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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厦门市现行评标定标标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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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制定合理、先进的评标定标标准方法不仅是保障招投标市场的公平和公正的必要手段,也是最大限度避免出现围标、串标的有力手段。本文讨论了厦门市现行评标定标标准方法,并参考性地提出了三个改进的建议。

关键词:评标定标;投标文件重大偏差判定;电子评标软件;评标专家库

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制定合理、先进的评标定标标准方法不仅是保障招投标市场的公平和公正的必要手段,也是最大限度避免出现围标、串标的有力手段。在这一点上,近年来厦门市一直处于全国较为领先的地位,不仅是全国第一个全面实行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的城市,也是全国第一个采用了资格后审的方式来遏制串通投标的城市。

1 厦门市现行评标定标标准方法简介

历经多次的更新和改良,厦门市的目前施行的评标定标标准方法总的可称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其中又分为三种具体的评标定标方法:①经审核合理低价随机抽取法(以下简称方法①);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以下简称方法②);③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以下简称方法③)。

1.1 评标定标方法①

方法①适用于厦门市范围内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且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下列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A、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合理低价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B、合理低价在500万元(含5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此方法的具体做法是:在实行资格后审制、风险包干制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前提下,由招标人统一编制合理低价书,并在截标时间至少5日前向投标人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包括投标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异议或修正要求的,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对清单的项目的数量进行校对调整,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确定的合理低价,依据施工图纸完成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开标后,评标委员会(仅对投标人的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施工组织设计和商务条款进行评审)与资格后审评审委员会同时进行,并分别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经资格后审合格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均被确定为工程投标的合格投标人直接进入公开随机抽取名单。公开随机抽取是公开在公证机构的公证下,由招标人分三次随机从名单中抽取中标候选人,并根据抽取顺序排名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经不少于3天的公示期后,未获投诉或经过投诉处理后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2 评标定标方法②

方法②、③适用于方法①适用范围以外的其它工程的施工招标,在商务标评标过程中分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部分组成。方法②是由传统意义上的“合理最低价中标法”改进而来,在初步评审中选取修正前的投标总价由低到高排序前五名进行修正计算并重新排序,若该五名投标人中的个别投标报价修正后超出原排序中第六名投标的报价,则替换为原排序中第六名的投标人报价,依此理评审出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修正后投标总价最低的五名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在对商务标的详细评审阶段,着重审查通过初步评审的五名投标人商务标中的各项目清单的合理性,并分别计算其不合理报价及低价保证金,最后评审出三名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作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中标结果进行10天的公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间可直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1.3 评标定标方法③

方法③的初步评审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是根据成本预警价(B值)、投标人平均投标报价(C值)及随机抽取的成本预警价修正系数(K值)和权重(Q值)等数值计算出最低成本价(D值)。第二步是然后对所有投标进行错误分析、修正和偏差评审,得出各投标人的评标价格,确定出经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文件。然后再对其中评标价在同等合理低价范围(评标价在D值到D值以上一定幅度范围内的投标人)内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审查投标报价中的不合理报价、不平衡报价和低价风险金。最后由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推荐评标价格在同等合理低价范围内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评标报告公示3天,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按照公示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公开随机抽取未获投诉或经过投诉处理后的中标候选人的排名顺序,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 综议厦门市现行评标定标标准方法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是厦门市在2003年开始实行的,2005年起,厦门市将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定标方法调整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现行评标定标方法②的原型)。并在此基础上,于2007年起推出了经审核合理低价中标法(方法①的原型),在2008年推出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方法③的原型)。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市场,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发展水平,避免出现围标串标等腐败问题,以上三种评标定标标准方法从实施之日起至今,均经过了多次的修改和调整。但因为厦门市的评标定标方法的更新进度一直处于全国前列,因此并无可向国内其它城市借鉴的空间。所以,尽管每一次的修改都缘于在实践中发现了问题,经过细致的研究和分析,做出及时的调整和纠正,厦门市的招投标评标方法仍处于一种摸索的状态,还需要进一度的完善和改进。

目前在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市场使用频率较高的评标定标方法是方法①和方法③。方法②使用较少的主要原因就是投诉的密度居高不下,由于方法②所适用的工程范围是在方法①的限额以上,相对来说是大中型工程,这种规模的工程通常都动辄几百条清单,投标人在报价时为了提高中标机会而降低报价,常常要采用各种各样的压价手段,包括在各项费用、单价、工程量甚至是费用计算程序等方面都“下了工夫”。在评标过程中,虽然可以使用电子评标软件查出部分投标文件中的重大偏差(废标条件)和不合理报价,再结合评标委会员的人工查错,但由于工作量太大,难免出现一些遗漏、误判等类似缺口。在中标结果的10天公示期内,未中标的投标人仔细核对中标单位的电子报价书之后,极可能发现个别重大偏差。一旦出现这种情况,这就给日后的投诉处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相对来说,采用方法①和方法③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的工程对中标公示的投诉的数量相对较少,方法①是因为由招标人统一编制合理低价,不存在中标候选人电子标书出现重大偏差(废标条件)的情况。而方法③则因为多了两个随机抽取的环节:1)、评标前随机抽取的成本预警价修正系数(K值)和权重(Q值),此二值将直接影响到最低成本价(D值)的计算,进而左右了同等合理低价范围内的有效投标人名单;2)、虽然经过电子评标软件的操作和评标委员会的人工评标的过程后,很难杜绝评标失误,但由于方法③在公示期间仅公布评标结果(同等合理低价范围内的有效投标人名单),而非正式的中标结果,也就是说,公示期结束后,仍有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顺序的程序,因此投诉量大为减少。

