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武疯子”违法犯罪忧思录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近年来,精神病人(又称“武疯子”)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突出,特别是“武疯子”杀人案件,不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安全与稳定。近10年来,浦城县警方共破获杀人案件50起,其中“武疯子”实施的杀人案件就有10起,占全部杀人案件发案总量20%。10起“武疯子”杀人案件共造成8人死亡、4人重伤、5人轻伤。当前,“武疯子”违法犯罪已成为新农村建设不和谐、不稳定的主要因素。如何从源头上遏制“武疯子”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实现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真正达到共住一地,共保一方平安,共创和谐社会,已成为当今社会一个亟待研究和解决的现实课题。
“武疯子”杀人案件屡见不鲜
疑子中邪,父杀7岁儿。1998年12月27日,管厝乡“武疯子”中某7岁儿子因高烧不退,中某怀疑儿子中了邪气,便持三角耙和杀猪尖刀,将仅有7岁的儿子小军活活砍死。
娶妻不成,子杀八旬母。管厝乡“武疯子”李某,40岁了,至今仍然独身。对此,李某将娶不到妻子的怨恨记在母亲头上。2007年5月8日上午10时许,李某乘母亲不备之机,用扁担将母亲打死在自家堂前的天井上。
嫌女难看,母毒亲生女。水南乡“武疯子”陈某因女儿面相长得难看,认为女儿王娟(12岁)是妖怪降世,便于2000年9月21日中午把鼠药放在女儿饭盒中,幸亏抢救及时,王娟才得以保住小命一条。
嫌父唠叨,砍下父头颅。仙阳镇“武疯子”全某整天东游西逛,还三天两头弄死村民鸡鸭,村民告状不断,其父非常气愤,经常教训全某。全某嫌父亲唠叨,于2004年6月15日凌晨3时许,乘父亲熟睡之机,持柴刀将父亲全某整个头颅砍下,并提着砍下的头颅在村子转圈叫嚣,场景非常残忍。
疑心太重,持锄劈三人。2000年12月15日上午,城关“武疯子”韩某拿着锄头到责任田作业,路上巧遇弟媳妇陈娟、本村妇女宋妹和邻村男性村民王军。因他们没向韩某打招呼,韩某便怀疑他们会对自己下毒手,乘他们不备之机,用锄头把他们全部劈倒,造成陈娟、宋妹两人重伤、村民王军当场死亡的悲剧。
家人和邻居是“武疯子”的主要侵害对象
通过对浦城县“武疯子”典型案件的调查和分析,笔者发现“武疯子”违法犯罪有以下特点:
作案“武疯子”多为青壮年,且具有较强的攻击性。浦城县10起“武疯子”杀人案的作案人均为青壮年,多数具有极强的暴力性。且“武疯子”在发病期间,多为精神不安,情绪激烈,对自己行为不能控制。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作案手段十分残忍。一般“武疯子”将人杀死后,仍不知道自己已给别人、给社会造成危害。
经常与“武疯子”接触的家人及周围邻居是“武疯子”侵害的主要对象。一般而言,“武疯子”发病时,就会失去自控能力,会六亲不认。对于狂躁型的“武疯子”来说,任何人和物体都有可能成为其攻击或侵害的对象,包括其本人、家人及自家财物等等。在这种情况下,经常与“武疯子”接触的家人及邻居就有可能成为“武疯子”的牺牲品。浦城县10起“武疯子”杀人案件中,有6起案件的被害人是“武疯子”的家人,3起案件被害人是“武疯子”的邻居。
“武疯子”违法犯罪具有突发性和可防范性。“武疯子”在受到外界刺激情况下,其违法犯罪往往带有突发性的特点。但是“武疯子”在病发前期,也往往会表现出一些征兆,如情绪激烈、精神不安、言语偏激、动作失控等倾向,因此,“武疯子”违法犯罪具有可防范性。譬如,管厝乡“武疯子”李某,10年前就把娶不到妻子的怨恨发泄到母亲头上,多次放言要将母亲杀死,但此事未引起其母亲及家人高度警惕,最终导致悲剧发生。
“武疯子”作案手段残忍,给被害人及周围群众造成较大心理负担。由于“武疯子”失去自控能力,加上其在作案过程中,手段残忍,一些群众目睹充满血惺的案发现场时,往往会精神恍惚,或夜晚做噩梦,或睡不着觉,造成心理、身理压力。
