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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市公司高管股票期权激励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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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2)06-000-02

摘 要 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在国外上市公司颇为盛行,被引入我国上市公司之后,该制度也确实取得了相比传统薪酬激励制度更好的激励效果。但是,目前该制度在我国上市公司中的激励效用还未能得到充分发挥。本文在分析股票期权激励之后,深入剖析其不足与在中国运行的困难之处,进行提出完善建议,以期对我国上市公司的发展有所裨益。

关键词 上市公司 高管 股票期权激励 问题 建议

在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与公司业绩的相关性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对许多上市公司来说,如何充分调动高管的工作积极性,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经过几年的试点探索,中国开始引入国外上市公司所青睐的股票期权激励制度,而这一新生事物也逐渐被国内许多上市公司所熟悉与接受。但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当前高管股票期权激励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阻力。只有将这些阻力去除,才能促使股票期权的激励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一、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体系构成

在我国,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一般由以下三个部分构成。

(一)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通常等同于基本工资,列入其与该公司的劳动合同之中。基本薪酬是高级管理人员的固定收入,其占高管薪酬的比例并不是太高,只能够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二)短期绩效薪酬

短期绩效薪酬一般指的是高管的年度奖金,这一部分薪酬是由企业根据当年的经营业绩以及高管的贡献确立一定比例作为高管的奖励。年度奖金在高管薪酬中所占比重较大,并且也是对业绩优秀的高管的直接回报,因此具有明显的激励作用。

(三)长期风险激励薪酬

长期风险激励薪酬比前两者较为复杂,一般指高管持股、股票期权和经营业绩股份等带来的收入。这种方式能够有效地将企业利益与高管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由于高管手中持有本公司股票,因此,当企业经营效益良好时,高管便能得到丰厚回报。高管持股的行为有利于促进其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使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得到发展,最终转变成为企业的经济效益。

综上所述,股票期权所带来的收入作为高管长期风险激励薪酬中的一种方式,也能将高管的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联系起来,以激发高管通过提升企业经营效益增加自身利益。

二、股票期权激励概述

股票期权是上市公司给予企业高管和技术骨干的一项特殊权利,允许员工在一定时间内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公司的普通股。高管或技术骨干在行使期权时,可不管当日股票交易价,而只需支付期权价格,便可获得期权项下的股票。当日交易价与期权价格之间的差价就是员工的获利,员工可通过直接卖出期权项下的股票来立即兑现获利。因此,股票期权是一种受益权,员工可享受期权项下的股票由价格上涨所带来的利益。

可以说,股票期权激励是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下所实行的股权激励。上市公司董事会往往在通过股东大会的授权,代表股东与为首的经营者,也就是高管签订协议,约定当激励对象完成某一的业绩目标,使公司股价上涨时,公司便允许激励对象在有效期内以相对优惠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在等待期结束后,当股价上升时,激励对象便可出售股票从而获得一定利益。而激励对象为了自身利益,便会争取企业营利的最大化。

三、股票期权激励的影响因素

(一)股票的执行价格

股票的执行价格是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关键因素,直接影响着激励的效果。一般来说,股票的执行价格会等于或低于当前的股票市场价格。但是上市公司在确定具体的执行价格时,往往要做到谨小慎微。

(二)股票期权的股票数量

上市公司授予高管的股票期权中所包含的股票数量直接影响高管的总财富。在实践中,公司会根据管理者对公司的贡献与价值,结合股票的当前价格,换算是相应的股票期权数量作为高管的奖励。

(三)股票期权的到期日

上市公司确定股票期权到期日的通常做法是将股票期权分成几个连续的时期, 将总的股票期权按照一定的原则比例授予管理者,每一次管理者只能取得一部分股票期权,直到最终所有的股票期权授予完毕。上市公司之所以采取这种做法,就是为了使股票期权能够对激励对象产生持续的、长期性的激励效果。

(四)股票期权的执行期限

执行期限往往能够体现股票期权激励效果的作用期限。执行期限越长,便更有利于帮助管理者形成长期的战略眼光,也因而更有利于上市公司的稳定发展。许多公司在高管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加入限制性条款,并将其与执行期限挂钩。只有当公司的经营业绩达到某一水平时,管理者才能获得执行该权利的资格。

三、股票期权激励现状分析

股票期权激励可以将公司未来的风险与高管的利益挂钩,使管理者与股东利益趋向一致,也能最大限度限制公司经营风险。因此,相比传统的奖金激励制度,股票期权激励制度是一个不小的进步。但该制度在我国的运转还未成熟,存在以下不足:

(一)中下层管理人员“搭便车”

目前在许多上市公司中,存在着许多中下层管理人员“搭便车”的现象。但是管理人员级别越低,期权就越难以发生效用。中下层管理人员往往认为自身业绩未能影响到公司股票价值。而股票所有权过于抽象遥远,不能对中下层管理人员产生影响。这种“搭便车”行为很容易使股票期权的激励作用受到削弱。

(二)执行过程中“只奖不罚”

