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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TOP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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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1我国境内下发“瘦肉精”禁令

河南省孟州市等地养猪场采用违禁动物药品瘦肉精饲养生猪有毒猪肉流入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该事件曝光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截止20116年3)月25日,“瘦肉精”事件国务院联合工作组对肇事瘦肉精来源己基本查明,并查封了瘦肉精制造窝点。随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还将就瘦肉精问题开展全国性的专项打击活动,以确保肉制品质量安全。

莱克多巴胺就是俗称的“瘦肉精”,是一种医药原料,能提高肌肉组织生长速度。早在2002年农业部就明确禁止瘦肉精在养殖业使用;在2009年商务部也通知宣布自2009年12月9日起,禁止进出口莱克多巴胺和盐酸莱克多巴胺。

但今年查获的瘦肉精违法案件再次向社会相关部门敲醒了警钟,暴露了监管链条的缺失与不足。工信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宣布自2011年12月5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生产和销售莱克多巴胺。这是继我国禁止将瘦肉精用于养殖业之后,对该类产品作出的最严格规定。

2011年12月19日,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的统一部署下,农业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清查收缴工作的通知》,决定集中开展为期2个月的“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清查收缴行动。

TOP2首个“食品塑化剂”行标通过审定

2011年年中,潜伏在台湾食品行业30年之久的塑化剂被爆出,台湾省受塑化剂污染的产品高达千种,涉及企业也多至几百家。在台湾省,乃至中国内地引起轩然大波。国家质检总局立刻全面加强了对台湾省进口饮料、果汁饮料、茶饮料、果酱、果浆或果冻、胶锭粉类等食品及其相关添加剂的检验监管力度。这场“塑化剂”风波带来的不仅仅是相关企业及产品为此付出的惨重代价,更是深深伤害了公众对整个行业与市场的信心。

塑化剂(DEHP)是一种有毒的化工业用塑料软化剂,由于其能增加材料延展性、弹性及柔软度,所以被广泛使在工业中,属于工业添加剂,不得用于食品添加剂及食品包装中。但不法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便将这种有毒塑化剂取代棕桐油配置“起云剂”添加到果汁、果酱、饮料等食品中。若长期食用该物质会对身体造成严重伤害。

2011年6月27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审定通过了由厦门检验检疫局起草制订的《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测定》行业标准。该标准己正式通过专家组审订。经5家实验室验证,可一次性检测22种邻苯二甲酸酯(包括国际高度关注的DINP,DIDP和DAP等),检出限值(0.01~O.5mg/kg)高于国家标准。其各项技术指标符合相关要求,检测灵敏度达到国家标准。该标准制定并实施后,将能够对食品中添加塑化剂进行更加全面的监测,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

IOP3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吹响“集结号”

“骨汤门”一度触及了百姓的敏感神经,颠覆了其―直以来企业标榜的“有营养”的品牌形象。连一些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连锁餐饮企业也深陷其中,“外出就餐”着实让人心生不安。当然,餐饮行业在急需规范监管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唤起餐饮企业的良知与责任。

2011年8月1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简称《规范》),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该规范对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的食品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

《规范》引入风险管理的理念,增加了一系列新制度、新要求。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晨检制度、备案公示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制度和食品安全应急防范制度,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加强对有关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的管理和控制,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并且,明确了采购验收、粗加工、切配、烹饪、各餐、供餐等一般餐饮服务加工操作工序以及凉菜配制、裱花操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饮料现榨、水果拼盘制作、面点制作、烧烤加工、食品再加热、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集体用餐食品分装及配送、中央厨房食品包装及配送、食品留样、贮存等特殊餐饮服务加工操作工序的具体要求。

2011年12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简称《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主要包括行政许可情况,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情况,日常监督检查情况,量化分级管理情况,监督抽检情况等10各方面。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等10种行为将被纳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办法》要求,对纳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监管部门在依法处理的同时,采取增加监督检查频次、量化分级等级降级、向社会曝光等措施予以重点监管。

TOP4抗击“地沟油”战役成功打响第一仗

地沟油的生产销售已经不是最近一两年的事,已有10个年头了。据有关专家估计,我国每年返回餐桌的地沟油约有200万~300万吨。不断壮大的地沟油产业在2011年再次“风起云涌”,随着巨大产业链曝光于天下,政府相关部门是时候该为地沟油另寻一条出路了。

2011年9月,公安部指挥浙江、山东、河南公安机关破获了一起团伙生产销售食用地沟油案件,一条集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零售等6大环节的地沟油黑色产业链浮出水面。据2011年12月,公安部公布的数据获悉,历时3个月的战役涉及全国28个省份,共侦破制售食用油犯罪案件128起,捣毁60个地沟油犯罪网络,查获6万吨地沟油――这是1万多家中型餐馆1年的用油量。尽管地沟油的存在早己被人们深知,但2011年如此全环节破获的以地沟油为原料制售食用油的重大案件,还是让不少人震惊不己。

