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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加的夫语法视角看汉语单复句的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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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新年伊始,《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在学界专家的大力支持下,在忙碌和收获中又长了一岁,我们以更加成熟和自信的姿态推出了本刊2013年首期“功能语言学研究”专题,这权当是我们向学界奉送的新年贺礼吧。

国内外系统功能语言学研究在过去的一年中在相互交流和借鉴中都取得了丰硕成果,又有了长足发展。让我们一起在忙碌中静下心来,细细品味这些成果,用心感受这份喜悦。本期“功能语言学研究”专栏向学界奉献的5篇文章就是其中的部分成果。

北京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何伟、苏淼“从系统功能语言学内的加的夫语法视角汉语复句划分标准”一文在加的夫语法理论框架内,提出了一种划分汉语单复句的全新标准――过程标准,为汉语单复句的划分标准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过程标准以句子的过程数量为依据,在语义层找到了区分汉语单复句的根本不同――单句只表达一个主要过程的发生,而复句则表达多个过程的发生。以过程标准为依据,本文还对汉语句型的分类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汉语句型在第一层次只存在两种句型,即单句和复句。北京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张敬源、倪梦凝 “基于加的夫语法的现代汉语介词词组研究”一文从系统功能语言学内的加的夫语法角度对现代汉语介词词组的组成及其在句法中所填充的成分做了详细的描述,重点讨论了特殊句式“介词-X-方位词”、“把字句”、“被字句”等的语义句法结构以及介词词组是否具有填充主语的语法功能,旨在研究汉语介词词组的语义和句法功能,为汉语语法界提供一种新的思路。研究发现,现代汉语中介词词组主要包括介词和介词宾语,在小句中能够填充主语、补语和状语,在词组中能够填充名词词组中的修饰语和性质词组中的完成语。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北京科技大学期刊中心,北京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高生文、闫振华“英语不连续现象的加的夫语法研究”一文探究了加的夫语法中的不连续,揭示了不连续现象的本质,重新对各种类型的不连续进行分类,提出“动词词组”不连续,并从功能视角对各种类型的不连续进行描述和阐释,很有新意。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国语学院董敏、高文睿“运用RST Tool分析科技英语长句” 通过描述修辞结构理论框架,运用RST Tool对科技英语长句进行实例分析,以期为明晰科技语句的逻辑语义关系提供一种易操作的分析平台,为科技阅读和科技翻译提供有益启示。首都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孙咏梅、徐浩“机构话语研究述评――研究现状、研究意义与展望”一文 从整合的视角总结和梳理机构话语研究的现状,探讨这一新兴研究领域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并提出自己的思考,认为把批评话语分析的“自上而下”的视角、互动社会语言学的“自下而上”的视角以及会话分析的微观视角结合起来有助于研究者从微观到宏观,以连续的、动态的视角全面了解和理解机构话语。

在新的一年里,本刊“功能语言学研究”专栏一如既往为学界发表最新研究成果,希望对学界相关研究有所启示,同时希望功能语言学研究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成果,得到更大发展!

(供稿:何 伟)

〔摘要〕 系统功能语法学派内部的加的夫语法强调过程的重要性,为汉语单复句的划分标准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本文在加的夫语法理论框架内,提出了一种划分汉语单复句的标准――过程标准;过程标准以句子的过程数量为依据,在语义层找到了区分汉语单复句的根本不同――单句只表达一个主要过程的发生,而复句则表达多个过程的发生。以过程标准为依据,本文还对汉语句型的分类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汉语句型在第一层次只存在两种句型,即单句和复句。

〔关键词〕 加的夫语法;汉语单复句;划分标准

〔中图分类号〕 H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89(2013)01-0001-11

一、引言

1957年,汉语学界曾在《中国语文》等刊物上展开了一场关于划分汉语单句与复句标准的大讨论,但“最后也没有得出比较一致的意见”[1](550)。从那时起,汉语学家们就试图从结构关系、语音停顿、关联词语、逻辑关系(也有学者称之为意义关系)四个方面来为汉语的单复句划分找出一个标准。有的语言学家偏向采取上述四种标准中的一种作为划分的依据,比如黎锦熙[2]认为结构关系是区分一个句子到底是单句还是复句的本质标准;王力[3](127)认为,“复句有两个小句的形式或谓语形式,可以用语音停顿割断”;胡附、文炼[4]指出了关联词的使用对于汉语单复句的判断是有益的帮助;而刘世儒[5]则提出,可以利用逻辑关系区分单复句。还有一部分学者认为综合这“四个标准”或许对这一问题的探讨更为有益,吕叔湘[1](83)就曾提出,“由于汉语缺少发达的形态,因而在做出一个决定的时候往往难于根据单一标准,而是常常要综合几方面的标准”。

