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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高校学生兼职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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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兼职已成为高校学生的一种普遍现象。服务业与家庭教育投资的提升,带来较多的临时岗位,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走向社会,利用闲暇时间参加各类兼职活动。总体上看,从事兼职活动对大学生的成长有积极作用,但同时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青海高校,学生兼职,管理

大学生因业余时间宽裕,有精力、能力已成为我国三类兼职人员之一。对青海高校大学生调查显示:35%的学生认为兼职可减轻家庭负担;35%认为兼职可提高个人实践能力;28%认为兼职可增加工作经验。青海高校大学生参加兼职,虽从中获得劳动报酬、实践锻炼机会和就业经验,但也存在许多问题。

一、学生兼职的含义与特征

学生兼职是指在校学生从事学业之外兼任其它社会工作和职务的活动。兼职者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报酬和利益,对学生而言主要是获取社会经验,增加专业技能。学生长期生活在校园,社会经历少,实践能力不强。学生兼职具有临时性,时间性等特点,兼职活动具有教育性与职业性特征[ ]缺乏统一组织和领导,工作时身份处于学生和社会工作者之间,给校企双方的管理带来难度。

二、青海高校学生兼职存在的问题

(一)学生个人对兼职处理不当

1、对兼职认识不清、准备不足

学习是大学阶段的主要任务。但在学习和兼职上部分学生没有把握好主次,对兼职认识不清,存在兼职盲目性,以工资高低、工作环境等作为选择标准,只注重兼职的赚钱效应。前期准备不足,没有良好心理准备,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扭曲了人生观、价值观。没有充分的知识准备,缺乏自我保护和法律意识,极易被高薪等虚假信息引诱而上当受骗。有的甚至触犯法律、危害他人。受到欺骗或不公平待遇时,不能有效的依靠法律、政府和学校。

2、兼职与学业处理不当

对青海三所高校调查显示:45%的学生对兼职工作与专业相关性持无所谓态度,甚至27%的学生根本不关心专业相关问题,68.33%的学生从事的兼职工作与所学专业无关。在兼职上投入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导致身心疲乏,学习效果不佳,有的甚至请假或旷课参与兼职,耽误了学业。

1、学校对学生兼职缺乏引导和教育

首先,学校缺乏对学生兼职选择和职业技能的指导,使得学生盲目地兼职。导致专业与实践分离,对专业知识学习不重视,个人价值观偏离。其次,学校缺乏对兼职学生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在面对侵害时不知所措,有的虽主动找用人单位协商,但面对强硬态度和诸多借口而束手无策。最后,学校没有根据学生自身差异,进行正确的兼职引导。学生正处于身心趋于成熟阶段,思想道德及其行为方式趋向定型时期。兼职时接触的社会不良信息,给他们的思想带来负面影响,导致人生观偏离。[ ]

2、学校对大学生兼职缺乏相应的制度规范和组织管理

学校缺乏相应的学生兼职制度,缺乏专门的组织管理机构,导致管理空挡、信息来源混杂。调查显示51.67%学生自己寻找兼职工作,48.33%的通过同学介绍。这种形式往往使学生不能客观的辨别真伪,易受表面诱惑。学校不了解兼职单位具体情况,学生安全和兼职可靠性难以把握。当学生受到侵害时难以找到相应的咨询和权益维护平台。[ ]

(三)缺乏利于大学生兼职的外部环境

1、用人单位缺乏完善的兼职管理制度

由于兼职属于临时性劳动力,用人单位不考虑学生的特殊情况和专业问题,以自身的利益为标准。岗位培训、岗位流动、老带新等措施缺乏,学生兼职期间用餐、住宿、安全等问题难以保障。缺乏完善的兼职管理制度,疏于兼职学生管理,养成散漫、追求个人利益、频繁流动等毛病,给在校管理带来弊端。同时用工企业延长劳动时间,拖欠、克扣工资的等问题也需制度约束。

