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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与道德的角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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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道德,这三个词在当下的小说中比比皆是,然而,“道德”有时候会成为陷阱与圈套,让无辜却无力的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救。沈从文先生的小说固然有两副笔墨,既有对乡下人如《丈夫》中那个丈夫人性尊严觉醒的默默温情,又有对《八骏图》中都市人“阉寺性”的鄙夷,这些都是众所周知的。不过在沈先生的《夫妇》中,却出现了另一个难题:人性与道德发生了冲突,较量之下,人性不堪一击。

沈从文的《夫妇》讲述了一个很简单的故事:患上神经衰弱的璜先生,为了治病,从城里来到乡下,暂寓在一个朋友家里。某天,外村的一对夫妇在回娘家时路过这个村子,由于天气和周围环境的感召,“青天白日”下在该村的稻草集旁行了男女之间的情事,被村人抓住,而后被本无心看热闹的璜先生解救。可以说,整篇小说正是璜先生的一出“游园惊梦”。

故事发生在村外的一个小山坳上,时间不过几个小时,璜先生在其中承担了绝大部分的叙述功能,而且虽然小说题作《夫妇》,但是璜先生不仅仅具有旁观者的功能,还在很大程度上参与了情节发展。因此,对璜先生的分析就应该小心翼翼。

小说在开头交代了一句:“不知如何,本来不甚爱看热闹的璜,也随即放下了饭碗,手拿着竹筷,走过门外大塘边看热闹去了。”虽然作者在这里一笔带过,说“不知如何”,仿佛轻描淡写一般。然而细读文本,就可以清楚地得到璜先生为何去看热闹的原因。

一是直接原因,“对过于注意自己饮食的居停主人所办带血的炒小鸡感到束手”,正好借机逃避。“带血的炒小鸡”是人类暴力残忍的结果,从这一点可看出璜是―个善良敏感的人,显示出居停主人和璜的观念不同,也隐隐暗示出他和村人的观念的不同。因为在主人看来,无疑以为“带血的炒小鸡”是丰盛的、美好的。这也为后来璜的价值判断提供了现实可能性。“璜疑心或者这是两个年轻人背了家人的私奔事也不一定,就觉得这两个年轻人很可怜。他想如何可以设法让两人离开这一群疯子才行。”这里把村人说成是“疯子”。“并且在一群民众面前,或者真会做出比这时情形更愚蠢的事也不可知,这使这些人就并不觉得管闲事的不合理”。对“这些人”用的是“愚蠢”。这些都表现出璜先生和村人的对立。

“然而在乡下,什么事即‘有趣’,城中人是不容易明白的。”这显然是全知叙述者的断语。“他以为或者捉了两只活野猪,也想去看看了”。野猪是凶猛的、精力充沛的,是自然生命力旺盛的象征。璜先生的神经衰弱肯定来自于人事上的压力,所以想“清净”,亲近自然,所以当他看见捉到的是“两个乡下人”时,才“分外失望”。

然而所谓“失之东隅,收之桑榆”,野猪没看成,看到了两个被抓的夫妇,却正激起了璜先生潜意识中的顺应自然的要求和对于美的追求。这也正是驱使他在有那样好天气的日子里去看热闹的真正原因。“微微的晚风刮到璜的脸上,听着山上有人吹笛,抬头望天,天上有桃红的霞。他心中就正想到风光若是诗,必定不能缺少一个女人。”这里的“桃红”、“诗”都再次印证他是一个多愁善感、丰富细腻的人。也和那夫妇一样,同样受到了“好天气”的蛊惑。那对夫妇“走到这里,看看天气太好,两人皆太觉得这时节需要一种东西了,于是坐到那新稻草集旁看风景,看山上的花。那是风吹来都有香气,雀儿叫得人心腻,于是记起一些年轻人可做的事,于是到后就被捉了。”正如《牡丹亭》第十六出“诘病”中所言:大古是烟花惹事,莺燕成招,云月知情。璜也未必不经历了这样一个“好天气”,受了不自知的感染或感动。到了小说最后,璜“坐在石桥边,嗅着这曾经在年轻妇人头上留过的很稀奇的花束,不可理解的心也为一种暧昧欲望轻轻摇动着”。他的“不可理解的心”是怎样的呢?在结尾处,璜终于泄漏了内心最深处的东西:“他记起这一天来的一切事,觉得自己的世界真窄。倘若自己有这样的一个太太,他这时也将有一些看不见的危险伏在身边了”。

