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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个职业很神圣,也很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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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九位大法官被称为“护宪九尊神”。现在,他们正在审理“奥巴马医保案”,宣判被认为将左右年底美国大选结果。

美国人为何把如此重大的问题交由九位大法官投票裁决?民众和官员为何能服从法院的裁决?

2012年5月22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斯蒂芬·布雷耶首度访华。就上述问题,布雷耶接受了其新作中文译者、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何帆的采访。

不带任何随从,斯蒂芬·布雷耶来中国了。

2012年5月24日下午,他出现在清华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作了一场题为“美国政府体系中的最高法院”的演讲。

很难想象,这位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已经74岁:他不时抖出有趣包袱,做出搞怪表情。谈到遵守宪法的重要性时,布雷耶变魔术似的从口袋里摸出一本袖珍本《美国宪法》,朗声读出相关条文,引得台下哄堂大笑,掌声一片。

大法官在美国享有崇高的地位。目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由九位大法官(包括首法官)组成,他们的平均年龄为66岁。由于最高法院的主要职责是解释和适用宪法,维护美国法制统一,因此,他们又被称为“护宪九尊神”。

无论是上世纪50年代的种族隔离争议、本世纪初的总统大选计票纠纷,还是眼下的医保案,美国历史上的重大纷争,多数都由最高法院大法官解决。

入场时,听翻译介绍海报上写着“美国最高法院最有智慧的大法官”,布雷耶乐了:“Oh,I’ll be in trouble when I go back!”(哦,我回去可就有麻烦喽。)

实际上,布雷耶此次中国之行的主要目的,是以评委身份,出席5月25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国际建筑学界最高奖“普利兹克奖”的颁奖典礼。这位爱好广泛的大法官,曾主持设计过波士顿联邦法院大楼。

宪法解释权交给最不危险的部门

何帆:首先向您表示慰问,听说您在华盛顿的住宅上周失窃,几个月前您在国外度假时还遭遇了入室持刀抢劫。说实话,您会不会因为这些经历,赞成重判那些抢劫犯?

布雷耶:当然不会,这是两回事。否则的话,那些不赞成我的司法理念的人,可能会盼着我被人多抢几次。

何帆:您是第一次来中国,不知道您是否了解中国的司法体制和现状?有没有什么比较感兴趣的话题?

布雷耶:我经常在媒体、网络上看到关于中国司法的报道,知道你们正努力建设法治国家,推进司法改革。我对中国的司法改革很感兴趣。在我看来,衡量法治是否完备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法院解决争议的能力是否足够强,法官的权力是否足够大,司法是否享有足够的权威。比较而言,中国的法院系统目前好像还比较弱势,尚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因为这次是以私人身份来华,所以没有机会拜访中国的最高人民法院,我觉得非常遗憾,希望下次能去看看,与中国同行有更多的交流。

何帆:联邦最高法院正在审理奥巴马总统医保改革法案的合宪性问题。不少人认为,此案的判决结果会对今年的总统大选产生很大影响。近几年来,最高法院审理过不少与政治联系紧密的案子,如2010年的“公民联盟诉联邦选举委员会案”。理查德·波斯纳法官(联邦第七巡回上诉法院法官)甚至提出,最高法院就是一个“政治性法院”。您是否赞同他的说法?意识形态或党派政治对大法官的裁判确实没有影响吗?

布雷耶:政治不会对最高法院产生影响。在描述一个大法官如何裁判一起疑难复杂、备受关注的大案时,“政治化”不是一个恰当的形容词,“意识形态”更不合适。法官之间的分歧,还是用方法论的差异或司法理念的不同来描述更好一些。例如,宪法、法律、国家、公民的本质是什么,每个人的认识可能都有所不同,得出的结论就会有很大差异。另外,一位法官的个人经历和职业生涯,也对他的司法理念有很大影响,所以,意见不同是常有的事。比方说,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中“自由”一词的确切含义是什么,大家的认识就不尽一致。其实,我挺担心读者会被波斯纳法官关于“政治性法院”的说法误导,以为最高法院的判决纯粹是党派政治博弈的结果,我不同意他的描述。

