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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制度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一国税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一国宏观经济运行具有重大意义,对鼓励和扩大出口创汇、支持外贸体制改革、带动上游产业和相关行业的发展、拉动国民经济的发展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经济全球化,特别是中国加入WTO的大背景下,我国的出口退税制度尚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就此,本刊记者专程采访了中国WTO研究会常务理事何伟文。
正视才是第一步
“国内业界许多人的错误看法是,出口退税是一种优惠政策。但出口退税实际上不是优惠政策。”谈到出口退税政策,中国WTO研究会常务理事何伟文首先讲到。“出口退税所退的税是增值税、消费税。由于货物没有在国内使用和消费,且货物进入他国(地区)后,仍然将课以税赋,如果不在出口国予以退税,则无疑等同于对同一货物征收两次税负也增加了货物成本,不利于国际贸易的公平竞争。因此出口退税本质上来说不是一种优惠或者补贴。”
1985年3月,国务院正式颁发了《关于批转财政部的通知》,规定从1985年4月1日起实行对出口产品退税政策。1994年1月1日起,随着国家税制的改革,我国改革了已有退还产品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建立了以新的增值税、消费税制度为基础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当时,很多人认为,原先应该由出口的这部分货物所承担的税赋实际上是被分摊到了各行各业、分摊到了那些内销货物上了,从而使内销货物的相对成本增加,也就必然会使内销的价格高、工人的工资低、从而使消费能力下降,内需不足。
对此,何伟文表示,“中国的税收体制有别于其他国家,是具有中国国情的。像在德国,法国,他们的退税政策具体都是直接配在每一个零售店,假如你在德国的机场买一个包,他们会告诉你你直接就可以拿购买小票去退税,而我们中国目前的退税政策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
他表示,“事实上,我国平均退税率目前仍然低于17%的平均征税率,这样不利于我国出口商品以不含税价格公平地参与国际竞争,也与世贸组织的规则不相一致,更不符合出口退税的国际惯例。因此,我国必须尽快彻底实行“零税率”,并保持这一政策的稳定性。根据有关专家推算,出口退税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就相当于一般贸易出口成本下降约一个百分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零点八九个百分点。可见,提高出口退税的退税率不但不会对财政造成损失,还会以刺激出口的方式来提高国内生产总值,从而进一步增加财政收入。”
税制需进一步完善
“出口退税政策变化过于频繁,很多政策都是临时性的,这是我们国家目前在税制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何伟文表示。1994年,国家税务总局制订颁发了
“出口退税政策的不断变化都是有一定的经济背景的,但是短时间内大量的修改和变动也会产生很大的不利影响,首先不利于企业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长期规划,特别是不利于企业的出口规划,出口退税的频繁变动会使企业感到无所适从。其次,对税务部门的出口退税工作产生不利影响,给税务部门组织工作带来很多不便。”
何伟文表示,“从1985年开始实行出口退税制度到现在,这一制度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而日益完善,随着中国已经成为WTO成员国,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我国作为缔约国必须遵守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互惠互利贸易原则、扩大市场准入原则、促进公平竞争与贸易原则以及贸易政策法规透明原则。这要求我国的出口退税制度必须增强透明度,一切按照国民待遇原则办事,要求出口退税真正实‘零税率’,使我国出口商品真正以不含税价格进入进口国,避免国际间重复征税,与此同时,出口退税也不可高于国内已征的间接税,以免被视为变相补贴而造成贸易争端。目前,我们仍有必要对我国的出口退税制度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改革,将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出口退税政策进行修改。”
半年内难有变化
社科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近日在京《中国经济前景分析――2010年春季报告》,出口退税调整的问题再次被提出,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主任张培森认为,出口退税率既要考虑出口企业,也要考虑调结构的问题,建议建立灵活的出口退税机制,将人民币汇率与出口退税率协调考虑。如:出口退税每上调1%,相应的就要研究人民币币值的合理幅度。
对此,中国WTO研究会常务理事何伟文也表示,对于出口型的纺织企业而言,出口退税的确是一个又爱又恨的词汇,但是他认为,在可预见的半年时间内,出口退税政策是不可能有大的变动的。
中国外贸正在当前“极端复杂”的全球市场环境中进入复苏“敏感期”,虽然复苏在不断加速,但是因为面临各种新旧压力,外需市场、外贸企业相当敏感,企业对于出口退税政策以及人民币汇率等问题极为关注。一些企业不敢接长单,众多企业表示,如果人民币汇率提升3%,那就要面临倒闭和裁员的危险。
对此,何伟文表示,“当前,外部的困难不在于经济形势,而是新竞争局面的出现。中国外贸除了取决于外需市场的好坏,至少一半还取决于国内的政策。”这种新竞争困难是指:首先,各国都在推进出口,而在进口上不积极:其次,发达国家开始重视工业、制造业:其三,部分跨国公司转产计划被推迟,开始转成本国内生产;其四,后危机时代,又是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的热潮;最后,随着我国生产成本的上升,越南、印度等发展中国家正逐渐成为我们的新竞争对手。
“因此,就纺织企业而言,出口企业要尽可能把触角伸出去,与客户建立更深的关系,采取与海外客户企业合作的经营模式,跟紧后危机时代中的竞争潮流。同时,企业也可以与银行采取用固定汇率结算的形式,减少因为潜在人民币汇率问题而造成企业损失。就企业而言,可以考虑与品牌集团结成战略联盟,减少外界形势给自己带来的危机。”