当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高于行权价时,持有期权的管理层能够以行权购入股票并获益。但是,当股价低于行权价时,期权持有者也不会有任何的损失。这种对高管“只奖不罚”的情况,往往使管理层只能与股东同甘,却不能共苦。此外,在购股期权常规机制中还存在着诸多股东和管理层的利益脱节之处。比如说,购股期权虽有较长的期限,但行权价却往往固定在期权发生的当日股票价格之上,即使当日股票价格与期权价格差额甚小,期权持有者都马上利用差价获利,而股东连最低的投资回报都难以获得。这个时候,股票期权的作用可以说根本就没有发挥之处。

(三)股票市场不规范引起的暴利行为

股票期权能够在欧美国家得到广泛应用,最重要的原因是其资本市场发达,也较为规范化。因此,股票价格基本能成为衡量经营者业绩的重要指标。但是,我国国内的股票市场的市场化、规范化程度都较为低下,如果仅仅用股价来衡量公司的业绩,存在着不合理之处。我国股票市场投机性较高,受政策干预的痕迹强,因此股票价格常处于非理性状态,不能完全反映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者往往可以进行“人为操纵”,使股票价格不正常上涨并利用期股票期权从中获取暴利。因此,股票价格来衡量上市公司经营者业绩的可行性是值得考量的。

四、我国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难点

(一)政府干涉上市公司高管任命

股票期权能够克服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所带来的机会主义,但是股票期权作用的发挥是基于经常人市场竞争性之上的。当前我国政府过多地干涉经济,对上公司经营的影响也是非常巨大的。政府往往通对直接任命高层管理者,以实现以上市公司的控制,直接影响到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和管理效果。而股票期权激励是否能对政府控制下的上市公司高管产生作用仍需进一步研究。

(二)我国股票市场尚未成熟

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实施需要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只有以一个结构合理、高度有效的股票市场为依托,才能使股票期权的激励作用发挥至最大。但是当前我国的股票市场还存在严重的缺陷,股票价格并不能完全体现公司的运营状况,更未能与管理者的经营行为紧密相联,使得股票期权的激励效力不能得到体现。

(三)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问题难以解决

因实行股票期权激励制度而发生的酬劳支出,是否应该在会计上反映出来以及如何去反映的问题,是实行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难点。在美国,股票期权有内在价值法和公允价值法两种会计处理方法。而我国试点股票期权的上市公司则将股票期权看作对激励对象的报酬, 认为如果持权者购买了企业的股票,企业便产生认股款,而这种交易的发生完全取决于股价的变动状况,因此具有不确定性,企业也没有进行事先确认与计量。

(四)法律法规不健全

当前,我国公司法、证券法与合同法都没有对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做出直接规定,而在法规方面,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税收制度等方面也存在着严重缺陷。在这种法律框架之内,要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确实有其不方便之处。特别是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股票期权激励时,如何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处理好高管与公司员工的关系,目前尚未得到制度支撑。

五、股票期权激励机制的实施建议

笔者认为,要充分发挥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激励作用,促使上市公司高管与企业经营状况相联系,进而提高上市公司的经济效益,应采取以下的措施:

(一)培育和完善股票市场

股票期权的作用发挥如何与资本市场是分不开的。当前我国的股票市场存在着诸多缺陷,使股票期权作用发挥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只对针对我国国情与现实状况,进一步加强法律实施力度,充分利用舆论监督,打击存在于股票市场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与投机行为,杜绝庄家操纵现象,使股价能够确实反映企业的真正业绩,将高管的管理行为与股价挂钩,才能使股票期权的激励作用得到充分体现。

(二)加强股票期权的推广工作

当前,虽然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正式施行使股票期权的使用有了规则可依,但是由于推广工作的不足,目前国内真正建立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上市公司并不是很多。而且,股票期权作为一个独立的制度,需要国家出台更加系统性的法律、法规,但由于该制度引进的时间较短,当前国家在这一方面的工作还远远不足。此外,许多上市公司虽然在年报中列入股票期权激励,但是往往只是停留在字面功夫,这种走形式是完全无法发挥激励效果的。

(三)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股票期权的内部监管问题对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实施的有效性影响重大。因此,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内部监管体系,防止因期权契约在制定与实施过程中产生不公现象而导致反效果。在国外,企业一般会通过制定独立的董事制度和监事制度、建立独立的薪酬委员会来实施有效的内部监管。而在国内,大部份上市公司没有设置相关的机构,即使是有,其实际作用也非常有限。我国上市公司只有完善自身治理结构,才能使高管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建立股票期权、年薪、奖金的最优报酬组合

股票期权只是上市公司高管人员报酬中的一种形式,股票期权要与其他报酬与激励方式结合起来,确定各报酬的最恰当的比例,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对公司高管人员的激励作用。这就要求上市公司建立薪酬委员会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使其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和实行恰当的股权激励。

六、结束语

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由于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相分离,如何使经营者切实履行忠实与勤勉义务,对企业的营利与股东权益的实现影响重大,在上市公司中也是如此。因此,上市公司必须充分激发高管的积极性,才能使公司利益得到实现,而股票期权激励正是优越的激励方式之一。面对当前我国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遇到的各种阻力,国家应当完善当前的股票市场、加强股票期权的推广工作、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建立股票期权、年薪、奖金的最优报酬组合,使股票期权的激励效果得到充分发挥,最终使我国上市公司的竞争力得到增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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