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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工作中的会计应用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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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反洗钱工作是一个系统化、综合化的工程,反洗钱工作中资金监测及信息质量决定着反洗钱工作的成败。本文从当前世界及国内反洗钱工作现状,以会计的视角,分析了反洗钱与会计的联系,对会计在反洗钱工作中的作用及如何应用进行认真有效的探讨。

[关键词]反洗钱;会计应用思考

20世纪80年代以来,洗钱犯罪已成为世界各国及国际社会面临的一大公害。各国反洗钱的实践表明,利用系统洗钱是当今洗钱的主要渠道,洗钱犯罪,特别是利用金融系统和金融工具的洗钱犯罪活动,日益成为国际社会面临的一大公害。这已引起世界各国执法机构、金融机构的高度关注,成为衡量政府能力、国家信誉的标志。反洗钱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所面临的共同职责。随着我国各个领域的开放加大,国际资本运作更加频繁,立足我国当前各类环境及国情的实际,积极探索做好反洗钱工作的途径,对洗钱犯罪进行防范和打击,进而减少因洗钱犯罪给我国社会、经济带来的危害。

反洗钱对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维护社会公正和市场竞争,打击腐败等经济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洗钱是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不仅破坏经济活动的公平公正原则,破坏市场经济有序竞争,损害金融机构的声誉和正常运行,威胁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而且洗钱活动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和偷税漏税等严重刑事犯罪相联系,已对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安全以及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911”事件之后,国际社会更加深了对洗钱犯罪危害的认识,并把打击资助恐怖活动也纳入到打击洗钱犯罪的总体框架之中。

一、洗钱、反洗钱概念简介

总体来说,洗钱一般包括以下三个阶段:一是放置,即通过初加工把非法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混合;二是离析,即通过复杂的金融操作进行再加工,模糊非法收入的来龙去脉;最后是归并,即将洗白了的非法收入转移至个人或合法组织的名下。

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二、我国反洗钱工作开展现状

在我国,自2003年人民银行《反洗钱规定》颁布,到2007年1月1日《反洗钱法》的实施,标志着反洗钱工作在中国已进入法制阶段,人民银行作为国家反洗钱工作的主管部门肩负着对反洗钱工作的资金监测与监督检查。随着国家现金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增加了现金支付多种限制条件,各犯罪团体的洗钱活动也由过去的大量现金在银行体系外循环,转向通过多个账户进行转账,进而达到冼钱的目的。

三、反洗钱工作中会计应用的引入

会计对象与反洗钱对象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会计对象是指会计信息的内容,即会计所反映和管理的内容。狭义地说,会计对象就是指生产、经营或管理过程中的资金运动。而反洗钱的对象主要是超过一定数额的资金流动和所有可疑的资金流动。在这一层面上,会计对象和反洗钱对象有着本质的统一性,都是对资金运动的监控。金融机构作为信用中介,在为合法商业活动提供便利的同时,其便利的服务和诸多的金融工具也可能为犯罪分子洗钱所利用。由于对现金流通的限制,绝大多数的洗钱资金都要在银行间或其他金融机构间流转,犯罪分子将犯罪所得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保存、划转,支票、汇票、信用卡等金融工具都可能被洗钱者用来转移和提取资金。而随着金融网络化、全球化、一体化的发展,网上银行、支付宝等网络支付工具越来越多,金融交易也越来越快捷方便,反洗钱机构很难通过监控洗钱主体来发现洗钱犯罪活动,而只能通过对超过一定数额的资金流动和所有可疑的资金流动,来分析资金流动的规模、时间、资金的来源和转移方向,通过侦查异常的资金移动,追踪洗钱资金的运动轨迹,寻找洗钱犯罪活动的线索,从而达到反洗钱的目的。所以,反洗钱的对象概括起来就是监控资金运动,反洗钱机构需要依靠各种监测系统获取可疑的资金运动情况的信息,而会计作为对单位资金核算的中心部门,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完整的、连续的、系统的反映和监督,对现金业务及转账结算业务进行顺时逐笔记载。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会计部门掌握着所有开户单位的基本资料,从开户单位的经营许可证、注册资金、经营范围到开户单位的资金运营等情况都能掌握大致的资料,因此将会计应用于反洗钱工作中,能更有利于提取可疑资金,并运用所掌握的有关开户单位的详细资料进行分析,对可疑资金进行筛选,以有效地对反洗钱进行资金监测,促进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反洗钱工作中会计的应用

