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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养老的困境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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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变革,对新时期中国农村养老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使中国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为此,应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在重视家庭养老的基础上,从更新观念、提高人口素质、深化农村改革、强化道德文化建设、加大对“三农”的政策支持等方面妥善解决农村养老问题。

关键词:农村养老;家庭养老;孝道;道德文化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12)04—0153—03

今天,我国的“养老”有着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新内涵:在养老内容上不仅包括物质生活资料的供养,也包括精神生活的慰藉和心理需求的满足;在养老的标准上,首先保证能养即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使其无冻饿之虞,实现“能养”,其次,尽量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使其饱食暖衣营养充足达到“善养”;在养老主体上,养老不仅仅是强调子女的责任,更加强调社会或政府的责任与义务。

一、目前我国农村养老面临的困境

(一)计划生育使农村人口、家庭结构发生了质的变化,使农村家庭养老的主体不堪负重。上世纪七十年代,全国范围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使农村人口老龄化。据全国人口抽样调查统计,2000年全国农村60岁以上的老龄人达9000余万,超过了农村总人口的10%,预计到2030年农村60岁以上的老龄人将达2.3亿,占农村总人口的20.4%,到2050年,农村老龄人口的比例将达到28%左右。在人口老龄化的同时,农村家庭在规模、性质、人口结构方面也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家庭规模越来越小,儿孙满堂的现象不复存在;家庭多以核心家庭(即一对夫妻加上辈父母和下辈孩子)为主,几世同堂的大家庭将彻底消失;一个家庭中人口结构由原来的金字塔形(辈分越高人数越少,辈分越低人数越多)变成倒金字塔形(如一个孩子+父母二人+祖父母四人+曾祖父母若干人)。如此一来,以前多个子女共同赡养2个或1个老人,如今,一对年轻夫妇可能要赡养4位老人,甚至更多,要赡养如此多的老人,不说经济上负担不起,就是照料老人的精力时间也来不及。

(二)许多家庭难以承受养老负担,更难提高养老质量。改革开放使我国经济取得了巨大发展,但长期以来重工业轻农业、重城市轻农村的倾斜政策,使许多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变化不大,条件依然艰苦,经济依旧落后;很多农民几乎没有享受到改革开放发展带来的成果,他们至今的生活还是非常艰难困苦,勉强维持温饱水平。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逐步完善发展,过去农民依靠集体收入养家糊口的日子已经不再;同时,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加速,生活水平不断地提高,生活费用亦水涨船高。在中西部地区的许多农村,农民维持本身的生活尚且困难,若要再赡养几个老人就更加艰难,要高质量地养老,简直是不可能的。沉重的养老负担,又使农民无法增加有效的投入来发展生产,整个家庭的生活质量难以提高,如此恶性循环,不仅导致年轻人无法奉养老人甚至遗弃老人,而且还会导致落后地区及其农民与发达地区及城镇居民相比差距越来越大,最终影响整个国家的协调、平衡发展,影响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及现代化目标的实现。

(三)道德嬗变,孝道不存,许多农村年轻人不愿养老。由于社会不断地发生变化,传统道德受到了严重的冲击。我们调查发现,由于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和家庭教育失误,如今有相当比例的农村年轻人价值观念扭曲,道德水准下降,对父母老人只知索取从不思回报,根本没有孝顺之心。视年老父母、老人为累赘,视孩子为宝贝;对自己对孩子一掷千金毫不皱眉,而对老人吝啬得很,甚至虐待、遗弃,即使迫于社会舆论或法律威力不得不赡养老人,也只是对老人提供最低标准的物质生活条件,平时不闻不问。道德堕落,孝道背弃,使家庭养老优势无存,使家庭养老进一步陷入困境。

