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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二贪”陈氏夫妇广东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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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23日,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内第二贪”陈满雄、陈秋园夫妇做了公开判决,陈氏夫妇因与人共同挪用公款4.2亿多元,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4年。至此,这对曾被媒体列入“中国50巨贪榜”“榜眼”的巨蠹,终于受到我国法律的制裁。

法庭调查认为:1993年10月至1995年5月间,陈氏夫妇在葡京赌场狂赌,欠下巨额赌债。为归还赌债而又不至破产,夫妻俩勾结中国银行中山分行存汇科科长冯伟权、副科长池维奇(均已被判刑),挪用该行资金48笔,共人民币41515.723万元还赌债。

经查,1994年8月,二陈通过冯伟权冒签转账,从中行挪用350万元用于还债;1995年5月二陈潜逃之前,又通过冯伟权在其他银行客户的账户上做手脚,挪用银行884万元,用作逃亡费用。自1993年10月21日至1995年4月6日间,陈氏夫妇与冯、池两人内外勾结,利用二陈在该行申领的长城卡,在没有办理任何正常的贷款申请、担保、抵押等手续的情况下,采用恶性透支的手段,共同挪用了中行中山分行的资金共计42749.723万元。法院认为,陈满雄、陈秋园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冯伟权、池维奇内外勾结,利用冯、池二人职务上的便利,共同挪用国家银行的资金,用于赌博、逃避司法机关缉捕等非法活动以及归还个人从事经营活动产生的债务,数额巨大,且绝大部分没有退还,其行为均已构成挪用公款罪。

从判决书记述的事实看,尽管陈氏夫妇“只”拿了884万元潜逃泰国,但他们在境内境外的财富仍很惊人。检察机关在引渡二陈回国的过程中,扣押了他们位于泰国曼谷、清迈和国内的一大批财物。另据统计,挪用公款期间,陈氏夫妇曾靠经商所得归还部分款项给中行;1995年二陈案发后,中山市检察院扣押了他们位于中山的别墅、写字楼等8处物业及奔驰车2辆,折合3238.5万元退还给被害银行;加上通过法院拍卖两人位于澳门的物业,截至目前,二陈挪用公款犯罪数额中,尚有3.1亿多元未能追回。

陈满雄,今年38岁,小学文化,经商。其妻陈秋园,42岁,高中文化,两人皆为中山人。1992年前后,在中国银行中山分行下一储蓄所工作的陈秋园辞职下海,夫妻俩开起“夫妻店”――中山市实业发展总公司,主营贸易和房地产。陈秋园为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满雄任公司经理。在蛰居泰国期间,陈氏夫妇成功买到泰国籍身份证,分别更名为苏・他春和威帕・颂斋。“落实”正式身份后,两人开始利用挪用的银行款在当地做起生意,并大胆添置豪宅名车,成功跻身当地上流社会。为彻底隐藏自己以往的身份,陈满雄不仅漂白了皮肤,还不惜在脸上动刀做了整容。

2000年9月1日凌晨1时许,陈氏夫妇的奔驰轿车诡秘出行,守伏的泰方警察出击将他们抓获。2000年11月,陈满雄、陈秋园分别被泰国清迈府法院以“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及非法持有和使用骗取的证件罪”,被判决执行有期徒刑13年10个月和11年4个月。

2002年12月26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将二陈从泰国引渡回国,并于当日执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