2、缺乏有效的法律规范和监管

目前还没有用于学生兼职的法律制度。由于兼职学生被排除在劳动者范畴之外,不适用劳动法律规范。《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教育法规未对大学生兼职期间的权利及其保护等做出具体规定,其权益遭受侵害时,只能依据民法、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维护权益。若当事人未签订劳务合同或未涉及某些问题,无法获得救济。且民法没有关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 ]工商、劳动监察等部门不重视企业对兼职员工使用情况监督,学生兼职维权中相互推诿。因此在学生受到伤害后通常以私了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或者放弃权利维护。

三、青海高校学生兼职对策

(一)学生要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

树立正确的兼职观,明确兼职目的和意义。事前要做好兼职规划,根据自身专业特点确定工种和岗位,把开阔视野,锻炼能力,积累经验放在首位。解决好兼职与学习的关系,合理利用时间兼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防止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 ]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善于保护自己。当受到权利侵害时要寻求学校及政府部门的帮助,防止过激行为发生。通过正规渠道找寻兼职岗位,仔细查验对方证件与资质材料,避免上当受骗。要深入学习《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章,工作前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兼职的时间、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保险、劳动条件等,一旦出现劳动纠纷要及时向劳动部门或学校相关部门举报求助。

(二)学校应完善兼职学生管理

1、加强兼职学生的思想教育

一方面高校应加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开设相应素质教育课程。用先进的思想武装学生的头脑,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形成良好的道德修养,从而使学生在兼职中从容应对不良风气和金钱诱惑。另一方面重视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实践技能教学,提高课程教学时效性和针对性。让兼职教育进入课堂,通过素质选修课、人文选修课或者开设专门讲座等加强兼职教育。提高学生辨别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 ]

2、建立相关管理制度

学校要对兼职中的问题提前防范、主动预防。班主任、辅导员及专业老师应加强兼职活动引导和监控,及时纠正偏差。建立兼职学生登记制,便于随时掌握学生兼职情况。建立风险预防机制,明确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在兼职行为中的责任与义务,控制和预防学生兼职风险。对兼职学生实行严格考勤制,保证兼职学生两者兼顾。建立兼职学生定期汇报制,便于学校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获取知识情况。 [ ]建立校企合作的学生兼职体系,有序组织学生兼职。

3、设立相应组织机构

高校应成立专门的兼职管理机构。建立学生兼职档案,收集并兼职信息。管理并监督校园兼职广告和招聘人员,联系与审核企业兼职需求。指导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负责对兼职学生的思想教育,提供咨询服务平台,处理学生兼职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和维权。

(三)创造利于兼职的社会环境

1、用人单位应创造利于兼职的内部环境

企业作为学生兼职平台,对学生行为、心理甚至价值体系起着重要作用。因此企业要加强自身管理,根据学生个人能力提供相应岗位,帮助学生尽快适应社会。建立兼职学生管理制度、安全制度,培训、岗位轮换制度。解决学生用餐、返校等实际问题,取消不必要的费用,减轻学生兼职成本。发挥学生特长和创新力,培养交际能力、沟通技巧,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兼职环境。

2、政府应加强监管管理

加强职业中介机构的监管,对涉及学生兼职的中介机构严格审批,规范经营行为,规范职介程序,落实兼职职介跟踪制,职介责任追究制,建立良好的兼职职介环境。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管理。监督兼职制度,审核招聘条件。对兼职时间、劳动量、薪酬偿付给予最低限定。[ ]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使用兼职学生,教育主管部门应在学生兼职管理和保障兼职学生权益方面制定相应政策。工商、劳动监察等行政职能部门应进一步发挥劳动监察职能,监督企业对兼职学生使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明确大学生在兼职期间的法律身份。加快兼职学生权益保护立法工作,确保兼职学生维权有法可依。明确在校学生从事兼职工作时享有的各项权利,以及出现纠纷时的解决措施等。扩大法律覆盖面,保护兼职学生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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