(四)社会慈善养老严重滞后,使弱势家庭养老难有保障。我国传统文化和道德都提倡“钱财如粪土,情义值千金”、“克己奉公”的财富观、价值观,但近几十年,由于国人穷苦了,穷怕了,几乎所有的人对金钱财富的追求简直到了疯狂的地步,只知道如何从社会谋取、积聚财富,即使财富多得不得了,几世几代都花不完用不光,也不拿出部分来回报社会、兴办慈善事业救济弱势群体。纵使有个别人投资慈善事业,往往是为了沽名钓誉,赢得声名以便赚更多的钱。我国农村地域宽广,条件千差万别,发展极其不平衡;目前国家尚未真正富裕起来,没有足够的财力照顾方方面面及社会中的每一个人;这势必需要社会、民间力量和热心人士的努力来弥补,促进社会的和谐。而社会民间力量没有热情无偿地兴办农村养老事业,使得我国农村尤其是落后地区、困难家庭的老人的晚年生活无法保障。

(五)法律法规难以覆盖农村养老的方方面面。对于养老,《婚姻法》、《老年人保护条例》虽有所规定,却语焉不详,缺乏可操作性。尽管如此,也未能充分发挥作用。是因为农村年轻人受教育少,学法懂法更少,大多数人不知道有这两部法律中的养老内容,加之,政府有关方面对法律的宣传普及做得不够,许多年轻人不养父母老人,认为是他们自己的私事,与别人无关,村乡干部批评教育,往往不接受,反而讲干部多管闲事,干涉他们的家事和自由;而农村大多数老人更是法盲一个,很少有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将自己的子女告上法庭。乡里邻居多没有法律观念和维护法律尊严的正义感、责任心,遇上他人子女虐待、遗弃老人的事情时,多半采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息事宁人,最多做下劝解,绝不投诉警察、法院;同时,法院对此类案件往往实行不告诉不受理原则。如此以来,法律似乎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家庭养老的负面难以消除。

二、突破农村家庭养老困境的对策

(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我国农村养老陷入如此困境,固然有许多客观原因,但从深层探究,其主观因素还是主要的,即自建国后我国一直实行重工业轻农业、重城镇轻农村、重城市居民轻农民的政策造成的。所以,要在较短时期内妥善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即社会各界特别是决策层应突破几十年来形成的习惯思维,树立民主、平等、公正的意识。一是给农民以“国民待遇”,让所有的农民与城镇居民一样充分享受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成果,同样地获得社会或政府的关怀与帮助;二是根据公平、公正原则,政府应实施工业对农业、城镇对乡村反哺的优惠政策,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为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奠定基础;三是倡导并确立“健康老龄化”理念,通过广泛组织和动员各种资源,系统地解决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

(二)重视家庭的养老功能。家庭养老在当前以及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仍是我国农村老的主要形式。这是由我国的特殊国情决定的。首先,“未富先老”的经济状况决定我国农村养老只能是家庭养老。2000年,我国人均GDP仅为800美元左右,而农村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已达9000余万,提前步入了人口老龄化时期。整个国家比较贫穷落后,发展才是硬道理,现代化建设是压倒一切任务,进行现代化建设到处需要资金,到处都需要用钱;就不可能拿出很多钱来解决农村养老问题,不可能像西方发达国家一样以国家的财政支撑为基础实行社会化养老,建立一整套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与机制;因此,农村养老只得仍然依靠家庭来承担。其次,我国传统文化中的道德观、财富观也支持家庭养老。我国的传统道德非常重视孝道,强调子女对父母长辈孝顺,赡养父母长辈是子女应承担的义务,而且要尽心尽力;否则,就大逆不道,就会遭到社会舆论的谴责、世人的鄙视,一个人若不养自己的父母,不管多有本事,成就多大,都不会被社会认同,自己也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来。以孝道为核心的道德观强化了家庭养老,另外,国人的财富观也不太适宜养老社会化,国人几乎都认为自己的财富属于自己的家庭,父母拼搏一生积聚财富是为了自己的子女,绝少有人认同财富始取之于社会,终将要回报社会;很少有人仗义疏财、捐尽家财来兴办有名无利的农村养老事业。财富观为家庭养老提供了经济基础的支持。再次,家庭养老有着其它形式养老无法拥有的优势。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化的发展,农村养老的内容越来越丰富,其标准也越来越高,在物质生活条件达到一定程度的满足后,老人们更注重精神生活的需求。中国有俗语:“血浓于水”、“知父莫若子,知母莫若女”。子女最能知道、理解老人的心里需要,也最容易使其得到满足从而提高精神生活的质量;家庭养老,让老人与自己的亲人生活在一起,使老人能够享受天伦之乐,减少孤苦寂寞,得到更多欢笑与快乐。

