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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内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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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教育内涵发展,逐步建立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多元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探索人才成长的规律,促进我县基础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我县就区域内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作出相应构想。本文就此具体阐述。

关键词: 基础教育 素质教育 质量检测工作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教育内涵发展,逐步建立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的多元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探索人才成长的规律,促进我县基础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我就县域内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作如下构想。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并实施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普通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全县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二、监测依据

宁阳县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的依据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价方案(试行)》(鲁教基字[2007]21号)和《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基本素养评价方案(试行)》等有关文件。

三、监测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

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通过监测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做到全面发展、个性发展、特长发展、自主发展;有利于教师转变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行为;有利于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二)发展性原则

监测目的重在了解各相关学校整体教育教学质量状况,为调整教学管理措施、改进教学方法提供参考依据,达到促进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发展的目的。对测评结果的分析,重在分析年度发展水平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不做横向结果对比分析。

(三)综合性原则

坚持各学科平等对待,既关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科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等学科的评价,又关注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评价;坚持各类课程平等对待,既要关注国家规定课程的评价,又要关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评价;坚持三维目标的统一,既要关注知识与技能的评价,又要专注情感、态度、价值观及过程与方法的评价,既要关注学科学习目标的评价,更要关注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价。

(四)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学科特点,有的学科以定量评价为主,辅以定性评价,有的学科以定性评价为主,辅以定量评价。能够量化评价的内容,也要从量化数据中关注质的分析与把握。除常规的纸笔测试评价外,还要采用表现性评价手段,进行质性评价,做到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全面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五)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对学生学习成绩的测评,既要有关注结果的终结性评价,更要有关注过程的形成性评价。通过形成性评价,获得教与学的反馈信息,改进教与学,实现质量控制。通过终结性评价,了解一个教学阶段的质量状况,完善教学管理措施,改进和调整教学策略及教学方法。

(六)可操作性原则

遵循简便易行、客观公正、逐步深化的基本思路,避免繁琐和形式化的评定方式方法。在评价指标严密的科学性和普遍的可操作性的两难选择之间、在评价内容的无限复杂性和有限的可控性的两难选择之间,倾向于选择后者,保证监测的信度和效度。

四、监测对象和内容

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对象为我县基础教育阶段所有在校学生,同时搜集与学生成长的有关方面,如父母、教师、学校甚至社区情况等信息。监测内容包括以下两大方面:

(一)基础性发展目标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义务教育阶段的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体系如下:

(1)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环境保护。

(2)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3)交流与合作能力。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以上三项监测由基教科组织实施,每学期一次,主要通过行为观察、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及查看学生的成长记录等方式进行,具体监测办法和标准由基教科根据相关要求制定。

(4)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本项监测由教科研中心初中、小学研究室组织实施,每学期一次,依据新课程标准对学生学业水平的要求,主要通过学科考查、纸笔测验、问卷调查、查看学生成长记录等方式进行,具体监测办法和标准由初中、小学研究室根据有关要求制定。

(5)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以上两项监测由艺体办组织实施,每学期一次,依据国家对学生身体、心理健康的标准和要求,以及新课程对学生艺术素养的要求,通过现场测量、抽查验收、问卷调查、个别谈话、社会访谈及查看学生的成长记录等方式进行,具体监测办法和标准由艺体办根据相关要求制定。

根据《山东省普通高中基本素养评价方案(试行)》,普通高中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体系如下:

(1)道德品质。①思想政治素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能分清善恶、是非,具有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价值观、积极的人生观;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维护集体利益;关心国家及世界大事,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形象。②道德素养:尊敬老师,孝敬父母,尊重他人;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不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个人利益;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待人真诚。

(2)公民素养。①民主与法制素养:理解法律知识,具有法制观念;遵守纪律,能运用法律维护他人和自身的利益;具有民主平等理念。②环保意识:了解环保知识,并主动宣传环保知识;有保护环境的意识和责任感,自觉保护环境。③社会责任感:维护社会公德;关心社会和他人,愿意为他人和社会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④文明习惯:举止文明,待人有礼貌;讲究卫生,爱护公物。⑤职业与创业意识:具有职业兴趣,获得职业信息,进行职业准备;学会生涯规划,培养创业意识。

(3)交流与合作。①交流:会以正确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思想和观点,并能理解和尊重他人的观点;与家人、同学、老师的关系和谐。②合作:能把自己当作集体的一员,和他人共同确立目标,并努力实现目标;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能正确评价和调节自己的行为,和他人共同努力,直至实现既定目标。