你看,最高法院现在的九位大法官,是不同的总统在不同历史时期任命的,所以,这些人如果有观点分歧,一点儿也不令人奇怪。不同的法官,在不同的司法理念指引下,当然会得出不同结论。在一个拥有三亿九百万国民的国家里,人民秉持形形的立场,法官之间存在各种分歧,其实是件挺好的事。

何帆:在您看来,最高法院在今日美国政治中的作用,是否符合宪法起草者们当年的设想?

布雷耶:制宪先贤们认为,在联邦政府中,必须有一个部门负责适用和解释宪法,而且必须是最终的解释权。否则的话,政府官员可能对它的话不屑一顾。但是,如果让总统来干这个事,会导致他一权独大。要是把这个权力交给国会,国会可能会追逐民意好恶,随意解释宪法。最后,宪法起草者们选择了法院。法院是最不危险的部门,手上既没有钱袋子,也没有枪杆子,也不会滥用司法审查权,最适合行使这项权力。两百年来的历史说明,最高法院出色地履行了宪法守护者的职责。

民意要靠判决书的说理去争取

何帆:在美国,尊重并服从法院判决的传统是如何形成的?

布雷耶:美国的官员和人民,也不是一开始就听法院的话。最高法院不是民选机构,许多判决不太符合主流民意。法官也是人,一样会犯错。许多老百姓会问,一个不是民主选举出来的机构,作出的忤逆民意的判决,凭什么让全国人民接受?更何况他们有时压根儿就判错了。两百多年来,我们有过许多教训,甚至打了一场内战,人民才逐步意识到,用法律来解决分歧,总比诉诸武力好。

最具转折意义的事件,发生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当时,最高法院判令取消校园种族隔离措施,但遭遇南方各州抵制,有些地方甚至派国民警卫队阻挠黑人学生入学。为执行最高法院的判决,艾森豪威尔总统派遣101空降师的伞兵赶赴阿肯色州小石城,强制护送九名黑人学生入学。最高法院的权威由此确立。到2000年的“布什诉戈尔案”时,美国几乎因总统选票争议陷入分裂,但小布什总统和戈尔副总统都表示,哪怕最高法院判错了,他们也会服从判决。这件事最后是靠司法解决的,没有内战,也没有骚乱。可以说,最高法院在美国人民心目中,已经是宪法的象征。

何帆:中国近些年出现了一些民意反响比较大的案件,特别是涉及公共利益和死刑的案子。美国最高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也曾面临很大的民意压力,比如,涉及政府拆迁的“凯洛诉新伦敦城案”(2005年)和涉及奸淫者能否判处死刑的“肯尼迪诉路易斯安那州案”(2008年)。您认为,法院应如何处理与民意的关系?

布雷耶:最高法院做裁判时,不考虑民意好恶,也不会受民意影响。不过,与中国最高法院可能有所不同的是,我们通常只审理法律问题。例如,宪法禁止“残忍和异常”的刑罚。在特定案件里,我们只需考虑某种情况是否属于“异常”的刑罚即可。比方说,判处一个十八岁以下的年轻人死刑,就是“异常”刑罚,哪怕他杀人如麻,也不能判死刑。

关于民意的影响,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首先,民意本身也是不稳定的,始终在变化之中。另一方面,从长远来看,民意还是能间接影响到最高法院的判决,只不过用的时间比较长。最高法院大法官由总统任命,终身任职。大法官退休时,任命他的总统早已离任,另一位总统会根据当时的社情民意,任命一位秉持不同理念的新大法官。这也意味着,最高法院的思想也是不断进化的,只是需要数十年时间,不可能紧跟民意。

我认为,对最高法院来说,争取民意支持的最好办法,是做好判决书的说理工作,尽可能说清楚你的裁判理由,让人民知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判。毕竟,说总比做容易。

最高法院应侧重统一法律适用

何帆:您强调最高法院应首先认识并尊重其他政府部门的职能,注重与这些部门的分工协作关系,能简要解释一下吗?

