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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准泊车”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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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泊”字指水路交通工具的停靠,一般不用于陆路和空中交通工具的停靠,当意义引申为停留时,一般用于指人,如“漂泊”、“憩泊”。从文字的角度分析,汉字是一种典型的意音文字,“泊”字从水,因此,“泊”字在语义上适用于水路交通工具的停靠。可以看出“不准泊车”的公共警示语;“不准”放在公共场所,违背了汉语的语用规则,“泊车”的组合违背了汉语的语义规则。我们在很多场合看到的“请勿停车”的警示语则考虑到了语言使用的相关因素,搭配恰当,委婉得体。

关键词:“不准泊车”;媒体;语言;规范

中图分类号:G241.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07-0200-02

笔者曾经在一些公共场所看到这样的警示语――不准泊车。细细品味,不觉深感疑虑。从语体风格上看,“不准”是一个口语化的词语,放在公共场所,显得不太协调;从语气上看,“不准”粗鲁生硬,缺乏礼貌,有强行阻止之意。再来考察“泊车”。“泊”字在《王力古汉语字典》[1]中解释为“停船靠岸”的意思。如《三国志•魏书•管宁传》裴松之注引《傅子》:“时夜风雨晦冥,船人尽惑,莫知所泊。”后引申为停留。如北魏郦道元《水经注•赣水》:“西有鸾冈,洪崖先生乘鸾所憩泊也。”在《现代汉语词典》[2]中“泊”字解释为:(1)船靠岸;停船。如:船泊港外;(2)停留。如:漂泊。从以上字典中的解释可以看出,“泊”字指水路交通工具的停靠,一般不用于陆路和空中交通工具的停靠,当意义引申为停留时,一般用于指人,如“漂泊”“憩泊”。从文字的角度分析,汉字是一种典型的意音文字,“泊”字从水,因此,“泊”字在语义上适用于水路交通工具的停靠。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不准泊车”的公共警示语欠妥。“不准”放在公共场所,违背了汉语的语用规则,“泊车”的组合违背了汉语的语义规则。我们在很多场合看到的“请勿停车”的警示语则考虑到了语言使用的相关因素,搭配恰当,委婉得体。

由“不准泊车”,我们可以联想到公共场所、出版物和媒体上出现的一系列语言文字使用错误和不规范现象,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拼音错误或文字错误

上海某知名出版社出版的一本关于儿童歌曲的图书封面上赫然印有“ge qü”(正确应为“ge qu”)。陕西某一知名高校在大雁塔北广场的大幅宣传版中竟然出现了“××大学是培养……人才的摇蓝”(“摇蓝”应为“摇篮”)。

2.不顾语义,滥用谐音现象

以同音词的谐音手段来获得特殊的修辞效果,是中国传统语文学中的一个常用手法。谐音现象只有使用得当,才能取得卓有成效的表达效果,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有些店名和广告语滥用谐音现象,乱改成语。如:飞发走丝(理发店)谐“非法走私”,“一戴添娇”(女式内衣店)谐“一代天骄”,“艺手遮添”(理发店)谐“一手遮天”,广告语“大鸡大利”谐“大吉大利”。这些谐音现象不但造成语言使用的混乱,而且具有媚俗意味,渗透着庸俗无聊和低级趣味,缺乏积极健康的审美情趣。

3.语法搭配不当

2007年10月26日《华商报》在C16版照片配发的文字解说中有“郭敬明最近很受伤”的句子,其中“受伤”为一般性动词短语,并非表示心理活动的动词性短语,因此,它不能受程度副词“很”的修饰。此例属于语法搭配不当。

4.无视语体语用因素

“嘉士伯”的户外广告牌中出现这样的广告语:“冰纯嘉士伯不准不开心”。广告语作为一种典型的传媒语言,在高喊口号进行宣传时要有很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好的广告语不仅能够使消费者从心理上接受和认可商品,而且能够极大提升商品的品位,给人赏心悦目之感。“不准不开心”放在公共场所,无视语体语用因素,显得粗鲁、无礼、霸气十足。

5.不顾交际需要,滥用洋名,或以拼音充洋文

有些商品明明是国产、内销而且消费对象主要是国内消费者,但经营该商品的店铺却冠以洋名,如:“Go Go”(服装店)、“Friendship”(服装店)、“Shoe box”(鞋店)。还有些店名不用汉字,而用汉语拼音拼写,如:CHOUNAN(服装店)。对中国人来说,汉字简洁明了,用拼音拼写显然多此一举。对外国人来说,很多人都不认识汉语拼音,即使有的外国人认识汉语拼音,也并不明白其所代表的汉字的含义,因此,对他们来说用拼音拼写也是毫无意义的。

