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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利用问题特征、结构及政策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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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经济发展方式问题集中表现为能源利用问题。加工转换率比较低、消费弹性依然较高、进口依赖度在增强,是我国能源利用问题的主要特征。而煤炭霸主地位依旧、工业巨量消费不减、生活消费大幅增长,成为我国能源利用问题的结构性根源。加快新能源生产规模化发展、推进能源利用器具转型升级、增强工业结构的节能化调整、加大建筑节能标准执行力度和建立健全节能价格激励机制,应作为解决我国能源利用问题的政策方向选择。

[关键词]能源;利用问题;特征;结构;政策

[中图分类号]F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2)08-0030-04

我国2010年人均GDP达到4382美元,在总体上进入国际公认的“中等收入”发展阶段。历史经验和国际研究表明,人均GDP达到4000美元时,一个国家或地区往往会面临诸如贫富差距(地域之间、人群之间)大、经济发展方式粗放化之类问题所产生的发展瓶颈。如果处理得当就能突破这一瓶颈,从而出现一个较长的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反之,则可能出现经济震荡,徘徊不前,甚至倒退。就实际情况而言,目前我国除城乡之间、东西部之间经济依然悬殊之外,粗放型经济发展问题仍然非常突出,而这又集中表现为急需解决的能源利用问题。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到2015年,我国要将单位GDP能耗降低17.3%;在2015年的基础上,2020年再削减16.6%;在2020年之前,要将非化石燃料占国内总能耗的比重提升至15%。在上述背景下,本文运用1990-2010年统计数据对我国能源利用问题进行特征解读及结构分析,并试图在此基础上对解决我国能源利用问题的政策进行思考。

一、能源利用问题的特征解读

(一)加工转换率比较低

1990年以来,我国用于二次能源生产的能源加工转换总效率呈现缓慢上升趋势。2009年,能源加工转换总效率为72.01%,和1990年相比,仅仅提高了5.5个百分点。其中,在发电及电站供热方面的能源加工转换率为41.73%,仅仅提高了4.4个百分点(见图-1)。也就是说,目前在能源加工转换中仍有30%左右的能源损失,特别是在发电及电站供热方面的能源损失仍然高达60%左右。从产量规模来看,我国电力生产以火电为主,在发电及电站供热方面的能源加工转换主要是煤炭燃烧后的能量转化。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能源加工转换尤其是火电生产效率偏低,一方面导致了煤炭生产和供给压力的加大以及煤炭资源储量的快速减少,另一方面又致使污染排放控制难度不减。

(二)消费弹性依然较高

1990年以来,我国能源消费、电力消费增长与经济增长在总体上呈现高度正相关。或者说,经济增长加速,能源消费和电力消费增长就有更快的加速;反之,经济增长减速,能源消费和电力消费增长就有更快的减速(见图-2)。尽管在经济软着陆和亚洲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我国1997-1998年能源消费弹性系数分别只有0.06和0.03,但是,多数年份伴随10%左右的逐年高速平稳增长,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保持在0.5左右,尤其是2003-2005年分别高达1.53、1.6和0.93。而在除2003年和2004年之外的各年度中,电力(主要是火电)消费弹性均明显强于能源消费弹性。可见,在推动经济快速稳定增长的同时,如何有效节能降耗,弱化能源消费尤其是电力消费弹性,是我国在能源消费方面亟需解决的重大课题。

(三)进口依赖度在增强

我国国内能源1992年开始出现供不应求的状况,特别2004年开始呈现供给缺口逐年变大的趋势(见图-3)。也就是说,我国能源进口规模从2004年开始在逐年扩大,进口依赖度在逐年增强。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煤炭、石油净进口分别达到1.4575亿吨和2.3628亿吨,在2009年的基础上各自增长了40.9%和18.9%。尽管能源进口增长有利于缓解我国国内能源生产和能源供给压力,满足国内能源需求,确保经济持续和快速增长,但当能源进口规模到达一定程度后,如果国内能源消费弹性未减弱,且能源加工转换率仍然偏低,那么一旦某种国际因素导致能源进口冲击,我国经济就可能会遭受重创。对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的我国来说,能源进口可作权宜之计,但不能对其产生长期的依赖。这也表明,能源加工转换率的显著提升和能源消费弹性的有效弱化,对化解能源进口依赖度不断增强可能带来的风险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能源利用问题的结构分析

