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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台文化产业人才合作培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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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福建文化产业发展迅速,逐渐成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抓手。2009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达461.05亿元,比上年增长30.8%,占GDP3.77%。2010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预计近600亿元,占GDP的4.2%。然而文化产业人才青黄不接的现象日益严重,尤其是文化创意人才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缺乏,这已成为制约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的最大瓶颈。相比而言,台湾文化产业人才培养体系相对较为完善、系统,包括从政策制定到具体的实施计划、从基础教育到职业培训、从通识教育到文化产业学科建制化、从管理部门推动到民间机构的参与等。福建与台湾一水之隔,加强闽台文化产业人才合作培养具有较强可行性。

一、闽台文化产业人才交流合作现状

近年来,闽台在文化领域交流合作呈现多元化特点,文化产业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日益明显。

1、闽台文化产业人才交流合作平台日趋多元化

一是大力开展文化产业交流合作活动。近年来,福建省通过“5・18”、“6・18”、“海峡两岸创意产业合作与发展高峰论坛”、“首届海峡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交易会”以及海峡两岸“文博会”、“图交会”等经贸文化活动平台,吸引两岸文化产业界人士参加,大力集聚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带动闽台文化产业人才交流合作发展。

二是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集聚文化产业人才。近年来,文化产业正逐渐成为福建经济新的增长点和支柱性产业,为了进一步吸引和集聚文化产业人才,福建省通过政策扶持、规划引导、机制保障等各项措施,大力推进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基地建设,积极抓好文化产业精品工程、动漫产业工程、茶文化产业工程、影视基地建设工程、广告创意基地建设工程等“五大文化产业工程”,促进文化(创意)产业人才集聚。“目前已建成厦门、福州2个国家级动漫产业基地,厦门乌石浦油画村等6个国家级和65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福州市已建成动漫游戏产业基地、榕都318文化创意艺术街区等10个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形成动漫产业集聚区、工艺产业集中区和重点文化旅游区的产业集群发展格局。”

2、闽台高校联合培养文化产业人才成效显著

近年来,闽台职业教育交流呈现良好发展态势。据统计,自2000年以来,来闽访问的台湾教育界人士已有1000多批近万人次,福建省教育系统有700多批2000多人次赴台讲学,开展科研合作、学术交流等活动。

实施选派高校学生赴台湾高校学习项目是实现两岸教育“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实质性举措。2009年9月,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首批23名职校生前往台湾的建国科技大学、朝阳科技大学、万能科技大学学习,这是福建高校在大陆率先成批次选派学生赴台湾高校学习,标志着闽台共同开展人才培养和项目合作正式启动。根据闽台高职院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计划,2009至2010学年福建首批选派200名高校在校生赴台湾的中兴大学、建国科技大学、朝阳科技大学、中洲技术学院进行一年的学习;此外,福建还加快推广“校校企”联合培养人才项目,闽台高校与台资企业三方开展实质性合作,联合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

2010年,福建省有2l所高校推出“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招生人数为4000余人。该项目“由福建高校、台湾高校、台资企业三方(或福建高校、台湾高校双方)联合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联合开展专业、课程、教材等教学资源库建设,联合开展实训基地建设,通过引进台湾高校课程及教师或采取‘分段对接’的方式联合培养一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除了上述闽合培养人才的院校外,福建还积极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先试,探索建设两岸学术交流、人才培训、项目对接、创业创新的人才实验区。筹建中的平潭大学一期建设3个学院,其中福建海峡学院由福建师范大学、台湾世新大学、台湾东森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共同创办,目前已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在专业设置方面,先以旅游、新闻、传播相关专业为主,再逐步扩大到文化创意类、现代服务业类等专业;在培养模式方面,将采用“3+1”、“2+2”培养模式,即学生在平潭大学学习3年或2年,剩余时间前往台湾高校交流学习,毕业时颁发平潭大学毕业证书。

二、闽台文化产业人才交流合作存在问题

一是闽台文化产业人才合作培养保障机制不健全。闽台两地文化产业人才合作培养还处于初级阶段,两地缺乏专门负责文化产业人才合作培养且具有决策权(或授权有关组织)的管理部门,当双方文化产业人才交流合作遇到重大问题时,往往不能得到及时解决。闽台文化产业人才信息流动不通畅,信息共享程度低,致使社会上一些有能力提供服务的机构不能充分发挥作州。由于两岸社会管理制度、政策法规不同,福建从台湾引进文化产业人才的问题直接成为影响闽台文化产业人才合作培养的一大障碍,两地应该在这方面加强合作和寻求突破。

二是体制不够健全,机制不够完善。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制度不完善等因素影响,福建省文化产业市场化运作程度不高,文化产业领域的用人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在待遇方面,福建省远远落后于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在人才培训工作主要由员工所在单位进行内部培训,多以短期性、技能性培训为主,培训内容无创意、培训方式单一等,短时间内不能从根本上提高参训人员的文化创意能力。

