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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村改居"是中国城市化的特有路径,其作为一种新产生的特殊社区,在居民的思维方式、心理特征、生活方式及行为方式等精神文化方面与典型的城市社区及传统农村社区都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农民失去土地,变为居民,不仅仅是身份的变换,其收入来源与生计模式,居民的社会保障,居住形式,消费模式,文化格局都发生了变化,特别是"村改居"居民自身文化素质跟典型城市社区居民还有一定的差距,在文化生活方式上还难以完全适应城市生活,单靠外部的制度安排使其进入城市管理体系是不足以使"村改居"社区在真正意义上实现城市化,还需要在更深层次上满足城市化的要求,通过改善和提高"村改居"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有利于"村改居"阶层的素质提升,帮助"村改居"居民适应城市发展,融入城市化和社会的主流生活之中,让他们不仅成为城市经济建设的主人,也成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人,共建和谐社会。
关键字: 村改居;文化生活
一.背景与问题的缘起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城中村原有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已经不适应发展的要求,阻碍了自身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村委会也因自身条件的限制,无法适应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需要。在国家"十五"计划把城乡结构调整作为我国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重要内容之一,提出实施城镇化战略,促进城乡共同进步,在实现城乡经济互动政策的推动下,"村改居"工作开始在其他地区的城中村广泛展开。沿海地区的一些发达农村,由于工业化的带动,已经发展到了城镇的水平或者接近于城镇的水平,也进入了"村改居"之列。
东莞市是改革开放后迅速发展起来的沿海地区之一,在工业化的推动下,实现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的飞跃,创造了世界瞩目的"东莞奇迹"。为推进城市化进程,实现建设现代制造业名城、文化新城和生态绿城的发展目标,东莞从2002年10月开始在东城街道办事处开展了"村改居"试点工作。2003年8月,试点工作又在市中心区范围的莞城、南城、万江等三个街道办事处铺开,62个村委会全部改为社区居委会。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从2004年5月起在八个中心镇全面铺开"村改居"工作。至2008 年4月底,东莞已有约1/3的村完成了"村改居"。整个"村改居"工作将用5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社区转型中包含着文化转型,而文化转型的价值目标是构建社区和谐文化,提高居民的现代化素质,正因如此,"村改居"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问题是值得高度关注的。中国"村改居"都有它们的一些共性,为了研究方便以及使提出的措施更具针对性和实用性,笔者以东莞东城区"温塘村"为个案进行典型分析。笔者根据在东莞市东城区温塘社工服务中心将近8个月的参与观察,了解当地村改居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状况,从微观的角度,也就是从现时社区服务中心工作的专业性方面去分析研究社区居民文化生活现状,来分析如何以社区为平台来作为具体的实践途径提高和改善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状况。
二、 社区公共文化活动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区文化生活设施及场所供给不足
居民是否可以进行社区文化活动的基础条件就是社区能否提供有文化活动的设施及场所。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各级政府过于重视地方经济的发展,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是GDP 指数,片面理解"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造成抓经济建设"一手硬",抓精神文明建设"一手软",直接导致了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相对滞后。目前,温塘社区建设的社区文化活动设施(场所)主要有公共图书馆、社区室内文化活动室(主要是老人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广场、文化公园等,这些总量供给不足的社区文化设施和场所,它们的建设规划也未能满足居民的需求量和需求特点。温塘有户籍人口约9680人,外来流动人口5万人左右。而只有1个文化活动广场,3个公园,1个小型图书馆,3个老人活动中心,2个较为正规的公共篮球场,这就显然不足以满足居民的需求。
2.居民日常文化生活缺乏
近年来,社区居委会积极采取措施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社区内的部分企业用工单位也结合实际配合居委会为居民举办一些文化生活活动。但目前居民文化生活场所覆盖面不广,活动形式值得探讨,检查走过场和形式主义还突出存在。通过对不同文化程度居民的走访调查,受各种因素影响,当前居民的日常文化活动排在第一位的仍然是看电视,而老人的主要文化娱乐活动则为打牌--"麻将"或者"游符"(东莞本地的一种纸牌)。仅有在传统节日才会有戏曲庙会等大型活动,像在2010年恢复已经停办60年闻名莞邑的温塘"北帝诞"游会在2012年也由于响应政府"节俭"的号召改为每两年一届,活动内容也简化不少,仅保留晚上的曲艺表演。
3.居民参与社区文化活动积极性不高
