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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政府公共采购结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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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总课题组赴浙江绍兴市专题调研座谈会上,绍兴市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政府采购在体制、机制建设,运作程序的规范,监督系统的完善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果包括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财政、审计、监察依法监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规范运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的政府采购规章制度,以及严密的预防腐败网络平台。经过10年的改革实践,绍兴市初步实现了“体制健全、制度完善、操作规范、监督有力”的工作目标。

创新体制 完善机制

自实施政府采购制度以来,绍兴市一直致力于政府采购管理体制的建设和完善。最初,绍兴市建立了由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管,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操作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但是由于两者均设在财政局,“裁判员”与“运动员”不分,影响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进一步发展。针对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以及《政府采购法》“管采分离”的要求,绍兴市委市政府及时展开调研,结合建设工程、产权交易和土地拍卖等交易活动的现状和特点,作出了包括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在内的一揽子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并于2002年11月份建立了绍兴市招投标中心(现更名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政府采购中心所履行的政府采购操作职能等成建制划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财政部门脱钩。目前,绍兴市形成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监管,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现场专业监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人依法操作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政府采购的“阳光”操作,高效运行。

绍兴市集中采购机构并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体制变化,引起了业界对政府采购体制的思考。从绍兴市的实践来看,在这种全新的体制中,只要政府采购能够正确定位,就能充分发挥其制度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通过功能健全的交易大厅、开标室、评标室、监控室和服务设施的建设,绍兴市不断改善政府采购的操作硬件条件;同时注重加大对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采购队伍素质,提升政府采购整体工作质量。截至2008年,绍兴市共组织政府采购活动17490次,完成预算金额123.9亿元,合同金额108.4亿元,节约资金5.55亿元,采购规模年均增长57%,资金节约率达12.55%。利用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不仅有效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采购成本,而且推动了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绿色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等公共政策功能的进一步落实;优化了公共资源配置,有效提高了公共资源的利用效益。

绍兴市的体制对于调和目前阶段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冲突是个突破。通过成立一个涵盖政府采购、建设工程等四大类公共资源的有形平台,将监管权协调于统一的机制之下,使《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两部法律、多个部门的作用形成了合力,较为有效地缓解了两法冲突带来的机制缺陷,为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创新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建章立制 规范运作

政府采购是依照法定程序和方法进行的采购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是政府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基本前提,也是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等公共政策功能,卖现政府对经济、社会调控意图的根本保证。绍兴市无论是在改革初期还是在政府采购管理新体制建立和运作过程中,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

为确保政府采购改革工作的有效推进,绍兴市政府于1999年4月了《绍兴市政府采购暂行办法》;《绍兴市政府采购实施细则》、《绍兴市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绍兴市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等30余项管理制度也相继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立后,市委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关于明确绍兴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能的通知》、《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招投标中心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2006年初,市政府重新制定并下发了《绍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007年在调研的基础上,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绍兴市区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与此同时,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公管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责,修订和重新制定了一系列的政府采购管理、操作制度。构建了一个涵盖政府采购管理、操作、监督多环节、多层面的制度体系,有力促进了绍兴市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

统一平台 强化监管

2007年,绍兴市开发建设了“公共资源交易网络监控系统”,把政府采购、建设工程等纳入其中,通过网络的实时监控、在线管理、全程监督,有效防范腐败的发生,促进廉政建设。

根据绍兴市预防腐败网络平台的建设规划,在制定平台建设规范和数据标准的基础上,采用模块化结构方式,形成“四层体系”结构,实现纵向系统构建、横向系统集成的建设框架。其中公共资源交易网络监控系统包括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土地交易、产权交易四个方面。目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网络监控系统。该系统从建设工程的招标申请核准开始,到合同备案告知结束,共设置了14个时限监察点;在招标申请条件等6个环节设置了规范监察点;在投标保证金的收缴环节设置了资金监察点。通过预设的监察点对市招管办及市级9个职能招标办的招投标业务流程进行监控,使招投标管理工作在不改变现有体制和运作机制的前提下实现网络化统一办理、统一监控。

解放思想 稳步推进

绍兴市政府采购所取得的成就,使其成为由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的政府采购制度创新试点单位。在对绍兴市政府采购改革创新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后,总课题组对其所取得的成绩做了充分肯定,同时,对下一阶段政府采购创新试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总课题组副组长兼总协调人、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组蒲淳局长指出,一是要把政府采购电子化、信息化作为突破口,通过技术手段的创新来实现体制创新。在电子化采购平台上,可以更好地对“超速”、“违章”、“拉私货”等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确保“阳光”采购,更好地落实政府采购的各项制度、经济、政策功能,实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控作用。二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从全局的观点来考虑问题,从国家利益和国家战略安全的角度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三是要积极协调好各方关系与利益,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创新工作。

在国家数万亿刺激经济投资计划陆续下达,以及我国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谈判已经启动的背景下,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创新已是刻不容缓。中财办“进一步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总课题组立足实际,深入调研,选择了包括绍兴市在内的17个不同地区先行试点,为探索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创新之路,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公共采购制度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创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化金融危机为发展机遇,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大工程。随着政府采购制度创新试点工作的进一步推动,我国政府采购体制改革必将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