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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的玫瑰,飘落在别人的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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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坐着,坐在酒吧的一个角落,欣赏穿梭于面前的男男女女。一向不喜欢穿西装打领带的男人,特别是在炎热的夏季,只是可惜,来这里的男人大多都是道貌岸然而又彬彬有礼。

有时候也会把面前的男人想象一番,想象他们在床上究竟是一座座沸腾的火山还是一条条瞪眼的死鱼。有位女友悄悄地对我说过,拥有“”身材的男人往往在床上是个“懦夫”,根本成不了气候。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女人被尊称为“花瓶”,其实男人何尝不是?

喜欢一种叫黑皮诺的葡萄酒,略带一丝苦却回味无穷。我总把舌尖翘起,让绒绒的液体停留在舌间片刻,然后芳香溢满嘴,乃至心灵!

当宣华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陡然觉得这个男人就是我的黑皮诺,就是我心甘情愿用身体去尝试的男人!

那天,我同样是坐在一个角落里饮酒,宣华很阳光地走进来,高大帅气而又干净整洁地站在服务台前询问。然后服务员就把他带到我的面前,宣华是唱歌的,想在酒吧找一份兼职的工作。

我是这家酒吧的老板,只是很少有顾客知道。

我留下了他,没有谈酬劳,甚至也没有问他究竟会不会唱歌。这种情况一向不是我做事的原则,能够同时经营两家酒吧没有精打细算是不行的,而留下宣华我却没有犹豫。

“你明天下午来吧。”我说。

宣华深深地鞠了一躬,说谢谢。

他长着一副整齐又洁白的牙齿,眼睛清澈,迷离中又带有那么一点深邃。瞬间,我有点感动起来,为宣华那么轻轻的一弯腰。

我继续快乐地饮酒,通常一坐就是两个小时。可宣华离开以后,我却再也品不出黑皮诺的味道。

我从来都不相信一见钟情。我不知道宣华第一眼见到我的时候心中有没有起什么波澜,但我很清楚自己:在远离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之后,我又被一个男人击中了。

宣华唱的第一首歌是《冲动的惩罚》。以前我不太喜欢听这首歌,而从宣华嘴中唱出的时候,我才感觉到这首歌竟是如此地适合酒吧的环境,而真正让我和顾客惊奇的是宣华的歌声,优美而动听。

宣华该是一位不错的歌手,在他休息的时候,我邀请他来喝两杯酒。宣华举杯饮酒的姿势很优雅,我则静静地注视着他。

宣华抬头看我的时候,我的眼睛没有回避,迎合着他。我希望他能透过我的眼睛深入我的心灵。宣华似乎是一惊,或许是因为我的气质,或许是因为我的容颜,我这样想。后来我才知道,这是宣华第一次认真地看我,那天他不敢正眼瞧我一下。他说,他知道是位漂亮的女老板,却完全没有想到我是一位如此脱俗的女子。

宣华再次唱歌的时候,我能感觉到他的目光,好几次,他把他的视线投向了我。

夜深了,宣华要离开了,我准备好一个信封,告诉他是第一个月的酬劳。他接过去问:“你不怕我离开?”我微笑地看着他,没有回答。

他走了几步,回头打开信封又问:“为什么给这么多?”我依然是平静地微笑。

我想,我是不是该告诉宣华,我已经喜欢上了他。

在相互邀请对方喝了几次酒以后,我们的目光变得迷恋而又炽热。我是宣华最长久的听众,等候他来直至离开。

那一次,宣华轻轻地问:“思雨,这是为什么?”我丝毫没有回避,依然是平静地微笑,用我最为热烈的眼睛看着他说:“爱需要理由吗?”

那天晚上,我把车开得很远很远,这座古老的城市有着太多的美景让人流连忘返,而此时,宣华就是我最美丽的风景。

停下车,万籁俱寂,唯有宣华和我的拥抱,唯有宣华和我的呼吸,唯有我们的心跳……

夜悄悄来临了,我把宣华带回了自己的住处。

又一枝爱情的玫瑰恣情地开放了,让我再次感受到做女人的快乐。

宣华依然到酒吧去唱歌,我也依然付给他酬劳。这是他的决定,他不希望被我养着。我没有和他争,替他请了这里最有名气的声乐教授,让他到音乐学院去听课。我希望,我也相信,宣华不仅仅是酒吧的歌手。

酒吧的生意更好了,我决定和宣华外出旅行一次,像三毛去穿行撒哈拉大沙漠,或者像王洛宾到草原上纵情放歌。宣华却没有同意,他希望我能陪他回趟老家。

我愉快地答应了,和心爱的男人一起回家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啊!

