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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超载的危害及治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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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道路交通运输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重要保证。但是,超限超载运输是公路第一杀手,严重破坏公路路面及其桥梁设施,造成国家财产流失,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导致我国市场经济特别是汽车工业的畸形发展,依法治理并控制超限运输刻不容缓。

【关键词】公路货车 超限危害 治理问题 对策研究

超限运输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装载货物超过路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行为。超限运输被称为头号“公路杀手”和“事故元凶”,一条设计20年的公路,因货车超限运输,通常不到5年就要重新翻修。

1.超限运输严重破坏公路设施

车辆超限重量的增加和其对路面的损害是呈几何倍数增长的,超限10%的货车对道路的损坏会增加40%,一辆超限2倍的车辆行驶一次,对公路的损害相当于不超限车辆行驶16次;一辆36吨的超载车辆对道路的毁坏程度相当于9600辆1.8吨重的小汽车对道路的破坏。司机和车主超限运输每赢利1元钱,就会造成公路损坏100元的代价。据统计,因超载,路面使用不到5年就出现结构性的破坏,造成路面网裂、变形、沉陷、坍塌、松散和坑槽等病状,其损失远远大于公路最低保障费用。有关资料显示,超限车辆每年对全国公路的损害大约在几千公里,而要修复这些公路,则需要上千亿元的资金。

2.对公路桥梁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超限车辆车货总量及轴载量大大超过了公路桥梁的设计荷载标准,从而导致了大部分桥梁涵洞出现拱圈开裂、桥墩变形等病状,引起桥梁结构灾难性的破坏。目前超限货车是越超越大,越超越重,一辆5吨的货车居然改造成20吨,甚至30吨的货车,15吨的货车则被改造成40吨的货车使用,境内多处桥梁成为危桥,有的已被拆除重建或改建,在一定程度上对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构成极大隐患和通行不便。

3.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超限车辆的主要来源是通过新车出厂改装成或车主的私自改装,车辆的总体设计与改装后的车辆性能不能相匹配,加之超限运输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使车辆的制动和操作等安全性能迅速下降,给交通安全带来事故隐患。同时超限运输驾驶员为了躲避检查,经常夜间行驶,疲劳驾驶,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容易造成局部交通线路的堵塞。据统计,载重货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80%以上是由于超限超载运输引起的。

4.对执法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恶意冲卡、“车托”带路、拒绝或者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使用暴力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等现象时有发生,对执法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执法人员在保证车主安全时,不但车主不理解,相反则毫无人性的置执法人员生死与不顾,而个别部门执法不严,造成对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车辆打击力度不够,往往采取罚款放行的处理方法,纵容了超限运输行为。

5.滞后的管理体制制约了治超工作的正常开展

我国现行车辆和交通运输管理体制的突出特点是人、车、路相分离。汽车生产在厂家,车辆牌照管理和违规罚款在交警,公路建设和管养维护在交通。厂家自主设计生产汽车,不受交通法律法规制约,使得“大吨小标”车辆披着合法的外衣大量流向社会。公安交警部门拥有车辆牌照管理、车辆审验的职权,但不对公路基础设施的安全使用和管理负责。一些接受罚款后的超限车辆继续行驶在公路上,罚款加重了车主负担,形成越罚越超、越超越罚的恶性循环。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却无权处理超限运输车辆和人员,治理工作力不从心、困难重重。

通过3年的集中治理,经验告诉我们,根除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这一“玩症”,必须部门联动,以源头治理为主,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具体对策如下:

(1)部门联动、源头治理。一是车的源头。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一律不许上牌,从源头上缩小车辆超限超载的空间;二是货物装载的源头。加大对货物集散地运输源头的监督力度,确保运输源头装载符合要求;路政管理和运管部门在货物集散地出口进行堵截,发现超限运输车辆,责令立即卸载;同时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发现超限运输车辆,立即进行纠正或指定地点卸货,对情节严重或屡禁不止者,可吊销其营运证;三是运输市场的源头。对违法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及为其违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加大监管和处罚的力度。

(2)健全法制,提供保障。目前全国开展的集中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已进入长效治理阶段,国家应尽快完善相关制度,以明确各部门在治理超限运输工作中的职责职权,把路查、卸载、罚款、损害赔偿作为治理超限运输的基本手段加以明确,彻底改变现在交通部门手段匮乏、力不从心的被动局面。

(3)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地方立法机关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及时建立健全法律制度,禁止生产违规超限车辆,禁止非法改装车辆。制定相关责任追究制度,杜绝“大吨小标”和倒卖产品合格证问题。货运部门应严把货源关,禁止车辆超限装载。公路部门应对公路承载能力重新检查并做出明显的标志。

(4)联合行动、综合治理。构筑防线严堵超限车,加强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的整治衔接,使违章超限车辆无路可逃。联合行动,要依靠地方政府负责牵头,召集交通、公安、公路等部门组成综合执法大队,统一政令,联合行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开展一场全面的反超限超载的专项治理斗争,严厉打击违章超限行为。

总之,治理超限超载运输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需要不断的摸索和创新。只有各部门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并且常抓不懈,才能稳定路况,保障公路完好畅通,促进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作者单位:烟台市龙口公路管理局;山东 烟台 265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