(一)建立反洗钱会计工作制度

反洗钱工作的会计应用,应有一套完整的制度设计与安排,作为反洗钱主体的各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建立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建立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开展反洗钱培训和宣传工作等,提高风险控制能力,规范反洗钱操作,促进合规经营。随着国家建立完备的反洗钱法律体系。建立健全有效的会计信息系统,以会计核算为平台,以会计制度为载体,以会计监督为手段,全面有效地进行设计。建立有效的传递和汇报制度,便于监管部门及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及时将有关案件移交公安部门进行侦破。

(二)建立反洗钱会计工作机制

从会计核算组织体系入手建立有效的反洗钱工作机制。一是当前金融机构反洗钱管理职能已调整到财务部门或专门的反洗钱职能部门,统一协调指挥,避免交叉管理;二是确立反洗钱业务操作模式。以会计核算部门和客户部门为操作主体,补充和完善会计制度,将反洗钱规定和措施落实到会计业务当中,确保客观、严谨与一贯性;三是根据金融工作要求,设计与落实反洗钱会计岗位的重心。对前台柜员反馈的可疑资金交易及通过对开户单位账表进行筛查发现的一天多笔大额资金进出的业务进行分析、筛选、归纳,对有冼钱嫌疑的资金加大其有关资料的调查整理,形成可疑交易报告,及时向监管部门及公安部门进行报送,以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时效性。

(三)指定专人充分运用账户管理系统,加强对可疑资金的信息搜集

当前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已覆盖全国且已全部联网,充分利用账户管理系统对可疑资金运动涉及的账户及时分析有关单位的详细资料、业务经营范围、资金运行特点等,便于通过对有关资料的分析确定有关资金业务是否合规,节约人力、物力,提高反洗钱工作效率,降低反洗钱工作调查成本。

(四)提高会计信息要求

充分运用前台业务人员与客户直面接触的有利条件,确立真实的会计信息标准,对反洗钱工作提供最核心的交易信息支持。

一是规范结算工具信息填写要求。二是补充和完善大额交易“付款依据”规定,对大宗资金流动可要求有关客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杜绝无依据的大宗现金存取或转账业务。三是规定电子支付工具信息记录功能。当前,各种网上银行、银行卡、支付宝等网络支付工具的广泛运用,给反洗钱资金监测带来困难,因此在有关账户上设定最高支付或转账限额及最高付款次数,建立网络监测控制和记录,有效杜绝可疑资金网络流转。

四是对办理资金业务的客户,从会计信息审核要求入手制定规范的客户尽职调查程序。五是各金融机构应保存好客户的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的安全、准确、完整,为反洗钱工作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提高反洗钱风险意识。

(五)充分运用会计核算系统,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时效性

从会计核算账务组织入手完善会计信息工作平台。建立和完善四个层次信息载体的平台,提高对资金交易信息的甄别、分析、调查、检查效果。一是账户设置时的信息载体,进一步规范必需的客户尽职调查基本材料,实现账户系统与会计核算系统联机运行,在会计核算系统中能明确展示开户单位的基本资料,主营业务等,便于前台柜员在日常办理现金存取及资金流转业务时进行必要核查,杜绝违规资金流转,提高反洗钱资金监测的严密性。二是规范凭证实时交易的信息载体,对交易情况进行充分的记录,如交易性质和资金用途等;三是统一各金融机构间的账簿载体,发挥账簿组织的“总括”的功能,规范系统对手单位的记载功能,改变当前会计核算系统中实际为一笔业务两个资金对转单位,在系统中形成2笔独立业务的现状,加大关联交易系统的记载准确率,以利于反洗钱过程中有关资金及信息的识别及证据的保存,对交易信息进行高度的集中和反映;四是增设反洗钱信息情况表,统一反映本单位大额和可疑交易的异动情况,对每笔超过现金业务或超过一定金额的大额资金转账业务系统能自动核对有关信息,并自动提示,以提高反洗钱工作人员对大额或可疑数据的敏感程度。五是推动国家反洗钱资金监测系统与金融机构会计核算系统实时对接的,对各账户资金交易进行自动筛查,对符合反洗钱特征的资金进行即时提报,变反洗钱资金监测的事后筛查报送为实时跟踪提报,以便于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实时分析、调查,必要时对有关账户的资金进行临时冻结,以减小洗钱犯罪给社会及经济发展带来的危害。