值得注意的是,缚在女人头上的花束有其特定的象征意义,古往今来的作品中,已经有了对“花”太多的鼓吹与赞美。然而,美又是脆弱的。多恩在《告别:莫悲伤》中精确地对此做了比喻:于是我们两个心灵/实是一个/虽然我必须走/但忍受的尚非永别/然而一种扩展/像把金子打成薄薄的金叶。恋人间的感情纵然像黄金一样纯洁和宝贵,同时也很脆弱。所以《夫妇》这篇小说一开始,花就成了被嘲笑的代表。“不知是谁还在女人头上极可笑的插了一把野花,这花几乎是用藤缚到头上的神气,女人头略动时那花冠即在空中摇摆,如在另一时看来,当有非常优美的好印象。”在这里使用了“极可笑”一词,极可笑的既不是野花,也不是女人,而是插花的人。在璜先生眼里的女人和女人的印象当属于“另一时”,“当有非常优美的好印象”,在这里再次体现了璜先生和村人在道德判断上的对立,他是以审美的眼光来看这束花和这件事情的,而在村人眼里,“因为青天白日在本村的人除了做工就应当打盹,别的似乎都不甚合理,何况所做的事不是在外面做的事”。同样,把野花缚在女人头上。对乡人来说,是对不符合常规的行动的一种标志性的侮辱,是一种难堪。但在璜看来,那是一种美。不仅如此,在那个女子看来,那束花也是美的。当练长向她说“你谢谢这先生,全是他替你们说话”时,“女人正在解除头上乡下人恶作剧为缠上的那一束花,听过这话后,就连花为璜作揖。这花束他并不弃去,还拿在手里”。可见女子同璜有相同的审美取向,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而夫妇二人实际上是一个人。在面对困境时,丈夫表现得更坦然和从容。在那种情况下他还肆意欣赏璜先生的皮鞋,还注意到练长的耳朵边上有一颗朱砂痣。女子也一样,虽流泪,“似乎全是为了惶恐,不是为了羞耻”。当璜问男子是什么地方来的时,他也看出“璜是同情自己的人了”,通过一系列波折,在夫妇获救并将要离开时,夫妇与璜合三为一,“谈到星光时,三人同时望天,天上有星子数粒,远山一抹紫,黄昏正开始占领地面的一切,夜景美极了。这样的天气,似乎就真适宜于年轻男女们当天做可笑的事”。这里的叙述视角已经分不清是谁的了,或者说既是全知叙述者的,又是三个人的。

然而他们的相遇是偶然的,相聚是短暂的,在片刻的欣慰后,夫妇要继续上路,思绪万千的璜,想留住这美好的瞬间。“独立在山脚、小桥边的璜,因微风送来花香,他忽觉得这件事可留一种纪念,想到还拿在女人手中的那一束花了”,所谓“纪念”者,是因为它的不可重复性,真正美好的东西只能留在记忆里了,在现实中不会再有机会碰到了。“于是遥遥的说”,“遥遥”表现了一种与美好事物间的距离感,“慢点走,慢点走,把你们那一把花丢到地上,给了我”。这句话大可玩味。“慢点走,慢点走”,表现出留恋、挽留以及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美好事物离去的无奈。“给了我”,正是对天性中美的一种渴求甚至是呐喊。然而什么也阻挡不了美的转瞬即逝,可是在璜的心里又不愿意正面这种令人伤感的现实,这种甚至是只作为一种“纪念”的现实,所以当女子把花束留在路旁石头上时,他并不去取,最后丈夫把花送回来,至此,美在他心中彻底成为昙花一现,虽然那花很“稀奇”,他闻着花香起了莫名的冲动,但是花已经是“半枯”的了。毫无疑问,“零落成泥碾作尘”将是那束花的最后归属。在闻过花香后,璜先生仍然逃脱不了用出来看热闹时拿在手里的竹筷回去继续吃“带血的炒小鸡”,重新返回原来的生活中。也不难想象,经过这件事的冲击,璜的神经衰弱会变得更严重,并且万无治好的希望。夫妇也决不会有勇气再那样率性为之了,美已经消逝,乡村也不再是生命力淳厚的载体了,物是人非,让人感到厌倦。璜先生感到“地方风景虽美,乡下人与城市中人一样无味”,带着对人性美被的深深失望,他准备回去了。有价值的东西被毁灭,原始的生命力遭到压抑、甚至毁灭,至此小说的悲剧性才完全展现出来。

“道德”扼杀了人性,正如沈从文所言,“应当由人类那个习惯负一点责。应当由那个拘束人类行为,不许向高尚纯洁发展,制止人类幻想,不许超越实际世界,一个有势力的名辞负点责”。这些身染道德病的人们,还无从知晓自身疾病的传染性,更无从知晓对于他们而言,他们所得到并遵循的“道德”不过是锁链,而他们所失去的,是整个人性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