然而单一标准也罢,复合分析也罢,50多年过去了,汉语学界对于这一问题的讨论似乎依旧停滞不前,对于一些存在已久的问题也依然没有突破性的进展。例如,对于由同一主语带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动宾结构[如下文中的例(1)和例(2)],不同学者之间的争议依旧较大;譬如黎锦熙 [2](102)就认为例(1)、(2)都是一个单句,而王力[3](137)则认为它们都是复句;至今,对于这些存在争论的句子究竟属于单句还是复句也依然缺少一个令人信服的结论。

(1) 他们爱祖国,爱人民,爱正义,爱和平。(《汉语语法分析问题》)

(2) 袭人进来,见这光景,知道梳洗过了,只得回来自己梳洗。(《红楼梦》)

面对这些棘手的问题,一部分汉语学家认为汉语有其独特的语法特性,单复句的划分毫无必要,应该取消。比如张世禄[6](527)就提出,“依据语法结构来区分句子的类型,在汉语里是牛头不对马嘴的;在汉语语法里所谓‘单句’、‘复句’、‘子句’、‘分句’、‘句子形式’等等名目,实在是多余的,不必要的”。孙良明[7](10)也指出,“按句法结构去划分、归纳句子结构类型,就无所谓单句、复句之分”。这样的做法不但在句法上混淆了一些概念,也给人一种因为无力应对而选择逃避问题的感觉。事实上,大部分汉语学家也不赞同这种处理方式。周鹏程[8](176)在总结现代汉语单复句研究时就曾写道,“汉语句子可以划分为单句和复句,这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已为绝大多数语法学家所肯定”。邓文彬[9](73)也明确指出,“单复句的区别,在汉语中是客观存在的。”

汉语单复句划分标准的模糊化导致了汉语句型划分的模糊化。有些汉语学者在界定汉语句型时回避单复句的划分[10]。比如李临定[11]将汉语句型分为“单动句型”、“双动句型”、“代表字句型”、“其他句型”四大类。从句型上看,这样的分类尽管较为完整,但也导致了整个汉语句型体系过于庞大而略显凌乱――此句型分类在二级层次上就包含29种小句型;从句义上看,其分类标准又是存在严重重复的――有关这一点,本文2.3节将进一步展开分析与阐述。

很显然,缺乏一套有效的区分汉语单复句的标准是造成上述“困境”的根本原因,而导致缺乏这样一套标准的根源又在于:汉语学界在以往区分单句与复句的研究中过分重视语言形式层(包括句法层、音系层)的分析,而相对忽视了在更深的层次上,即在语言的意义层上展开研究。虽然“四个标准”中的最后一个――逻辑关系标准――已经涉及了语义层,表明已经有一部分学者开始从语义方面重新思考单复句划分的问题[5],但是逻辑关系标准所关心的“意义”局限于词与词、短语与短语、分句与分句之间的语义关系,拘泥于局部,导致对整个句子意义的宏观把握不够到位。同时,利用逻辑关系来区分单复句还缺少一套系统的、完善的理论。

鉴于此,本文将在以“形式体现意义,意义为中心”为语言描述原则的加的夫语法理论框架下,对汉语单复句划分的标准问题进行讨论,目的是看看能否找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单复句划分标准。并以此为依据,对汉语句型的分类进行探讨。

二、从加的夫语法视角探讨

汉语单复句划分标准

(一)加的夫语法简介及“过程标准”的提出

加的夫语法(又称加的夫模式)是由Fawcett及其同事在加的夫大学等地从事语言学研究时所创立的一种语言学模式。它的产生深受系统功能语言学创始人Halliday早期著作的影响,是系统功能语言学内部的一个语言学流派。它和以Halliday、Matthiessen为代表的悉尼语法(又称悉尼模式)“同根同源”[12](6),都以意义为语言分析的出发点,坚持“意义是第一位的,形式用来体现意义”的语言描述原则[13](93)。正如Fawcett自己所说的那样,“悉尼语法与加的夫语法的相同之处要远比它们的差异重要”[12](7)。