三是没有形成完整的文化产业学科体系,校企合作有待完善。福建省高校学科体系建设中,文化产业学科和专业定位不清晰,多是“挂设”在相关专业下面,如设在新闻传播学、管理学、文学和艺术范畴等,人才培养目标不够明确,缺乏相关的制度和标准,福建有些院校虽然设立了文化产业及相关专业,但并没有深入研究市场和企业需求,以致学生就业前景不乐观,这就需要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合作;而目前由于行业企业参与高职院校教育的法律规定和支持政策缺失,对责、权、利没有明确的规定,双方无法建立长期、稳定和互利互惠的合作机制,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

四是福建省文化产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紧缺,尤其是行业领军人物。目前真正在市场上从事文化产业经营的缺乏资本运作能力和经验,台湾文化产业发展起步早,有许多具备丰富文化产业实践管理经验的人才,福建省要抓住政策优势和地缘优势,大力引进台湾文化产业领军人物,并与台湾共同合作培养文化产业人才。

三、加强闽台文化产业人才合作培养的对策建议

当前应抓住两岸关系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大胆先行先试。闽台两地文化同根,两地的文化产业有较强的互补性和合作空间,进行文化产业人才合作培养将大有作为。

1、完善闽台文化产业人才合作培养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人才交流合作常态化机制。成立与闽台文化产业人才合作培养相关的管理机构,归口统筹人才资源开发的区域性衔接与合作。人才交流的方式、内容、组织、开展、评价、总结等环节都要由成立的这一管理机构进行规范性策划,对共同面临的重大问题,如政策法规、资源配置、人力资本投资以及教育培训等进行协商,共同完成合作的具体规划,以确保双方文化产业人才交流合作的有序进行和常态化发展。二是建立闽台人才一体化机制。鼓励两地人力资源机构开展合作或设立分支机构,建立文化人才资源信息库和人力资源数据库,构建闽台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信息直通车,拓展人才双向互动的服务平台,推动人才合理流动。三是建立闽台人才往来便利机制。简化赴台进行文化产业交流的审批环节,放宽台湾投资福建文化产业领域的准人限制;对常驻福建省的台湾文化产业人才,可适当延长台胞证的签发期限或给予长期居住证的签发。

2、创新闽台文化产业人才合作培养工作机制

一是改进文化产业人才使用机制。大力引进台湾文化创意企业家和高端创意人才,尽可能给予优惠政策;尤其要注意引进福建省目前比较紧缺的高级文化创意人才、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二是完善文化产业人才激励机制。在秉持科学性、公正性的原则基础上,建立有效的评估、评优、评职制度,体现社会对个人的认同,从而激发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成就感。三是改进文化产业人才培训机制。探索多元化的培训方式,以启发式培养为主,通过案例分析、互相研讨、经验交流等方式启发人的创意思维,提高文化产业人才的创意能力。

3、积极探索闽台高校联合育人机制

一是鼓励闽台高校联合办学,加大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力度。在课程设置和学科建设方面,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色,开设一些更新颖、更实际的课程,如文化产业园区管理、文化产业创业教育等;在培养方案方面,采取分段对接培养模式,即专科、本科分别采取“2+1”、“3+1”形式,学生在福建高校完成2年或3年的学习,再赴台学习1年;在师资对接方面,台湾许多文化产业专业教师经验丰富且具有国际化教育背景;福建省这方面的教师理论基础扎实,闽台师资对接可以促进教学内容的多元化。二是完善闽台人才合作培养经费保障和机制保障。据相关调查显示,“台湾公立职业院校每年的学费约5万元新台币,私立院校的学费一般是其两倍,其他费用每年约需13万元新台币”,学生赴台继续深造的成本较高。建议政府设立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专项基金,资助试点院校合作开发课程教材、共建实验室与实训基地、引进优质课程等项目的开展;或制订优惠政策调动企业参与办学的积极性,如对在校企合作资金、设备使用等方面有一定贡献的企业,在税收等方面给予便利。

4、构建闽台文化产业人才合作新平台

一是建立闽台创意人才培育基地。加强闽台高校、培训机构与文化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对接,有针对性地设立一些与文化创意产业相关的专业学科,支持闽台高校与文化企业联合建立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育和实验基地,培养当前文化产业发展急需的人才。二是构建闽台高校创意文化交流合作平台。一是以常规交流为主要形式,如加强福建的高校与台湾的高校在文化创意领域的教学与科研交流,共同举办学术研讨会、互派学生以及各种创意竞赛等;二是构建互联网络平台,通过互联网加强两地高校学生的联系与沟通,实现闽台高校创意资源共享,真正培养适应全球化需要和市场需求的文化产业人才。

(作者单位:福建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