(一)可用产量结构

煤炭、石油、天然气是我国的三大常规能源(石化能源、基础能源或不可再生能源)。从常规能源有限性和经济低碳化发展的角度考虑,以电替代油、气,以新电力替代常规电力,由煤炭生产为主转向以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利用为主,应当成为能源生产结构升级优化的方向选择。能源生产结构的升级优化,同时有助于能源加工转换率的快速提升。

伴随我国能源产量的持续增长,一方面,能源生产结构呈现优化趋势,即水电、核电、风电比重在小幅持续上升,石油比重在小幅下降;另一方面,在能源生产结构中,天然气比重在小幅上升,特别是煤炭的霸主地位始终未变,即煤炭比重一直保持在70%以上,而且有上升趋势(见表-1)。也就是说,水电、核电、风电产量的缓慢增长,并没有显著缓解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对不可再生能源特别是煤炭和天然气开采带来的压力。这种状况导致的直接结果,必然就是我国能源的加工转换率,尤其是在以火电生产为主的发电及电站供热方面的加工转换率,呈现出近似于不变的非常艰难的上升趋势。因此,要实现能源生产结构升级优化,快速提升能源加工转换率,除了全力并切实推进能源加工转换行业优化升级之外,最为关键之处则在于加大对水电、风电以及其它新电力和新燃料的发展力度。

(二)消费行业结构

要缓解我国能源生产和能源供给压力,实现经济低碳化发展,除了在能源生产结构方面要确立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主体地位之外,还必须推动能源消费行业结构的升级优化。原因在于,能源消费行业结构的升级优化有助于明显弱化能源消费弹性。或者说有助于在经济增长过程中节能降耗,并有助于降低能源进口依赖度。

伴随经济持续增长与工业化进程推进,我国非农行业的能源消费比重在总体上呈现上升趋势。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对能源的消费比重从2000年开始各年均为8.7%;包括采矿业、制造业以及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在内的工业,对能源的消费比重一直保持在80%左右(见表-2),而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油加工、化工等六大工业行业对能源的消费又几乎占到全部工业能源消费的70%。

作为我国能源消费的四大行业,2009年以煤炭、电力消费为主的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能耗为2.5吨标准煤/万元,以煤炭、焦碳、石油、电力、柴油和燃料油消费为主的制造业增加值能耗为1.64吨标准煤/万元,以柴油、汽油、煤油和燃料油消费为主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为1.42吨标准煤/万元,以煤炭、石油消费为主的采矿业增加值能耗为1.05吨标准煤/万元(以上数据系根据国研网所载统计数据计算得到)。

因此,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油加丁和化工等六大工业行业以及交通运输服务业,应当成为我国升级优化能源消费行业结构之重点把握的行业对象。其中,实现交通运输服务业的节能降耗减排,又应以我国汽车制造业产品的转型升级为切入点。

(三)生活消费结构

在用于行业生产消费的同时,能源还用于家庭生活消费。就拥有13亿多人口的我国而言,生活能源消费结构的升级优化,同样对缓解我国能源生产和能源供给压力、实现经济低碳化发展、降低能源进口依赖度具有不可低估的意义。

伴随我国经济和人均收入的持续增长,生活能源消费结构也在发生着变化。即作为污染型生活能源的煤炭、煤油之人均消费量在下降,而作为清洁型生活能源的电力、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和煤气之人均消费量在上升。但同时人均生活能源消费量却在明显增多。如在2005年的基础上,2009年人均生活能源消费量增长了30.96%,其中人均电力消费增长了65.34%(见表-3)。

我国人均生活能源消费量的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消费快速增长。2008年限额以上批发与零售业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销售额达到5663.2亿元,在2005年的基础上增长了53.36%(根据国研网所载统计数据计算)。二是家用电器中诸如空调、冰箱等之类耗电量大的耐用型商品使用量快速增长。三是高能耗住宅面积快速增长。建设部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城乡新建房屋建筑面积近20亿平方米,其中80%以上为高能耗建筑;95%以上的新建建筑实现了按节能标准设计,而在施工阶段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比例仅为50%左右。

因此,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制造业产品的转型升级、新建建筑节能标准的严格执行、生活能源消费的节约,应当成为我国在升级优化生活能源消费结构方面需要抓住的关键之点。

