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标准震荡 第7期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标准震荡 第7期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2004年是中国的“标准年”,自年初以来,关于技术标准之争就风起云涌,先是原本将要强制执行的WAPI标准,迫于国际压力无限期延期;后是EVD标准草案被国内竞争对手阻挠,没有如期成为行业标准;还有国家关于3G牌照发放的态度悬而未决,中国本土3G标准TD-SCDMA发展前景令人堪忧。

标准为何物?世界上最大的两个标准化组织――国际标准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将其定义为:“标准是通过协商一致建立的,并经权威机构批准的文件。该文件规定了活动或活动结果的规则、准则或特性,其目的是在规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目前,许多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和产业联盟都力求将自己的专利技术变为国际标准,以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从国家层面上甚至可以说,标准是国家在经济领域中的延伸,是国家经济安全生死攸关的大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技术进步的重要标志与变量,标准频频涉及到知识产权问题,其结果无非是标准引入专利,专利纳入标准。作为公共物品的标准与作为私人智慧结晶的知识产权,在公私较量的冲突中相互促进,难解难分。

基于二者融合的趋势,中国的利益能否得以妥善处理已经引起了我国政府部门的密切关注。然而在现有的WTO框架内,知识产权协议(TRIPS)与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TBT)却分别处于不同法律框架内。TRIPS协议尊重私权,承认公共利益,反对许可中的权利滥用;而TBT协议的核心内容是鼓励成员采用国际标准,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为世界经济全球化服务。由此可见,讨论标准化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同时涉及到两部协议,但更偏重于TBT协议。

以上正是今年3月商务部世界贸易组织司代表中国政府在WTO/TBT例会上,正式提出在TBT审议框架下,就标准化中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行讨论的原因。根据WTO的议事惯例,提案方负担着提供提案文本以及澄清相关问题的责任。这就意味着中国将就此回答成员国提出的各种问题――依据与主张,反对与赞成,并对此做出细致的阐述。今年5月中旬,是该提案正式提交的最后限期,作为我国首次向WTO正式提交的提案,其酝酿过程中的艰辛坎坷与良苦用心不言而喻,这极有可能成为中国“标准震荡”的“震源”。

中国加入WTO三年来,对现有WTO协议中貌似公平的不平衡有着切身的感受。在乌拉圭谈判过程中,发展中国家为了在某些领域换得自己的利益,不得不接受发达国家强加给我们的,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实际承受能力的知识产权的高水平协议。然而对发展中国家而言,根本性扭转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是不现实的。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只能在现有体制下寻求自身权益的合法保护。并且要考虑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力图争取到更多成员国的呼应与支持,因为在WTO中,孤立者就是失败者的代名词。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在一系列的标准纷争中,中国标准并未争取到太多的优势,但无论从意识还是从技术来说,中国标准都在逐步壮大。本刊本期封面文章力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分析:政府行使的国家权利与标准化战略,中国特有的庞大市场为推行本土标准奠定了天然优势,跨国公司为争夺进入中国市场而展开激烈的专利储备战使其利益互相牵制,以及中国业已积累的技术能力和日益积极的标准研发政策。我们预言并期待着,这些因素一旦结合在一起,将形成中国撼动跨国集团垄断地位的强大实力。

――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