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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与盈余质量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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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文章以江浙民营上市公司2006—2010年的数据为基础,对公司治理盈余质量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具体检验了公司治理各变量对盈余质量的影响。结果表明,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度、独立董事比例、管理层持股比例与盈余质量无显著关系,董事会、监事会规模与盈余质量呈显著正相关,两职合一、高管薪酬以及监事会会议次数与盈余质量之间呈负相关关系。

【关键词】 公司治理; 盈余质量; Jones模型; 民营上市公司

一、引言

近年来,证券投资市场不断蓬勃发展,规模逐渐壮大,上市公司数量日益增加。中国证监会网站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3月,我国境内上市公司已达2 389家,比上一年度增加11.06%,股票成交金额38 630.64亿元,股票有效账户13 703.34万户。鉴于长期以来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盈余操纵的屡禁不止,作为会计信息质量的核心内容,盈余质量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自2001年起,证监会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公司治理的规章制度,包括《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并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其目的是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权益。由此,我国上市公司治理逐渐成为研究焦点。良好的公司治理对盈余质量具有保障作用(赵景文,2006),它能够通过一整套制度安排来保证盈余信息的可信度,其完善程度制约着盈余质量。与以往的研究不同,本文选取江浙地区的民营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并非就公司治理的单一因素来研究其对盈余质量的影响,而是综合考虑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管理层激励、监事会治理这四个方面的治理因素。本文旨在研究公司治理是否以及如何影响盈余质量,进而为我国民营上市公司改善治理状况以避免会计信息失真、提升盈余质量提供必要的经验证据。

二、文献回顾及研究假设

本文重点探讨狭义的公司治理,即所有者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其主要特点是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所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内部治理。本文通过对国内外研究文献的梳理和归纳,从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现实出发,提出了相关研究假设。

(一)股权结构与盈余质量

La Porta等(1998)发现股权集中度与财务报告质量负相关。王化成、刘亭立(2007)的研究表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Z指数与盈余质量的关系不显著。杜兴强、周泽将(2007)通过Jones模型计算可操纵盈余,发现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不显著,股权制衡因素的影响也同样不显著。张正国(2010)以我国上市公司2002—2004年的数据为样本,检验了股权集中度、股权构成与盈余质量之间的关系,结果显示股权集中度与盈余质量之间存在着倒U形曲线关系。基于上述分析,结合本文的研究方法,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股权集中度与盈余质量无显著关系。

假设2:股权制衡度对盈余质量没有显著影响。

(二)董事会特征与盈余质量

Beasley(1996)研究发现董事会规模越大、独立董事比例越高,公司越可能发生财务报告舞弊。Vafeas(2000)发现董事会规模相对较小时,公司盈余质量更高。吴清华和王平心(2007)的研究表明公司拥有较高比例的独立董事,能更好地抑制盈余管理行为。胡奕明、唐松莲(2008)研究了独立董事与上市公司盈余信息质量之间的关系,显示两者呈明显正相关。在两职分离方面,许多学者指出经营者具有双重身份会对盈余质量产生消极影响:Dechow等(1996)发现,如果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为同一人,该公司越可能违反GAAP(一般公认会计原则)而受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处罚;唐云(2009)发现董事长与总经理兼任现象会降低盈余信息的质量。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3:董事会规模与盈余质量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

假设4:独立董事比例越高,盈余质量越高。

假设5:董事长同时兼任总经理与盈余质量负相关。

(三)管理层激励与盈余质量

Warfield、Wild等(1995)的研究以美国上市公司为样本,证实高比例的股权激励能够使盈余信息质量得到改善。Yeo,Tan,Ho and Chen(2002)以490家新加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发现管理层持股水平与盈余质量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韩丹等(2007)认为管理层激励会减少会计造假动机。管理层激励是推进上市公司高管积极工作、履行监督管理义务、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有效手段。通常认为,高管持股比例越高、薪酬水平越高,就越有可能抑制盈余管理行为,公司盈余质量也就越好。相应的假设如下:

假设6:管理层持股比例与盈余质量正相关。

假设7:高管薪酬与盈余质量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四)监事会治理与盈余质量

刘力国、杜莹(2003)通过实证检验,发现监事会规模与财务舞弊的可能性呈正相关。Chtourou(2001)等的研究指出,监事会开会的频率与盈余管理程度负相关。但是也有学者认为,频繁的监事会会议可能是公司为发现和消除隐患而采取的措施,本文倾向于后者的观点,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假设8:监事会规模与盈余质量存在负相关的关系。

假设9:监事会会议次数与盈余质量负相关。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的样本为2006—2010年江浙地区民营上市公司,由于盈余质量的度量需要用到上年度相关数据,因此模型实际研究区间为2007—2010年。剔除金融保险类、ST类以及数据缺失的公司之后,最终得到57家公司4年共228个样本。本文数据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和CCER数据库,并利用EViews6.0、SPSS17.0软件进行描述性统计与回归分析。