三、解决能源利用问题的政策思考

(一)加快新能源生产规模化发展

要大幅提升新能源在我国能源生产结构中的比重,形成其对常规能源的替代之势,就必须要结合地域性能源优势分布特征,以鼓励新电力生产和新燃料生产为内容,借助财政、金融扶持和税收减免等手段,开展新能源生产运动,加快我国新能源生产规模化发展。一是立足于目前我国在水能、风能用于电力生产方面已有的坚实基础,重点塑造出一批特大型水电、风电生产龙头企业,加快水电、风电生产的规模化发展;二是在继续推广太阳能采热装置运用、推动沼气生产发展及沼气生活燃料化使用的基础上,重点发展我国太阳能、沼气(生物质能产品)发电技术,大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大生产规模的太阳能、沼气发电企业;三是充分发挥我国海洋潮汐能、海洋波浪能和地热能储备优势,重点发展一批大型海洋潮汐能、海洋波浪能发电企业和地热能发电企业;四是优化我国传统水电解制氢技术,加强我国对太阳能制氢技术、生物质能制氢技术、核能制氢技术的研究和开发,逐步实现氢能生产在我国的规模化发展。

(二)推进能源利用器具转型升级

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能源利用问题,或者说要使新能源成为我国利用的主要能源,并缓解新旧能源供给压力以及降低产品成本,关键要解决生产和生活过程中所用能源利用器具的生产和技术问题。从操作策略来看,就必须以鼓励新能源器具和节能型器具的研发和生产为内容,进一步运用政策性扶持手段,开展能源利用器具创新运动,推进我国能源利用器具转型升级。一是配合新能源生产运动的开展,鼓励新能源采集设备、氢能制取装置、新能源发电设备以及新能源交通工具(如电车、电瓶车、氢能车、氢能飞机和氢能轮船等)的研发,重点培育一批大型新能源利用器具生产企业;二是以有效达成生产节能降耗和生活节能降耗为目标,重点推进动力设备、灯具、供热装置和供冷装置等用品节能技术的研发,大力度扶持一批典型的节能用品生产企业,实现生产用品和生活用品节能化发展。

(三)增强工业结构的节能化调整

要升级优化我国能源消费行业结构,实现以节能降耗为前提的经济增长,就必须要结合行业生产发展实际,以包括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加工和化工等高耗能行业在内的产业升级和产业淘汰为内容,进一步通过政策性扶持和政策性约束,开展生产节能运动,增强我国工业结构的节能化调整。一是在推动新能源生产规模化发展的同时,以煤电生产、石油加工技术节能化升级为重点,积极创新加工转换节能技术,切实提高我国常规能源加工转换的总体效率;二是以深化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和化工业生产技术整改为重点,以进一步加强新技术引进和新技术研发为突破口,推动我国制造业生产节能化升级提速;三是针对工业高耗能行业,在经过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构建我国行业节能目标体系,制定和实施旨在完成节能目标的行业时间表,并依此对其中未能按期通过生产技术升级实现节能目标的工业企业实行强制性淘汰。

(四)加大建筑节能标准执行力度

要实现有效节能,除了要积极推进节能型用品生产发展之外,必须要严格执行1986年以来中央政府颁布的建筑节能设计、检验标准与实施规则,重点加大我国建筑节能标准执行力度。一是必须加大对未达节能标准之新建筑的行政处罚力度,大幅提高违规建筑企业的违规成本。在违规成本的设置方面,应按照建筑未达节能标准的程度建立违规等级,并按照建筑内单位空间规定各违规等级的处罚金额标准。违规总成本应不低于违规总利润。二是必须加大对未达节能标准之新建筑的行政执法力度。对违规建筑企业,要限期使其接受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对拒绝接受处罚的违规建筑企业,除了继续责令其接受处罚外,应追加处罚或吊销其营业执照。三是必须充分发挥民间对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的监督作用,特别是要积极引导民间对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的监督,以此确保建筑节能标准面向全社会的有效实施。

(五)建立健全节能价格激励机制

要有效降低我国能源耗费,在推进节能型用品生产发展、加大建筑节能标准执行力度的同时,必须要深化我国能源价格体制改革,强化能源价格干预,建立健全节能价格激励机制。一是要建立健全我国行业节能价格激励机制。重点是要根据能源结构转型、产业结构优化的需要以及行业特点差异,形成比价合理与差价合理的行业能源价格体系。二是要建立健全我国生活节能价格激励机制。重点是制定阶梯累进式生活能源价格体系。在生活能源价格制定方面,应当充分考虑城乡、区域之间的自然、经济和社会因素差异,合理确定城乡、区域各地各类生活能源人均基本消费量标准,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最低超标范围,依次制定级差较小的各地各类生活能源最低价和次低价。而对超过最低超标范围的生活能源消费,应实施与最低价和次低价差距较大而且逐级差距递增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