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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市场话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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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商品批发市场已成为人们日常光顾的重要场所。然而,由于批发市场内摊位密集、人员流动量大、经营性质复杂,经营品种繁多等诸多因素,导致市场消防管理喜忧参半,消防安全状况参差不齐,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损失惨重。2002年3月1日,四川省南充市达享副食品有限公司批发市场发生特大火灾,造成19人死亡,轻重伤21人;2006年10月11日,北京新发地水果市场冷库发生大火,过火面积达两千平方米,大量冷冻进口水果和肉被烧毁,虽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市场总损失却达千万元;2006年11月,深圳一农贸市场着火,此次火灾造成一商铺老板一家四口一死两伤,还另有一员工被烧死,教训惨痛……

近日,笔者对青岛市商品批发市场的消防安全环境进行了调查,现就存在的问题和消防措施谈一些个人的意见。

一、批发市场消防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市场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擅自开业,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最终成为消防监管“老大难”,久拖不决。如在青岛市已成规模的即墨路商品批发市场,1997年10月正式开业,市场建筑面积22000余平方米,地下二层,固定摊位995户,日成交额达上百万元。但由于当时市场工程竣工之后,未报经消防部门验收仓促开业,致使市场至今仍存在防火分区面积过大、未设置机械防烟设施、机械排烟设施和无法正常运行、经营厅隔断用可燃材料装修等重大隐患,消防部门经多方协调,隐患整改取得一定进展,并于2005年11月成立了青岛市首支市场消防队;利津路小商品批发市场是1994年由青岛火柴厂内部厂区改建的大棚市场,现有摊位业户200余家,由于在市场建设初期,工程未报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导致市场与周围居民住宅楼防火间距达不到规范要求,一旦发生火灾,势必毗祸周围居民。近年来,消防部门多次对该市场下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由于种种原因,隐患至今无法解决。

(二)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市场消防管理混乱。

市场管理责任不清、制度不落实,直接导致市场消防管理混乱:一是市场各经营摊位业主消防违法违章现象严重。表现在市场业户擅自圈占消火栓、不经申报采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装修、电线乱拉乱扯、店内违章住宿、商品摆放堵占消防通道,致使市场犹入消防隐患的“大火炉”。二是消防值班不到位,从历年市场火灾分析看有40%以上的市场火灾发生在夜间。但从调查情况看,商品市场夜间消防值班人员脱岗、睡岗、替岗现象较为突出,在青岛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全市消防夜查行动中,现场检查的10家商品批发市场中,有6家市场存在此类问题。利津路小商品批发市场无值班人员,澳柯玛装饰材料市场、即墨服装批发市场值班人员睡觉,一旦起火,后果无法想象。三是市场经营业户转租转借摊点摊位,市场管理部门对此一无所知,消防责任无人承担,安全责任制得不到落实,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实际成了“空中楼阁”。

(三)市场从业人员成分复杂,消防安全素质低,自防自救能力差。由于从事摊位经营的业户、业主来自社会各个层次,文化水平高低不一,消防安全素质参差不齐。市场管理人员又“无暇”对市场经营业户进行消防宣传教育,致使90%以上的业主没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对消防常识知之甚少,有的经营业户竟然连火警电话这样最基本的消防常识都不知道,“110”、“112”、“119”混为一谈。40%以上的业主不会使用灭火器材,不懂得最基本的逃生自救措施。一旦发生火灾只能望火蔓延。

(四)市场消防设施缺乏,室内市场建筑消防自动设施不能正常运转,形同虚设。根据公安部《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市场各摊位应在市场主办或合办单位组织下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但从目前市场配备消防器材情况看,大多数市场内所设灭火器材达不到规范要求,数量不足,配置型号不对。在易发生固体火灾的场所配置的是以扑救液体和气体火灾为主的BC型干粉灭火器。有的灭火器材由于长期缺乏保养、维护,灭火剂失效,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而设有建筑消防自动设施的大型室内市场却因设置故障频发,形同虚设。此类隐患整改起来往往较为困难。

二、批发市场消防措施殛待加强

(一)严格市场登记手续,建立消防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工商、财办等管理部门在进行审批发证登记工作中,应将消防安全作为市场登记的首要条件,对新建设市场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一律不予登记办证,对原已登记办证的市场则由工商、财办、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凡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特别是未设防火分区,疏散通道堵塞,建筑消防自动设施严重故障等未在限期内整改的,应撤消其市场登记证件,并报请当地政府部门予以关停。

(二)加大对商品批发市场的消防专项治理力度,从严整治消防违章行为。批发市场作为人员流动量大、摊位众多的公众聚集场所,各类消防不安全因素有可能随时出现。公安消防机构应将商品市场的消防安全列入一项长期的消防专项治理内容。从市场的消防审核“源头关”,消防验收“竣工关”,市场管理的“监督关”人手,严格监督,严格管理。治理过程中应联合市工商、财办等部门,针对市场消防安全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工作对策,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发动全社会开展对违章商品市场违法现象进行群众举报,市场自查自纠、互查互纠的同时,加大对市场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整改力度。对检查发生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章应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要求从严处理,该罚款的罚款,该传唤的传唤,决不姑息。对因摊位违章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肇事者或行为人的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以儆效尤。

(三)强化市场经营管理者和个体业户的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建立完善市场消防安全管理长效运行机制。市场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安部令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专门消防管理机构,按照《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设立专(兼)职防火员、成立义务消防队,自觉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消防巡查检查制度,设立专门消防档案。对二家或二家以上共同经营的商品市场,应按照《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成立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共同负责市场的消防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市场共同经营,消防安全无人管理”的现象发生。市场管理部门、市场摊位业主应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通过建立业户消防“互联网”,业主消防责任连带制等多种方式互相监督、互相制约,自觉维护正常的市场消防监督力度的同时,要积极帮助和督促市场经营单位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市场消防管理机制,探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防管理的新思路,建立市场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加大对市场管理人员、经营业户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力度,提高市场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增强自防自救的能力。鉴于市场从业人员成分复杂人员流动性大,消防安全素质参差不齐等特点,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首先是加强对市场管理人员的消防培训,公安消防部门应将提高市场管理人员的消防业务素质做为消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分期分批地有针对性地举办专业消防业务培训,参与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提高此类人员的消防素质;二是积极开展对市场从业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市场管理部门可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互帮互教、开展消防知识竞赛、印发消防宣传资料,使市场大张旗鼓地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在市场内张贴消防警示语、悬挂消防宣传口号等方式,形成浓郁的消防宣传氛围,最终达到市场每个经营摊位业户“耳濡目染消防常识,事必躬亲消防器材”的效果;三是适时开展消防逃生演练。每个市场管理单位应针对市场实际制定相应的疏散逃生方案。手把手的言传身教每个经营业户懂灭火常识、懂基本的逃生方式、会使用灭火器材。市场管理部门每年至少组织1―2次逃生演练;四是加强对义务消防队员的消防培训力度。使其达到既熟练消防设施操作,又懂得扑救初期火灾的战术,并能进行常规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除消防不安全因素。以进一步净化市场消防安全环境,增强市场抵御火灾的能力。

(摘自《山东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