(二)变量定义

1.被解释变量

盈余质量的概念众多,目前仍未有统一的界定,参照以往的研究,本文对盈余质量的衡量侧重于“应计质量”,即应计项目中包含的估计误差越大,盈余质量越低。Dechow(1995)、Bartov(2001)、夏立军(2003)等比较众多盈余质量计量模型后,认为修正的Jones模型能较好地衡量出公司的盈余质量。因此,本文基于修正的Jones模型,用回归残差的绝对值EQ作为盈余质量的度量指标,EQ数值越大,样本公司盈余质量越低。修正的Jones模型如下所示:

其中,TA为应计利润总额,等于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差额,A为期末资产总额;REV、REC为主营业务收入差额以及应收账款净额差额;PPE为期末固定资产净额。

2.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

解释变量是代表公司治理的变量,本文主要从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管理层激励和监事会治理四个方面考察。为了排除其他因素的干扰,更加可靠地估计公司治理对盈余质量的影响,根据以往文献研究,本文还在模型中引入了公司规模、资产负债率、行业等控制变量。各变量见表1。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表2列示了公司治理各变量在2007—2010年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可以看出:尽管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2007年最高达到76.80%,2010年最高为62.66%,但连续4年均值都在30%以上,而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相差较大,平均都在10倍以上,表明样本公司股权集中度相对较高,其他股东对第一大股东的制衡能力薄弱,一股独大现象较为突出。在董事会特征方面,董事会规模在5~15人之间,独立董事所占比例最小为33.33%,均值为35%~36%,满足了证监会规定的至少三分之一的标准,但2007—2010年董事长与总经理合二为一的人数较低,大约72%~83%的民营上市公司两职未完全分离,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董事会监督效力。前三位高管的薪酬总额逐年增长,标准差达到0.7左右,管理层持股比例普遍很低,数据显示有大量高管无持股,4年均值仅为4.70%,高管激励对盈余质量是否存在影响有待进一步研究。最后,在监事会治理方面,监事会人数平均为3.5,会议次数最小值为2,最大值为15,说明不同公司之间存有较大差异。

(二)回归分析

1.修正的Jones模型回归分析

利用2006—2010年全样本数据对修正的Jones模型进行回归的结果如表3所示。从中可以看出,各变量均通过1%显著性检验,模型拟合程度较好,因而可以用该模型计算出的残差绝对值衡量盈余质量,并展开其与公司治理有关变量的回归分析。

2.公司治理与盈余质量的回归分析

由表4的回归结果可以得到如下结论:股权集中度与股权制衡度的影响均不显著,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盈余质量之间很可能是非线性关系(钟静,2009),其他股东的制衡作用因一股独大受到削弱,假设1和假设2得到证实;董事会与监事会规模与盈余质量正相关,与假设3和假设8不符,说明江浙地区民营上市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发挥了其应有的管理和监督职能,减少了盈余操纵行为的发生;独立董事比例的系数为正,但结果不显著,原因可能在于独立董事往往由大股东、董事会、公司高管推荐,影响其独立性,或由高校、科研机构人员担任,缺乏企业经营与监管经验(魏刚,2007);两职合一与盈余质量呈现出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假设5成立,董事长与总经理兼任时,易发生盈余管理行为,降低公司盈余质量;管理层持股与盈余质量不相关,这与其持股比例过低有关,而前三名高管薪酬的系数为负,且在1%水平上显著,可能是由于激励作用适得其反,高管压力增加而进行利润操纵,因此假设6和假设7均不成立;监事会会议次数与盈余质量显著负相关,支持假设9,表明样本公司会议次数的增加并不能有效地提升盈余质量;资产负债率与规模变量均与盈余质量无显著关系。

五、结论

本文以2006—2010年江浙地区民营上市公司为样本,用修正的Jones模型计量盈余质量,从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管理层激励和监事会治理四个维度考察公司治理,实证检验了公司治理各因素对盈余质量的影响。研究发现,江浙民营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度、管理层持股比例与盈余质量无显著关系,董事会、监事会规模的增加能够提升盈余质量,董事长同时兼任总经理、高管薪酬以及监事会会议次数与盈余质量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独立董事比例虽在系数上为正,但影响不显著。由此可见,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公司治理状况,对提高民营上市公司的盈余质量具有积极作用。民营上市公司应积极优化股权结构,避免股权过分集中;不断加强董事会与监事会治理,明确职责,使独立董事、监事真正发挥作用;进一步完善高管激励和约束机制,以有效制约其盈余管理行为、保证盈余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参考文献】

[1] 刘立国,杜莹.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质量关系的实证研究[J].会计研究,2003(2):28-36.

[2] 赵景文.公司治理质量与盈余质量——基于中国治理指数的初步证据[J].南开管理评论,2006(5):15-21.

[3] 王化成,刘亭立.公司治理与盈余质量: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J].中国软科学,2007(11):122-128.

[4] 胡奕明,唐松莲.独立董事与上市公司盈余质量[J].管理世界,2008(9):149-160.

[5] 张正国.股权集中度、股权构成与盈余质量[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0(3):104-109.

[6] Beasley,M.S.An empirical analysis of the relation between the board of director composition and financial statement fraud[J].The Accounting Review,1996(71):443-465.

[7] R.La Porta,F.Lopez-de-Silanes,A.Shleifer.Law and Finance[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98(106):1113-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