通过反倾销会计信息平台,建立有关产业预警机制、监测和及时发现进口产品倾销造成的损害,唤起企业的反倾销意识,辅导企业和产业提高反倾销能力。如关注重点产业的经营状况,定期从海关购买相关产品进口数据和国内产业对照分析,形成定期报告供决策层参考。根据预警,再邀请国内外的产业专家、财务专家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详细分析报告,递交企业总经理办公会进行研究,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反倾销。这样就能把握反倾销的良机,形成较好的预期效果。
(三)反倾销提起的会计服务注册会计师接受反倾销调查企业的委托,出面协调同类产品的主要企业,配合做好反倾销申请提起工作。调查发起后,任务转向专业性的会计问题,反倾销调查所需要的会计信息通常包括确定正常价值所需要的会计信息、确定进口价格所需要的会计信息、倾销调查中的成本界定以及成本倾销的认定标准。注册会计师应该完成以下任务:(1)配合律师依据反倾销条例确定同类产品的企业。(2)申请人的生产量达到申请人资格份额的数据资料及其证明材料。若产量没有达到我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比例,就需要联合其他同类产品的企业。如果能尽可能多地联合别的企业,占到整个行业80%、90%的比重,就能更好地代表整个产业,更容易证明倾销造成的产业损害。反倾销申请书至少包括:申请方与被申请方的基本情况;进口产品的倾销价格或低价销售事实;国内产品受到进口产品倾销价格的损害程度;进口产品低价倾销与国内产业损害之间因果关系的说明。(3)初步收集证据,证明倾销成立,充实申诉主张。一是倾销存在的会计证据。全方位监测进口产品在我国市场的销售及倾销情况,追踪出口国企业的生产成本,捕捉进口产品对我国相关产业造成损害的会计信号。二是造成损害的会计证据。损害确定需要以有关财务数据资料为依据。损害调查一般包括进口产品数量是否大量增加、进口产品价格对国内同类产品的价格是否产生大幅度的抑制、对国内产业的相关经济因素和指标的影响。三是倾销与所受损害之间因果关系的证据。在确定倾销与损害之间因果关系时需要分析进口数量是否有大量增长,进口产品价格是否大幅度削减,是否本应上升的价格没有上升、国内产品的市场份额是否下降等,而这些均需要用财务数据来证明。
(四)商务部门对反倾销申请进行审核注册会计师商务部门按照《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对反倾销申请企业提交的会计资料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五)商务部门问卷调查和会计核查当受理决定做出后,注册会计师商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展开反倾销调查。(1)反倾销调查问卷的内容主要是被调查公司产品的销售数据和成本数据。这种数据主要来源于应诉公司的会计信息系统。反倾销中调查期的被调查产品销售日期的确定和销售数据的提供均来源于会计上确认销售的时间和已做销售收入的销售记录,而不是销售部门的统计数据。销售日期的确定是反倾销调查计算倾销幅度的起
点,它界定了应诉公司提供调查数据的范围和边界,是归集调查期各种数据的前提和基础,决定了应诉公司的销售是在调查机关确定的调查期内还是调查期外。销售日期在反倾销调查中至关重要,一些应诉企业和会计公司也往往利用销售日期来规避对已不利的销售事实。(2)反倾销当局的核查。通过出口企业填写反倾销调查问卷,进口国的反倾销调查机构对涉案产品的相关信息进行计算、分析、归类、汇总,得出涉案产品的正常价值,然后将计算出来的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进行比较,进而判断倾销是否存在以及倾销幅度的大小。在核查阶段要注意数据的一致性,数据的计算过程要说明清楚,而且原始数据与账簿、报表数据相互勾稽。主要包括几个方面:一是反倾销申请的核查。当局就反倾销申请人所指控的会计数据和会计证据进行初步审查,二是反倾销的初步核查。当局进口产品的倾销幅度和造成损害程度所涉及的会计资料进行调查核对。包括被控倾销产品的销售数量及其价格;估算的被控产品的倾销幅度;倾销产品引起国内相似产品的库存变化、销售变化、利润变化等。三是关于因果关系的核查。我国反倾销当局应注意监测出口国同类产品市场情况、出口进度和价格等情况来说明生产成本是大于出口价格,且近几年来产品价格发生大幅度削减、进口数量大量增长。四是反倾销中有争议数据的核实。当局就有争议的会计举证数据进行核检。
(六)反倾销应诉的会计服务在反倾销调查期间,为保护国外涉诉企业在我国的合法权益,注册会计师经被诉企业或有关组织的委托,可以在国内为被诉企业提供反倾销应诉服务。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在应诉过程中,可以参与以下会计举证活动:(1)协助或代为填答调查问卷中的会计问题,如公司财务会计状况、产品成本核算等问题;(2)就提起申请方的申诉主张及理由进行会计陈述和抗辩,并提供会计证据进行佐证,支持其陈述和抗辩主张;(3)根据调查进展情况,注册会计师不断寻找时机,补充和充实会计证据材料,为应诉方进行有效地抗辩。
(七)反倾销会计争议的鉴证服务反倾销会计争议的鉴定是指反倾销调查当局就提起申请方与应诉方的会计争议以及案件中的专门性会计问题,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审查、验证并作出鉴定结论。如果没有注册会计师的权威会计认定,就无法进行反倾销调查,也就无法确保自由贸易的公平竞争。
(八)反倾销仲裁后的会计监控一般情况下,反倾销诉讼的终结存在三种情况:一是裁定国外产品不存在倾销情况。这种情况下的会计监控体现在,及时查找原因,即对国外企业进行会计抗辩的各种材料和数据进行比较和分析,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辨别其真实性;对其进行后续的即时监控,一旦发现新的可疑因素如其成本的变化、销售数量、市场份额等的巨大变化,积极跟进并探究其根源和影响,必要时提起新的反倾销调查。二是双方达成“价格承诺”协议。这种情况下的会计监控体现在,一方面监控国外企业在价格承诺协议后的出口价格提价幅度、出口数量限额、交易的条件、支付方式以及货币兑换水平、出口的产品型号、成本结构的变化等是否符合双方协议和承诺的要求等。在此基础上评价“价格承诺”协议对我国企业带来的积极影响与预期的差距,并分析其原因。另一方面监控我国企业自身的销售价格、市场份额、销售利润率、经济效益、开工率等各方面的变化情况。评价其是否在反倾销前后有较为明显的改观、是否与企业对价格承诺协议执行结果的预期一致,至少是企业目前的经营状况没有持续恶化的迹象。三是裁定国外产品存在倾销状况,并开始征收一定的反倾销税。此时注册会计师重点应关注国外企业的反倾销规避和申请复审的会计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