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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交通运输企业营改增前后会计核算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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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以交通运输企业为例,通过营改增前后企业对流转税账务处理的变化;企业购进固定资产在会计核算上的变化;营改增前后企业会计报表反映的变化等四个方面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进行了例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具体会计处理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浅议交通运输企业;营改增;会计核算;变化

2013年8月1日随着交通运输企业“营改增”的全面推开,作为企业经济管理重要组成部分的会计也应相应跟进,在会计核算上做出相应变化,以便更好地为企业经营管理服务。为便于交通运输企业在“营改增”后对经济业务进行正确核算,在此以“营改增”后普通货运企业为例,从原始凭证取得、账簿设置、记账凭证、会计报表的编制几个方面对会计核算的变化进行探讨。

1 交通运输企业“营改增”后的分类和适用税率

交通运输企业“营改增”后,根据其营业收入规模和会计核算等方面的情况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在“营改增”前后会计核算变化不大,下面主要以一般纳税人为例对交通运输企业“营改增”前后会计核算的变化进行探讨。

2 交通运输企业营改增前后原始凭证、会计账簿设置上的变化

2.1 交通运输企业开具货运发票的变化

在营改增前,企业为客户开出的是从地税部门领取的普通货运发票,运费是含税价;在营改增后,企业为客户开出的是从国税部门领取的货物运输普通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费为不含税价。

2.2 交通运输企业取得购货或修理修配发票的变化

交通运输企业在营改增前,购买汽、柴油等货物或接受修理、修配劳务,取得的发票为普通货物销售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发票列明的价款或列明的价税合计计入成本,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税款不允许抵扣。交通运输企业在营改增后,购买汽、柴油等货物或接受修车劳务,取得的发票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发票列明的价款计入成本,增值税款计入进项税额,其发票抵扣联经税务局认证后允许抵扣销项税额,否则,如为取得的发票为普通发票,则不允许抵扣销项税,企业就会遭受损失。

2.3 交通运输企业营改增前后会计账簿设置上的变化

企业在营改增前,在流转税账簿设置上只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营业税”一个三栏式明细账簿,用于核算流转税;营改增后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设置一个三栏式“未交增值税”明细账,和一个以“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已交增值税”、“转出已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为专栏的“应交增值税”多栏式明细账对流转税进行核算。

3 营改增前后企业账务处理的变化

3.1 营改增前后企业对流转税账务处理的变化

(1)营改增前企业对流转税的核算,营改增前企业在月度终了按本月营业收入和税率计算应纳的营业税,并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例如:路通运输公司2013年8月份的营业收入为200万元,月底计提营业税:200万元x3%=6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60,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60,000.00

(2)营改增后企业对流转税的核算,营改增后企业对增值税的核算,企业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根据实际结算情况,“借: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营业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月底不再提取税金,应根据本月“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账的余额确定本月应补退的增值税税额。

例如:路通运输公司2013年8月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运费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22万元,以银行存款收取。

借:银行存款 2,220,000.00

贷:营业收入 2,00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20,000.00

企业预缴增值税时“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缴增值税),贷:银行存款。”,接上例,企业在8月16日预交上半月的增值税10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缴增值税)100,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00

月底企业转出已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100,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已缴增值税)100,000.00

经计算月底企业未交增值税为5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缴增值税)50,000.00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50,000.00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期末余额则为企业本月应补(退)的增值税税额。

3.2 企业购进固定资产在会计核算上的变化

(1)营改增前企业购进固定资产,购入固定资产时,如取得普通发票,则以发票注明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以发票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用以核算固定资产。

例如:路通运输公司7月份购入普通货车1辆,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3.4万元;购入半挂车1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货款由银行支付。其会计核算为:

借:固定资产-普通货车 234,000.00

-半挂车 351,000.00

贷:银行存款 585,000.00

(2)营改增后企业购进固定资产,购入固定资产时,如取得普通发票,则以发票注明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以发票记载的价款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发票记载的税金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用以核算固定资产。如上例,如企业在8月份购入上例所属车辆,则会计核算变为:

借:固定资产-普通货车 200,000.00

-半挂车 30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00.00

贷:银行存款 585,000.00

4 营改增前后企业会计报表反映的变化

4.1 营改增前后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反映内容的变化

营改增前后资产负债表反映内容的变化不大,只是应交税费项目在营改增前反映的是营业税等相关税费,营改增后反映的是增值税等相关税费。

4.2 营改增前后利润表相关项目反映内容的变化

营改增后,利润表主营业务收入反映的是不含税收入,营改增前反映的是含税收入;营改增后,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的税金是除增值税之外的相关税费,营改增前反映的是含营业税等相关税费;营改增后,营业成本项目反映的是不含税成本,营改增前反映的是含税成本。

4.3 营改增前后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反映内容的变化

(1)现金流量表“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营改增前是反映的主营业务收入中收到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营改增后不仅反映主营业务收入中收到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还应反映和主营业务收入一同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例如:7月份路通运输公司通过银行收到A公司汇来的运费50万元,在编制现金流量表的调整分录为:

借: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0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0.00

8月份路通运输公司通过银行收到A公司汇来的运费5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5.5万元,在编制现金流量表的调整分录为:

借: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55,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55,000.00

(2)现金流量表“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营改增前是反映的主营业务成本中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营改增后不仅反映主营业务成本中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还应反映和主营业务成本中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金额一同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金额。

例如:7月份路通运输公司通过银行支付B石化公司柴油款30万元,在编制现金流量表的调整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300,000.00

贷: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00,000.00

8月份路通运输公司通过银行支付B石化公司发票载明柴油款30万元,增值税5.1万元的柴油款项,在编制现金流量表的调整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30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51,000.00

贷: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51,000.00

(3)支付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营改增前是反映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账户中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营改增后不仅反映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账户中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还应反映和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账户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金额一同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金额。

例如:7月份路通运输公司用现金购买办公用品一批,发票载明的金额1500元,在编制现金流量表的调整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1,500.00

贷:支付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00.00

8月份路通运输公司用现金购买办公用品一批,发票载明的货款1000元,增值税170元。在编制现金流量表的调整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170.00

贷:支付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70.00

综上所述,交通运输企业“营改增”前后在会计核算上的变化,主要是原始凭证、账簿设置、账务处理和会计报表项目反映内容上的变化,理清这些变化,并掌握这些变化对我们在会计核算上的影响,我们就能真实、客观的反映企业营改增后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参考文献】

[1]魏玉强.兼营与混合销售的纳税筹划[J].财会月刊,2011,9.

[2]刘进超.上海“营改增”试点3个月减税20亿元[J].中国税务报,2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