6.不了解语言和文化差异,导致英语翻译错误或不规范

由于翻译者或制作者不了解汉语和英语之间的语言差异以及中西文化差异,我们在公共场所经常可以看到错误或不规范的英文标识。如:垃圾箱上的环保性口号――“保护环境从我做起”被翻译成“Protect circumstance begin with me”,一些景点的警示语“注意安全”被翻译成“Notice safety”,商业步行街被翻译成“Walk Street”[3]。很多公交车上设有双语(汉语和英语)报站器,很多英语站名的翻译是错误或不规范的。

分析以上林林总总的语言文字使用错误或不规范现象,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相关的从业人员语言文字素养较低,而且工作态度不认真;国民或因语言文字修养较低而对错误或不规范的现象缺乏判断力,或因思想意识欠缺而对保护民族语言的正确性和维护民族语言的规范性缺乏认识;我国专业的语言文字工作者较少,部分学者的理论研究对现实的语言规范问题缺乏可操作性的指导。其中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国家对于公共场所、出版物以及媒体语言文字的使用情况缺乏有效的管理监督机构和惩戒措施。

目下,全体社会成员正在齐心协力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和谐健康的语言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公共场所、出版物和媒体的语言文字使用情况构成了社会语言使用的大环境,对上述方面的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进行规范,成为构建和谐健康的语言环境的主体。同时公共场所、出版物及媒体的语言文字也是汉语的“门脸”,对其进行规范对于提高汉语的国际形象,增强汉语的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对于公共场所、出版物及媒体在语言文字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和不规范现象,我们必须高度关注,大力规范,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政府应高度重视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工作,加大宣传力度

政府要高度重视语言文字的使用情况,加强宣传,使关于语言文字使用的法律条文,从图书馆、资料室,书本中走出来,为国民所熟知和了解,提高国民正确使用祖国语言文字以及维护祖国语言文字规范性的意识。同时增强国民的法制观念,严格按照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的“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的精神和颁发的《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中“正确使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要求,坚决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2.加强语文教育,提高全体公民的语言文化素养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大陆普及英语的程度大大超过了强化汉语的趋势,有很多高校乃至中小学在竞相推行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照此发展下去,我们的母语大有被英语垄断甚至取代的趋势,这种现象是不正常的。虽然中国在不断与世界接轨,学点英语、尤其是那些专业人士精通英语是很有必要的,但是汉语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载体,是我们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了自己的根。因此,我们应该正确处理母语学习与外语学习的关系,加强语文教育,加强民族文化中经典文本的阅读与学习,坚决抵制“浅阅读与快餐文化”的消极影响[4],使我们的国民真正体会到汉语和汉文化的无穷魅力,从而提高全民的语言文字水平。

3.对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平考核与评估

国家应加强对在党政机关、媒体、学校、出版社以及公共服务等行业工作人员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平的考核与评估,督促激励这些工作人员积极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语言文字修养。

4.组建专业队伍,对社会一线的语言文字使用情况加强管理和监督

政府可以从高校或其他研究部门抽调一部分专业的语言文字工作者组建一支专业队伍或建立特定机构,定期对公共场所、出版物及媒体中的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对于出现的错误和不规范现象,必要时可采取一定的惩戒措施。

5.鼓励语言文字工作者加强语言规范问题的研究

因为语言规范是关涉语言生存与发展的大事,政府应积极鼓励并正确引导语言文字工作者理论联系实际,走出书斋,深入生活,关注鲜活的语言事实和语言现象,深入思考,积极研讨,有效地指导语言规范问题的实践。

总之,公共场所、出版物及媒体语言文字使用的错误和不规范现象是客观存在的,我们每个公民都应当正确对待这一问题。为了保证自身交际的顺利进行,为了构建和谐健康的语言环境,为了维护语言形象乃至民族形象,我们应从身边做起,增强意识,加强学习,自觉规范地使用语言。

参考文献:

[1]王力,唐作藩,等.王力古汉语字典[K].北京:中华书局,2000:579.

[2]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K].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83.

[3]耿殿磊,宋红波.公共场所标识翻译错误分析及对策[J].术语标准化与信息技术,2007,(2):22-26.

[4]童为凯.纯净母语捍卫母语[J].江苏教育研究,2006,(9):5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