布雷耶:我们之所以将联邦政府划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权力分支,就是为了把权力放到不同篮子里,防止某个机构权力过大,侵害公民个人权利。但是,这么做的确会导致效率低下,成本倍增。因为决策环节太多,所以常有人批评我们的政府体制没有效率。因此,我在《法官能为民主做什么》一书别强调,最高法院不能把自己的角色简单定位在“审查”其他部门的工作上,你必须考虑宪法赋予人家的职能,以及其他部门的专业优势。这就意味着最高法院也要注重适当“平衡”,如果不是特别有必要,就不要重复工作,降低政府机构的运作效率。

何帆:与美国最高法院不同的是,中国的最高人民法院不仅要进行法律审,还要进行事实审。在您看来,像中国这样的大国,它的最高法院应以哪些职能为主?

布雷耶:让最高法院来查清事实,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要是案件多、审限紧,就更麻烦了。如果美国最高法院去做事实审,我担心大家没几天就累垮了。美国最高法院的一项主要职能,是统一全国的法律适用。如果同样一个法律问题,两个地方的上诉法院得出的结论不一致,或许就该拿到最高法院来审。不过,中国有中国的国情,到底该适用什么样的司法制度,得由中国人民说了算。在司法改革过程中,可以适当参考一下其他国家的经验。

不要以为我们已经高枕无忧

何帆:近些年,您和您的好朋友奥康纳大法官在推动公民教育,促进美国人民对司法工作的了解方面,作出了许多努力。您如何认识这些工作的意义?

布雷耶:我的前同事戴维·苏特大法官说过,如果普通老百姓不了解法官的职责,不知道司法机关的重要性,那么,当司法受到政治的不当干预,或者法官因依法独立审判受到非法迫害时,大多数人恐怕会无动于衷。我非常明白他的担忧。不要以为我们已经高枕无忧了。根据一项最新的调查,仅有三分之一的美国人可以说出三大政府分支的名称,但是,三分之二的美国人却可以说出《美国偶像》节目三个评委的名字,而且,四分之三的美国人根本不知道法官与议员的区别。这是非常危险的讯号。所以,包括法院和法官在内,我们必须有目标、有组织、有步骤地对中小学生甚至大学生们进行公民教育,让大家了解法院的职能,明白独立审判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我们的宪法才可能垂范久远。

何帆:您注册过“推特”(Twitter)账号么?在中国,也有类似“推特”的自媒体,我们称它为“微博”。许多中国法院和法官都开设了微博,您认为法院和法官应如何利用微博?

布雷耶:我觉得,把法院判决书的链接贴到“推特”或微博上,是个不错的主意。我们的判决书都会放到网上,每天大概有一百万的点击率。我个人有“推特”账号,但并不对外公开,我也不在上面说话。法官的主要工作,就是审案子、做判决,裁判细节不适合放在网上说,让人民去读我们的判决就够了。

何帆:那您的“推特”账号的主要用途是?

布雷耶:我比较关心伊朗局势,所以比较关注这方面的动态。“推特”的信息肯定比传统媒体更快一些。

何帆:中国有近20万名法官,您想跟他们说点儿什么吗?

布雷耶:实现公正是人类的理想,所以,任何社会都需要法官。我们这个职业神圣也很艰难。有时必须忍受孤独,甘于寂寞。当你被某个疑难法律问题深深困扰,或者因为某种压力陷入内心纠结时,可能只有你的法官同行,才能明白你的苦衷。

我们都致力于建立一个法治国家。建立法治也非易事,得靠广大人民的理解和接受,才能把法治延续下去。所以,我们的工作永无穷期,有时还得“走两步,退一步”。但是,我们必须坚持下去。在此过程中,所有法官应坚持一点,那就是:不屈不挠,永不妥协。

(摘自5月31日《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