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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汉语字本位视角下的西方语素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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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从语言的生成机制来谈,字相当于印欧语的词,而不是语素。汉语是单音节语言,音节是自足的语音单位,但一个音节常常表示多重概念,因而汉语的字形具有区别。印欧语是多音节语言,音节不是自足的语音单位,意义的区别通过音位的异同来区别。将西方语法研究中的“语素”理论来套用研究汉语的语音形式,即用印欧语言“音位学”替代汉语本土的语音解释学说“音韵学”是十分不科学的。

关键词:汉语 文字 字本位 语素

黄伯荣在《现代汉语》(增订四版)中认为“音位是一个语音系统中能够区别意义的最小语音单位”,“语素是语言中最小的音义结合体,它既是词汇单位,又是最小的语法单位。”

我们认为黄伯荣的观点并不准确,汉语语音系统中能够区别意义的最小单位应为“字”。

下面我们从索绪尔普通语言学关于语言与文字的基本观点、“字本位”理论、汉英语法体系的差异三方面做详细阐释。

一.索绪尔的语言观与文字观

索绪尔的语言学思想根植于他的“结构主义符号学”理论,结构主义的本质是:关注形式、结构关系,排除了实体和对象,关注抽象规则,强调模式化。任意性原则和线条型原则为结构主义的重要原则。索绪尔的结构主义符号学思想认为,意义的生产机制不在符号之外而在符号结构内部,故而将符号分为“所指”和“能指”两部分,索绪尔研究的是一般意义上的“言语”,研究“言语”,需要进行必要分析、解构,因此就必须将“言语”结构化,使其成为语言学意义上的“语言”,而结构化的手段恰恰是文字书写。因而语言实际是文字建构的结果,文字替代语言之后又重新塑造了语言,语言不借助于文字,语言则永远不会存在,语言要被保存、流传必须借助于书写。因而,语言不能脱离文字而存在。

汉语中汉字是汉语存在的必要条件,现代汉语按照西方音位学的描写建构的语素音位学系统,共有416个单音节,算四声则有1299个不同的音节,根据黄伯荣的研究观点,以上便构成了现代汉语的语素音位系统,然而在这种语素音位系统下研究现代汉语的语法,不仅存在严重的套用不合适,理论衔接不连贯等问题,更无法解决汉语语用中的实际交流、理解等语法问题,例如:汉语中大量存在的同音义异现象,如果有用汉语拼音字母按“表音”要求拼写,大量的同音异义现象就无法区别。由于音位不具有区别汉语意义的功能,汉语书面语只能借助于汉字,只有“字”才是最小具有区别意义的语音单位。再如:汉字是表意体系的文字,与表音体系有着本质的不同,汉字的字形并不与一时一地的语音相联系,具有时代性和地域性,身处广韵时代的人和现代人,身处粤方言区的人和闽方言区的人,可以用不同的语音来认读同一个汉字,字义不变。以跨地区性特点为例,同一个汉字,在全国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认读读音,而“字”并没有变化,汉语中存在大量的同音异义现象,而造成同音异义的原因,大量源于汉语形声字、假借同音、同源字同音、偶然同音等,在汉语双音节化的过程中,双音节词的异形同音现象是仍然存在的,因而从普通语言学的视角来看,语言文字的关系是,语言的字形可以不通过字音,而直接和字义相联系。索绪尔认为“一个词,只用一个符号表示,而这个词却与词赖以构成的声音无关”;“这个符号与整个词发生关系,因此也就间接与它所表达的观念发生关系”。

二.徐通锵“字本位”理论

1.“字”是汉语基本结构单位,是最小具有区别意义的语言单位

徐通锵认为“字”可以总结为“汉语体现语义关联基点的结构单位,特点是一个字、一个音节、一个概念”的一一对应。“字”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作为语言单位是较为抽象的逻辑概念,存在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口说中一个音节表示一个意义,书面上是具备独立形体的语音转写单位,口说的音节和书写的汉字均是其不同的表现方式,因而,在汉语中,“字”是形、音、义三者结合的基本结构单位,是最小具有区别意义的语言单位。汉语中语素的对立导致区别义是有限的,而由字形导致的对立则是绝对的。

2.“字”具有传统意义上的理据性

徐通锵认为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开始不称为“字”,而是“名”。我们从传统语言学的研究来看,传统语言学俗称小学,以字为中心,形成文字学、音韵学和训诂学,分别研究字的形、音、义。传统的理据考求方法主要有因形求义和因声求义,形义理据是基础性的,声义理据是次生的。

