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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8日,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让昔日“春城”一夜之间变成“水城”,整个市区多处路段、隧道和小区积水严重,交通接近瘫痪。如此触目惊心的场景,并不只是在昆明出现,北京、长沙、武汉、广州、南昌等地也先后发生城市内涝,从沿海到内陆,从北方到南方,范围之广、影响之大,撼人心弦。
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统计数字显示,2013年以来,全国累计30个省份遭受洪涝灾害,受灾人口4770万人,因灾死亡300多人,失踪200多人,房屋倒塌15万间。
这是一组令人震惊的数据,也是一组令人心痛的数据,更是一组发人深思的数据。有学者称“一场大雨就把一个城市几十年的建设打得原形毕露”。或许这话有些偏激,却发人深思,个别城市出现一定程度的内涝可以理解,中国大中城市广泛、频繁出现内涝,原因何在?为何在极端天气下,现有排涝设施跟不上城市积涝的步伐?为何我们能以惊人的速度、高新的技术来修建高楼大厦、道路桥梁,却改变不了“逢雨必涝”的现状?是降雨量确实太大,是城建坡度低于国标,是单体和整体不协调,是施工破坏无法排水,又或是排水泵形同虚设?尽管每个出现内涝的城市原因都不一样,但归根结底在于城市建设与规划不够合理,只注重地上,却忽略了地下。
城市内涝每年都在上演,且越演越烈。在城市中“看海”,在城市中“捕鱼”,甚至在城市中“冲浪”,在城市中生活的我们,面对一次次的城市内涝,除了担忧还是担忧。房屋倒塌者如何安置,被淹车辆谁来买单?伴随着城市内涝的出现,这些问题都成为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问题,却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解决方案。要想从根本上杜绝上述情况的出现,还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内涝,需要在城市规划设计上下功夫,不仅要规划好、建设好城市,更要管理好城市。在城市建设时,要构建大的排水系统,要将水的循环系统建立起来,在保证管网通畅的前提条件下对管网进行改造升级,达到防涝治涝的目的。
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城市建设已经走上高速发展的道路,“面子工程”得到了“发扬光大”,“良心工程”却留下了不少诟病。找到城市内涝的根本原因,并不代表一朝一夕就可以清除。2013年3月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为治理城市内涝列出了时间表,“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排水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用10年左右的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2013年7月12日,住建部针对城市内涝编制《城市排水(雨水)防治综合规划编制大纲》,要求“采取综合措施,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36个大中城市)中心城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50年一遇的暴雨,地级城市中心城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30年一遇的暴雨。”《大纲》还对城市防涝的规划目标作出硬性要求,“发生城市雨水管网设计标准以内的降雨时,地面不应有明显积水;发生城市内涝防治标准以内的降雨时,城市不能出现内涝灾害;发生超过城市内涝防治标准的降雨时,城市运转基本正常,不得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城市是市民赖以生存之地,治理城市内涝更是关乎民生存亡的大事。近几年城市内涝日渐严重,为了不让城市内涝从量变引发质变,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治理城市内涝被提上日程,国务院、住建部关于如何防范治理城市内涝纷纷下达了通知、文件,各地方城市也在积极响应国家对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的号召。我们有理由期盼,城市内涝将不再是中国发展之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