(三)大力发展教育,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狠抓农村教育质量,并尽可能地延长义务教育的年限,使尽可能多的农村儿童接受尽可能多的教育,全面提高农村人口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这是解决农村养老最为根本和最为有效的措施。年轻人的道德素质提高了,能自觉地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与职责,并自觉自愿、无怨无悔地照顾好老人。科学文化水平提高了,个人能力增强了,其收入也随之增加,家庭经济条件的改善,为高水平养老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再者,个人素质的提高,为其从事非农行业提供了条件,大量高素质的人才走出农村,使农业人口大幅度减少,农民人均占有的资源就大大地增加,从事农业生产的比较效益也就随之提高,农民收入增长加快,为最终解决农村养老问题提供了前提。

(四)加大农村改革的深度和力度,调整有关政策,使农民享受真正的国民待遇。我国养老问题的难点和重点在农村。而农村养老问题的主观原因就是自建国以来,我国长期对农村、农民实行不平等、不公平的歧视政策所致,国家、社会只对农业、农民征收、索取,很少予以补贴、扶持;久而久之,城乡差距、工农差距越来越大,农民、农村越来越困苦贫穷。随着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制度体制的重大变革,农村养老问题就日益凸显出来。近年来,党和政府实施以民为本的治国理念,不断采取措施,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增加对农民的补贴,“三农”问题有所缓解。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真正彻底地解决农村的养老问题,还得深化农村的改革,在保障农民享受平等的国民待遇的同时,努力提高农业、农村的现代化程度,改善农民的生存条件,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从而从根本上提高农村养老的水准。

(五)积极推行农村养老保险,使农村所有老人的养老有所依靠。国家可以比照农村合作医疗改革的办法,在农村实施医疗保险工程,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及农民个人各负担一部分资金,在全社会范围内强制推行养老保险制度,以保证每一个农村老人在年老时能获得一份维持最基本的养老资金。这样,农村老人不论家庭贫穷还是富裕,不论有无赡养自己的子女,都可以安度晚年;同时也使每一个农村家庭获得一份稳定的养老资金来源,有助提高家庭的养老物质生活水平。

(六)弘扬孝道文化,加强民风民俗建设。年轻人是家庭养老的主体,在家庭经济条件一定时,养老质量的高低、老人晚年生活愉快与否取决于年轻人的孝心和责任感。年轻人的孝心与责任感又在于家庭、社会的教育和宣传,年轻人的孝顺行为在个人的自觉及社会的舆论监督、民风民俗的约束。因此,党和政府在建设先进文化的过程中,必须结合我国的实际,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向年轻人灌输新孝道,提高年轻人的道德水平;运用大众媒体经常宣传褒奖孝老、敬老、养老的先进典型,抨击、谴责反面的人与事;引导村民进行民风民俗的建设,使年轻人无论是自觉自愿还是被迫无奈都承担起自己的养老责任和义务,赡养好自己的父母长辈。

(七)积极发展慈善事业,使所有老人老有所养。政府养老只能解决普遍的问题,家庭养老只养好自己家庭的老人。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生育使得一部分老人没有子女或子女负担过重,以及地域广阔,发展极其不平衡,再兼之天灾人祸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使得一些家庭特别困难,无法养老。这就需要社会、民间的力量来帮助度过难关。政府应从法律政策上支持、鼓励慈善事业,如向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学习开征累进的、高税率的遗产税,使得父母的财富遗赠给子女的意义大大减少,不得不捐赠给社会及慈善机构;如对捐献财富给公益事业的给予社会荣誉、给予税率优惠等等。使全民树立现代的财富观念,“人人都献出一份爱”,我国农村养老事业就会有阳光灿烂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