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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孟子良心观及其现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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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作为社会性的动物,其良心实质上是社会价值观念内化后的一种情感表达方式。但由于古今中外对伦理思想的不同见解,良心的底蕴正处于一种迷离状态,其本源之义日趋模糊和抽象。故此,进一步研究中国传统道德思想中孟子之“良心”,厘清其中囊括的丰富内涵和本身的特点,进而阐述它在规范人们行为、指引道德建设以及建塑国民信仰等方面的作用,以彰显其现代价值是必要的。

关键词:孟子良心观 现代价值

Analysing the concept and its modern value of mencius’ conscience view

Tian Yuerong

(Wuhan Polytechnic University 430023)

Abstract:As a social animal,people’s conscience in essence is an expression of the internalization of social values.But because of different opinions about ethics thought in all over the world,conscience deposits is in a blurred state,its original meaning is increasing fuzzy and abstract,too.Therefore,further study in Mencius’ view of conscience is necessary which can clarify its abundant connotations and characteristics,and then state its roles in regulating the behavior of people,guiding the moral construction and building national faith ,in order to reveal its modern values.

Key words:Mencius’ view of conscience;the modern value

古往今来,有关良心的观念人各有异,良心现象更是千差万别,以致人们对良心的理解产生偏差,严重影响到个人生活甚至是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重申孟子良心观或是必要的。

1.“良心”的起源及其内涵

“良心”首次以完整的概念出现,是在《孟子·告子上》一卷中:“虽存乎人者,岂无仁义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犹斧斤之于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为美乎?”在此,“良”实指“仁义”,是道德意义上的善,而且是原初之善。因为孟子历来主张“仁”,理所当然,“仁”便是其思想体系的最高范畴,一切道德观念的衍生都应以此为核心。正如孟子在《孟子?尽心上》中所说:“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孩提之爱其亲为仁,敬其兄为义。虽然这并不意味着良心就等同于原始的孩童之情感,但是孟子认为,后天的熏陶仅仅只是对某种心性的扩充,所以,他把“良心”的守护寄托于“存夜气”,认为“夜气”是晚上静思时产生的良知善念。具体而言,孟子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论证其“良心”的:

第一,“良心”以善的动机或者纯粹价值的理性理念为依托,是一种真实而善良的意念,即善的“良心”。孟子坚决主张人性善,并将其纳入社会道德体系,进而在伦理学的价值观念基础上提升为终极价值。由此可见,孟子所谓的性善论实质上就是道德的理论基础,介于二者之间的载体便是“良心”。因此,从这个角度看,孟子是从内在信仰的高度出发,将良心视作贯通个体道德心理和性理的共相本体。

第二,良心就是道德之心,是人所共有的“本心”和道德品质。“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公孙丑上》;“君子所以异于人者,以其存心也”《离娄下》;“至于心,独无所同然乎”《告子上》。诸如这些都不难看出,孟子一贯认为,从根本上讲,人都是有“良心”的,“良心”是人人共通的“本性”,只是存在着习性的差异而已。正如《三字经》开篇所言:“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千人千面,千人千性,“良心”的最初意念存乎个体本身,经由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至终才裂变出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心性。故不能因此就否认“良心”的共有性特征。

第三,“良心”融良知于一体,是个体凭借直觉进行的一种自我体证活动。孟子在《孟子?尽心上》中有言:“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因此,在孟子的视野下,心性天道其实是一个统一体,道德的自我发展实质上就是尽心尽性而知天事天的过程。而这里所谓的“尽”和“知”其实就是现代意义上的直觉反思过程。可见,于孟子而言,“反求诸己”的真正目的就是体会良知、悟证良心。

2.孟子良心观的特点

孟子的良心观作为一种道德意识,在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曾彰显出极大的优越性。鉴于今之伦理滑坡倾向之弊端,乃有重新审视其特征的必要,以及时解决当下思想道德建设的燃眉之急。

(1)“良心”具有先天性,是性善论的根基

《孟子·告子上》:“人性之善,犹水之就下”。孟子认为“四端”——仁、义、礼、智四种善的行为和表现是人与生俱来的,与此对应的“四心”,即“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作为其始源,共同构成了“良心”的人格坐标。以此推之,“四心”即是“良心”的开端。“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公孙丑上》所以,人的本性,在于仁义礼智根于他的心。《孟子?尽心上》:“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其生色也卒然,见于面,盎于背,施与四体,四体不言而喻。”诚然,仁义礼智之“良心”善性较之君子之善端善为,只有体现前者心性的内化,才能保障后者品行的外在实现,二者是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因此,“良心”作为一种内在的心理机制,既人人得之,人人有之,那么,性善的历练基点毫无疑问就在于“良心”的调节功能和评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