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市场及其风险分析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市场及其风险分析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现状

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市场分为离岸市场和在岸市场。离岸市场又可以细分为离岸的场内交易市场(transaction on exchange)和场外交易市场(over the counter)。前者主要指2006年8月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推出的基于人民币的期货和期权交易,后者主要包括在中国香港地区、新加坡和世界其他地区的离岸市场进行的人民币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市场。

在岸市场可以细分为零售市场和银行间市场。零售市场主要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与客户进行的基于人民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这包括始于1997年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始于2005年的银行与客户间的人民币掉期业务以及银行对个人的外汇理财产品。尽管经历多年的发展,但时至今日,零售市场的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交易量依然不大,管理较为严格,市场垄断也较为严重,对我国汇率机制影响较小。银行间市场主要是金融机构间,也包括一些大型的非金融机构的大宗交易。

银行间市场建立于1994年,建立之初的主要功能是为外汇指定银行提供平补结售汇头寸余缺,并提供清算服务。到目前为止,银行间市场主要交易的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有:2005年8月开始的人民币远期外汇交易;2006年4月开始的人民币对外币的掉期交易;2007年8月推出的人民币对外币的交叉货币利率互换。纵观我国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市场,其特点主要有:(1)银行间市场起步较晚;(2)没有场内交易市场;(3)场外交易市场产品结构相对简单,没有以货币期权为代表的复杂外汇衍生产品。

二、在岸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市场简介

1.远期结售汇交易

远期结售汇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支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远期结售汇分为固定期限的远期交易和择期交易。固定期限的远期交易,即交割日为确定日期的远期结售汇。择期交易即客户可在规定的期限内选择任意一个工作日办理交割。

早在1997年4月,中国银行就获得了开展人民币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许可。经过10多年的发展,特别是2005年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来的全面发展,参与银行数量由最初的中国银行1家扩大到2008年底的75家银行,交易范围扩展至经常项目和部分资本项目,交易期限从7天到12个月共分14个档次,并允许展期交易,交易币种包括美元、欧元、日元等。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发展,对于拓宽国内经济单位的汇率风险管理手段、培育国内人民币对外币衍生产品市场、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2.掉期交易

掉期交易是指在即期买入A货币卖出B货币的同时,远期再卖出同等金额的A货币买入B货币。一笔掉期外汇交易可以看成由两笔交易金额相同、起息日不同、交易方向相反的外汇交易组成的。因此一笔掉期外汇交易具有一前一后两个起息日和两项约定的汇率水平。在掉期外汇交易中,客户和银行按约定的汇率水平将一种货币转换为另一种货币,在第一个起息日进行资金的交割,并按另一项约定的汇率将上述两种货币进行方向相反的转换,在第二个起息日进行资金的交割。掉期交易中,即期交易使用的是即期汇率,远期交易使用的是远期汇率,由于两笔交易的数量相等,方向相反,成本只取决于两笔交易所用汇率的差额。

外汇掉期交易最主要的作用是规避外汇汇率和利率变化带来的风险,达到保值的目的;同时银行可以利用掉期交易调整银行外汇头寸,改变资金结构。截止2008年底,银行间人民币外汇掉期市场共有75家会员。

三、离岸人民币衍生产品市场简介

离岸的人民币金融衍生产品分为场外交易和场内交易两种。人民币场外交易市场中的产品主要有人民币无本金交割远期(non-deliverable forwards,NDF)、人民币无本金交割期权(non-deliverable options,NDO)和人民币无本金交割掉期(non-deliverable swap,NDS)。这些产品诞生于20世纪90年代中叶,主要出现于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国际金融中心。

1.人民币无本金交割远期

人民币无本金交割远期(non-deliverable forwards,NDF)是根据交易双方协议确定的远期汇率与到期时即期汇率之间的差额,进行净额支付并转化为两种货币中流通性更大的货币。主要用于实行外汇管制国家的货币,目前亚洲地区人民币的无本金交割远期交易相当活跃。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由银行充当中介机构,供求双方基于对汇率看法(或目的)的不同,签订非交割远期交易合约,该合约确定远期汇率,合约到期时只需将该汇率与实际汇率差额进行交割清算,结算的货币是自由兑换货币(一般为美元),无需对NDF的本金(受限制货币,例如人民币)进行交割。NDF的期限一般在数月至数年之间,主要交易品种是一年期和一年以下的品种,超过一年的合约一般交易不够活跃。其主要功能是满足境外市场的人民币避险需求,并且克服了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的问题。

2.人民币无本金交割期权

人民币无本金交割期权(non-deliverable options,NDO)是指约定买方拥有权力在未来特定时间内,以约定好的价格,约定数量的交易货币标的物,交易双方无需交付标的物的总价款,期权买方支付权力金取得执行权力后,有权在未来某一特定日期或期间内,要求期权出售者依约支付汇率差价,期权买方也有权不执行上述交易合约。人民币无本金交割期权具有更多的灵活性,买方即能够限制汇率不利变动导致的最大损失,又能够获取汇率有利变动的好处。

3.人民币无本金交割掉期

人民币无本金交割掉期(non-deliverable swap,NDS)类似于货币掉期,但是无需进行实际的货币转换,即人民币无本金交割掉期是以美元或其他流动性较强的货币进行交割的。人民币无本金交割掉期能够满足客户的各种需要,可以提供离岸市场对冲机制,客户可以比较放心的对不同的现金流和时间进行管理,还可以用最有效的货币进行融资。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币在国际经济和贸易中地位的不断上升,2006年8月27日,人民币衍生产品更是跨出亚洲,在交易所交易的人民币期货和期权产品在美国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正式推出。这是继新加坡、中国香港和日本推出人民币无本金交割远期以来,第四个人民币无本金交割的离岸市场,同时,这也是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首次在境外的交易所进行交易。

四、风险分析

1.金融机构之间的信用严重不对等。而在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市场中,信用风险是第一位的。国有商业银行和小银行之间的信用区别很大,给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市场的良性发展埋下了风险隐患。

2.缺乏符合中国国情的统一的主协议。统一的主协议的推出会使风险大大得到控制,中国发展场外人民币外汇产品也需要这样一个主协议。国家外汇管理局从2005年开始编制了第三版的主协议,这个主协议得到了国际上很大的支持,并刺激了人民币外汇衍生品的发展。

3.法律法规不健全。中国发展人民币外汇衍生品市场必须要有破产法和信用支持物的支持。但是中国的衍生品市场刚刚起步,在这个方面还有很多问题存在。

4.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推出的人民币期货交易对我国掌握的人民币汇率定价权提出了挑战,危及我国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虽然近几年我国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有加快的态势,但总体来看还处于初级阶段。汇率机制的改革和汇率风险是我国金融业面临的问题,发展和规范人民币外汇衍生品市场,树立风险意识和掌握风险控制和转移风险能力是金融业面临的新课题。发展我国人民币外汇衍生品市场需要借鉴国外成熟市场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并通过各方的努力探索,以积极稳妥的实践来实现。

参考文献

[1]冯小明.汇改一年论人民币衍生产品的发展,国际经济评论,2006,

[2]胡怀邦.金融发展中的衍生品市场研究,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