宣华的家在四川,一个叫达州的地方。于是,我第一次见到了三江相汇的渠江,第一次来到了大巴山,也第一次毫无准备地当上了新娘。

毫无准备的还有宣华。到了家,屋檐下早已挂上了一串串的红灯笼,窗户上也贴上了“喜”字,宣华的家人准备好了一切,似乎专为等待我们两个人的到来。

拜天地拜父母跨火盆入洞房,这一切只在电影电视中见过。当宣华抱着我进洞房的时候,我还觉得好玩儿,然而当我发现门不是由我们自己关上而是由外面的人反扣着,我才真正感觉到自己进入了一个神秘又神圣的婚礼,我稀里糊涂地成为了主角,成为了宣华的新娘。

宣华却没什么顾虑,他很神圣很认真地褪去我的衣裳,然后轻轻摆放在床头。室外原来喧闹一片不知何时变得安静无比,室内只有我们灵与肉的喘息,我越是小心翼翼,体内的欲望越是奔腾不息……

突然,宣华在我的肩膀上狠狠地咬了一口,我痛得尖叫了一声,随即外面热闹起来,一拨又一拨的爆竹声接连不断地响起。至今,我仍然不清楚宣华为何要咬我一口,可能和他们那的风俗有关吧。但那道伤痕永远地留在了我的肩膀上,多年以后,很多个夜晚我都会轻轻触摸这份永远的痛。

宣华让我穿上家里准备的新娘装,他告诉我,他父亲得了癌症,是晚期。家乡有个用结婚的形式给重病病人“冲喜”的风俗,所以希望我能原谅。他说:“思雨,我爱你!今生今世都爱!”

那一刻,我泪流满面。

我们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快乐的日子,直到我看见了另一个女孩。

那天晚上,我坐在酒吧里,宣华迟到了一个多小时,他的手中捧着一束玫瑰,鲜红鲜红的,而我却不知道他心中的玫瑰送给谁。我知道我爱情的玫瑰已经开始凋零了。

我没有听宣华的歌,那束玫瑰也没带。我开车回家,途中接到宣华的电话,我没有接,关了机。

宣华打了出租车回来,连声问:“思雨,怎么啦?”我却没有回答进了卧室。宣华洗过澡进来,躺在我的身边。

我们各自想着心事,一宿无语。

第二天的晚上,宣华没有迟到,昨天的那束玫瑰没有人拿走,依然鲜红,只是有些憔悴了,一如我和宣华的爱情。

宣华坐在我的对面,我对他说:“说说那个女孩吧。”

宣华犹豫了一下,还是叙述了:“她是我的恋人,我们相爱了五年。她的歌唱得很好,后来为了成为梦想的明星,她用她的青春她的美丽作为赌注,来成都发展。我没有放弃她,也来到成都,可那时她却成了别人的恋人。”

“那现在呢?”

“经历过情感的波折以后,她才发觉当初爱情的珍贵,她和北京的一家唱片公司签了约,想邀请我一起去。”宣华尽量用平静的声音和我说话。

“那我怎么办?”我感觉到了自己声音的颤抖。

“思雨,我想爱你,可最终我发觉改变不了自己。”宣华抬起头,眼里含着泪水,“我始终无法将她忘记!”

谁又能忘记自己的初恋呢?更何况他们还相恋了五年。而我和宣华相爱还不到两年,想到这我觉得我该退出了。

“你再给我唱首歌吧。”我微笑着对宣华说,“就像当初见面的时候那样。”

在宣华走上台的时候,我拿着昨日他送给我的玫瑰悄悄离开。我的爱情就像这玫瑰,有灿烂的一天,也有凋零的一天。现在,是凋零的时刻。

想到那次在达州的婚礼,古老的风俗神圣的誓言在现实面前竟是如此不堪一击。我只是宣华曾经的新娘,而不是他一辈子的爱人!

几个月以后,我接到北京邮寄来的包裹,是宣华和他初恋情人合出的一张CD,在第一首歌的下面还有“献给思雨”的字样,我却再也无法微笑。随同邮来的还有一封信,宣华说他的父亲没有因为“冲喜”而改变命运,已经离开人世了。他没有回去,他无颜面对自己的父亲,因为他背叛了父亲,背叛了父亲认可的儿媳。

那一刻,我流泪了。

从此以后,我不再坐在酒吧的一角,也不再饮黑皮诺葡萄酒。大多时候,我坐在自己的办公室,这里没有形形的男男女女,只有对面墙上的钟摆永远是运动的,还有一张CD,一张印有宣华和他初恋情人头像的CD,它永远静静地躺在我的抽屉里……

责编/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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