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大银行”经营“小业务”的困惑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大银行”经营“小业务”的困惑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代表的“大银行”,在鹤岗市金融业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资源型城市建设中的大项目、大企业、大行业提供了有力的信贷支持,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在国际金融危机,以及国家对产能过剩项目、行业的贷款限制政策相继出台的背景下,原有的“大业务”的市场空间在逐步缩小,出现了多家银行竞争一个项目的现象。为增加盈利能力,鹤岗市的国有商业银行纷纷转变经营策略,由关注“大业务”,转变为开拓以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等贷款为代表的“小业务”市场,相继推出了多种融资产品,成立了中小企业服务部、三农事业部。然而由于经营成本、风险因素、管理体制的影响,国有商业银行在经营“小业务”过程中难以充分发挥资源、科技和产品优势,市场份额较低,形成了“大银行”经营“小业务”的困惑问题。

“大银行”经营“小业务”的现状

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大银行形成了所有者权益高、总资产高、税前利润高的规模优势,理应在经营“小业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然而实际情况是,“小业务”得到的信贷支持多数来自中小型银行,如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等。从鹤岗市的“小业务”贷款发放情况看,截至2010年3月末,大银行针对“小业务”发放的贷款余额为28亿元,占全部“小业务”贷款的45.58%;存款余额为303亿元,占金融机构存款余额的76.2%。中小银行发放的“小业务”贷款余额为33亿元,占全部“小业务”贷款的54.42%,存款余额为95亿元,占金融机构存款余额的23.8%。大银行和中小银行在“小业务”市场份额占比为46%∶54%,存款余额比约为3∶1,大银行以三倍于中小银行的存款,仅满足了46%的“小业务”贷款需求,而中小银行支撑起了“小业务”贷款的半壁江山。

“大银行”经营“小业务”的困惑解析

“大银行”之所以在经营“小业务”方面难以发挥优势,主要是受困于内外两方面因素:从内在因素看,开办“小业务”具有较高的信贷成本和信贷风险,投入的成本和承担的风险与收益并不对称;从外在因素看,相关制度不匹配、贷款审批权限上收、“小业务”主体自身存在的缺陷,直接制约了“小业务”贷款的开办。内外因素共同作用形成的困局,阻碍了“大银行”开拓“小业务”市场的步伐。

投入-产出不成正比

银行是现代企业的一种特殊类型,这就决定了其经营要以效益为目标,追求投入-产出的最大化。相对于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的大项目、大企业、大行业来说,“小业务”的信息采集成本、市场交易成本和资金回收成本都比较高,银行的投入-产出明显不成正比。中小企业贷款和涉农贷款是比较典型的“小业务”,发放这两种贷款的相对成本较高,一方面由于商业银行信贷制度主要是针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制订的,对传统业务开办的惯性以及与中小型银行发展领域的不同,使其更加关注自身擅长的领域,使得银行信贷资金向大项目、大企业、大行业集中;另一方面,随着改革的深入,国有商业银行为了实现集约化经营,撤销了大量基层营业网点,在县以下已经不再设立营业网点,并且多数商业银行没有专门的农户信用评价体系。如果要开办具有分散性、收益低的涉农贷款,便要设立新的网点、建立农户信用评价体系、积累各种贷前资料,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而实际收益却较低。

风险-收益不对称

资产质量是银行的生命线,相对于风险可控的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客户来说,发放“小业务”贷款往往要承担更大的风险,风险-收益的不对称使商业银行对“小业务”实行慎贷的策略。“小业务”主体中的中小企业、农户、下岗失业人员和贫困学生,存在规模小、风险承受能力低、偿债能力差等特点,是最易受到各类风险冲击的群体,而其贷款需求又具有数额小、时间紧、使用频繁等特点,使商业银行承担的风险成本和潜在收益不对称,从而大大降低了银行发放贷款的积极性。另外,受考核机制的影响,商业银行信贷人员的收入与绩效挂钩,在贷款成本基本相同的情况下,求稳的工作心态使得信贷人员更青睐风险程度相对较低的大客户、优质客户,而“小业务”犹如商业银行眼中的鸡肋,可有可无。

