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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我一直想记录一个关于自己的故事,其中没有勾心斗角的跌宕起伏,亦没有任何风花雪月,它可能会像部流水账一般无聊——我所能呈现的只是真实,真实得没有一个字的妄言。
PAR 2
我在尼泊尔旅行时总会想起你。这里是崇尚自然的国度,祥和得仿佛不属于这个喧嚣的世纪。加德满都旧王宫前的广场上,无数老鹰盘旋在暮色黄昏中,黝黑的男人吹响木头风笛,缅怀那给尼国带来盛世繁荣,却以王室血案骤然终结的末代王朝。
我想你一定会喜欢这里,这里符合你那薄荷般清新的气质。身处异国我几乎与你断了联系,只有夜晚透过旅馆的窗仰望天空时才有一丝安慰:万里之外的你与我看到的是同一轮月亮。
孤寂之时,我会回想与你相遇的情景。
白描的故事永远不够精彩,连我们初次遇见都是,过程平淡得像一杯清水。
不过我晓得,只有银器摊上那块纸板才能表达我初见你时的心绪,恰如我在异国看到那行中文时的惊艳,上面写着:不曾相见,不懂倾城。
二零一一年,北京。
那是一个北方立冬常见的日子,灰白的天空气色冰凉。
不是所有王子都骑白马而来,我看到你时,你正推着一辆三轮车,铁皮斑驳吱呀作响的三轮车。先前为办专场,相声社员们从后勤借了几百把折椅,正是靠这小三轮一趟一趟搬运
你一身红外套推着三轮车而来,像一丛火焰燃烧在初冬的季节,把往来川流的人群映成黑白胶片。我远远地就被这身影吸引住了,望着你,直到你像一幅逐渐放大的画那样靠近我时,才装作若无其事的挪开了目光。
后来我们并排走在了青泥方砖的路上,我走在耿左边,你走在他右边。走着走着,耿与你闲聊起来,他说:“樊学长,你看看我女朋友在中医学上是个什么命格。”
这是我最恨的时刻,恨我遇见你时是以你学弟的女朋友这个尴尬的角色出场。
你转头看我,我亦转头看你,那是我第一次听见你的声音,它就像我想象的那样温和。你微笑着说了短短一句话:“哦,她一看就是木命人。”
可你肯定不晓得,就在这短暂的几秒,我看清了你比这个年纪的男生白皙光洁很多的面颊,看清了你刀削般光影分明的鼻梁,看清了你睫毛很长的,骆驼般温柔的大眼睛——真是很大的眼睛,连近视镜都不能混淆。
很久以前我就学会了保持心如止水,这在此时发挥了很大作用——让我不会登时面若红云,不过还是有一刻失神,继而却是懊丧自己被冻红的鼻头,它一定使我看起来有几分滑稽。
那段青石砖路很短,我们的初次相见以你去食堂而结束。我痴痴望着你的背影,真想说我也饿了我们一起去吃饭吧,但最终没有开口。
后来我和耿聊天时有意无意问及你,才得知你上大四了。我觉得自己听闻这个消息时流露的定是苦笑。你比我高两届,校区外移,我所在的大学和所有践行这个政策的学校一样,在荒远的市郊开辟了新校区,大一大二在新校区,大三再搬回本校。
于是我入学时,你恰好离开,等我能回到本校时,你已经毕业。如果那日我没有去本校找耿,我们的人生本应如此错过。但正如王菲那空灵的歌声吟唱的: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
我旁敲侧击得知了很多,譬如你和我一样都是本地生。作为这个被全国诟病的高考生源地产物,我入学后随波逐流,在班里维持一个不上不下的位置。而你,连续四年的专业第一。当然,也有些对你为人的描述,大致是你云淡风轻清心寡欲不食人间烟火。这些形容足够让所有女孩望之却步,但那时我的大脑只选择性提炼出一个信息,那就是你没有女朋友。
PART 3
我很想跟你一起在凌晨出发,去惊叹日出时分雪山金顶的壮丽,很想跟你一起泛舟费瓦湖上,看鱼尾峰投在湖面的倒影。当然,这都是些妄想。晚上我在博卡拉的酒吧里喝醉了。
鸡尾龙舌兰里兑了太多橙汁,让之前从未踏足酒吧的我误以为它是和橙味汽水差不多的饮料,龙舌兰的后劲儿使我头疼。酒醉微酣时我觉得原来酒精也是个好东西,若我早懂得酒壮怂人胆这个道理,也不会曾经挣扎纠结那么长时间。
我自小是内向孤独的女孩,喊人声音大些都会引起同学的诧异。
几年前,豆蔻年华的我喜欢写些文字,一些小说,投给杂志后以被退稿告终。印象深刻的是一个笔友看了我的文字,他评论说,你是个感情冷漠的人,字里行间都透出凉薄。
可是你可知道,在善于幻想的萌动年纪,每个女孩都会在心中虚构一个形象,未必清晰,但若是幸运的话,生命中会有那么一个人,他在出现时将与虚无的幻影蓦地重合。是的,你便是于我的那个人。