(六)从会计信息分析手段入手建立有效的甄别、分析体系

在实际反洗钱工作中,充分运用会计信息分析手段,采用多种方法,对提报的可疑交易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定性,提高反洗钱资金截获率,提高反洗钱案件的侦破率。

一是增加会计分析内容,将反洗钱信息列入日常分析范围,建立日常分析的长效机制;二是确定分析模式、分析方法,列入分析指标,如交易双方是否为业务关联、交易双方资金往来频率等,构建有效的分析体系,适时开展对大额及可疑资金交易的研判,定时进行可疑交易的筛选与分析;

(七)认真做好涉及反洗钱会计分析系统的人员选派的考查工作

为确保反洗钱资金监测及信息的保密,要认真做好涉及反洗钱会计分析系统的人员选派的考查工作,确定有关人员和范围,明确分析人员的构成、职责与责任,做好有关信息的保密工作。由于反洗钱信息具有高度的保密性,因此对反洗钱信息的来源和使用必须规范和严谨,确保有关可疑资金的分析及资料传递工作的安全。

对于依法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提供。只能用于反洗钱行政调查和司法机关用于反洗钱刑事诉讼。避免因反洗钱信息分散而侵害金融机构客户的隐私权和商业秘密。

(八)构建反洗钱会计应对系统

一是我国反洗钱金融防范和会计举证从客观上要求建立反洗钱会计应对系统。由于我国反洗钱工作才刚刚起步,经验不足、技术条件和业务素质偏低、识别和应变能力不强,导致金融监管局限性还很大,反洗钱工作缺乏力度。同时,金融机构作为经营货币的机构,成为洗钱者进行洗钱活动的首选通道,并且由于对现金流通的限制,绝大多数的洗钱资金都要在银行间流转,所以跨国银行由于面临不同的监管环境,造成监管空白地带,给洗钱者造成可乘之机;银行具有发现洗钱活动的便利条件;银行有能力识别客户和保存交易记录、披露可疑交易。一旦发生洗钱案件,金融机构往往不能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当执法机关需要会计数据举证支持的时候,金融机构往往不能提供详细的会计数据,这就为我国反洗钱会计提出了新的任务,就是反洗钱会计举证工作必须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二是金融机构自身性质从主观上要求建立反洗钱会计应对系统。金融系统反洗钱会计应对系统的完善,对反洗钱工作的进行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市场机制主导的竞争社会中,金融机构作为企业,面临优胜劣汰的挑战。激烈的市场竞争促使金融机构需要从社会中汲取资金作为竞争资本,需要以盈利作为经营的目的。由于受利益的驱使,常导致金融机构的行为与反洗钱目标不一致,便难以产生抵制洗钱活动的自我约束。因此,无论是出于金融机构自身的约束还是外界的监督,反洗钱会计应对系统的建立势在必行。

总之,由于会计对象与反洗钱对象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因此在反洗钱工作中通过建立严密内控制度及有效的工作机制,充分运用会计核算系统、账户管理系统、会计分析手段及前台柜员与客户直面接触有利条件,加强反洗钱资金的监测与分析,确保反洗钱可疑资金信息的真实可靠,为促进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减少洗钱对我国经济及社会造成的危害提供必要的支持。

参考文献:

[1]人民银行:《2007年反洗钱工作报告》

2008年9月4日

[2]胡伟一:《浅论会计职业与反洗钱》金融

经济2007年第4期

[3]徐春 钟贵江: 构建我国金融机构反洗

钱会计应对系统,《合作经济与科技》

2007年第12期

[4]吴筱卿: 反洗钱与当代会计职业的发

展《现代审计与会计》2006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