相关制度不匹配

一是信贷制度设计落后。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制度、操作流程主要是针对大型公司法人客户设计的,没有专门的“小业务”贷款制度,这样造成了“小业务”套用“大业务”贷款规则,信用评级、抵押担保、审批程序等要求相对较高,即使是优质的“小业务”主体也无法获得银行贷款。二是缺少标准化评级标准。每家国有商业银行都有自己的一套信用评级授信标准,对其他银行的评级并不认可,重复评级无形中增加了“小业务”主体的贷款成本。三是激励约束机制不对称。商业银行在经营中提出了“零风险原则”,要求新增贷款不良率为零;对基层行信贷人员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并与收入挂钩。然而这种问责制只有惩罚并无奖励,对于贷款质量较好、本息如期收回的信贷人员没有相应的奖励政策,“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工作心态,严重影响了信贷人员发放“小业务”贷款的积极性。

贷款审批权限上收

目前鹤岗市除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外,各家国有商业银行的二级分行的贷款审批权限都上收到省级机构,贷款审批权限的高度集中导致“小业务”主体要想贷款,必须由二级分行层层向上级行报批,程序多、手续繁、时间长、难度大,如遇到上级行政策调整则无法如约发放贷款。例如鹤岗市农业银行,由于总行实行信贷规模控制,导致其农贷规模严重不足,无法满足现有客户需求,已经授权的贷款无法发放,造成了农民投诉、不断,对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决心和能力产生了质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再如鹤岗中小企业贷款。大部分中小企业规模小、创新能力差、信用等级偏低,与省内优势项目相比存在明显的差距,因此,即便有些项目在鹤岗市银行机构贷前调查中表现较好,但在上级行贷款评审中通过率较低,贷款权限问题制约了鹤岗市银行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小业务”主体存在的缺陷

一是“小业务”主体无法提供有效抵押。“小业务”主体大多存在收入来源不够稳定、没有充足的抵押资产,而鹤岗市唯一的政府性质担保机构――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由于担保能力有限,不能满足所有的担保需要。抵押物不足自然难以获得银行贷款。二是信息不对称加剧了贷款难度。如中小企业财务不健全,绝大多数企业对经营成本、利润以及流动性状况及其变动规律没有统计数据,只有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编造数据以作应付,造成双方信息的不对称,银行无法取得其真实的贷前资料,自然无法为其提供贷款。三是“小业务”主体信用意识淡薄。在不良贷款中“小业务”贷款占了相当比例,主观恶意逃债行为不胜枚举,存在群体信用缺失的现象。

解决途径

完善各类制度,降低“小业务”贷款成本和风险

一是可以由人民银行牵头各家银行,成立一个专门的“小业务”办事中心,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贷款流程简化、信用评级统一、一站式办理的目的,进一步降低银行和“小业务”主体的贷款成本。二是完善信用评级机制,建立有针对性的评级体系。在评级指标的设置方面,要区别于“大业务”,充分考虑“小业务”主体的成长性、效益性特点,客观评定信用等级。三是要加快制度安排,制订尽职免责细则,不将“小业务”贷款纳入信贷人员考核标准中,不与收入挂钩。

更新思想观念,增强对“小业务”主体的服务意识

一是“大银行”要摒弃“嫌贫爱富”、“保大弃小”的思想观念,加强与上级行的沟通,力求上级行理解支持,争取扩大贷款自主审批权;对确认资信良好、具备偿还能力的“小业务”主体,适当增加授信额度,缩短申请贷款时间,降低贷款成本。二是要创新信贷产品,完善贷款担保方式。“大银行”要杜绝“恐小”心理,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同时,积极创新信贷产品,完善贷款担保方式,拓宽“小业务”主体的融资渠道。

完善贷款担保,发挥地方政府对企业融资的潜在功能

一是建立“小业务”贷款担保服务机制,通过省、市、县三级政府对担保基金的配套投入,吸引有资金实力的企业、法人投资入股,组建新型担保公司,解决融资担保问题。二是建立支持“小业务”发展应急机制,地方政府通过长期资本注入,组建中“小业务”发展应急基金,对发展前景好、信誉程度高、但存在暂时性资金困难的“小业务”主体,给予资金支持。

提高诚信意识,建立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的信用环境

加强“小业务”主体的诚信道德规范教育,普及信用知识、信用理念,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商业银行对履行合约好、及时还款的“小业务”主体,在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等方面要给予适当优惠,而对风险较高、信用较低的主体,适当上浮贷款利率,并减少其贷款额度。通过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的方式,引导“小业务”主体增强诚信意识,在经济、社会交往中规范自身的信用行为,降低银行贷款的道德风险,使银行乐于开办“小业务”贷款。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鹤岗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