我自告奋勇去替耿上金工实习,因为听说他翘课是为跟你去一个公司年庆会表演对口相声。只为能够再看你一眼。临上课时我的愿望实现,时间很短,一分钟,你甚至没有看我。
轰隆作响的机床对学信息管理的我是如此陌生,若不是同组的学长照应,想必我会给耿的成绩单上留下一个不及格。车间的师傅当然也不糊涂,扯着京片子调侃道:“你们这些女孩子老不愿意自己动手,全指着你哥哥是吧,真是天上一对地下一双妹妹不会哥哥来帮。”
那天我在车间里站了六个小时,终于把一根锈钢棍车成了小锤子锃亮的锤头。
六小时换一分钟,值吗?很值。
白天身形疲惫,晚上我却继续陷入思念带来的长久失眠。
正如之前那些个夜晚,我大睁着眼睛却无暇欣赏窗外月如素练,亦不在意墙头是否有野猫悠然踩过枯萎的藤条。我只想着你,无数次想象你转头说话的瞬间,那一瞬间在我心里凝成了永恒。
下定决心追你的那天,我坐在沙发上疹人地大笑——后来我父母是这样形容的。
就如当初不同意我和耿在一起,他们不甚赞同我贸然放开。倘若不是至亲,想必还会对我从耿那儿打探你消息的行为嗤之以鼻。
大一刚入学时我与高一届的耿在一起没有旁的想法,只觉得该谈场恋爱了,现在发觉当初的决定真是很草率。价值观相差甚远的两人,把寂寞当作恋爱的前提,虚耗了两个人的光阴,留给了对方一段本可以避免的伤痛。
但是,我亦不愿意将对你的思恋发酵成多年后的一坛回忆,轻飘飘说着相见不如怀念。
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如此大好年华,谁不疯狂一把。主动去追求你,大概是我这辈子做的最勇敢的事。
那天我在日记中这样给自己鼓劲儿:我喜欢樊,我喜欢他,除非他有女朋友了,否则我会一直追下去,撞了南墙也不回头。
PART 4
如果说博卡拉是尼泊尔最繁华浪漫的城市,那么奇特旺无疑是古朴而深沉的。
我们的旅馆坐落于丛林之中,与那亘古伫立的森林只有一层铁丝网之隔。距离旅馆不远有一个小村落,房屋还保留着原始的泥胚墙与稻草顶。太阳西沉时,家家都点燃柴火造饭。炊烟如不老的凤凰,妖娆舞动在空气里,最后飘散在森林上空。
我看到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坐在她母亲膝上,小手胡乱地从粗陶大碗里抓出米饭。我想,可能很多年后我也会有这么个女儿,我会把她抱在膝上梳理她柔软的头发,给她讲述多年前我是如何小心翼翼地给你发出第一个短信,如何鼓起勇气向你表白。
北京时间,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
递出分手信后,我在元旦给你发了第一条短信——号码是从耿的手机里得到的,短信内容和我的行为一样狡猾:樊学长,新年快乐aw!
你肯定以为后面那些符号是手机系统无法识别的表情乱码,想必读到这里也会有不少人以为是排版错误。然而如果你把它倒转,就会发现它是英文单词Time。是的,我在凌晨5:20给你发出这条短信。520,我爱你。可又有谁能想到呢?包括当时的你。
你回复我了。那之后我们借着短信、QQ联系,电波带给我莫大的喜悦,我到现在依然怀念那种潮水般反反复复涨落的心情。我终于能够和你交流,而不是相隔百尺的遥望。当然,我早就装作无意透露了自己分手的消息。那段日子,天空比以往更蓝,蓝得像打过蜡,顺带给万物都上了釉彩——直到春节前,事情有了些变化。
一次闲聊中,你提起你在学校有个好友,是独立罕见的女子,优秀出众而且很理解你,你说,她是你的知己。
有只狞笑的小鬼戳了戳我的心脏。自与你联络以来,我一直努力塑造的自己才情出众温婉贤良的形象,毁于瞬间的失控。我、从、来、不、想、当、你、的、知、己。我在键盘上一字一字敲出这句话,像只炸毛儿的小野兽。
气氛因此变得古怪。
我不安地问你是不是对我有了恶感,你说没有。我又问那好感呢?你说,好感度降低。
这五个字触目惊心地出现在屏幕上,周遭温度瞬时降到冰点。多少年来我第一次哭得那样伤心,我也想梨花带雨嘤嘤而泣,但现实是我嚎啕大哭。
抹干眼泪后我冲到楼下去找李。李是我的发小,号称妇女之友,传说十二岁时就帮一个中年妇女解决了婚变问题,几年来更是纵马横刀为数十位少女的情感之路披荆斩棘。
李听完我的倾诉后沉默了半响,只说了一句话:“丫哪儿有这么跟女孩儿说话的,你明天就去跟他表白,他同意也罢,不同意拉倒!”
