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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I是否降低了中国内资企业的出口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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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不断增多,很多人担心外商投资企业会挤占传统的优势部门,造成这些部门中内资企业出口竞争力的下降。本文利用显示比较优势指数对该问题进行了研究,先确定1995年和2004年中国都具有显示比较优势的十个工业行业,然后计算这些行业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份额的变化,结果发现绝大多数行业中内资企业的份额是增加的。根据比较优势原理,fdi并没有降低这些行业中的内资企业的出口竞争力。外商投资企业更多地进入了中国具有比较劣势的行业,有利于提高我国整体出口竞争力。

关键词:外国直接投资(FDI);内资企业;出口竞争力;显示比较优势

中图分类号:F11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656(2009)05-0015-06

一、引言

近年来,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利用FDI最多的国家之一。1991年我国吸引的FDI仅为43.66亿美元,而1992年劲增为110亿美元,到2005年更是高达724亿美元。2001―2005年这五年中国吸收FDI共计2861亿美元,占改革开放27年来吸收FDI总量的45%。FDI的进入增强了中国国际贸易的整体竞争能力,我国出口额由1991年的719.1亿美元增长到了2005年的7619.5亿美元,已成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

我国引进FDI的一个主要目的是希望其能够带来显著的溢出效应,以增强内资企业的出口竞争力。出口竞争力即在出口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主要体现在能以低价格的产品供应国际市场。FDI通过两个渠道影响东道国的出口竞争力,一是FDI对东道国出口竞争力的直接影响;外商投资企业往往具有较高的技术和较好的国际营销渠道,因此生产的产品往往能够更好地供应国际市场,从而直接提高东道国的国际贸易量。二是FDI对东道国出口竞争力的间接影响,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各种渠道影响内资企业的出口竞争力进而影响东道国整体出口竞争力。这种影响可能是正面的,如通过示范效应或外溢效应提高东道国企业的出口竞争力;也可能是负面的,如果外商投资企业挤占了内资企业有着比较优势的部门,导致内资企业的产出和出口减少,那么就降低了这些部门的内资企业的出口竞争力。

目前国外的研究集中于FDI对东道国出口竞争力的总体影响(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的加总),单独对间接影响的研究较少。Aitken等人第一次系统研究了间接影响,他们采用了Probit模型对1986―1990年墨西哥4104个制造业企业的面板数据进行了研究,结论是FDI对东道国内资企业的出口竞争力起了提高作用。Kokko等人以乌拉圭为对象进行了相似研究,结论是1972年以前没有提高作用,而1972年以后有提高作用。Greenaway等人对英国进行了研究,结论是有提高作用。

对我国FDI与出口竞争力关系的研究比较少,且都是对总体影响的研究。如谢建国与杨丹辉分别采用RCA指数分产品类别研究了FDI对我国出口竞争力的影响,戴金平和冯蕾采用分布滞后模型对:FDI在我国东部地区10个省市出口中发挥的作用进行了分析,严兵通过设计一个出口竞争力指数来研究FDI对我国东、中、西部出口竞争力的影响。上述文献都得出了相同的结论,FDI促进了我国的总体出口竞争力。但目前还没有文献研究FDI对中国内资企业的出口竞争力产生了怎样的影响。而随着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经济中所占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这个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很多人担心虽然我国总体出口竞争力上升了,但外商投资企业挤占了中国传统的优势部门,造成这些部门内资企业的出口竞争力下降。

本文研究了FDI对出口竞争力的间接影响,以确定FDI是否降低了中国内资企业出口竞争力。先采用了RCA指数挑选出我国一直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然后研究这些行业的内资企业的工业总产值份额发生了怎样的改变,从而确定这些行业的内资企业出口竞争力是否因为FDI的进入而降低。结果表明FDI并没有降低这些行业内资企业的出口竞争力。

二、RCA指数、理论分析与数据来源

衡量出口竞争力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常被用来衡量行业出口竞争力的显示比较优势指数(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 Index,简称RCA指数),它是基于对外贸易数据进行计算得到的;另一种是常被用来衡量产品出口竞争力的成本比较法,先计算某种产品经过汇率调整后的国内生产的单位成本,再和其他国家进行比较,确定其是否具有出口竞争力。本文研究采用的是前一种方法。

Ballasa最早提出了显示比较优势指数,以计算确定某国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也就是具有出口竞争力的行业。显示比较优势指数是指一个国家某种行业出口值占其出口总值的份额与全球该行业出口值占全球出口总值的份额的比例。用公式表示为:

RCAij=(xq/Xit)/(xlj/Xwt)。其中,RCAij是i国第j个行业的显示比较优势指数,xq是i国第j个行业的出口值,xi是i国所有行业出口总值,Xwj是全球第j个行业的出口值,Xwt是全球所有行业出口总值。

如果RCA大于1,则表明该国该行业具有比较优势,RCA指数越大,说明其出口竞争力越强。RCA小于1时,表示该行业不具有比较优势,其数字越小,出口竞争力越小。根据国际贸易比较优势理论,一国会在其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更专业化进行生产,所以一直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的产值在国家总产值中的比重应该上升。本文的分析正基于此,若FDI挤占了我国的优势行业,也就是说这些行业的比较优势还在,但是内资企业却被挤出因而不再具有比较优势,那么该行业内资企业产值占所有内资企业总产值的份额应该是下降的。也就是说我们可以通过分析内资企业产出份额的变化来研究其是否被外商投资挤出。