2010年3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了《关于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的紧急通知》。随后,卫生部《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于201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0年5月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同年9月18日,卫生部消息称正全力组织科研攻关研究鉴别地沟油检验方法。当时共征集到5种检测方案,然而论证结果显示,未达到卫生部设定的检测标准。2011年12月,卫生部发出告示公开征集地沟油检验方法,这也是卫生部第二次征集检验方法。对于今后的监管,希望相关部门站好岗,把好关,在源头上狠下功夫,将餐厨垃圾集中回收与处理,彻底让地沟油远离百姓餐桌。

TOP5新国标规范蜂蜜市场

前不久,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多个省市蜂蜜产品质量抽检结果表明,蜂蜜产品合格率堪忧,一些省市蜂蜜产品合格率仅为60%左右。一方面,蜂蜜产品的造假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另一方面,近一年来频频

曝出的各类蜂蜜产品“假蜜门”事件致使我国蜂蜜产业饱受困扰。新国标的实施,让我们看到了传统蜂蜜产业未来的希望,也看到了国家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决心与进步。

卫生部的GB 14963 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于2011年10月20日起实施。

新国标由对原来的原料要求改为了对蜜源的要求,增加了蜂蜜的定义。蜂蜜新国标明确表示:蜂蜜指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分泌物或蜜露,与自身分泌物混合后,经充分酿造而成的天然甜物质,蜂蜜不得添加或混入任何蜂蜜以外的物质,对故意在蜂蜜中添加葡萄糖浆、蔗糖等工业生产物质,却仍标“蜂蜜”或者“蜜”的产品,将被视为假冒产品。新国标要求,蜂蜜是天然物质,凡经过化学工序加工的成品,只能称为蜂蜜制品,不能称为蜂蜜。

标准还明确规定,100克蜂蜜中至少含有60克果糖和葡萄糖。柑橘蜂蜜、桉树蜂蜜、荔枝蜂蜜等的蔗糖含量要小于或等于10%,其他蜂蜜的蔗糖含量则要求小于或等于5%,还设置了果糖、葡萄糖、蔗糖等的限量规定。此外,新国标还对蜂蜜在感官和理化指标上进行了要求,并增加了污染物限量、兽药残留限量、农药残留限量等项目检测。

TOP6严抓食品添加“关”

继“香精包子”、“增白剂”面粉,以及最近的“营养快线”添加剂等相关事件陆续曝光后,百姓面对日常饮食中的各种“被添加”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慌,但是更多的还是无助,混乱的食品添加剂市场势必需要经历彻底的整治与管理。添加剂在作为人类食品工业进步历程中不可或缺的“功臣”的同时,今后更多地需要考虑如何使其为人类的饮食健康和营养“锦上添花”。

国家卫生部等部门在2011年3月1日正式公告,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自2011年5月1日起,禁止在面粉生产中添加这两种物质。

2011年4月24日,国务院食安办等9部门联合公告,要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

国家质检总局在2011年11月13日的《关于食品添加剂对羟基苯甲酸丙酯等33种产品监管工作的公告》中称,今后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禁止生产对羟基苯甲酸丙酯等33种食品添加剂产品,企业已生产的这33种食品添加剂产品禁止作为食品添加剂出厂销售,食品生产企业禁止使用。质检部门目前己停止受理这33种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申请。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2月20日前撤回并注销所有己批准的上述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书。同时,质检总局要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相关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TOP7山西老陈醋质量标准全面升级

山西省醋产业协会副会长一番“市面上的山西陈醋95%为勾兑醋,且大多添加防腐剂”的言论,一时间让“山西陈醋”成为2011年瞩目的焦点。在卫生部和行业协会的回应下,这看起来只是一场理解有误的“乌龙”事件。但是对于企业和消费者来说这其实是两个问题,前者纠结在现行标准和新标准的差异上,后者关心的则是食品安全。

目前,中国在食醋生产方面有3个标准,即《酿造食醋国家标准》、《原产地域保护山西老陈醋国家标准》和《配制食醋行业标准》。其中《酿造食醋国家标准》是在2000年颁发、2001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至今已有10多年的时间。目前市场上的食醋,多数依据的就是这个标准生产的。山西老陈醋的现行国家标准是《原产地域产品山西老陈醋国家标准》,是从200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这一国家标准主要对山西老陈醋原产地域保护范围、产品要求、检测规则等做了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山西老陈醋品质,由山西省醋产业协会制定的山西老陈醋产品质量标准日前通过国家标准评审,预计不久将会正式颁布。新标准调整了一项重大指标,即总酸由原来的4.5度调整为6度,酸性较高,靠老陈醋自身品质就可以实现在常温、阴凉环境下久放不坏,完全取消添加防腐剂及保质期。而且,还将对产品全部实行严格规范的贴标管理。此次修订标准主要是针对山西老陈醋的生产和品质制定更加科学的评判标准,作为纯粮酿造的山西老陈醋,在理化指标上有着其他食醋难以达到的高度。至此,“山西老陈醋”风波终于尘埃渐落。“陈醋门”对于山西的醋产业发展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关键在于建立正规的监管体系。