是的,我就在这样有些戏剧化的情形下跟你表白了,天啊,这可是我人生第一次表白。
我向来觉得用QQ表白很幼稚,也就适合情窦初开的小姑娘。但真正涉身处地才发觉看不见也有看不见的好处,免去了很多尴尬。我装作若无其事地跟你闲聊,东扯西扯一番后心里打着小鼓,我说,还记得我昨天的事吗?我从来不想做你的知己,因为我从最开始想要的就不是这种感情,我可是喜欢你喜欢得犯痴。
时间一秒一秒过去,我惶惶不安,像个等待宣判的罪犯。
直到你在那边大笑着说,好一个……犯痴,我早跟我那些哥们儿说过,我二十三岁之前肯定会有女朋友,他们都担心我最后会出家当和尚。我很高兴,我也喜欢你。
很轻易地,你就这样答应了我。
我摇晃着不甚清醒的脑袋走到窗前,拉开窗户,深深吸入冬夜冰冷的空气。仰首却发现月牙下方多了一点银光。我有时会怜惜的月牙,它总是孤雁般横在天际,今天我才留意到原来金星从未离开。晚上,我终于找回了深沉的睡眠。
也许这就是一见钟情吧,后来我摇着你的胳膊问初见那天你到底对我有没有感觉。
你苦笑:“我能有什么别的想法,就是觉得你挺有意思的,礼堂里我们都在聊天,你居然就自己孤零零地站在那里,谁也不看,也不说话,我从来没见过一个人能站得那么直。”
我白你一眼:“废话,入学军训时我可是百里挑一的领队,站军姿的水平不是盖的。”
“不过我从小到大都没正眼看过女生,那天之后确实有想到你三四次。”你认真地说。
PART 5
尼泊尔是信仰印度教和佛教的国家,寺庙随处可见。历经百年风雨的木雕神兽威武如旧,爪子上隐约可见当年镀上的金箔。
流浪的野狗在佛龛前四仰八叉躺着,成群的鸽子在它们身边来回踱步。
一天中每个时辰都有人们鱼贯而来,偶尔有人带着公鸡,在神灵面前宰杀献祭。膜拜后,信徒们任由枯瘦的僧侣在他们额头抹上鲜红的花泥。
这是一幅宁静的画面,其中又有些跳色,譬如那被献祭的公鸡,譬如人们额上红色的痕迹。这些跳脱的色彩,恰如我们在一起时的插曲。
寒假过得很快,再开学时我们又是两个校区分离。
那天,你的电话打来,我接起听到的却是耿的声音。我早该想到的,耿从来不是那种迎风微笑说再见的人,这次借着社团开会名义把你诓去,找来四五个人把你堵在空教室里。
“……以后他在校园里被人蒙头揍一顿都不知道谁干的。”耿恶狠狠地威胁。
我当即开了免提,“你敢动他试试,我室友都在这儿听着呢,要是今晚,或者以后,他有半根毫毛受损你都脱不了干系,到时你们不是被处分就是直接勒令退学。”
我到现在都有些佩服自己那时的应变能力。耿在这方面占不到便宜,转而去跟你美其名曰谈心。我被形容成一个爱慕虚荣满嘴谎言的女孩,当然,这是你后来告诉我的。我承认听到那些话时气得发抖,当晚,耿还干了件更让我恼火的事——他盗了我的人人账号,上传了很多原先我和他的两人照片,所有人都不明所以。
我到现在依然感激你的信任,感激你能够顶住因我而来的流言的压力。
在向我转述耿的话时,抑或面对其他人“樊,你真的抢了耿的女朋友?”的疑问时,你的目光依然温和坦荡,不闪烁,不畏缩,一如你初次转头对我说话的瞬间。只不过你在谈起那些事时语气像在讲一个笑话。
你不知道,你的神情多像眼前这个尼泊尔新郎。是的,我有幸目睹了一场当地人的婚礼。
他们跟我们一样钟情红色,前来祝福的女性都是一身鲜艳的红纱裙,上面绣着金丝花纹。倒是新郎新娘要朴素很多,他们静静跪坐在蒲垫上,在燃香的烟雾中聆听老人的诵读。老人膝上放着厚厚一本经书,听说要全部念完婚礼才算完成。
那尼泊尔新郎垂着眼睫,表情平和又带着一丝坚定。我祝福新娘,她的爱人可以依靠。
PART 3
读到尾声,有人会问我是否还和你在一起,是否在进行一次长久的远行。我要说,很多年后我断然不会像叶芝所言,在红光闪耀的炉子旁,凄然地诉说那爱情的消逝。
我只是去了事先安排好的家庭旅行,时间不长,还不到半个月。只因为是在与你相守的日子里离开,才凭空生出许多思念与感慨。
这是一篇波澜不惊的回溯,抑或是一篇伪游记——我说过它字字真实。这是属于我自己的故事,也是属于我们的故事,只关爱情,无关雪月风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