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简析费尔巴哈的幸福论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简析费尔巴哈的幸福论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要:《幸福论》是费尔巴哈在伦理学方面的代表性专著,它通过对生命、生活、道德原则与幸福的关系等内容的深刻分析,提出了一些关于幸福的重要思想理论。

关键词:费尔巴哈 幸福 生命 生活 道德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6X(2013)04-0000-01

引言

西方伦理史上,关于幸福问题的探讨从未停止,从古希腊开始,至德国古典时期前,对于“什么是幸福?”,由于历经时间长,研究流派众多,众说纷纭,导致对幸福的认识呈现出“百家争鸣”的现象:有的认为幸福就是物质欲望的满足,有的认为幸福是精神的安宁,也有的认为幸福就是上帝……可大多理论都是从唯心主义的角度来认识幸福,而费尔巴哈作为一个唯物主义者,在幸福论方面,他也坚持自己的唯物主义立场,反对宗教神学虚幻的幸福论,从而提出了有名的“生命本身就是幸福”,“所有一切属于生活的东西都属于幸福”、以及“道德的原则就是幸福”等重要观点。以下将从这三个方面对其进行简要的分析。

一、生命本身就是幸福

生命与幸福的关系问题是费尔巴哈《幸福论》中的一大论点,《幸福论》里,他认为,对幸福的追求是一切生物最基本、最原始的活动,这点在人的身上尤为突出。

在费尔巴哈之前的宗教神学中,彻底否决了人的生命与幸福的关系,并认为人的生命与动物的生命无区别,那些神学家们认为幸福只存在于天堂,人在现实生活中是无法获得真正的幸福的,只有在人的灵魂与上帝结合起来,才是最高的幸福;而费尔巴哈则认为幸福就是生命本身,所以他反对宗教神学,并认为它阻碍了人们获得幸福,必须予以铲除。在《幸福论》里,费尔巴哈说到,人进行的一切意志活动,所有的追求都是对幸福的追求。对此,费尔巴哈列举了生活中的一些现象来加以证明。

例如,人对物质生活的追求都是为了获得幸福。“食物和饮料实质上是追求幸福的对象,实质上是与幸福和健康有关的”,表明了身体健康对于幸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他看来,人之所以要注重对物质生活的追求,是因为人必须要有一个健康、强健的身体,只有这样,人才可能存活下来,进而感受到幸福――生命是感受幸福的最基本的条件,由此可见,生命本身就是幸福。生命与幸福不仅是紧密相联的,某种程度上可把二者视为一体,因为,费尔巴哈认为人若失去了生命,同时也就失去了幸福;没有幸福,空留身躯也毫无意义。所以,费尔巴哈强烈要求人们从宗教神学的虚幻的世界中回到现实的生活,从“神”和“神的幸福”转到“人”和“人的幸福”,以现实的人为中心,这也是费尔巴哈的学说被称作“人本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因。

费尔巴哈曾写到,“生命分界的地方和生命分界的东西,也就是追求幸福分界的地方和追求幸福分界的东西”,由此可见,生命本身就是幸福。

同时,他还认为自杀也是为了追求幸福,人们不禁要怀疑了,这似乎与前面所阐述的观点自相矛盾,其实不然。关于自杀,绝大部分的人都会认为这种行为和幸福的追求是背道而驰的,因为,若人的生命都没了,还何来人的幸福。可是,费尔巴哈却不这么看,他认为人之所以想要抛弃自身的生命,是因为这是追求幸福的最后表现,因为自杀而带来的死亡可以终结那些阻碍他们获得幸福的不幸和祸害,因此,自杀只是人们为了追求幸福进而采取的一种与追求幸福不符合的矛盾的、极端的行为,但是,不可否认,它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追求幸福。

二、一切属于生活的东西都属于幸福

生活与幸福之间的关系问题是费尔巴哈在《幸福论》探讨的第二大论点,他认为所有一切属于生活的东西都属于幸福,这是由“生命本身就是幸福”所推演出来的,在费尔巴哈看来,“什么是幸福的东西?所有一切属于生活的东西都属于幸福,因为生活(自然是无匮乏的生活、健康的和正常的生活)和幸福原来就是一个东西。”生活之所以丰富多彩,都是源于人们对幸福的追求。

如人对宗教的信仰。费尔巴哈把它与佛教的涅与寂灭进行了论述,在他看来,追求涅和寂灭是佛教最高的思想与愿望,而幸福也是人类思想中最高的、最美好的追求。

但是,费尔巴哈也提到,通过佛教追求幸福“不是健康的、自然而强有力的、直率的和合乎理性的追求幸福的启示,而是病态的、疯人的和幻想追求幸福的启示”。所以,从根本上来看,费尔巴哈并不绝对地要求废除宗教,而是期望宗教能够得到完善,进而达到对幸福最完满的追求。这也是他的局限之处。

在费尔巴哈看来,人类生活中的一切都是为了追求幸福,追求幸福是我们生活的最高目标,也是人类生活内容的实质与核心。幸福源于生活,是对宗教神学强有力的打击。但同时,智德我们注意的是,费尔巴哈在强调了物质生活对于幸福的重要性时,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精神生活对于幸福的重要作用,尽管宗教神学的精神幸福才是唯一的幸福的理论是不可取的,但是,不能因为否定宗教神学就忽视了精神生活对幸福的巨大作用,因为只有获得了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双赢才可以获得更大的、更多的幸福。

三、道德原则是幸福

西方哲人对于幸福与道德关系的研讨由来已久,费尔巴哈认为还不够,他在对以往的道德学家们关于道德与幸福的认识进行批判时,提出了“由道德中抹消了一切幸福主义,即实际上抹消了道德的一切内容”。据此,费尔巴哈阐述了道德原则和利己主义、义务、良心、等道德规范与幸福的关系。

在他看来,道德的原则是幸福。人都是社会中的成员,没有孤立存在的个体,使用法律、等强制手段并不能保证人们一定获得幸福,这时,就需要通过人们内心的自觉来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问题,而道德正好起着如此的作用。费尔巴哈认为人的本性是利己的,因而,人最基本、最原始的追求就是追求个人幸福的追求。同时,他也强调,“道德的原则是幸福,但不是集中在同一个人身上的那种幸福,而是分布在各个人(包括我和你)身上的幸福,因而,幸福不是单方面的,而是双方面的或各个方面的。”

此外,良心与幸福的关系问题也不容忽视。费尔巴哈认为良心与个人追求幸福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在他看来,他人身上呈现着我们自身的影子,这也是“自我”存在的一种方式,所以,如若自我对“他我”做了不好的行为,实际上,这种行为也是在对自我的迫害。费尔巴哈把良心称作“他人幸福的者”,就是为了使人们能够自觉地实行健康的、合理的利己主义,在尊重他人的额幸福中来满足自身对幸福的需求。否则,就会破坏他人的幸福,遭受良心的谴责以及精神的折磨,进而也会阻碍自身对幸福的追求。

结论

作为德国古典时期的一大哲人,费尔巴哈在其著作《幸福论》中,对于幸福问题提出了三个论点:“生命本身就是幸福”,“所有一切属于生活的东西都属于幸福”、以及“道德的原则就是幸福”,尽管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但对于当时的人们追求幸福还是提供了极为重要的理论指导,对后来的哲人探讨幸福问题提供了丰富的理论,尤其是马克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