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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暂住证”到“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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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证”变“居住证

11月16日,贵阳市在云岩区中华社区、南明区中南社区、乌当区、金阳新区金华社区试点启动免费办理外来人口城市居住证。凡在辖区内居住了一个月以上并准备长期居住、且已满16岁的外来人口,均可申请办证。办证后可以享受与本市户籍人口同等的诸多基本公共服务。

租住在中华社区的宋景云夫妇得知这一消息,一家人喜出望外。

12月4日,一大早宋景云就揣着夫妇俩的相关材料来到云岩区中华社区服务中心,填了两张申请表,一会儿资料就通过初审。工作人员告诉他,资料传到公安部门审核成功后就可以领到居住证。宋景云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看来我的愿望真可以实现了!”他们一家来到贵阳12年了,夫妻俩当过“背篼”,现在自己做小吃生意,希望能申请一套公租房,让孩子上个好学校,将来就地参加高考,也希望能参加贵阳的社会保险……

同一天,来自辽宁的毕德纯在南明区中南社区服务中心领到了居住证,他激动地说:“我在贵阳住了15年,心里其实已经早把自己当贵阳人。有了居住证,我终于成为名正言顺的贵阳人了。”他告诉记者,一直想申请一套公租房,办医保,“现在这些都可以成为现实了。”

目前四个试点辖区的流动人口共计18000余人。11月29日的统计数据显示,已受理1102人,咨询2147人次。中华社区服务中心主任唐建华告诉记者,他们的目标是在今年12月底前,力争为辖区内50%的流动人口办理城市居住证。

“居住证”化解“半城镇化”

宋景云和毕德纯都是“半城镇化”的典型代表:离开乡土多年,在城市就业生活,但在劳动报酬、子女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许多方面不能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现在他们办理了“居住证”,究竟和贵阳人还有什么区别?《贵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在本市享有的权益共有九条。其中第九条规定:享受本市市民按规定可以享受的其他权益。试点工作启动半月后,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试点上的办证推进速度较慢。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受理办证申请后,要核对人口信息、地址、照片等,有一项不符,就不能办证。而有的外来人口住在工棚、违章建筑以及社区的值班室里,导致他们提供不了“合法的居住证明”;二是现有的规章修订速度需要加快。比如将持有贵阳市居住证作为流动人口享受公共服务的前置条件,目前还没有法规支撑。“凭证享受服务,见证提供服务”执行难;三是外来人口的需求重点、热点是子女入学问题。但教育资源有限,是不是所有的外来人口的子女都能进公办学校?针对这种情况,相关部门正在探索能否根据外来人口居住时间、对社会的贡献、遵纪守法等情况,出台分层管理制度,使外来人员享受分层服务……

不管怎样,同城化举措已经让宋景云和毕德纯们看到了希望。贵阳市目前共有外来人口125万,约占全市人口的28.9%。如果三分之一的人没有归属感、安全感、幸福感,这能是一个幸福的城市吗?

贵阳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贺宏琼表示,贵阳市正在致力于从制度上保障“新贵阳人”今后在贵阳生活得更好。(责任编辑/ 喻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