TOP8《速冻面米制品》新国标快速启动

不久前,思念、三全等速冻水饺相继被检出含有金葡菌,不少地方的超市相继将其产品下架,消费者也谈之色变。随后,快速实施的新国标将生制品中的金葡菌由原来的“不得检出”改为“1000~10000CFU/g”的限量检出范围,再次引起热议。但有一点毋庸置疑,国标的每一次改革都是一种进步,都是为了更好地规范行业,服务大众。

卫生部公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制品》(GB 192952011)于2011年12月21日正式施行。新国标适用范围包括了饺子、馄饨、包子、粽子、汤圆等速冻预包装食品。

在《速冻面米制品》新国标中,微生物指标是其重要内容,分为致病性微生物和指示菌。根据速冻面米制品检验和监测情况,借鉴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管理规定,《速冻面米制品》(GB 19295 2011)采用了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采样原则,调整了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规定,删除了志贺氏菌规定,取消了霉菌指标。根据指示菌的卫生学意义及速冻面米制品的食用特点,修订了标准中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指标;金黄色葡萄球菌的限制数量由原来的“不得检出”改为限量检出;新标准采用了三级采样方案,用多个样品定量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判定,使其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

新标准根据速冻面米制品的原料控制要求,对理化指标和污染物指标也做了相应调整:修改了过氧化值指标;删除挥发性盐基总氮、酸价等质量指标。并且标准规定,速冻面米制品的各种原料应当符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规定。

TOP9乳业市场持续震荡

从“三聚氰胺”牛奶到不久前的“致癌奶”,似乎牛奶的质量安全问题持续升温,从没有淡出我们的视线。与此同时,2011年明,在2010年《生乳》新国标实施一年之余,专家炮轰乳业新国标的言论引起了业内又一番激烈争论。一系列的问题奶事件,不得不引发相关部门与企业的重视与深思,怎样让百姓对一伤再伤的国产牛奶卸下心防,回归理性消费,喝上放心奶,恐怕还是任重而道远。

此次热议的焦点首先在于,《生乳》新国标中,蛋白质含量每100克含2.8克,低于国际标准3.0克,也低于1986年旧国标的2.95克。其次是新国标规定每毫升牛奶中的菌落总数限量,由原来旧标准的每毫升50万个上升到了每毫升200万个,比美国、欧盟每毫升10万个的标准高出20倍。对此卫生部专家强调,生乳只是作为原料乳,消费者不会直接饮用,牛奶生产商要经过杀菌等工艺后方可上市销售。中国奶业新标准“世界最低”引发公众质疑,为何在食品安全之弦越绷越紧的今天,乳

品质量标准却不升反降?一种理直气壮的说法则是“国情决定论”。

这场乳业新国标风波刚刚告一段落,2011年10月国家质检总局在针对涉及21个省市128家企业生产的200种液体乳产品展开抽查后发现,蒙牛乳业集团眉山公司2011年10月18日生产的250ML/盒包装的纯牛奶产品被检测出黄曲霉毒素M1达1.2ug/kg,超标达140%。福建长富乳品有限公司2011年10月8号生产的250ml/盒“长富纯牛奶”则被检出黄曲霉毒素M1超标80%。

TOPl0有机食品亟待管理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食品营养知识的增强,从而更加关注食品安全与品质,有机食品逐渐走入了人们的视野,并且在2011年的市场竞争中崭露头脚,得到了更多消费者的青睐。但在越来越“热”的消费过程中,国内有机食品存在的各种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

有机蔬菜、水果、茶叶、牛奶、鸡蛋、杂粮……超市里打有机旗号的食品越来越多,可身份认证和质量却让人担忧。有机食品原本是指来自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有机认证标准生产、加工,在原料生产和产品加工过程中不使用农药、化肥、生长激素、化学添加剂、化学色素和防腐剂等化学物质,不使用基因工程技术,并经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相比普通食品,有机食品的种植、生产、加工、认证等都有严格标准,生产成本也比普通食品高出不少。

从我国目前有机食品发展来看,确实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近年来各地相继出台了一些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地方条例,但其中仍然没有针对有机食品的条款;因许多农产品都没有相应的产品国家标准,给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带来了许多不便,这就要求主管部门加快对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为有机食品认证提供标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己实施了近3年,有机食品的国家标准也实施了1年多,农业部每年对37个城市进行经过认证的有机食品蔬菜质量例行抽检,但其质量情况不容乐观,由于部分认证机构未能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使其认证的产品质量大打折扣。

日前,国家认监委通知指出,公众对有机产品乱象反映强烈,要求认证机构确保发放的每枚标志,能够从市场溯源到每张对应的认证证书、产品和生产企业,做到信息可追溯、标识可防伪、数量可控制。国家认监委还拟建认证标志备案信息数据库,所有认证信息都应传输至该数据库,以便于监管消费者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