目前,温塘社区有相当大的一部份是中老年,根据以往的很多调查资料显示,再加上笔者的实证调查表明,处在这一年龄阶段的"村改居"居民具有比较强的精神文化方面的需求的,有相当强烈的意愿参与社区文化活动。但是,从目前来看,由于诸多因素--主观上的因素包括"村改居"农民上田后的适应性等的影响,客观因素上经济和时间的限制等,致使此部分居民参与社区文化活动的意愿并未能转化为实际的积极参与。例如在文化广场和文化公园中,晚上的打篮球和广场舞等活动,主要是以外地人为主,少有本地居民的参与,而主要是以旁观者自居。从这些情况也可以看出,外来工与本地居民的融合问题也是改善"村改居"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状况的重要考虑因素。另外在传统文化活动中,传统曲艺唱戏是原农村传统文化活动的重要内容,但由于戏曲内容陈旧,缺乏创新,加上当代青少年居民通过在外受教育、工作或者利用现代化工具接触到更多的外界信息,视野开阔,因而对青少年居民缺乏吸引,在原本已是缺乏的文化活动中更是出现参与活动积极性年龄差异问题。
4.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文化缺乏组织化
组织是社区居民社区文化参与的平台和载体。社区居民社区文化参与的组织化程度高低基本上是与他们的参与多少和参与自主性强弱呈正相关关系的,也就是说组织化程度越高,参与的自主性就越强,参与率就越高。但是,根据笔者的调查来看,当前,社区居民社区文化参与组织化程度相对较低,一方面,社区各级领导都以发展经济为工作中心,导致文化建设工作缺乏相应的管理,甚至没有专职人员负责,导致有关负责村文化建设的部门形同虚设,至于村里就更没有人主管文化工作了,村文艺人才的培养和文艺活动处于停滞状态,这种文化工作处于无组织,无辅导的瘫痪状态,导致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文化建设的政策不能很好的贯彻落实到基层,虽然有村民自发组织了像"曲艺社"这样的社团组织,但由于经费等问题,活动影响及参与人数也非常有限。另一方面,社区里的社工服务中心,社工有组织一些活动让居民参加,但是 5名社工服务3大社区包括温塘在内一共3万名本地居民及10万外来人口,组织量与程度出现很大缺口,横向辐射范围小,农村居民的参与面相对较窄。
三、 改进社区居民文化生活的对策与建议
根据上述温塘居民闲余时间的文化生活的现状,笔者认为,丰富村改居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方面,政府只能在宏观上推行实施政策,作为第一推动力,而持久的推动力还在微观方面,包括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委单位等。要切实做到以社区为平台,让居民切实享受到社区服务,参与社区文化活动,丰富其精神文化生活,应该从近期和长期两个方面标进行综合考虑,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推进。
1.增加社区文化基础设施
社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满足不了日益增加的村改居居民的社区文化需求,是社区文化建设的障碍之一。政府、居委可以增加投资经费,增加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企业和个人增加捐款、捐物,丰富投资渠道;此外社区服务中心既然要作为一个持久推动力,根据社区居民的各方面特点、兴趣和实际情况,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上进行创新,有针对性地完善社区服务中心的文化设施,提高居民文化设施及场所的可获得性,从而真正地贴近社区居民。
2.丰富适合社区居民特点的社区文化活动
村改居居民,由村民过渡为城市居民,其有自身的特点。透过社区服务中心等社区组织应该有意识地针对村改居居民改变充实文体活动内涵的包容性,尽量多开展一些为村改居居民"量体裁衣",满足其文化需求,能刺激其参与热情的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社区文化活动。而社区服务中心作为一个平台,还应尽可能投入积极组织、引导本社区的居民自主成立一些娱乐性团体或参加各类社区文化活动组织,鼓励居民创作和表演自编自演、自娱自乐的文艺节目,来丰富自己的业余生活。同时也能让其通过自编自演具有浓重生活气息的节目,满足居民的精神需求。并在活动资金、场地等方面发挥社区服务中心作为一个非牟利福利机构的机能,聚集各方善长的力量,予以大力扶持,使其发展壮大,切实起到丰富居民文化生活的作用。社区服务中心工作者还可以联系有关文化经营单位和文艺工作者,深入居民生活,创作和生产反映村改居居民生活、为居民所喜闻乐见的节目,组织一些文化经营单位和文艺工作者为居民提供免费或优惠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3.集中社会资源丰富居民文化生活
免费的文化消费很受社区居民的欢迎。我们其实还可以发掘出非常多的社会资源,丰富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并不是只是政府或者说居委会的责任,而是全社会的责任,需要政府、社区、社会团体、社区成员或者说当地居民的共同关心与努力。社区服务中心作为一个慈善福利机构,可以起到组织作用。我们还可以争取国内外的慈善基金来支持,如香港马会、香港乐施会等,提供项目资金支持。充分地调动和利用企业或城市闲置的人力、物力等,有针对性地为居民提供物美价廉甚至是免费的文化教育产品,让居民充分享受城市先进文化成果,积极参与城市健康文明的文化生活。
参考文献:
[1]黄梅芳,蒋福明."村改居"社区文化建设现状的思考与调查--以湖南省衡阳市为例[J],《理论学习》,2011-10-10
[2]邹琼, "村改居"后的东莞居民生活方式转型与适应问题研究[J], 《东莞理工学院学报》,2008年02期
[3] 田丽春、刘华峰.2002.关于社区服务与社区建设的调查与思考.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学报,(1)
[4]吴晓燕.从文化建设到社区认同:村改居社区的治理[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9)
[5] 左新禧.浅谈社会工作在城市"混居社区"中的应用[J],《华章》,2012年13期
作者简介:第一作者:谢淑玲, 1985年3月,女,广东东莞,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12级社会工作专业在读硕士,研究方向:社区社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