本文行业的分类参照了盛斌的设定方法,由于中国官方的行业统计数据没有按照国际的工业行业或部门标准进行细分,为了使两种不同的统计口径统一,其以《中国统计年鉴》从1994年开始使用的39个中国工业行业分类(CICC)为基准,并进行了一些处理,“由于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是非贸易部门,故而将其剔除,并将非金属矿采选业与其他矿采选业合并为‘非金属矿采选业’,将食品制造业与食品加工业合并为‘食品制造与加工业’,这样剩下36个行业。”以往用显示比较优势对中国出口竞争力的分析大部分是用的国际贸易标准代码(SITC)1位数分类,共10大类,产品的划分不够细,特别是对于通常较为关注的制成品,研究结论不够明确。但如果采用2位数甚至3位数的SITC分类,则产品的分类又太多,既不便于计算也不便于更清晰地了解产品的大类特征。所以本文采用了中国工业行业分类标准。

由于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分行业的工业总产值只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1995年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资料和2004年中国经济普查年鉴中可以得到,因此选取了这两年的数据进行比较。从普查资料中可以直接查到1995年各行业的工业总产值和三资企业的各行业工业总产值,两者分行业相减,得出

内资企业的各行业工业总产值。用同样的方法可以得到2004年三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分行业的工业总产值。由于这两年的统计中均没有“其他制造业”这一项,所以剔除这个行业。另外两年间统计口径还发生了变化,为了使两者之间便于比较,我们还进行了调整,剔除了2004年统计中不再出现的“木材及竹材采运业”。为了便于比较,2004年统计中多出来的“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也被忽略掉。此外,两次统计在行业的名称上也出现了一些变化,如“食品加工业”――“农副食品加工业”,“普通机械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前者是1995年的称呼,后者是2004年的称呼),在本文中视它们是等同的。经过上述处理后还剩下34个行业。

按照3位数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第3版)统计的出口额数据来源于联合国统计处的COM―TRADE数据库,并按照盛斌的方法重新集结到上述34个行业,出口额采用的是34个行业的加总值。按3位数的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的中国出口额在联合国COMTRADE数据库中可以直接得到,但按此分类的全球出口额不能直接得到。本文把COMTRADE数据库中所有国家按3位数的国际贸易标准分类出口额相加总,所得值作为按此分类的全球出口额,然后再集结得出所需的分行业的全球出口额。由于COMTRADE数据库中包含了很多的国家和绝大部分的贸易大国,因此这种做法是合理的。

三、数据分析结果

按照上述方法和数据计算所得的34个行业的RCA指数,1995年和2004年,中国一直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也就是RCA指数一直大于1的行业一共有十个,分别是煤炭采选业、纺织业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塑料制品业、金属制品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按照周申和李春梅的行业划分标准,除了煤炭采选业为,自然资源密集型、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为资本密集型外,其他都是劳动密集型行业,与我国的资源禀赋实际情况相符。

因为1992年外资才大规模进入中国,所以可以认为1995年各个行业的出口竞争力受到FDI的影响较少,这时的各个行业的RCA指数反映的是中国内资企业的出口竞争力,这时的RCA大于1的行业是中国内资企业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如果这些行业一直维持着比较优势,按照比较优势原理,在2004年其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的份额应该是上升的。

1995年和2004年都具有比较优势的10个行业的产值占34个行业总产值的份额,并对二者进行相减以确定份额的增加或减少(内资和外资也分别计算占内资总产值和外资总产值的份额)。但从各个行业总产值(内资、外资产值的和)来看,并不符合比较优势理论的判断,甚至是相反的,十个行业中只有家具制造业和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的份额是上升的。从外资来看,也不符合比较优势理论的判断,只有三个行业的份额是上升的(分别是煤炭采选业、家具制造业和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这说明总体上外国直接投资较多地进入其他的行业,也就是中国比较劣势的行业。从内资来看,是符合比较优势理论的判断的,十个行业中有九个行业的份额是上升的,只有纺织业是下降的;这说明在我国一直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中,内资企业还在不断发展,外商投资企业并没有挤出内资企业,FDI并没有降低国内企业的出口竞争力。

由上述分析还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之所以上述10个行业总产值的份额的变化不符合比较优势理论的判断,是因为FDI进入的行业偏向于我国比较劣势行业所造成的。而FDI进入这些行业可以利用自己的资金、技术的优势来改造这些行业,促进这些行业的发展,增强我国这些劣势行业的出口竞争力,从而进一步增强我国整体的出口竞争力。

四、结 论

FDI的大规模进入是否降低了中国内资企业的出口竞争力?本文针对这个问题,用显示比较优势指数进行了初步的分析。先确定了1995年和2004年中国都具有比较优势的10个行业,然后对这些行业的产出份额进行了分析,结果发现绝大多数行业中我国内资企业的产出份额是增加的。根据比较优势理论,这些行业中的国内企业仍然具有比较优势,并没有被外商投资企业所挤出。研究的结论是FDI并没有降低内资企业出口竞争力,对外资企业挤出内资企业的担心是不必要的。

研究还发现,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外商投资企业更多地进入了中国具有比较劣势的行业,这样外商投资企业必将利用其技术、管理经验和国际营销等方面的优势,增强这些行业的竞争能力,从而促进我国整体出口竞争能力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