从音韵学、训诂学角度来看,汉语可以直接感知的最小语音单位是声和韵,通过声、韵组合成音节,音节不具有明确的表义功能,只有配合字形,才会才生区别意义。汉语早期的理据载体是声和韵,基本结构单位则为声韵的组合,构成一个音节,成为“名”,“名”注重音义结合,在此,“因声求义”的理论原则体现了汉字构造初期。然而,由于语言结构的变化发展,声韵的单纯相拼已不能满足汉语语言信息生成的需要,因而需要通过改进基本结构单位的生成方式,汉语的生成方式由“形”转向“序”,再由字组生成字组去表达新的概念。

从文字学角度来看,汉字具有天然的理据性,突出表现为“表意”功能,六书中的汉字造字方法是通过形态结构表义并且表音,主要有象形、指示、会意三种,汉字大多由甲骨文衍生、发展而来,早期的甲骨文是作为记事符号存在的,所以汉字与印欧语的不同在于“字形”在汉字中兼具区别义功能。许慎所著《说文解字》,以“形”为切入点探求字的构造规则,用“六书”系统对汉字进行结构分析,将“字”作为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据义构形”成为新的构字原理,将原来由声韵构造的“字”,作为一种新的构成要素,使“字”代替“名”,而构字的理据载体由声韵转化为声形。

3.汉语是“语义型”语言,印欧语是“形态型”语言,两者理据性不同,因而研究方法应不一

汉语是语义型语言,句子靠语义生成,是语义句法;印欧语偏重于语形,注重句子主谓一致及形态变化,因而是形态语法,印欧语系单个符号的意义并不具有理据性,只有把符号组合起来才具有理据性,印欧语言的理据性的载体是“语素”,也就是语言中最小的音义结合体,“语素”是组合理据,因而西方衍生出音位学来研究其语义的区别性特征。徐通锵同时指出,汉语中没有西方语言学中“句”的概念,英语中word和sentence在汉语中并不对应“词”、“句”的意思,“句”在汉语中缺乏现成性、封闭性、离散性的特点,难以成为一种基本结构单位。

语义型语言研究的重点应为具有理据性的字,研究语音与语义的相互关联;而形态型语言的研究重点是主谓结构和与此相联系的词类的划分,因而两者研究重点和研究方向不一,导致无法借用形态语法的描写方法来研究汉语的语法问题。

三.汉英语法体系差异

1.英语的“构词学”和汉语的“形位学”

英语的“构词学”研究的是词的内部结构,将词分析为最小的结构单位语素,探讨结构单位的性质、语音、意义以及如何相互组合成为新词的方法,主要构词方法有派生法、复合构词法、转化法、缩略法等等。其中派生法是英语词汇形成的重要方法,是形态语法的突出表现形式,而汉语则无此类。

汉语的“形位学”是潘文国先生提出来的,即以“字”为基本单位,一步步分析其构成,其最小单位为“形位”,其地位相当于印欧语中的语素。形位学关心的是汉字的语音学因素,汉字内部形、音、义的组合关系,将传统的“六书”理论纳入研究体系,潘文国认为“形位学”应建立与西方“构词学”相应的“字干”、“字缀”、“成字形素”、“不成字形素”等概念术语。并对六书理论进行现代汉语语法演绎,建立与西方构词学相应的“派生造字法”、“合成造字法”、“转化造字法”,建造与西方构词法相对应的形位学体系:

“象形”-构成独体字,字干的基础,是整个汉语形位学之本。

“指事”-字干加字缀的派生造字法。

“会意”、“形声”、“转注”-合成造字

“假借”-转化法造字

形位法将英汉词(字)一级的构造法对比研究,重构英汉对比体系标准,将标准由单一的构词法,转移为双轨的应用于印欧语言的“构词学”和应用于汉语的“形位学”。

2.英语“音位学”和汉语的“音韵学”

英语音位学研究的是语音的功能、语音的系统、组合方式及规则。音位是英语语言系统中,最小的有区分意义功能的单位,是通过音素这一语言形式体现的,音位变体是在某一特定的音位在不同环境中,都有不同的音位形式,每一位音位变化都是一个音素。

潘文国提出音义互动是汉语组织的最根本规律,音指语音(韵),义指语义,音义互动强调汉语的语音会影响构词和句法。音义互动,即是语义与节奏的互相配合与协调。

因而,不论从理论层面还是实用层面,汉语中的“语素”既不是音义关联的基础,无法与概念相联系,也不具有语言基本结构单位所必须具备的特征,汉语拼音中的26个字母和416个音节是无法具有表义功能和区别特征的。因此,不仅字和语素是两个不同体系中不同语法术语,无法对比,也无法横向替代、比较。

参考文献

[1]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材[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2]徐通锵.基础语言学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3]徐通锵.汉语字本位语法导论[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8

[4]徐通锵.字和汉语语义句法的基本结构原理[J].语言文字应用,2001.1

[5]潘文国.字本位与汉语研究[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作者介绍: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