以上三项监测由基教科组织实施,每学期一次,主要通过行为观察、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及查看学生的成长记录等方式进行,具体监测办法和标准由基教科根据相关要求制定。

(4)学习能力。①学习兴趣与态度:学习态度端正,具有浓厚的求知欲和学习兴趣;学习积极、主动、勤奋、认真,努力克服学习中的困难。②学习方法与习惯:掌握有效的学习方法,学习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性;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能自觉完成学习任务;能够进行研究性学习,并掌握进行研究的初步方法。③学习能力:能有效地获取和处理信息;善于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结果进行总结和反思。④实践与创新能力:会运用已有的知识技能,独立地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具有一定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本项监测由教科研中心高中研究室组织实施,每学期一次,依据新课程标准对学生学业水平的要求,主要通过学科考查、纸笔测验、问卷调查、查看学生成长记录等方式进行,具体监测办法和标准由高中研究室根据有关要求制定。

(5)运动与健康。①身体素养:有健康的生活方式,没有不良嗜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身体健康,精力充沛。②心理素养:能正确认识自己,评价自己,悦纳自己;情绪稳定,能有效地调节情绪;坚强、有恒心、有毅力,能积极应对挫折;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6)审美与表现。①审美情趣:具有审美意识;有健康的审美情趣和审美情调。②审美能力:掌握一定的审美知识;善于发现美,能欣赏美,具有一定的艺术鉴赏力。③美的表现与创造:能以各种方式表现美和创造美。

以上两项监测由艺体办组织实施,每学期一次,依据国家对高中学生身体、心理健康的标准和要求及新课程对高中学生艺术素养的要求,主要通过现场测量、抽查验收、问卷调查、个别谈话、社会访谈及查看学生的成长记录等方式进行,具体监测办法和标准由艺体办根据相关要求制定。

(二)学科学习目标

对学科教学质量的监测以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本学科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达到的目标为依据。

学科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的学业发展,又要关注学生的基础性发展和个性特长。学科学习目标和基础性发展目标不能截然分开,在评价实施的过程中尽量做到两者的有机融合,体现国家课程标准对不同学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对学科课程的评价,在关注基本科目的基础上,重点关注体育与健康、技术、艺术、综合实践活动、校本课程等科目的评价。

本项监测由教科研中心各学段组织实施,每学期一次,依据新课程标准对学生学业水平的要求,主要通过学科考查、纸笔测验、问卷调查、查看学生成长记录等方式进行,具体监测办法和标准由教科研中心各学段研究室根据有关要求制定。

五、组织实施

成立宁阳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中心,全面负责监测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依据监测结果,形成年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报告。

监测人员由县教科研中心三个学段的教研员和相关科室人员组成,按照相对固定与动态调整相结合的原则形成项目测评队伍,必要时聘请县内外有关专家参与。监测中心对监测人员要进行培训,明确要求、熟悉程序、严明纪律。基教科、艺体办及教科研中心小学、初中、高中研究室在监测中心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制定相应测评项目、测评标准和测评程序,组织编制相应测评材料。

各乡镇教办、学校要设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配合县监测中心搞好项目测评。

监测中心实施监测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对各学校实施的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进行监督和评价,如:查阅学校制定的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方案及相关评价材料和评价结果;查阅学生成长记录袋;查看课程开设情况;查看作业及试卷批改情况等;二是针对某些具体评价项目及指标,通过笔试、口试、答辩、模拟实践、情景测验、实验操作、课内及课外行为观察、问卷、多方访谈等进行实时实地测评,获取第一手资料。

建立全县中小学学科教学质量抽测制度。抽测是质量监控的重要措施,能够及时反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进行有效调控。一般采用以下三种抽测方式:一是学科抽测。抽测某一学段某个或某几个学科。二是学校抽测。抽测某一学段某一学校开设的全部课程。三是年级抽测。抽测全县某个年级的全部课程。抽测的时间一般安排在一个学期的前期、中期或后期,可以对学科综合能力进行测试,也可就学科单项能力进行测试。

六、结果运用

测评结果主要为全县教育决策和各单位教育发展服务,只对有限相关管理人员公开,每学期公布一次,测评结果纳入每年对各乡镇、学校的教学质量评价。同时,将各单位测评结果记录在档,长期保存,为各单位教育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管理随时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