3 三个厦门市现行评标定标标准方法改进的建议

仅就现行的方法①、③来说,虽然在目前看来,施行过程中相对投诉量少,但也不是说已经足够完善了。笔者建议,厦门市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定标方法和评标定标程序可以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改进。

3.1 从评标活动结束后的投诉情况和投诉处理角度来看,虽然相对于方法②,采用方法①、③已然是为压低评标委会员的自由裁量权而做出的调整,但之所以未能将投诉量降低接近为零投诉,根本原因不应该是在削弱评委的主观因素上再下工夫,而应该是从调整评标定标方法中的重大偏差(废标条件)的范围上着手,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减少“为投诉而抠字眼”的舍本逐末的做法。当然,这并不是说,投标文件可以不严谨,可以出现很多问题,但在现行厦门市的评标定标标准方法关于重大偏差(废标条件)的规定中,确实存在一些可以调整的地方。

例如说电子投标文件中若出现与招标清单各项清单计价表排列的先后顺序、项目编码、条目数(包括清单层与定额层增减一条或一条以上)不符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废标条件),这一些规定笔者认为是不合理的。

(1)首先来分析清单的先后顺序这个问题,应该说先后顺序从实质上不会到影响投标报价与日后的项目施工和合同的履行,完全不必要归入重大偏差的范畴;(2)其次,关于项目编码的问题,若是在编制电子投标报价时,不小心更动了一位或两位编码,也完全可以更正后要求投标单位书面确认。倘若承包商勾结编制电子招标文件的中介机构,将其中一位项目编码的“0”从阿拉伯数字改成拉丁字母的“O”,从外观上基本看不出其中的分别,在电子评标软件操作后就会引发决定性的变化。(3)还有清单条目数(包括清单层和定额层)的问题,投标单位在编制电子投标报价时,出现这方面的误操作的可能性极高,比如说安装工程报价时,由于安装工程的特点,可能有不止一条的定额可供套用,在比较过后,造价员可能会忘了应删除的子目删掉,这样就导致了子目数不对的情况出现,但多出来的子目没有工程量,实际上也不会影响报价和施工,因此也没有必要将其归入重大偏差的范畴。

3.2 电子评标软件系统的公共服务性还可以再提高。应该说,厦门市目前使用的电子评标系统在评标过程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功用。从编制招标文件的一方来看,造价咨询机构所做出的预警价或控制价在公布之前要交由甲方过目,有些甲方可能会在此基础上直接做出修改,再转回造价咨询机构进行调整,在某些大型工程的招标准备过程中,这样的往来可能还不止一次,经过多人经手后的电子招标文件本身就可能出现不能通过电子评标软件的可能性,因此造价咨询机构可能会需要在公布前用评标软件自查一遍。对于投标单位来说,为了不让自己的投标费用付诸东流,即为了最大程度地保证不废标,也会选择在交标前用评标软件自查。正是因为以上的原因,导致目前厦门市不论是自己招标的甲方招标办公室、招标的造价咨询机构以及投标单位,纷纷自行采购价格不菲的电子评标软件,这无疑就给这些单位增加了负担。电子评标软件应该是为政府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在组织评标而服务的,缘何成为了招标方和投标方的“办公软件”这与评标定标方法中某些重大偏差的规定有关,也与电子评标软件的公共服务的功能开发有关。

3.3 评标委员专家库的系统建设还需要上一个台阶。从07年10月起,厦门市已取消招标人代表的评标委员名额,这是防止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串通的有力手段。但就目前厦门市的评标委员专家库的整体水平来看,还是存在良莠不齐的情况。应该说厦门市目前对评标专家的资格考核、继续教育及信用系统的建设等手段还是有效的。但是,仅仅满足硬件条件达到专家库的条件且参加法律法规的学习而且在评标过程中不违反评标纪律和评标规则这件条件的专家,对于动辄几千万甚至上亿元的建设工程项目的评标定标来说还是不够的。笔者认为还可以在评标活动结束之后组织每一场参加评标活动的同组专家进行背靠背的彼此之间的投票或评分活动,这样的累计结果可以作为专家专业水平的参考数值置入评标专家随机抽取的程序,从而保证重点、大型工程的评标定标活动专业水平的提高。

4 结 语

本文是结合笔者多年的实际工作经验,对厦门市现行的建设工程评标定标方法提出的几点看法。本文的主要目的并非是要放松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要求,而是试图从源头上减少评标活动中出现的失误、串标等现象,从而减少招投标活动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