但是,Fawcett也多次强调,“这样讲,并不意味着我认为Halliday在英语语法每个方面的见解都是正确的!”[12](6)。较之悉尼语法,加的夫语法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加的夫语法明确区分了语言系统的两个层次,即意义层和形式层[14]。在运用加的夫语法进行句法分析前,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是在意义层对句子进行分析,找出过程(Process)――这一情形语义单位的中心成分;之后,才可以开始进行句法分析,找到主要动词(Main Verb) ――这一句法单位的中心成分。正因为如此,我们在利用加的夫语法研究汉语单复句划分的标准时,才能避免一味地沉溺于汉语形式上的特点,尽量少走或者避免重走前人所走过的弯路(后文对此会有进一步的解释)。其次,在确定句子参与者角色(Participant Role)时,加的夫语法依然以语义为出发点,根据句子过程所“期待”的参与者角色的数量来确定主语(Subject)和补语(Complement)的数量。比如英语句子Peter has fallen in love with Mary中的成分with Mary,在加的夫模式中就被认为是一个由介词词组填充的补语,这也是加的夫语法的创新,证明了加的夫语法在句法分析中完全坚持了“以意义为中心”的原则,具体可参见何伟[15])。再其次,Fawcett[16](24)认为:虽然过程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由主要动词体现的,但在不少情况下,过程意义的完整体现还需要主要动词延长成分(Main Verb Extension)的帮助。如上例Peter has fallen in love with Mary的过程就不是单单依靠主要动词fall来体现的,整个句子过程的体现借助了主要动词延长成分in love,因为只有fall in love 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语义过程①。这一点似乎是传统语法和悉尼语法都没有考虑到的。最后,加的夫语法在句法分析时采用树形图(tree diagram)而非框形图(box diagram),在强调语言生成性的同时,也很好地体现了“虽然一个句子同时表达多种意义,但是这多种意义是由同一个结构来表达的,只不过是不同的意义有可能是由不同的结构成分或它们之间的不同组合来体现的”[15](111)。树形图的另一个优点是直观:通过树形图,可以清晰快捷地了解一个句子的各种成分是怎样连接、联系到一起的。关于加的夫语法的特点及其与传统语法、悉尼语法的不同,还可以参考[17][18][19][20]。

正是上述特点使得加的夫语法在处理汉语单复句划分标准的问题时更具优势与说服力。其具体表现如下:

首先,加的夫语法对英语单复句的区分更加接近汉语语法的习惯。不同于悉尼语法,加的夫语法认为英语复句只存在一种形式,即并列型复句,而不存在投射型复句。投射型复句中被投射的句子只是以嵌入句的形式充当某一参与者角色,属于单句内部的一个成分――一般充当补语成分。因此,结构上类似I think he is right的英语句子,在加的夫语法看来就是单句,he is right这一部分以小句的形式在句子层次上完成对补语成分的填充②。这样的分类原则显然更加符合汉语语法的传统与规律:从前文的讨论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汉语学界对于这一类投射型语言现象(汉语学界之前称之为“包孕句”)的处理经历了一个从“复句说”到“单句说”的转变。目前,几乎汉语界的所有学者对于句子“他说他事先并不知道这事(儿)。”的判断都趋向于单句。可以说在这一点上,汉语学界的观点和加的夫语法不谋而合。

其次,加的夫语法突出了过程的重要性,这为汉语单复句的划分标准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根据主要过程(major process)的数量,加的夫语法认为英语只存在两种句型,即单句和复句:单句在语义层次只包含一个情形,只存在一个主要过程的发生,主要过程在形式层由主要动词来体现③。复句则表达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并列的主要过程的发生。之所以要强调主要过程,是因为在某些情况下,语法中还存在一些次要过程(minor process)④,用来表达一部分经验功能(experiential meaning)或是阐述小句间的逻辑语义功能(logico-semantic relationship)⑤。以上的分析体现了加的夫语法在意义层对英语句子进行分类的依据。在形式层上,这种以意义为依据的分类也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加的夫语法[23]认为:英语单句在第一层次(primary level)只包含一个级阶小句(ranking clause),其他小句都属于嵌入句(embedded clause),和级阶小句存在着部分-整体、次要-主要、修饰-主体的关系;英语复句在第一层次则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级阶小句,它们之间只可能存在并列这样一种逻辑语义功能――在英语中常常通过and、but、yet等连词来实现两个或多个级阶小句之间的连接。当然,复句各级阶小句本身也可能包含它们各自的嵌入句,这些嵌入句的功能和单句中嵌入句的功能类似,一般多以状语(Adjunct)、补语、主语的形式在形式层实现次要过程所表达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