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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西部地区生态文明村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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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生态文明村镇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既有同一性,又有矛盾性。在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乡村如何建设生态文明村镇是生态文明建设中必须要解决的难题。本文认为,注重民间生态文化建设,通过规划先行和制度保障才能有效推进生态文明村镇建设的目标。

关键词:生态文明;村镇;建设

十七大报告在阐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时,第一次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之后,党的十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更为系统的蓝图。生态文明村镇建设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重要支撑。

1生态文明村镇界定

生态文明是人类在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中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生态系统运转的客观规律建立起来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良性运行机制,和谐协调发展的社会文明形式。生态文明建设就是要通过物质生产层面、机制制度层面和思想观念层面的努力,实现生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就是要构建人与自然和谐、人与人和谐、人与社会和谐的新型文明秩序。

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文明村镇是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为一体的新型村镇。生态文明村镇是村镇民众生态意识强、村镇生态产业发达、村镇生态环境良好为主要内容的文明形态载体。建设生态文明村镇,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村镇污染控制和生态恢复,而是依靠科技进步,克服工业文明和传统农业生产的弊端,探索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的过程。生态文明村镇建设不仅包括人类在村镇生态问题上所有积极的、进步的思想观念建设,而且包括生态意识在村镇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延伸和物化建设。

2西部生态文明村镇建设的复杂性与艰巨性

(1)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多重制约。对于乡村人口占多数的西部地区而言,建设生态文明村镇就是建设区域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之一。许多西部地区民族种类众多,以农业经济为主,而且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低,村镇建设基础差,发展能力不足。生态文明的原理表明,乡村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具有两重性特征,即矛盾性与同一性共存。生态文明村镇建设需要调整二者的关系,实现生态建设与经济建设的良性互动,但是,由于人们对经济与生态关系问题的认识不足,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力度不一,一些乡村的生态环境很差,阻碍了经济的发展,有些乡村仍然向大自然开战,继续破坏环境,生态灾害不断,一些山区交通闭塞,信息不灵,思路不活,虽然生态环境较好,但是没有把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社会事业,需要社会支撑,但是,目前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与社会的融合度还较低,许多地方尚未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乡村干部建设乡村生态环境的积极性调动不起来,有的甚至对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视而不见,不少地方对乡村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差,既没有危机感,也没有责任感,更谈不上生态道德规范,生态教育难以深入乡村。

(2)生态功能衰退问题仍突出。经过多年的退耕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西部地区森林面积虽有增加,但林分质量不高。森林资源分布不均;草地退化严重问题仍不可忽视。

(3)毁林开荒、过度垦殖的现象仍然存在。西部地区人地矛盾日趋突出,山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过大,人居适宜环境范围小,人均耕地少,人口与环境、资源的矛盾极为尖锐,陡坡地耕作面广量大,治理困难。

(4)乡村环境污染问题仍未能得到根本消减。由于乡镇企业、畜禽养殖业的迅速发展,农药、化肥、农用薄膜的不合理使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农村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再加上城市污染向乡村的转移、发达地区污染产业向西部地区的转移,使西部乡村环境污染问题仍未能得到根本的消减。

(5)生态灾害频繁。西部地区灾害种类多、分布广、发生频率高、损失重,尤其是干旱、洪涝、地震、泥石流和滑坡等灾害十分严重。

所以,西部地区生态文明村镇建设面临着要加快经济发展和实现生态环境建设的双重目标和任务,如果没有处理好这两者之间的平衡,将会重蹈发达国家和发达地区所走过的先发展,后治理污染的代价惨重之路,所以我们一定要谋划生态文明村镇建设的思路。

3加快推进西部地区生态文明村镇建设的对策

3.1充分发挥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主体的作用

生态文明村镇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不仅是环境保护问题,更是社会发展问题,需要充分发挥生态文明村镇建设的主体作用。生态文明村镇建设的主体是村镇居民、企业和政府。村镇居民和企业是生态文明村镇的直接建设者和受益者,政府是生态文明村镇建设的策划组织者、生态文明村镇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提供者。西部地区建设生态文明村镇的基本路径应该是:通过制度设计和制度规范,实现村镇区域内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人自身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为此,生态文明村镇建设主体要树立生态文明观念,生态文明村镇要建立良性循环的生态经济,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进的基础设施,倡导和实行科学消费模式,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等。

3.2生态文明村镇建设规划要先行

乡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是生态文明村镇建设的关键,是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课题,应当列入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一计划,统一实施,统一考虑资金;乡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是支撑生态文明村镇建设的基础,在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的同时,要促进村民素质的不断提升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为此,科学的规划经济发展规划和生态建设规划是关键。经济发展思路及规划方向上,要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发展观光农业;发展生态旅游;发展生态化工业,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双赢。生态规划中,要制定生态乡镇的指标体系,如森林覆盖率、绿化覆盖率、饮用水卫生率、垃圾清运处理率、空气优良率、人禽粪便资源化率、污染整治和生态保护情况,乡镇环境基础建设及清洁生产战略等。

3.3发挥民族生态文化的教化功能

西部地区众多的民族养育了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其中有不少是属于民族生态文化。对自然的敬重是许多民族的风俗文化,这就是民族生态文化。西部地区各民族都曾经产生过朴素的环境文化和保护环境的意识,这些民族的传统文化中,汇聚和传承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和做法,这种民族生态文化不仅表现为人们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尊重,有着崇尚天然、天人合一的价值尺度,而且还包括了与他人和睦相处的愿望和价值标准,所以在生态文明村镇建设中,一定要充分挖掘这些有利的民族传统文化因子。

3.4加强生态制度建设

制度是保障生态文明村镇建设的基础。再好的设想如果没有制度作为保障,那只能是幻想。生态制度建设包括法律法规生态制度建设,生态化的政策制度建设,生态运行及激励约束机制设计等。要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环境。

总之,只有严格按照自然规律办事,在生态村镇建设中充分发挥各建设主体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人类才有可能朝着生态文明目标不断迈进。

参考文献:

[1] 廖福林.生态文明建设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