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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在宁夏银川,一个十三岁的中国未成年少女服毒自杀。她在遗书里写道:“我不是一个好学生,我是一个差学生”,“我死了可以帮你们节约十万元”。她自杀的直接原因是担心成绩不好,上初中要交纳高额择校费。媒体没有公布她的名字,而是用了一个化名――秀秀。
一个弱小女孩儿的悲剧,让我看到了许许多多像她这样同龄人的苦难。本该是少年不知愁滋味,充分享受国家的义务教育,享有相对公平的教育机会。但是,他(她)们却承受了不该承受的苦痛。
我的老家在东南沿海地区农村,经济还算富裕。我的一个外甥女,当年升高中的时候,因为分数不够,交纳了一万元“买分数”钱。另两个刚要上高中的外甥女,虽然学习成绩好,不用花钱买分,可即便如此,每年的学费对家庭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我和姐姐们说,一定得想方设法让孩子们读书。我很清楚,如果她们不读书,不上大学,以后等待她们的路将会何等坎坷。我相信许许多多家长的想法和我一样,无论是交纳择校费还是其他各种捐助资金,都是为了给孩子们的以后换取一个平等竞争的机会。
不论是秀秀,还是我的那些外甥女们,之所以在现在的教育体制面前步履蹒跚,原因就在于国家对教育投入严重不足。虽然按照义务教育法,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按照国家战略目标,财政性教育经费应当占国民生产总值的4%(目前世界平均水平是5%~6%)。但是,此目标远未实现,每年预算内义务教育资金缺口达七百到九百亿元。
同时,大量的师资和教育资源又向城市集中,向城市重点学校集中,形成了新的教育不公。这种锦上添花式教育资源分配的结果,促使城市重点中学的生源大量来自富家子弟和官员子女。所有这一切,对于农村教育、平民教育来讲,更是雪上加霜。政府理应承担的教育经费就像巨石一样,压到千千万万的家长头上,不堪重压的只能被迫退出,无论是在义务教育还是在非义务教育阶段。
事实是,无论是择校费还是其他非正规收费,并没有完全用于调节教育资源或者改善教学条件,而是成为一些教育机构的小金库和提款机。日前广东、江苏等省市的2004年审计报告,明显地反映了这一特征。抽查结果表明,有些学校择校费等收费占了学校教育总收费的一半以上,而这些钱又被学校以个人名义私存私放,或挪作他用。也就是说,国家对教育的投入严重不足所形成的反差,使一些学校有了机会巧立名目违规收费,造成严重教育腐败。
这一切的结果,就是用钱将孩子们挡在校门之外,在公平竞争的起跑线上将他们抛弃。
一个运作良好的市场经济体制,政府至少要维护两个方面的平等,一个是起点公正,一个是竞争公平。没有起点公正,就很难谈得上竞争公平。特别是教育,如果政府没有维护必要的起点公正,那么实际上在进入社会之前,个人之间的竞争已经基本分出了胜负。当然,在强调教育的重要性之外,还要强调个体的自身努力。但是,教育作为个体竞争力的重要方面,政府在义务教育领域的欠债,尤其大学的高收费,无异于将贫困者人为地排除在竞争之外。
近年来,中国经济迅猛发展,GDP连年猛增,根据专家测算,每年有四百多亿元就可以基本满足农村义务教育需求,而这笔资金对于年财政收入一万亿元以上的中央财政来说,并不是一个很大的比例。但是,每年还是有五百多万名学生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前辍学,被远远地抛在高速前进的中国经济列车后面!这将对他们的未来,也将对这个国家的未来产生严重的后果。
在这个意义上,秀秀的死并不是一桩普通的未成年人自杀案件,而是不合理教育体制的牺牲者。前几年,媒体报道的大多是家长交不起孩子的学费而自杀的事件,如今,年仅十三岁的秀秀却“懂事”地以自杀来承担起家庭的“责任”。我们有理由知道秀秀的真实姓名,并将她的名字写进中国当代教育史,以反思国家现代化进程中悲剧性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