被害人因得不到赔偿,造成上访多、纠纷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浦城县10起“武疯子”杀人案件均发生在农村,且大多数“武疯子”家里都比较贫穷。案发后,其家里及监护人,因受经济条件限制,一时无法赔偿被害人钱财,加上“武疯子”属于特殊群体,受不到法律追究,等等。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家属会采取上访及找“武疯子”家人讨说法,引发纠纷不断,甚至引发群体上访。另外,有的村民因惧怕“武疯子”,白天关紧大门不敢出门,或外出作业时提心吊胆,生怕碰见“武疯子”带来不测,等等,严重影响了群众正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秩序。
“武疯子”犯罪动因揭示社会管理软肋
“武疯子”违法犯罪动因是多元的,但纵观浦城县10起“武疯子”杀人案件,以下几方面是造成“武疯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主要成因:
家庭经济贫穷,监护不到位。浦城县10起“武疯子”杀人案件的作案人都住在偏僻农村,且家庭比较贫穷,10名“武疯子”患精神病史时间都比较长,最短为10年,最长的达20年之久。据调查,10名“武疯子”仅有3人住院治疗过。案发后,有的“武疯子”由当地政府出资送往精神病院强制治疗,但大多数由其家人及监护人出资治疗。由于一些“武疯子”家人受经济条件限制,治疗一段时间,也就放弃了。加上,农民为了谋生,其监护人整天忙于田间劳动,无暇顾及,任凭“武疯子”流浪社会。由于监护不到位,为“武疯子”犯罪埋下伏笔。
村民思想麻痹,防范意识不强。大多数村民认为,“武疯子”颠三倒四,只要他不偷、不抢、不打人,也就放松了高度警惕性。然而,村民哪里知道,由于“武疯子”一旦精神病发作,是六亲不认的。加上,其侵害对象的不确定性,悲剧一旦发生,后悔就晚了。甚至有的村民在家里不设防,把菜刀、柴刀等利器随便摆放。这些利器随时都有可能成为“武疯子”犯罪杀人工具。
职能部门管理空白,缺乏经费保障。据公安部监管局提供的数字显示,目前,我国患有精神病的人群已达到1740多万人。其中,有暴力倾向的“武疯子”占1%一2%。由此推算,浦城县约有5000余名精神病人,其中,应有500―1000名“武疯子”,这些“武疯子”都是一颗颗潜在的“炸弹”,一旦炸响,其后果不堪设想。但当前,社会又没有一个部门机构专司“武疯子”管理,加上一些职能部门缺乏经费保障,对“武疯子”管理互相扯皮,使“武疯子”管理几乎处于“真空”状态。
人人关爱“武疯子”维护社会长期稳定
“武疯子”是高危人群,属于特殊群体。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长期稳定,有关人士提出如下建议:
一、“武疯子”管理是一项社会工程,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工作面广、量大,应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社会积极参与,进行综合治理。鉴于此,应尽快出台精神病人救助法律法规,明确“武疯子”管理的主管部门、资金来源、工作职责和救助制度等,使“武疯子”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卫生部门应积极主动做好精神病人监视工作,努力创造条件,降低精神疾病的患病率,减少突发率。
三、治安部门应加强对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精神病人违法案件的发生。
四、民政、残联等部门应积极关心精神残疾病人和就业问题,为精神病人的康复和就业创造尽可能多的机会。
五、家庭和学校应从苗头抓起,加强少年儿童的心理教育,积极关心少年儿童的学习和生活,减轻学业负担,避免受到刺激。
六、乡镇、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对精神病人要制定专人负责管理,登记造册,逐人建立档案,明确管理责任人,落实监护措施,签定监护责任书,做到管理、措施“双到位”。只有全社会人人关爱“武疯子”,人人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武疯子”违法犯罪,人民群众才有安全感,社会才能和谐、稳定和进步。
责编:郑积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