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友情肆虐的季节,爱情曾来过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我想念的,不是那些事,而是那个人。我要忘记的,不是那个人,而是那些事。
阳光温淡的午后
我要消失一段时间。
微博上发了这8个字之后,不到几分钟,就收到了几条评论:
丫头你犯傻么?脑袋烧坏还是怎样?咱不带这样玩的……
终于要回火星了吗?地球人会想你的……
……
我一条一条地看,手指始终没有做出任何回复的举动。我确定某人上微博了,确定某人应该会看到这条微博,可是我却不确定某人的心,是否在某一瞬间疼了一下。
刷了一个月的微博,连自己都觉得是因为寂寞。可是寂寞给谁看?
那个常常和我拌嘴让我笑得没心没肺,又让我哭得撕心裂肺的某人,那个午后情人湖边的绿荫道上和我玩踩影子总是巧妙地躲在我影子后面的某人,那个看到我的眼泪肆无忌惮倾泻而下一把拥我入怀的某人……却自始至终没有在我几百条微博里留下一条评论。
一个月,31天,744个小时,44640分钟,2678400秒。好吧,某人应该是没有时间吧?
我的寂寞,无论刷成怎样的微博,也变不成温暖自己的阳光。而那些时光路过的曾经,却总是和未来同在。
昕劝我戒掉微博。她说这微博玩得欢乐,就是给乏味的生活增添乐趣。想玩低调点,就纯粹做个笑看世界精彩的旁观者;想玩潇洒些,那得高调地将生活曝晒在阳光下。
可我,偏偏玩得如此虐心。
初夏的风,在午后吹拂,我独自坐在情人湖边的石椅上,看着老教学楼的紫藤爬满了墙壁。
老教学楼要翻修的消息从去年开始已经传遍整个学园。
化学系的男生总是喜欢捧着玻璃仪器在老教学楼的楼道里来回奔走。三楼的尽头是化学实验室。我曾经在那里当过助理。明明是个化学,却仍要信心满满地拍着胸脯说:每一个成功的科学家旁边,都需要一个聪明伶俐、善解人意的支持者。
可事实证明,除了善解人意,我的化学知识浅薄得让人头疼。
比如:不小心点燃了不纯的氢气,把长颈漏斗和橡皮塞炸飞;不小心打翻了装稀硫酸的瓶子;最糟糕的是,怎么也分不清锌铁铜……
某人扶扶眼镜,无奈地指着角落一张小木凳,说:你就在那边坐着就可以了。
我把小木凳挪到窗边,侧坐着,靠着墙,窗外是波光粼粼的情人湖,屋内45度角望去,正好可以看到某人认真地做着实验的表情。
认真的男生最迷人。我哼着曲子嘟嘟囔囔。某人回头,四目相交,我都会甜甜地对他微笑,然后望向窗外,看湖水碧绿,云卷云舒。
路过两个学妹,嘻嘻哈哈地讨论着社团活动。我回过神来,目光交接时,我对着她们微微一笑,下一秒,匆忙地把视线挪开,因为我似乎看到青春什么的,已经在别人的身上多姿多彩。
我的心,掠过一阵唏嘘。
我起身,往老教学楼的方向走去。宁静的午后,斑驳的树影,一个人走着,只有影子如影随形。
我扶着栏杆直上三楼。看着尘埃布满的楼道,而透过裂痕斑斑的玻璃窗洒进来的阳光,参差不齐。我的心一时之间很空落。
化学实验室里,锈迹斑斑的铁架台,隐约可见细小裂缝的试剂瓶,未清洗的烧杯里还残留着青苔色的粉末。
小木凳安静地躺在墙角。我小心翼翼扶起来,掏出纸巾擦擦灰尘,可是上面墨黑色的霉斑却早已根深蒂固,任我怎么擦拭都擦不掉。无奈,我索性直接坐下去。
“噔”。微博传来信息。我急急忙忙掏出手机,是一条新评论。
眼泪哗啦啦掉下。我颤抖着双手,在这个阳光温淡的季节,把手机微博卸载掉。
刚认识程志翎的时候,还没有微博这个东西。那个时候比较流行玩QQ,QQ空间里还有免费播放器,有QQ农场,大家疯狂地偷菜。而我却只专注于一件事:刷新QQ签名。
那是出了名的积极。
朋友们都说,如果有天腾讯系统崩溃,那么嚎啕大哭的不是马化腾,而是张曦文。
程志翎的空间几百年没更新过,QQ签名几百年如一日,写着:青春未逝,贼心雄起。
隔壁的隔壁的隔壁,我们之间有三间课室两面墙的距离。
饭堂开了间山寨M记,有天我心血来潮,在同城Q群里面呼唤哪位好心人士请我吃顿大餐。没想到几百年未上线的程志翎竟然在私聊的时候很爽快地答应了。
那天晚上我们系要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我压根没心思听讲,在最不显眼的角落趴在桌子上,一直在悄悄玩手机。Q签名更新频率与授课主任的台词成正比。
“即将迎来大餐。哦耶~~”下课铃响前一秒,我将QQ个性签名更改了。满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匆匆赶往和程志翎约定好碰面的地方。
挎着个包,头发蓬松,带着耳塞哼着歌,在饭堂门口踱步,旁若无人自娱自乐。我心里一阵唏嘘。这哥们在路中间这般潇洒,也太目中无人了吧?
我溜进饭堂指着选餐牌说:这个,这个,这个。又指着门口的程志翎,谦虚地说:“老板在那里。”
“老板,买单。”服务员冲着程志翎呐喊,几声之后,程志翎都没有反应。一个热心的女孩子买完雪糕后,走过去,戳戳程志翎,轻声地说:“诶,服务员叫你买单呢。”等程志翎回头,我早已吃完了两根骨头,正在呼唤服务员再来两根。
这算是我们友情篇章的开始。
我们大雨天撑着把小伞走很远的路去买CD,一路上欢声笑语。酷热难当的时候,我们把课本什么的搬到自习室,将吊扇开到最大,一人霸占两张桌子,大手摊开,悠闲地趴着。阳光明媚的时候,我缠着他带我去网球场看帅哥,和他分析帅哥打球最帅的瞬间。
化学系的男生,总是喜欢抱着玻璃瓶器在老教学楼三楼“咚咚咚”地跑来跑去。程志翎第一次带我去化学实验室,我兴奋地翻箱倒柜找到个瓶子,也想学着“咚咚咚”地跑来跑去。
可是我发现,我不知道该往哪里跑。
后来就只有听从程志翎的安排,乖乖地坐在小木凳上,看他摆弄那些实验器材,看他最有魅力的瞬间偷偷地乐。
“程志翎,听说你失恋了?”某天我摆弄着窗边的紫藤叶,好奇地问道。
“嗯。被甩了。”他语气平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